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冬,境内第一个党支部——中共阳谷县九都杨支部成立后,团结进步青年,举办农民夜校,宣传革命思想,进行反封建、反剥削、反压迫的教育,发展党员,开展革命活动。同时,高唐县谷官屯共产党员金谷兰组织本村及其附近数10个村庄农民协会和农民自卫团,开展革命宣传和发展党组织等活动。
1927年春,中共东昌支部建立后,张廷焕、李成连等党员在省立聊城第三师范学生中传播马列主义真理,宣传党的革命主张,发展了一批党员,培养出一批骨干分子,成为学生运动的领导核心。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在南方从事革命工作的王寅生、聂子政、孙大安、赵以政、申兰生和在济南求学的杨耕心、郭庆江等10余名共产党员,根据党组织指示到聊城一带,配合当地党组织,从事党的组织发展和农运工作。其间,通过宣传、发动组织群众,分别在阳谷县郭店屯、博平县袁楼和聊城北周店一带发展党组织,并建立农民协会,发展会员100余名。同年10月,中共东昌县委成立后,按照省委的指示,积极开展对封建军阀的斗争和农民运动。
1928年1月14日,中共东昌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八七”会议精神和省委关于组织农民暴动的部署,经过较长时间的准备,会同阳谷地方武装韩建德部,组织发动了全省第一次由共产党领导的农民武装暴动——阳谷坡里农民武装暴动,建立鲁西北地区第一个工农革命政权——东临地区革命委员会,揭开了同反动势力斗争的序幕。但因敌我力量悬殊,农民起义军仅占领坡里教堂20余天,便于2月7日被迫撤出,暴动失败,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东昌县委由聊城城关转移到博平县袁楼农村。与此同时,中共高唐谷官屯支部,在鲁西北特委的领导下,通过思想发动,组织争取,将一支近千人的民间群众团体“红门”改造成共产党领导下的红团武装,并于5月初在高唐县谷官屯组织领导“红团”举行暴动。但因暴动时间被敌窃获,遭敌人偷袭,特委书记李春荣等10余人壮烈牺牲,暴动失败。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由于蒋介石采取“先安内后攘外”的政策,对中国共产党和爱国志士进行野蛮镇压,聊城地区的党组织被迫转入地下,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继续秘密进行活动。
1932年春,临清联立乡师党支部组织党员和进步学生秘密订阅、传递进步书刊,广泛团结学生,并领导鼓动为穷苦学生争取津贴的学潮,罢课长达5天,校方以提前放假为借口分散了学生。同年夏,中共清平李圈(今属临清)支部组织党员在清平、博平、聊城、堂邑,张贴、散发标语和传单,并利用赶庙会之机作党的宣传工作,发展党员30余人。同年秋,省委组织部协助组建中共鲁西总支委员会,鲁西总支领导聊城省立三师、二中,临清省立十一中和寿张省立八乡师等处的地下革命活动。其间,鲁西总支在聊城城内组织发动了几十名推水车工人要求增加工资的运动。同时,还在聊城城内组织进步学生将“拥护中国共产党,,、“打倒国民党,,的标语贴满大街小巷,致使国民党反动势大为震惊。
1931年春〜1936年春,河北直南(后为冀鲁豫边)特委领导的濮阳、大名县党组织在濮、范、观(今莘县西南部)一带进行建党工作,先后成立濮县徐庄、张庄、孙堤口、古云集高小、温庄、曹庄等党支部和古云集区委。1933年后,随着范、朝、濮3县联师支部的壮大,党组织领导学生开展反对学校庶务主任王云升扣发学生津贴的斗争,发动了驱逐反动教师的风潮和反击军警打骂学生的斗争。
1934年夏〜1935年秋,李圈党支部在与上级党组织失掉联系的情况下,独立开展工作,组织发动李圈及其附近村庄农民,开展麦收、秋收暴动。1936年冬,为营救赵健民,动员党员出粮捐物,并积极开展抗日救亡宣传活动。
1936年5月,黎玉根据中共北方局指示到山东,与刘晏春领导濮县、范县等地群众开展分粮吃大户运动。
1937年春末夏初,根据省委指示,全区各级党组织广泛发动群众,开展抗日救亡运动。同时,积极发展党员,建立组织,培养干部,为抗日救国积蓄力量。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党组织积极争取团结范筑先共同抗战,同时省委派共产党员姚第鸿等到聊城对范进行统战工作。10月,省委派冯基民、刁子言、解彭年、管大同、高元贵、吕世隆、于汇川、巩固等共产党员到范部任政治干事;又经赵伊坪、齐燕铭挑选以共产党员和民先队员为骨干的政训服务员240名到聊城进行抗日工作。与此同时,省委先后派省委组织部长张霖之、省委委员赵健民到聊城代表省委统一领导鲁西北的工作。此时,一批在外地革命或求学的共产党员、民先队员也先后回到鲁西北和当地党组织一起发动群众,组织武装,开展抗日活动。在共产党的争取说服下,范筑先坚定了抗日决心,于11月19日向全国发出“裂眦北视,决不南渡”的皓电,表示坚守聊城,抵抗日军,并将第六区专署和保安司令部合并为鲁西北抗日游击司令部。当年冬,经范筑先同意,以共产党员为干事,在各县设立第六区政训处办事处。至此,鲁西北地方党组织同范筑先合作抗日的民族统一战线基本形成。
