第五节 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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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聊城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820020220000548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交通管理
分类号: D631.5
页数: 3
页码: 615-617
摘要: 1980年前,聊城区内对交通违章处理无系统规定。1980年3月,地区交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制定《聊城地区机动车交通违章处理暂行规定》并在全区施行,使违章处理纳入正常轨道。198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执行违章处罚。1988年8月1日〜1996年底,对交通违章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为依据进行处罚和处理。
关键词: 交通管理 违章处理

内容

第五节交通管理
  1919年,境内始设交通监理机构。1935年,境内有路警值勤。1939年,开始对车辆进行注册登记与核验发放牌照;对驾驶员进行考核,核发驾驶执照。抗日战争时期,无监理机构。1958年,成立聊城车辆监理所,归交通局领导。1961年,交通局与公路段分设,监理所划归公路段领导。1973年,监理所划归交通局。1987年4月17日,监理所归属公安机
  关。同年8月,成立地区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各县市相继成立公安交警大队,隶属地区公安交警支队管理;全区共有正式交通干警115名。1991年10月,地区公安处交通警察支队升格为副处级单位,内设在编科室8个,其他队所2个。至1996年底,全区共有正式交通干警296名、合同警及临时工300余名。
  安全教育
  交通安全教育以文字宣传、口头宣传和形象宣传为主。1954年,全区沿公路2.5公里以内村镇群众受教育者达22964人。1977年,地区安全委员会交通安全办公室举办大型交通安全展览,制作宣传版面56块(1.22米X2.44米),在全区各县共展出54天800场次,参观者达12万余人。1996年4月1〜7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全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8县市共岀动宣传车230辆次,印发宣传材料、交通安全 “明白纸”10万余张。
  安全竞赛
  1952〜1965年,全区每年均开展竞赛。“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断。1978年,国家经委、交通部、公安部等10个单位发起,先后决定每年的5月为“安全月”、9月为“质量月”。自1984年起,全区每年组织1次以安全行车和运输为主要内容的“百日竞赛”活动。1976年,全区交通百车肇事死亡率为0.91%,1983年为0.69%,1990年为0.02%。1994年7月,在聊城电视台开展交警系统“保险杯”安全知识竞赛活动,9个代表队经过角逐,冠县、聊城、莘县3县市交警大队获“先进单位”称号。
  安全检查
  1950年前,区内汽车司机违章行驶及汽车、畜力车争道酿成事故时有发生。1951年,地区成立安全运动委员会。1952年组成安全管理实体,加强安全检查,交通秩序好转,事故逐年下降。60年代,全区安全检查的重点,一是清除路障,拓宽路面;二是推行汽车“八不走”、“三不挂”的措施,促进了交通安全。1971年,全区8个县的交通局均配备专职交通安全管理员。1978年后,公路交通流量剧增,地、县监理部门抽调三分之二的人员和时间上车上路,以查违章、查超速、査超员、查超劳动时间为重点,遇有交通堵塞或影响交通的坏天气,随时上路指挥疏散车辆。1990年,省人民政府批准区内公路沿线设18处车辆检查站,各站一律由公安交通警察依法执行检查任务。1992年,区内设车辆检查站8处,由公安交警和交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执行检查任务。1995年3月,公安交警部门撤除道路检查站,改为以动制动的路巡路查管理方式。1996年,全区共有巡查车辆(含摩托车)50辆、巡查干警137名。
  事故处理
  1989年前,当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通监理部门勘察现场、检查车辆技术状况、搜取证据,会同公安、医疗部门(致人伤亡时)做岀公正的鉴定和处理。有一方不服者,可上诉人民法院判决。自1989年3月15日起,交通事故均按《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1991年,交通事故处理按照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1992年,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处理。当年,地区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将交通事故统计和事故情况实行微机管理。1996年8月,各县市交警大队全部将交通事故情况实行微机管理。同时,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全区撤销交通事故车辆定点修理厂,在交通事故处理、调解、收费等方面,实行政务公开、便民利民措施。
  违章处理
  1980年前,区内对交通违章处理无系统规定。1980年3月,地区交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制定《聊城地区机动车交通违章处理暂行规定》并在全区施行,使违章处理纳入正常轨道。198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执行违章处罚。1988年8月1日〜1996年底,对交通违章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为依据进行处罚和处理。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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