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市场贸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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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聊城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82002022000046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市场贸易管理
分类号: F203.9
页数: 2
页码: 472-473
摘要: 市场管理民国期间,境内市场主要有古会、庙会和集市贸易。集市由“集头”管理和收费,并向政府缴纳税款。针对这一情况,管理部门开展取缔黑市市场,打击投机倒把活动。全区共査获粮贩、粮商违法案件1400起,其中拍卖685起,没收245起,罚款228起,逮捕114起,判刑128名。1976年,全区共査处投机倒把案件36079件,罚没款111.43万元,年均查处投机倒把案件3280件,罚没款10.13万元。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 市场贸易管理

内容

市场管理民国期间,境内市场主要有古会、庙会和集市贸易。集市由“集头”管理和收费,并向政府缴纳税款。
  1949~1952年,市场管理的对象主要是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企业,采取打击投机倒把,稳定社会物价等措施,加强社会主义经济对市场的控制。1953年后,市场管理工作的重点是维护国家统购统销政策;会同国营商业改造批发商,实行批发行业国有化;辅助和管理小商小贩。1955年,为活跃农村经济,调剂群众生活,全区开放了以粮食市场为中心的农村集市。1〜5月份,全区共有粮食市场211处,上市量204.4万公斤,成交162.4万公斤,其中国家收购46.25万公斤。1956年初,市场管理工作从利用、限制、改造私营工商业转为维护统一市场,维护国家计划。1960-1964年,由于自然灾害影响,物价猛涨,投机倒把活动猖獗。针对这一情况,管理部门开展取缔黑市市场,打击投机倒把活动。“文化大革命”期间,市场管理受“左”的思潮影响,限制过严,管理过死,全区统一规定每逢农历“一、六”为集日,外来商贩一律被取缔,商品流通渠道堵塞,市场贸易萧条。
  1978年后,市场管理逐步走上正轨,市场管理为生产、生活服务,集市贸易逐渐发展。1982年,在“放宽政策、解放思想、搞活经济,促进农村商品生产发展”的方针指导下,个人贩运活动有较快的发展,商品多渠道流通开始形成,集市贸易在全区城乡得到发展。1983年,开放农副产品市场,允许农民从事正当的购销活动,取消棉花票、布票和肉票,市场更加活跃。至1985年,全区有集市248处,粮食市场243处,木料市场54处,耕畜市场84处,自行车市场63处,猪羊市场256处,家具市场48处,小商品市场16处。各种类型的专业批发市场应运而生,市场价格实行了“双轨制”。1987后,全区根据“放而不乱、管而不死、活而有序”的原则,加速农贸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的建设,扶持发展金融、劳务、科技、信息、房地产市场。1990年,针对生产资料市场经营混乱的现状,先后对专营和统管商品(棉花、粮食、油料、文化、机动车辆、化肥、农药、钢材、石油)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共检查国营、集体和个体工商户2000余户,吊销和变更营业执照230份,取缔非法经营站、点470处,取缔无照经营350户,查处违禁物资和伪劣假冒商品棉花914吨、化肥25480吨、农药180吨、汽油3060吨、柴油5930吨、煤炭2300吨、木材970方、钢材372吨、非法出版物103万册、黄色淫秽音像制品640盘,查处违章违法案件578起,罚没款100.3万元。经过治理整顿,全区市场经济秩序大有改观。1991〜1994年,市场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强化,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大,效益明显增长。1991年,全区新建市场15处,改建、扩建25处,市场建设投资达1493万元,相当于前10年投资总额的1.2倍;市场建设面积达49万多平方米,相当于前10年建设面积的4倍多。至1994年,全区市场建设投资11028万元,改建、扩建市场42处,90%的乡镇首集得到进一步改造。与此同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大力推行规范化市场管理,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及欺行霸市、缺斤短两等坑害消费者行为;加强对各类市场和服务行业及垄断经营价格的监控,重点对牟取暴利和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认真查处;配合物价部门对粮油菜肉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推行明码标价,逐步淘汰不合格计量器具;支持经营户进场直销;对棉花市场实行统一收购;按类型分层次制订全区集贸市场管理考核评比办法,使市场管理上升到科学管理的新高度。1995年,进一步拓宽市场管理范围,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对经营化肥、农药、种子的商户通过换发资格证书实行统一专营,净化了农资市场,保护了农民利益。并对粮食、石油等流通市场加强监管。同时,对全区集贸市场组织4次大检查,突岀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注水肉”问题。1996年,以把聊城建成商贸中心城市为目标,重点抓了“粮食市场”、“农机市场”、“蔬菜市场”等10大市场建设,市场规模、档次上了一个大台阶,全区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达24亿元,创历史最好水平。同年, 全区有24处市场被评为省级文明市场。
  打击投机倒把1950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关于取缔投机商的几项指示》发布后,全区积极地运用行政法规,加强市场管理,禁止非法买卖。1952年,开展“三反、五反”运动,査出有违法行为的工商户2646户。1953年,国家对粮、油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对不法分子进行打击。全区共査获粮贩、粮商违法案件1400起,其中拍卖685起,没收245起,罚款228起,逮捕114起,判刑128名。1960-1964年,各级政府除采取经济措施缓解供需矛盾外,继续加强城乡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投机倒把活动。1963年,组成打击投机倒把专业班子,处理投机倒把案件21002起,罚没款5.33万元。1964年,全区组织615人的打击投机倒把专业工作队,处理投机倒把案件12121起,罚没款4.72万元。1970年1月,地委成立“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1973〜1974年,在全区主要交通要道、车站、码头设立检查站125处,严格检查违禁物资。1966〜1976年,全区共査处投机倒把案件36079件,罚没款111.43万元,年均查处投机倒把案件3280件,罚没款10.13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对经济领域中的犯罪分子和投机倒把活动进行狠狠打击。1979〜1982年,全区共查处各种投机倒把案件7038件,罚没款20.95万元。1983年后,根据“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方针,以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人民勤劳致富、有利于改革作为管理工作的标准,将打击对象转为倒卖紧俏物资和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1983〜1988年,全区共査处违章违法案件4789件,罚没款2371.7万元。其中,1985年査处违法违章案件770件,罚没款2154.6万元,占1983~1988年6年罚没款的90.8%。至1990年,全区地、县、乡3级已形成经济检查网络,有经济检查人员265人(含兼职),各县市局检查所普遍配备了办案工具。当年,全区共组织经济检查小组626个,参加检査人员3350人次,检查国营单位2977家,发现有问题的233家,占7.96%;检查集体单位6960家,发现有问题的662家,占9.5%;检査个体工商户19225户,有问题的2108户,占10.96%;立案査处经济投机违法违章案件3415起,罚没款389万元,为受害者挽回经济损失110万元。
  1991-1996年,重点打击投机倒把、走私贩私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活动。其中,1991年查处假冒伪劣商品价值334万元,为消费者追回损失127万元;1992年查获假冒伪劣商品案972件、价值446万元,端掉制假窝点55个,为企业追回经济损失117万元;1993年立案査处各类经济案件1445起,査获假冒伪劣商品案价值422万元;1994年査处假冒伪劣商品案6396件、价值413万元,査获破坏棉花收购案89件,查扣皮棉782吨,捣毁制假窝点36个;1995年继续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斗争,立案查处各类违章违法案件1609起,罚没款241万元;1996年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全区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案件895起,查获假冒伪劣商品价值247.9万元,有效地净化了市场,维护了经济秩序。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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