1938年春,中共鲁西北特委帮助范筑先建立23个抗日县政府,并委派共产党员任县长;帮助范筑先成立第六区游击司令部;派大批共产党员到各地创建党领导的抗日武装;帮助范筑先扩编抗日武装力量,组建35个抗日支队和三路民军共6万余人。
1938年5月,中共鲁西北地方党组织开展对国民党新任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韩多峰的统战工作,并于6月下旬达成共同抗战的协议。同日寸,积极发动群众,扩大抗日武装,开辟了临清地区抗日根据地。
1938年5月1〜6日,中共鲁西北特委在聊城召幵全区政治工作扩大会议。会后遂即创办山东省第六区政治干部学校,为鲁西北地区培养干部0.2万多名。与此同时,开展“红五月”建党活动,至7月,鲁西北特委发展党员1200余名。9月,开展“九月冲锋”的党员发展活动,至10月,鲁西、鲁西北特委领导下的23个县中,有20个建立县(工)委,党员发展到1万余人。其间,各地党组织广泛发动群众,组织建立妇女、青年、儿童救国会(团)等各种抗日群众团体。在鲁西北特委的领导下建立党的外围组织——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鲁西总队部和冠县、临清等县分队部,发展民先队员0.3万人。各群众团体在地方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抗日救国斗争。
1938年11月13日,日军从东阿渡黄河大举进犯聊城,范筑先率部血战竟日,终因寡不敌众,15日下午聊城失陷,范筑先和共产党员姚第鸿、张郁光等700余人壮烈殉国。
1938年11月19日,中共鲁西特委在冠县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在鲁西北地区独立地开展游击战争,同时决定将共产党员领导的第31支队改编为平原纵队。该纵队会同鲁西北特委及所属武装与八路军一二九师武装工作团、津浦支队一起开辟了在平、博平、高唐、禹城、齐河等县边界抗日根据地。
1939年10月15日,中共鲁西北党委召开组织部长联席会议,讨论鲁西区党组织的发展和巩固问题。当年秋,中共鲁西北、运东地委和各县委进行县、区政权建设和整顿,恢复发展抗日根据地,到10月已建立冠县、馆陶、阳谷、临清、莘县抗日民主政府和部分区政权,同时成立鲁西北行政委员会。1940年春,除清平、高唐、博平外,其他县均建立抗日政权。同时,为广泛发动群众,团结抗日,各县先后建立抗日群众团体,有些区、村也建立抗日救国团体。
1941-1943年底,日军加剧了对鲁西北抗日根据地的“扫荡”,根据地一度被“蚕食”分割,全区各级党组织活动进入最艰苦、最困难的时期。各级党组织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展游击战争,打击日伪顽军,巩固和发展抗日根据地。1941年6月至年底,各地方武装共歼灭顽军4520余人,保卫了抗日根据地。1941年11月和1942年初,各党组织领导军民对敌进行大小战斗百余次,沉重打击了日、伪军,巩固了鲁西北抗日根据地。1942年夏,各地委、军分区利用“青纱帐”展开军事、政治攻势,进一步打击了日、伪军的嚣张气焰。面对日伪军的残酷“扫荡”和“蚕食”,运东、鲁西北地委和军分区普遍开展签名誓约运动,坚定了党员、干部和战士坚持艰苦斗争的决心和信心。在对敌斗争策略上,实行“化整为零”的方针,领导县区武装和民兵、自卫队,深入敌占区,建立两面政权,开辟隐蔽根据地,打击并牵制日、伪军的“蚕食”和“扫荡”;开展大生产运动,战胜敌人的经济封锁。经过一年多的反“蚕食”、反“扫荡”斗争,到1943年底,鲁西北抗日根据地形势出现根本好转,先后开辟在(平)齐(河)禹(城)边纵横35公里的游击根据地,恢复在(平)南根据地,打通鲁西北与泰运分区的北部联系,使卫东与在(平)博(平)抗日游击根据地联成一片,为大反攻和抗战胜利奠定了基础。根据地恢复发展后,各级党组织建立各级抗日政权,发展地方武装和群众武装,实行精兵简政及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提高工作效能,减轻群众负担,形成了坚强的领导核心。从1942年下半年起,各地委、县委在根据地放手发动群众,开展以减租减息为中心内容的民主运动。通过实行“二五减租,分半减息,二五增佃,五一增资”,削弱了地主阶级的势力,阶级结构和土地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1942~1945年,中共泰运、运西和鲁西北地委领导全体党员和机关干部,进行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为搞好这次整风,各地委先后成立整风学习委员会,编印整风学习材料,划分学习小组,对党员干部分期分批地进行培训。这次整风,使党达到空前的统一,为夺取鲁西抗战的胜利奠定了思想基础。
