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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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聊城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820020220000443
颗粒名称: 第一章 计划管理
分类号: F20
页数: 6
页码: 449-454
摘要: 建国后,国家实行计划经济,经济计划和生产建设计划由专区计划委员会编制,报请行署同意后,专区计划委员会具体实施。1957年,国家实行指令性计划与指导性计划相结合,工农业生产稳步发展。1985年后,实行指导性计划,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有了生产自主权;工业实行承包责任制,扩大企业自主权,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建国前,境内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个体生产。
关键词: 经济管理 计划管理

内容

民国期间,生产建设计划由政府部署,建设科具体实施。建国后,国家实行计划经济,经济计划和生产建设计划由专区计划委员会编制,报请行署同意后,专区计划委员会具体实施。1953〜1957年,国家实行指令性计划与指导性计划相结合,工农业生产稳步发展。1985年后,实行指导性计划,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有了生产自主权;工业实行承包责任制,扩大企业自主权,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第一节管理体制
  建国前,境内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个体生产。建国后,随着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确立和发展,经济计划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发展和完善,国民经济逐步纳入计划管理的轨道。
  1950~1954年,国营经济实行直接计划,由国家按系统进行条条管理;其他经济成份实行间接计划,其中合作社经济由基层企事业理事会编制简要计划;个体农业、手工业经济由各县市直接根据典型调査进行推算,作估算性计划。专署计统科的工作仅限于工业、农业、财贸、文教部门的数字统计,计划管理体制尚未完全建立。1955年5月,山东省计委颁发《关于各市、专署、县计委工作任务与范围问题的初步意见》后,专署计统科代表省计委,对各县市的计划统计工作开始进行粗线条地协调和领导,对各县市上报到省的重要计划做初步审查,并对省下达给各县市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1956年6月,聊城专署计统科被撤销,地区一级计划管理工作一度中断。1958年,中央按照“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对计划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同年8月,聊城专署设立经济计划委员会,全面负责全区国民经济计划的平衡、编制与执行。9月,专署经济计划委员会制订《关于专署经济计划委员会机构设置和工作范围任务的初步方案》,对计划草案的上报、下达,计划指标的分级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均做了具体规定。12月,分别编制下达1959年度各项计划草案。从此,全区国民经济计划体制初步形成。尔后,在实践中对新建的计划管理体制又做了若干补充规定,明确以“块”为主、以“条”为辅的“条块”结合的双轨管理体制。至1961年,正常的计划编制与审批程序方逐步建立。1962年,为了调整国民经济,实行中央集中领导下的“条条”为主的“条块结合”的计划管理体制,区内的计划管理体制也作了相应调整。上半年,撤销专署劳动局、统计局、物资局,所辖业务并入计划委员会统一管理。同时,扩大“条条”职能。专署各项计划的编制基本上以“条条''为主。生产计划、物资分配计划、物价、劳动工资、社会事业、财政信贷计划批准下达权限基本上收归中央和省。1964年,全国经济形势好转,中央开始有步骤地陆续下放部分计划管理权限。专署计划委员会拟定计划实行“由下而上,上下结合,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办法。1966年后,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和破坏,致使计划部门不能行使正常的计划管理职能。1970年,进一步扩大地方在计划管理方面的权限。国民经济计划体制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属于全国、全省平衡的主要计划指标由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其余指标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下,由地区平衡安排。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调整部分计划指标,增加部分宏观控制指标,开始注重中、长期计划的研究和编制。