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统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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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聊城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820020220000447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统计
分类号: F20
页数: 3
页码: 454-456
摘要: 民国期间,政府设专职统计员。建国后,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统计机构日趋健全。至1996年,地区统计局有干部、职工36人,局下设办公室、业务科、检查科、普查办公室、计算站等5个科室。清代及民国期间,统计调查内容比较单纯。1984年,《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继颁布。7月,在全区开展了统计法规执行情况大检查。
关键词: 经济管理 统计管理

内容

民国期间,政府设专职统计员。建国后,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统计机构日趋健全。至1996年,地区统计局有干部、职工36人,局下设办公室、业务科、检查科、普查办公室、计算站等5个科室。
  建国前,境内工业十分落后,统计内容主要是历年赋税收缴以及财政支出等。建国后,农、工、商各业迅速发展,社会分工愈来愈细,统计调查内容日趋广泛,各级统计部门在统计调查的基础上,对统计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编印多种类型的国民经济统计资料,直接服务于经济建设,成为各级领导决策的依据。1984年后,《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继颁布,统计工作进入依法办事的轨道,统计质量进一步提高。1991〜1996年,统计工作贯彻“准确、及时、全面、方便、客观”的方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积极推行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发挥了统计信息、咨询、监督、服务的整体功能。第一节统计调查
  清代及民国期间,统计调查内容比较单纯。建国后,随着社会各项事业及国民经济的发展,统计调查的内容日趋广泛。1990年,统计机构直接调查的项目(包括国家、部门、地方3级统计调查)共17部分77大项7600多项指标。农业主要有产值、播种面积、产量和收益等;工业主要有产品、产值、产量等;商业主要有社会商品零售额、主要商品零售量、农副产品收购量等;劳动工资方面主要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人数、工资、职工增减、职工分类和保险福利等;固定资产方面主要有全民单位基本建设和技改投资、城镇固定资产和农村私人投资等;物资方面主要有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的物资消费与库存;综合平衡方面主要有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及消费等。除上述专业统计之外,其他系统统计还有金融、物价、财政、运输、邮电、能源、气象、环境、科学技术和文教卫生等。
  建国以来,地区统计局除完成上述年度性的定期统计外,还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组织进行多次大型普查。1953年7月1日零点,全区进行第一次人口普查,对家庭人口、家庭状况、职业构成、职工增减等9项指标作了普查统计。1964年7月1日零点,全区进行了第二次人口普查,设有12项统计指标。1982年7月1日零点,全区进行了第三次人口普查,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健康状况、婚龄、生育等19项指标。1985年全区进行第一次工业普查,对全区1165个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和221个非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的产品、产量、产值以及职工状况、产品销售等进行普查统计,共计638项指标5041个数据。1990年7月1日零点,全区进行第四次人口普查,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户口状况、在业人口行业状况、不在业人口状况、婚姻状况、生育状况等21项指标进行了普查登记。1992年,全区粮棉严重减产,统计部门多次下乡进行调査研究,在准确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写出有价值的调查分析报告。1993年,全区进行了第三产业普查,主要内容为1991〜1992年度全区第三产业机构、人员、实物资产、生产经营等项指标。1995年10月1日,全区进行1%人口小普查,对人口总量、地区分布、基本结构和居住环境等情况进行普查统计。1996年,全区进行第三次工业普查,普查内容为全区工业资产底数、工业所有制结构、主要产品结构和行业结构状况、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及其利用状况、主要生产设备数量及其技术状况等17个方面。同年,全区农业普查在聊城市进行试点与业务培训。
  聊城地区部分年份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统计(续表)
  第二节统计服务
  建国后,区内统计机构在统计调査的基础上,先后整理编印了《国民经济统计资料》、《1949〜1980年三十年统计资料汇编》、《建国四十年来聊城经济发展回顾——前进中的聊城》、《十年改革聊城农村经济发展回顾一在改革中腾飞》等综合统计资料和专题资料。为了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和社会服务,统计部门在统计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对繁杂多变的社会经济现象进行全面系统的定量观察和综合分析,不断地描述评价和预测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1981〜1990年整编了统计信息、专题报告、专题分析等,内容涉及国民经济指标、工农业生产、家庭需求、消费状况、基本建设投资、人口变化等。其中《聊城地区“六五”期间工业经济效益分析》获山东省科技论文三等奖、《数字、质量控制的理论与实践》获山东省优秀论文奖。1993年地委全委(扩大)会议筹备期间,地区统计局与地委办公室共同编印了《1978〜1992年聊城地区国民经济发展主要经济指标与全省及鲁西北4区经济指标对比图表资料》,发到各级党委、政府,直接为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1991~1996年,每年编印《国民经济统计资料》、《统计动态》、《统计月报》等资料,及时向社会发布各年度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此外,还定期在《聊城日报》公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报告。
  第三节统计监督
  1983年前,统计工作没有法定的监督程序,只是通过统计数字、质量检查等手段,以纠正统计过程中虚报、瞒报和伪造统计资料的问题。1984年,《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继颁布。1985年上半年统计部门利用多种形式对《统计法》进行广泛宣传,并举办专业人员学习班。1989年4〜7月,在全区开展了统计法规执行情况大检查。统计部门与监察、法制等部门发出联合通知,印制大检査文件500余份,发至各乡镇和企业,各单位普遍进行了自查和互査。在此次检查中,参加抽査的统计人员1003人,完成自査单位1211个、抽查单位243个,对査出的统计差错及时进行了纠正。1994年5~6月,开展全区统计执法大检查,共查出统计违法行为34件。1995年,加大执法力度,培训和充实检查人员,查处了一批较有影响的统计违法案件,全年共査处统计违法案件38起。1996年修正后的《统计法》颁布实施,配合《统计法》宣传,全区进行3次统计执法大检査,共査处统计违法案件140余起。统计执法工作的开展使统计违法行为得到遏制,统计数据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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