1944年,中共泰运、鲁西北和运西地委领导全区军民展开对日、伪军的局部攻势,仅泰运、鲁西北两分区即发动对敌进攻690次,毙、伤、俘日、伪军11505人。同时,各级党组织领导根据地军民开展以农业生产为中心的互助合作和大生产运动,克服了经济困难,改善了军民生活,支持了抗战的顺利进行。
为粉粹日伪政府的奴化教育,各级党组织开办识字班、夜校和冬学,对群众进行形势教育;鲁西北地委创办卫东中学,运西地委创办冀鲁豫第四中学,根据地内大的自然村都开办了抗日小学,县县建立抗日游击高小。1944年,全区共有中学2处,师范学校6处,高级小学82处,初级小学1379处,民校1852处。各级党委还举办党校、民运干校及训练班,培养了大批人才。
1945年春,抗日战争进入最后阶段。中共泰运、鲁西北、运西地委领导全区军民对日、伪军进行大反攻。至日军投降前,寿张、朝城、莘县、阳谷、东阿、清平、冠县、堂邑、馆陶和临清等10个县城已先后解放。在8年抗日战争期间,全区为祖国独立、民族解放而牺牲的烈士共4545人,其中共产党员近2000人。
1945年9月7日,境内军民配合冀鲁豫、冀南军区收复高唐县城,22日收复荏平县城,1946年1月5日收复博平县城及伪顽军罗兆荣旅盘踞的罗庄等20多个村庄,1947年1月收复聊城县城。至此,全区解放,前后共歼敌万余人。
1945年底〜1946年春,各级党组织领导人民群众开展减租减息和发展生产、恢复经济运动,同时还进行反对国民党当局企图利用“黄河归故”水淹解放区的斗争,开展大规模的复堤自救运动。在减租减息运动中,通过组织工作队,领导群众反奸诉苦、反奸清算,对罪大恶极的汉奸恶霸逮捕批斗,对群众进行阶级和形势教育,启发农民觉悟,全区很快实行“二五减租”、“分半减息”政策,并在群众运动发动较好的地方进行党的发展和村级政权建设。在发展生产、恢复经济运动中,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领导广大群众兴修水利,植树修路,并发放贷款,组织互助组,农业生产很快恢复到战前的水平。
1946~1947年春,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领导全区人民进行土地改革,先在阳谷县进行试点,继而在运东、鲁西北地区推行。
1946年7月〜1947年5月,为支援刘邓大军执行内线作战,全区各级党组织积极组织支前活动,层层建立战勤领导机构。在定陶、巨野、鄄南、滑县、巨金鱼、豫皖边6次战役中,先后组织的担架队、运输队及运往前线的粮食、布匹等不计其数。
1947年6月,为协助刘邓大军强渡黄河,挺进中原,实施外线作战,各级党组织训练水手1115名,修造船只154只,筹运物资近亿斤,还组织民众日夜不停地整修道路,做好渡河前的一切准备工作。30日晚9时,渡河战役发起,千余名水手在炮火的掩护下,经过一日两夜的奋力拼搏,将刘邓大军13万余人全部运渡黄河。
刘邓、陈粟大军转入外线作战后,区内各级党组织动员组织广大翻身农民投入支前工作,组织常备担架队、轮战团随军出征,还组织老弱妇童做好拥军和内勤工作。1947年6月〜1948年6月,冀鲁豫第六分区8个县共出动4批常备担架11166副,计10余万人次;冀鲁豫第九分区组织6万多人次赴前线抢救运送伤员和物资,各县为前方战士碾米、磨面、做鞋袜、洗衣服等不计其数。
1946年10月〜1947年冬,全区掀起3次参军高潮,共有10.4万青壮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组织动员党员干部300余人奔赴东北参加开辟和巩固根据地工作。
1947年冬〜1948年,鲁西北、运东地委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对1945年6月开展的土地改革运动进行复查,纠正了某些“左”的偏向。
1947年底〜1948年春,运东地委、鲁西北地委组织区以下领导干部集中在阳谷县坡里、堂邑县柳林,开展以“三査三整”(即查阶级、查思想、查作风,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顿作风)为内容的整党运动。这次整党方法偏激,处理面偏大、偏重,对此后来得以复议纠正。
1948年11月6日,淮海战役开始后,区内各级党组织发动党员干部和群众组成大批担架队、运输队迅速奔赴前线,支援大军作战。
1949年1月,全区各级党组织动员、组织党员干部随军南下,至3月初,共抽调1300余名干部南下支援新解放区建设。同时,组织群众参军,到4月上旬,全区参军0.4万余人。在整个解放战争期间,全区共动员组织党员干部0.3万余人支援外地工作,近11万人参军作战,6325名党员、干部和翻身农民为全国解放事业献出宝贵的生命。
建国初期,为使国民经济尽快得到恢复,中共聊城地委组织动员全区人民兴修水利,治理黄河,开办工厂,努力发展工农业生产。同时,通过壮大国营企业力量,扩大国营产品销售,控制了市场物价。到1952年底,全区工农业恢复正常生产,财政经济状况得到好转。
