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职能部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聊城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82002022000047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职能部门
分类号: D035.5
页数: 3
页码: 492-494
摘要: 1935年前,聊城地区各级党组织未设职能部门,党的一切工作由各级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组织开展。1935年2月,中共鲁西特委成立后,始设组织部和宣传部。1936年6月,中共鲁西北特委成立后,下设组织部和宣传部。1939年4月,鲁西二地委成立后设组织部、宣传部、军事部、民运部。
关键词: 地方组织 职能部门

内容

1935年前,聊城地区各级党组织未设职能部门,党的一切工作由各级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组织开展。1935年2月,中共鲁西特委成立后,始设组织部和宣传部。1936年6月,中共鲁西北特委成立后,下设组织部和宣传部。1937年11月,新建的鲁西北特委设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和军事部。1938年6月,中共鲁西北特委分为鲁西、鲁西北两个特委后,鲁西特委设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军事部和民运部;鲁西北特委设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和民运部。1939年春,鲁西区运东地委成立后,先后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统战部、青年工作委员会(下称青委)、妇女工作委员会(下称妇委)、党校、《持久报》社;鲁西区鲁西北地委成立后,先后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统战部、军事部、社会部、青委、妇委、党校、《抗日日报》社。1939年4月,鲁西二地委成立后设组织部、宣传部、军事部、民运部。1941年7月,冀鲁豫区运东地委成立后,先后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统战部、青委、妇委、党校;冀鲁豫区鲁西北地委成立后,先后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青委、妇委、党校。
  1943年初,冀鲁豫区泰运地委成立后,先后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敌伪工作委员会、城市工作部、人民武装工作委员会。同年7月,冀南区鲁西北地委成立后,先后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青委、妇委、人民武装工作委员会、党校、《鲁西北日报》社。1944年5月,冀鲁豫中央分局鲁西北地委成立后,先后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党校、青委、妇委、人民武装工作委员会、《鲁西北日报》社。1945年10月,泰运地委成立后,先后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城工部、社会部、办公室、武委会;鲁西北地委成立后先后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社会部、人民武装部、办公室、人民武装委员会、青委、妇委、党校、《鲁西北日报》社。1946年11月,运东地委成立后,先后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社会部、办公室、武委会、人民武装部、青委、妇委、党校、《晓报》社。1947年9月,濮范地委成立后,先后设组织部、宣传部、社会部、民运部、政策研究部、办公室、人民武装部、青委、妇委、党员训练班。1949年8月,中共聊城地委建立后,根据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工作需要,先后设置各种职能部门,经过多次撤转并合,至1996年底,地委设有办公室、研究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员会、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机关党委、党校、《聊城日报》社、老干部局、讲师团等职能部门。
  地委办公室1949年10月设立。1957年秋,地委政策研究室并入办公室。1959年8月,政策研究室恢复分岀。1960年11月,政策研究室再次并入办公室。1967年3月,因开展“文化大革命”办公室工作中断。1975年3月,恢复设立地委办公室。1982年3月,恢复设立的地委政策研究室并入办公室。
  地委政策研究室1949年10月设立。1957年秋,并入地委办公室,1959年8月恢复。1960年11月,再次并入地委办公室。1976年9月25日恢复设立地委政策研究室。1982年3月,又并入地委办公室。1984年5月,建立地委调查研究处。1986年3月28日改为地委研究室。
