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标准计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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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聊城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820020220000455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标准计量管理
分类号: F20
页数: 5
页码: 464-468
摘要: 民国初期,聊城商会兼负度政管理。1931年,境内各县相继成立度量衡检定分所,实施“全国度量衡划一程序”。抗日民主政府期间至建国前夕,由工商局负责度量衡器的管理与检定。建国后,人民政府加强标准计量管理。1956年7月成立聊城专区计量检定所,1978年改建为聊城地区标准计量管理局,1992年更名为聊城地区技术监督局。
关键词: 经济管理 计量管理

内容

民国初期,聊城商会兼负度政管理。1931年,境内各县相继成立度量衡检定分所,实施“全国度量衡划一程序”。抗日民主政府期间至建国前夕,由工商局负责度量衡器的管理与检定。建国后,人民政府加强标准计量管理。1956年7月成立聊城专区计量检定所,1978年改建为聊城地区标准计量管理局,1992年更名为聊城地区技术监督局。1986、1989、1993年国家《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相继颁布实施,技术监督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第一节度量衡演变
  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清政府规定以尺、升、两为度量衡的主单位。1928年公布《权度标准方案》,确定标准制、市制并用。1930年,成立山东省度量衡检定所,发布《山东省划一度量衡实施计划》,开办度量衡检定人员训练班,催督各县领取度量衡标准器及标本器。至1932年底,境内完成度量衡“划一”计划。
  民国期间,境内衡器旧制以“漕法”为基础,使用最广泛的是“漕零三”秤,每10。公斤折合“漕法秤”206斤;“漕法秤”每1斤相当于公制628克。此外,当时流行的还有“苏法秤”、“三厘洋秤”等计12种。其间,流行的度器旧制有县尺、木经尺和裁衣尺。县尺用于丈量土地和宅基,木经尺为木工和建筑所沿用,裁衣尺则用于裁剪衣服。每县尺等于0.337米(堂邑),每木经尺等于0.32米,每裁衣尺等于0.35米。流行的量器主要有“斗”,10升为1斗,10斗为1石,多用于计量粮食的数量。1943年,冀鲁豫边区工商管理总局通令改换新秤。新秤为市斤秤,2市斤等于1公斤。同年5月,工商管理总局复通令所属各集市一律改用新秤。1944年9月,冀鲁豫边区政府发布命令,要求从11月起一律以新市斤计算,并规定“小米每斗定为16斤2两,每石为161斤4两”。
  1959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公制为中国基本计量制度,改革市制,限制英制,废除旧杂制,秤制改16两为10两制。60年代后,商业、供销系统逐步使用公制度量衡器具。1978年,全区中医处方用药、中药销售计量一律实行克、毫克为计量单位,取消两、钱、分制。1986~1995年,相继完成对各种工业用、民用压力计、压力表以及医用血压计、血压表的改制工作。1995年始,推行机、电型双面度盘秤。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计量从简单的度量衡发展为长度、力学、温度、电磁、无线电、时间频率、光学、声学、放射、化学等类计量。至1996年,区内使用较普遍的计量器具,商业上有米尺、台秤、案秤、液体量提、售油器等;工业上有卡尺、千分尺、万分表、千分表、水平仪、粗糙度样板、温度计、动圈仪表、电子电位差计、电光分析天平、压力表、真空表、材料试验机、硬度计、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酸度计、分光光度计等。
  第二节计量管理
  清代,聊城商会负责标修木杆秤。山陕会馆内保留有康熙、乾隆年间制作的大小不等若干个石法码,是为境内最早的重量标准器。1931年,境内各县相继建立度量衡检定分所,着手推行度量衡划一工作。至1935年,聊城县共没收旧度器349件、旧量器3700件、旧衡器512件;临清县检定度器469件、量器96件、衡器1912件,惩收检定费17081枚铜元。
  建国后,人民政府加强对计量工作的管理。1956年,成立聊城专区计量检定所,当时计量检定器具是从德州运来的0.25公斤、0.5公斤、1公斤、2.5公斤、5公斤、25公斤法码各两件。1959年6月,国务院发布《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同年10月,聊城市人民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布聊城市计量管理暂行办法的布告》,决定“将逐步推行公制,首先推行市制十两秤,改十六两一斤为十两一斤”。1963年2月,对全区各县重要集镇市场用秤进行检查,共检查30个集市5819支杆秤,其中十两秤2901支,占49.9%。1964年,对聊城等6县30个集市检査,共检查杆秤4991支,十两秤占86.8%。1964年,专区计量检定所对聊城、临清、阳谷3县台秤进行检定检查,共检定台秤1778台,平均合格率21.7%。其中聊城检定台秤676台,合格率19.9%;临清892台,合格率22.3%;阳谷210台,合格率24.8%。1972〜1973年,地区计量所共检修台秤1091台、杆秤1731支、定量铊12679个、尺子50支。