1950年5月,聊城地委结合全区实际,领导开展整党建党和干部作风教育,提高了党员的政治素质,纯洁了党的组织,增强了党组织的战斗力,为恢复国民经济和进行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改造,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1950年10月,全区迅速掀起抗美援朝运动。至1951年底,全区有177万余人订立爱国公约,127万人在“和平宣言书”上签名,0.5万余名青壮年奔赴抗美援朝战场;捐献飞机、大炮款96亿元(旧人民币),送慰问袋2993个,写慰问信1500余封,捐献书籍0.4万余册。
1951年2〜6月,中共聊城地委领导全区人民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先后逮捕反革命分子1863人,破获反革命特务案件16起,剿灭股匪、散匪72起,取缔反动会道门95种,处理不法地主分子倒算活动1587起。
1951年12月〜1952年9月,中共聊城地委领导全区县以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开展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为内容的“三反”运动,共清査出贪污分子878人,贪污款1816261万元(旧人民币)全部退赔。1952年2月,结合“三反”运动,各级党组织领导工商界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和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査出的偷税漏税的个体工商户补交了税款,盗窃国家物资、偷工减料者全部进行退赔。但在“三反”、“五反''运动的高潮中曾岀现斗争面过大和逼、供、信问题,在定案和处理时进行了纠正。
从1953年起,聊城地委带领全区人民开始实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同时,在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引下,全区顺利地展开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在“三大改造”中,农业合作化运动发展迅猛。到1955年,初级农业合作社发展到11002处,232423户。1956年,建成高级农业合作社1156处,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8%。农业合作化的高潮,推动了对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底,加入手工业合作社的手工业者占93%,私营工商业者全部公私合营,并兴建一批企业,提前一年完成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5年下半年〜1957年初,地委领导全区党、政、军机关和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肃清反革命分子运动。通过“肃反”和审查,基本上肃清机关内部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查清干部、职工中一些人的政治历史面貌,纯洁了革命队伍。
1957年,聊城地委根据中央指示,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整风运动,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同年,组织全区开展反右派斗争。但是,在运动中犯了扩大化的错误,有些知识分子、国家干部和爱国人士被错划为“右派分子”。
1958年,聊城地委领导全区人民迅速掀起“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当年9月,全区在1个月之内就把尚未完全巩固的高级农业合作社全部变成“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其中高唐、寿张、范县一度改县人民委员会为人民公社联合社委员会。在农村取消个体经济,办起公共食堂,农民生活实行“供给制”;在人民公社内部采用“一平二调”的错误做法,严重地破坏了生产队的所有制,侵犯了农民群众的利益。命令主义、官僚主义、报喜不报忧等风气在某些干部身上有所滋长,破坏了党的优良传统和干群关系;形而上学猖獗,浮夸风盛行,有人竟提出“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大干苦干加巧干,保证每亩收1万(斤)”等不切实际的口号和全区平均亩产750〜1000公斤的不切实际的高指标。由此,导致了工作上的瞎指挥。在农业生产中全区开展了“插红旗、拔白旗”的所谓劳动竞赛运动,严重违背了党的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经济发展规律,破坏了社会生产力。