  地委组织部1949年10月设立。1958年3月至1959年8月,地委监察委员会撤销,其业务工作划归组织部。1967年春,因开展“文化大革命”,组织部失去职能作用。1975年3月,恢复设立。
  地委宣传部1949年10月设立。1958年2月,地委文化教育工作部撤销,其工作归宣传部。1967年3月,因开展“文化大革命”,宣传部工作中断。1975年3月恢复设立。
  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50年2月设立。1956年8月,由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改设中共聊城地方监察委员会。1958年3月,保留地方监察委员会,但办事机构撤销,其工作并入地委组织部。1959年8月,由地方监委改设地委监察委员会。1963年7月,地委监察委员会改为中共山东省委监察委员会驻聊城地委监察组。1967年3月,因开展“文化大革命”,监察组工作中断。1979年5月,重新建立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3年6月,改称中共聊城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1993年4月,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地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地委统战部1951年6月设立。1967年春,因开展“文化大革命”,工作中断。1976年9月恢复设立。
  地委政法委员会1954年9月设立。1956年5月撤销政法委员会,设地委政法部。1958年3月撤销政法部,1959年8月恢复,1962年5月再次撤销。1978年12月,建立地委政法领导小组。1981年12月,政法领导小组改建为地委政法委员会。
  地委工业交通政治工作部1952年夏,设地委企业党委。1954年8月,改设地委工业交通工作部,简称工业部。1958年2月,与地委财政经济贸易部合并为地委工业财贸部;当年9月,工业、财贸部分设。1962年5月,撤销工业部。1964年5月,设地委工业交通政治工作部。1967年春,因开展“文化大革命”工作中断。1984年5月,建立聊城地委企业政治工作部。1987年12月10日撤销。
  地委农村工作部1954年7月,设地委农业生产互助合作部。1958年秋,改为地委农村工作部,简称农工部。1967年春,因开展“文化大革命”,农工部工作中断。1984年4月,恢复建立地委农村工作部,同时聊城地区行署农业委员会撤销并入。1989年6月,设立地区农业委员会,与农工部一个机构两个 “牌子”。1990年5月撤销农工部,保留农委。
  地委财贸政治工作部1954年4月,设地委财政经济贸易工作部,简称财贸部。1958年2月,与地委工业交通工作部合并为地委工业财贸工作部;9月,工业、财贸部分设。1962年5月,撤销财贸部。1964年5月,设地委财贸政治工作部。1967年3月,因开展“文化大革命”工作停止,其业务归属地革委办公室财贸组。此后,地委未再设该机构。
  地委文化教育工作部1956年5月设立,简称文教部。1958年2月,文教部撤销,其工作划归地委宣传部。
  地级机关党委会1949年10月至1951年6月,聊城地直机关党的工作由地委组织部直属科管理。1951年7月,设立地直机关党委会。1967年春,因开展“文化大革命”,地直机关党委工作中断。1975年5月,恢复设立中共聊城地直机关委员会。1978年冬,更名为中共聊城地区地级机关委员会。
  地委党校1949年10月建立。1967年春,因“文化大革命”停办。1973年6月,恢复建立地委党校。1975年5月,与地区“五•七”干校合并,改为地委“五•七”干校。1978年6月,又改为地委党校。1987年5月,地委党校与地区行政干校合并为地委党校,同时挂聊城地区行政干校牌子。
  地委讲师团1954年成立,1956年自行撤销,1984年11月恢复。
  地直文教党委1960年春,建立中共聊城地直文教委员会,简称文教党委。1961年秋撤销。
  聊城日报社1958年11月1日,地直机关报《聊城大众》创刊,为周三刊。1959年10月1日,改为《聊城日报》,为日刊。1961年11月5日停刊。1984年11月1日,《聊城报》创刊。1988年1月2日,改为《聊城日报》。
  地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1981年9月设立,简称地委党史委,同时下设办公室,简称地委党史办。
  地委老干部局1984年11月,建立地委老干部处。1989年1月30日,改为地委老干部局。
  地委信访局1987年8月7日,建立地委信访处。1988年8月8日,地委信访处与地区行署信访处合并,改称聊城地委、聊城行署信访局。
  地委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1988年8月9日建立。1994年2月8日撤销。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阅读

相关机构

地委办公室
相关机构
地委政策研究室
相关机构
地委组织部
相关机构
地委宣传部
相关机构
地委统战部
相关机构
地委政法委员会
相关机构
地委农村工作部
相关机构
地级机关党委会
相关机构
地委党校
相关机构
地委讲师团
相关机构
地直文教党委
相关机构
聊城日报社
相关机构
地委老干部局
相关机构
地委信访局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聊城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