  1975年,地区计量所建立起质量、压力、硬度、测力、长度、高温、中温7个方面的计量标准18项,对社会开展三等祛码、四等祛码、杆秤、台秤、案秤、地秤、普通压力表、氧气表、洛氏硬度计、布氏硬度计、材料试验机、五等量块、各种万能量具、专用量具、钢尺、木尺、热电偶、电子电位差计、毫伏计、光学高温计、玻璃温度计、体温计等22项计量器具检定工作。1985年,地区计量测试所经省标准计量局考核发证的计量标准为长度、温度、电学、力学4个方面共13项标准。同年,由省和地区标准计量部门对企业计量工作进行考核发证,共有20个企业获计量合格证书。其中,获二级计量合格证书的企业有东阿阿胶厂、临清棉纺织厂、聊城油泵油嘴厂、聊城内燃机厂和临清电机厂,获三级计量合格证书的企业15个。同年3月,行署发布《关于全面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的通知》,全区从1986年元月1日起,一律按“法定计量单位”生产台秤、案秤、地秤、杆秤及竹木直尺。至1996年,社会上通用的尺和秤均改为以米和公斤为单位。
  1986年国家颁布《计量法》,加强计量监督与管理。省标准计量局自1986年起为各市地、县培训计量监督员。至1990年,全区共有经培训、考核发证的计量监督员53名,获计量合格证书的企业344个。其中获一级计量合格证书的企业1个(东阿阿胶厂),获二级计量合格证书的企业30个,获三级计量合格证书的企业197个,获计量验收合格证书的企业116个。1991〜1996年,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进行考核发证、复核换证。其中,1991年考核发证32项;1992年考核发证13项,复核换证82项;1993年考核发证18项,复核换证32项;1994年考核发证12项,复核换证25项;1995年考核发证3项,复核换证20项,换发新证31项;1996年考核发证12项,复核换证44项。同时,对计量器具制修企业监督检查、考(复)核发换许可证。其中,1991年考核发证8个,复核换证2个;1992年考核发证74个;1993年考核发证70个;1994年考核发证38个;1995年考核发证、复核换证各1个。强化商贸用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1993年全区检査燃油加油机560台,自查周检合格率为81.9%,抽查合格率50%;检查验光镜64个单位,其中焦度计16台,镜片组56箱,周检合格率为零。1994年抽查加油机65台,合格率为30.8%。此外,进一步开展量传检定工作。其中,1991年检定计量器具171889台件,1992年检定78593台件,1993年检定77877台件,1994年检定86993台件,1995年检定89625台件,1996年检定98426台件。至1996年底,地区计量测试所已建立长度、力学、电磁、热学、无线电、化学等6大类39项计量标准。
  第三节标准化管理
  1973年,地区计量检定所始设专人从事标准化管理工作,1975年设置标准化组,1978年设立标准化管理科。1979年,行署批转地区标准计量局《关于加强我区标准化队伍建设的请示报告》,要求各县及地直各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1988年秋,地区标准化协会成立。
  1974年,区内派员参与山东省组织制定“鲁西黄牛”省企业标准。1984年,对全区85个乡镇配种站及部分配种专业户的377头种牛按标准进行种畜鉴定。1975年始推行种子标准,至1984年,全区共有粮、棉、油种子基地13万亩,年繁育良种910万公斤。其中小麦良种基地2.1万亩,年育种60万公斤;玉米良种基地3.9万亩,年育种400万公斤;棉花良种基地6万亩,年育种450万公斤。粮种一级合格率90%,棉种一级合格率70%。1977年,推行《表面形状与位置公差》国家标准。同年5月,地区计量标准所和地区机械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形位公差〉和〈机械制图〉两项新国标的联合通知》。至1978年底,全区新设计产品及自制设备图纸均实行国家标准。1978年,推行《GB1335—77服装号型》国家标准。1982年4月,举办国际型号服装展销会。1979年,推行《细毛羊及其改良羊》和《半细毛羊及其改良羊》两个国家标准,并制作实物标样,为各县外贸局培训技术人员500余名。1980年3月,地区标准计量局发布《关于地区企业标准报批程序的通知》。同年,批准发布全区第一个企业标准,即《鲁 Q/CC1—80套筒扳手》;推行“GB1416—78信封”国家标准,要求所有印刷厂家认真按国家标准印制信封。1982年,推行插头插座3项国家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插头插座一律封存,对仪器仪表、家用电器等商品上的非标准插头插座一律更换。1983年,推行《公差与配合》国家标准。1984年,开始执行“四项能源国家标准”,即《GB2586—81热量单位、符号与换算》、《GB2587—81热设备能量平衡通则》、《GB2588—81设备热效率计算通则》和《GB2589—81综合能耗计算通则》。1985年,推行“计数抽样国家标准”。同年,地区标准计量管理局建立标准情报资料室;至1996年共收集整理各类技术标准、规程累计达38250个,为科研、企业等单位提供査询各类标准2万多个次。1986年,推行《工程制图》与《表面粗糙度》国家标准。1980〜1988年,全区共发布地方标准113项。1989年春,国家颁布《标准化法》,规定企业标准改由企业自订,标准计量部门备案。1989〜1990年,全区标准计量部门共备案企业标准52项。1991〜1996年,技术监督部门对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备案。其中1991年备案35个,累计83个;1992年备案77个,累计160个;1993年备案55个,累计215个;1994年备案24个,累计239个;1995年备案44个,累计283个;1996年备案92个,累计375个,全区工业产品标准复盖率达95%。同时,组织区内重点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对已采标