1959年上半年,聊城地委抽调干部千余人深入农村进行整顿人民公社,8月开展反“右倾”斗争,1960年开展了“反瞒产私分”、“整风整社”、“民主补课”等运动,致使不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受到错误地批判,部分党员干部错误地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961年下半年〜1963年,聊城地委遵照中央指示精神,组织对1957年“整风反右”中受过批判和处分的党员及群众实事求是地进行甄别平反;对1958年“整风补课”、“拔白旗”,1959年“反右倾”,1960年反“瞒产私分、“整风整社、“民主补课,等运动中点名批判和处分的党员干部、群众全部平反,为部分“右派分子”甄别纠正,并对其工作和生活进行了安排。
1962年,聊城地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恢复发展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在农村,改人民公社统一核算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基本核算单位仍为生产队;取消供给制,停办公共食堂;实行评工记分和按劳分配;土地经营方式实行“大集体、小自由”的方针,退还农民的自留地、饲料地;鼓励农民经营家庭副业;减少粮食征购;退还“大跃进”时平调的物资;开放集市贸易。在工业生产上,贯彻国家关于调整国民经济比例关系的要求,大力压缩基本建设,缩减重工业生产;同时精减地直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下放干部职工,减少城镇人口。经过3年调整,全区城乡经济和各项事业都得到一定的恢复和发展。
1962年11月,聊城地委先后召开地直机关17级以上党员干部大会和全体党员大会,传达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及省委扩大会议精神,以贯彻全会决议和中央农业“六十条” 为中心内容的整风整社运动在全区展开。
1963年2月,地委组织全区党员开'展整风学习,批判资产阶级思想。3月,在全区县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营企业开展增产节约和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的“五反”运动。4月7〜9日,地委召开全区17级以上党员干部会议,部署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3年秋〜1964年冬,先后在聊城县堂邑区,临清县朱庄、老赵庄等5个区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试点。1965年9月〜1966年6月,在高唐、在平城乡开展“四清”运动。在“四清”运动中,由于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犯了扩大化的错误,使不少党员干部遭受不应有的打击。但由于各级党组织集中力量抓生产,调整和发展国民经济,因此,全区国民经济仍然得到较好地恢复和发展。
1966年中央“五•一六”通知下达后,“文化大革命”开始。根据山东省委的部署,聊城地委力图加强对运动的领导,于6月成立文化革命领导小组,并向中等学校派出工作组。继之,在全区中等学校和文化艺术团体开始批判文化教育领域的“封、资、修”及所谓“横扫一切牛鬼蛇神”。8月5日,地委遵照山东省委通知,撤回派往各单位的工作组,各学校成立文化革命委员会(或文化革命领导小组)。8月12日,中央发出《关于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后,红卫兵组织蜂涌而起,“停课闹革命”。8月24日,地委召开地直机关干部大会,号召“炮打”地委,接着,地直各单位以“四大”(即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方式揭发批判所谓地委的问题。9月下旬,地委下派大批干部深入农村开展“三秋” 工作。10月,开始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12月,地直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名目繁多的“造反”组织一哄而起,批斗地委、专署领导和各部门领导人。各级党组织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政权职能部门失去指挥权,农业生产无人问津,工业生产停产或半停产。
1967年,聊城驻军奉命参加当地“支左”。3月,聊城地区14个造反组织在上海“一月风暴”、山东“二、三”夺权的影响下,发出“联合夺权声明”,宣布聊城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从而夺取了地委、专署的一切权力。5月,在山东省几大“造反”组织的影响和支持下,全区掀起“反逆流”运动,对地、县领导干部进行残酷揪斗。从此,区内两派群众组织辩论不休,武斗时有发生,部分工厂停产,农民进城,严重影响了工农业生产。9月,地革委处于瘫痪状态,中国人民解放军6205部队奉济南军区命令来区内“支左”。1968年7月13日,进行所谓“大联合”,省革委批准改组地革委。8月1日起,地革委召开大批判会,以地区“工联指”、“红卫兵”、“贫下中农”、“文艺”等4大造反组织为骨干,历时50天,对被迫参加会议的领导干部进行残酷的人身攻击和无情的斗争。同年冬至翌年春,地革委根据山东省革委的部署,在全区开展“反复旧”运动,不仅广大领导干部再次受到打击,而且进一步激化全区“捍卫”、“炮轰”两派“造反”组织的对立情绪。此时,农民进城、工人停工、学校停课,武斗经常发生。
1968年12月,聊城地革委设立所谓“解决冠县问题指挥部”,组织动员8县0.5万余名武装工作队,进入冠县支一派、压一派,致使几十人死亡,伤残者达千余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50余万元。
1969年5月26日,中央下达关于解决山东问题的批示(即“十条”)。从当年秋初,全区开始纠正和批判省革委主任王效禹的错误。8月13日,为加强党对革委会工作的领导,经省革委核心领导小组批准,成立中共聊城地革委核心领导小组。
1970年春至1972年上半年,根据党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区先后开展“大批判”、“一打三反”、“清理阶级队伍”、“整党建党”和清查“五• 一六”分子运动,使广大干部、群众遭受残酷迫害,许多党员干部被诬陷为“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三反分子”、“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和“五•一六”分子等,并把大批干部送进“五七”干校、“毛泽东思想学习班”进行所谓学习、劳动改造,有的被遣送回乡,交给群众监督劳动。与此同时,按照中共“九大”党章和“吐故纳新”的方针进行整党建党工作。在整党建党过程中,恢复建立临清、莘县、东阿、高唐县委;将区改为公社,各公社恢复建立党的组织。但在整党建党中错误地处分一些不应处分的党员,停止部分党员的组织生活,还吸收个别不够党员条件的人入党,使党组织的纯洁性受到影响。
1972年5月,贯彻山东奢委“南郊会议” 精神,落实干部政策,地、县革委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对部分县、公社、县直单位领导班子进行充实调整,并任命一批党的核心小组第一组长、革委会(领导小组)第一主任(组长)。11月10-12日,中共聊城地区第一届党员代表大会召开,建立中国共产党聊城地区委员会。
聊城地委恢复成立前后,各级党组织带领全区人民揭发批判了林彪反革命集团和反革命两面派王效禹的罪行,稳定了形势,国民经济有所发展,各方面工作发生转机。但是,1974年春又发动了“批林批孔”运动,有些人拉山头、搞派性,策动“二次夺权”,党、政、军领导干部又受到批判和迫害,一些在运动中犯有严重错误的人混进领导班子。1975年春,邓小平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地委和各级党组织遵照中央指示精神,批派性,促团结,抓整顿,抓生产,基本上扭转“批林批孔”运动所造成的混乱局面,全区工农业生产有了明显好转。1976年2月,地委根据上级党的统一部署,开展“反击右倾翻案风”的运动,全区再次陷入混乱。
1976年10月,党中央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一举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文化大革命”结束。“文化大革命”期间,聊城地区的国民经济受到严重破坏,但由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反革命路线自觉进行抵制,城乡经济建设仍然取得一定成就。1978年,全区农田水利灌溉面积发展到621.7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1.45%,比1965年增长2.26倍;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69.32万千瓦,比1965年增长15.5倍;全区有林面积达到58.04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5.6%。陆续从沿海地区迁入一些骨干企业,建立聊城手表厂、电机厂、内燃机厂、油泵油嘴厂等,奠定了聊城工业的基础。当年,全区工业总产值达到12.2亿元,比1965年增长2.91倍。