  产品进行验收发证。其中1991年验收6种,累计28种;1992年验收7种,累计35种;1993年验收5种,累计40种;1994年验收7种,累计47种;1995年复审验收6种,累计53种;1996年验收2种,累计55种。自1993年始,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统一代码登记发证。至1996年共发代码证8961份。
  第四节质量监督检验
  1978年前,区内产品质量监督与检验由各主管部门负责,一般每年组织一至两次“行业产品质量检查”,调集质量检査人员,深入到生产厂家,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并将检验结果通报生产单位。1979年,国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管理条例》。同年9月,成立聊城地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网。1985年,地区标准计量处下设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独立地担负起部分产品的监督与检验工作。至1990年,全区从事产品质量检验的机构有地区药品检验所、地区纺织纤维检验所和地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1979~1990年,全区有3种产品获国家优质产品称号,其中东阿牌阿胶获国家金质奖,玉盾牌T/C65/35J9.8X2/J19.596.5557/281.5卡基及亚字牌95系列喷油器总成获国家银质奖;61种产品获山东省优质产品称号(1991年后优质产品停评)。
  除日常产品质量检验业务外,地区标准计量局和地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网还承担人民法院委托的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名优产品复查、产品质量监督等业务。1982年6月,地区标准计量局接受济南市法院《W—617空气压缩机机械性能技术鉴定委托书》,由地区质检网依据技术标准对临清钢制家具厂生产的空气压缩机的机械性能进行技术鉴定,抽样1台,检验28项次全部合格,该产品为合格产品。1983年11月,地区标准计量局受聊城县人民法院委托,对陕西省白河县制漆厂生产的清漆(聊城木器厂购买)进行鉴定,结论为不合格产品。1981〜1990年,地区标准计量局负责组织地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网及其它专业检验机构对全区重点考核的产品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检验,检验内容包括: 对轻工业品及日用机械配套产品的质量检查,对优质产品的复査,对地区五金交电公司库存产品的检査,对量具、刃具、轴承、两用板手、台式风扇、仪器仪表等产品质量的检查。1991〜1996年,全区技术监督部门对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査,国家、省技术监督局进行监督抽査。其中,1991年地区和县(市)自检1041个企业、290种产品、2077个批次,省局抽查40个产品,合格率72.5%,国家局抽查5个产品,合格率80%;1992年自检2345个企业、246种产品、4168个批次,省局抽査39个产品,合格率87.2%,国家局抽查4个产品,合格率25%;1993年自检1098个批次,省局抽査23个产品,合格率60.9%,国家局抽查3个产品,合格率33.3%;1994年自检2497个批次,省局抽查36个产品,合格率66.7%,国家局抽查43个产品,合格率14%;1995年自检786个企业、121种产品、3130个批次,省局抽查34个产品,合格率50%,国家局抽查5个产品,合格率40%;1996年自检910个企业、68种产品、3371个批次,省局抽査29个产品,合格率55.2%,国家局抽查5个产品,合格率100%。
  自1991年,逐步开展对市场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査。其中1991年评选出省级“商品质量信得过企业”10家,地区级“商品质量信得过企业”24家;1993年检査商品671个批次,合格率79.8%,查处伪劣商品价值15万元;1994年整顿石油市场,抽查主要公路干线上的72家加油站,汽油、柴油、机油合格率分别为71.9%、71.1%、64%,査处假冒伪劣农药、化肥价值150万元;1995年查处农机配件、农药、化肥、家电、钢材、石油制品等伪劣商品总标值1500多万兀;1996年查处农药、化肥等伪劣商品总标值451.16万元。自1971年地区纺织纤维检验所建立至1996年共检验棉花14.47万吨;仿制棉花品级实物标准8897套、60936盒;并对在棉花经营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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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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