1976年10月至1978年底,地委领导全区党员干部和群众深入揭发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各项事业有了发展。但是,由于地委贯彻执行“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没有抓住对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在1978年秋冬深入开展的“揭批査”运动中,调整了部分干部的工作。
1978年开始,聊城地委遵照中央及省委的指示,拨乱反正,认真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实事求是地平反冤假错案。对全区错划的右派分子全部平反,对所有地主、富农分子全部摘帽,对“反右倾”、“四清”和“文化大革命”等运动中处理的案件进行全面复议,为错误处理的干部、党员进行平反纠正。同时,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一大批优秀知识分子被吸收入党,有的被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自1979年起,聊城地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领导全区实现了工作重点转移,开始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
在农村先后实行以包产到户、联产计酬等生产承包责任制为内容的农业生产第一步改革,粮棉连年丰收,农村经济迅速发展。1983年,全区农业总产值达到39.83亿元,比1978年增长2.27倍,年均递增21.9%;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79元,比1978年增长7.2倍。一大批长期没有摆脱贫穷的乡村很快富裕起来,并出现各种类型的专业户和万元户。在1979年2月召开的全区三级干部会议上,地委首次向全区提出“粮棉一齐抓,重点抓棉花”的发展方针,调动了农民植棉的积极性,棉花生产连年增产。1984年,棉花亩产71.5公斤,总产351125吨,创历史最高水平。棉花生产的大发展,大大推动农业的快速发展。从1979年到1984年的6年间,全区粮食总产在面积减少208万亩的情况下,仍增产3.8亿公斤。1984年,农业总产值达到43.21亿元,比1978年增加18.63亿元;全区农民人均收入达到420元,比1979年增长8倍多。农民的温饱问题解决后,为了尽快实现由“温饱型”向“宽裕型”的过渡,地委及时进行以发展商品经济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生产第二步改革。1984年,在全区提岀“远抓林果近抓牧,多种经营乡镇企业迈大步”的口号。1986年,地委提出“全面振兴聊城经济,重点突破乡村企业”的战略指导思想,从整体上确立农村发展的主攻方向。1988年,确立“确保粮棉稳定增长,大力发展多种经营,重点突破乡村企业”的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路子。在这些正确方针的指导下,全区农村经济又有了新的发展。1988年,全区农业总产值达到46.88亿元,其中林、牧、副、渔等多种经营产值占18.7%,比1978年增长5.8%。1989〜1990年,随着国家对农业政策的倾斜和棉花政策的调整,聊城地委以发展棉花生产为重点,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农业基础,发展农业生产。在继续实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领导全区开始以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双层经营、壮大集体经济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深化改革,推动了全区粮棉生产的稳定增长。1990年,全区粮食总产2465724•吨,棉花总产262733吨,农业总产值50.26亿元。1991年后,为加速农村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尽快把农民和农业引入市场,地委及时采取措施,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在稳定完善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进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转包、入股、租赁制度,逐步实现土地的合理流动;积极稳妥地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引导和鼓励农民在乡镇企业、种植业、养殖业、农业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和第三产业等领域,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培育和发展以乡村龙头企业为主体的种、养、加、产、供、销、贸、科、运一体化的经济实体,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认真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由此,充分调动了农民发展市场经济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1993年, 全区粮食总产3018576吨,创历史最高水平,多种经营有了突破性进展。同年,为促进农村经济由粮棉主导型向多种经营主导型,进而向乡镇企业主导型的转变,实现农村经济的全面振兴,地委提出在全区进行以多种经营为主要内容的“十大农副产品基地开发工程”建设。至1996年,十大农副产品基地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商品粮、优质棉、蔬菜、果品、农副产品加工等生产基地基本形成,加快了由粮棉主导型向乡镇企业主导型的转变。
在实行对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聊城地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企业改革的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企业的领导体制、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进行全面改革。围绕搞活企业这个中心,实行简政放权、政企分开,将机构设置、人事劳动管理权限下放到企业,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并逐步在国营和集体工业企业中实行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在发展工业中,地委立足本地资源,大力发展以毛纺、食品、造纸为主的轻纺工业,大大推动了整个工业生产的发展。1988年,全区工业总产值达到36.16亿元,比1978年增长3.3倍,年平均增长速度15.7%。工业的发展改变了聊城地区“农业型”经济结构。1988年,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例为1:0.67,工业产值超过农业。从1989年开始,地委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采取措施,抑制工业滑坡。通过优化工业结构,使全区工业生产保持适当发展速度。到1990年,全区工业总产值达到67.84亿元,比1988年增长9.53亿元。1991年后,为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加快全区工业生产发展,地委紧紧围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现代化企业制度这个中心,全面贯彻实施国家《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等法规,认真进行劳动保险、人事用工、利益分配3项制度改革。制定《关于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等搞活企业的文件,将经营决策权、生产指挥权、产品销售权、人事用工权和分配奖励权等真正下放给企业,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充分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逐步对企业实行股份改造,推行股份合作制,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兼并联合、组建企业集团,试行以租赁为主要形式的“国有民营”改革,从而增强了企业的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实施工业“十大技改工程”和“13530工程”新举措,壮大了工业实力,培植了利税大户,全区工业生产逐步加快,经济效益稳定增长。1991年,全区工业总产值74.67亿元;1993年,全区工业总产值104.57亿元,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1995年,全区工业总产值248.98亿元,比上年增加45.9%;1996年,全区工业总产值达309.11亿元,为1990年的4.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