1984年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山东省人民政府分别下达的《关于改进计划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突破长期以来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开始进行计划体制改革,加强经济运行的监测和预测及综合平衡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利用各种经济杠杆,加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以保证全区国民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1992〜1996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计划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一是指令性计划不断缩小,指导性计划不断扩大,到1994年已将1992年的25项计划调减为11项计划;二是不断加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把年度计划工作重点进一步转移到综合平衡和协调服务上来,并不断开拓新的融资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以确保地区重点产业的发展和重点项目实施;三是集中力量组织大项目,如“兴聊十大工程”建设、4X60万千瓦电厂项目的争取工作和国家粮棉大县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四是加强中、长期计划编制和重点课题的研究工作,如《聊城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及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聊城地区综合国土规划》、《聊城地区持续农业和农村发展总体规划》、《聊城地区十年电力规划》、《聊城地区投资环境现状与预测》等。
  第二节编制执行
  长期计划编制与执行1960年1月,编制《聊城专区1960年〜1967年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初步意见》,规划1962年工农业总产值为1959年的274.6〜226%,每年递增40—31.5%;1967年为1962年的361.8〜345%,每年递增29.4〜28.2%。其中,1962年工业总产值为1959年的336.2〜283%,每年递增49.8-41.5%;1967年为1962年的531.2〜526.3%,每年递增39.7〜39%。1962年农业总产值为1959年的243~190.7%,每年递增34.4-25.2%;1967年为1962年的236.7〜216.8%,每年递增18.8〜16.8%。由于规划脱离实际,到1967年,“初步意见”中提岀的要求未能实现。
  1960年11月,编制《关于1962年〜1969年工业生产计划安排意见(草案)》,规划1962年工业总产值比1957年降低2%;1969年工业总产值比1962年增长2.3倍。在执行中,1962年工业总产值比1957年降低44%;1969年工业总产值比1962年增长1.8倍。规划指标均未实现。
  1963年3月,编制《聊城专区发展农业生产的十年(1963年〜1972年)规划(草案)》,计划到1972年粮食总产达到17亿公斤,棉花总产95万担,花生总产50万担。至1972年,粮食总产实现8.79亿公斤,完成计划的51.7%;棉花总产82万担,完成计划的86.3%;花生总产6.87万担,仅完成计划的13.7%。
  1971年11月,编制《聊城地区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初步规划(1971〜1980年)》。由于在初期实施中遇到困难,1974年8月又制定《聊城地区农业机械化情况和“五•五”规划意见》,调整、完善1971年编制的初步规划。计划到1980年,农用动力机械拥有量达到221万马力,机耕面积710万亩,农用拖拉机大、中型拥有量25.67万马力,手扶拖拉机(小型)22.15万马力,灌溉面积710万亩,农村用电量1.02亿度,平均每亩耕地施化肥40公斤。到1980年,农用动力机械拥有量108.84万马力,完成计划的49.3%;机耕面积600万亩,完成计划的84.5%;农用拖拉机(大、中型)拥有量15.72万马力,完成计划的61.2%;手扶(小型)拖拉机6.12万马力,完成计划的27.6%;灌溉面积652.63万亩,完成计划的91.9%;农村用电量0.5亿度,完成计划的49%;平均每亩耕地施用化肥53.5公斤,完成计划的133.8%。尽管多数指标没有实现规划要求,但与1970年相比,10年间均有了大幅度增长,其中农用动力机械拥有量增长5倍,机耕地面积增长2倍,农用拖拉机(大、中型)增长6倍,手扶拖拉机增长42倍,灌溉面积增长1倍,农村用电量增长1.6倍,平均每亩耕地施用化肥增长5.7倍。
  1975年9月,编制《聊城地区1976年〜1985年十年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1985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29.3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达到15.7亿元,工业总产值达到13.6亿元;社会商品零售额5.05亿元;财政收入1.2亿元。到1985年,工农业总产值为42.26亿元(1980年不变价格),完成计划的144%。其中农业总产值为20.31亿元,完成计划的129%;工业总产值为21.95亿元,完成计划的161%;社会商品零售额为14.45亿元,完成计划的286%;财政收入1.03亿元,完成计划的85.8%。
  1991年4月,编制《聊城地区国民经济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规划国民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7%,1995年和2000年分别达到87.13亿元和122.20亿元;国民收入年平均增长6%,1995年和2000年分别达到75.09亿元和100.48亿元;工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8.1-9.6%,1995年和2000年分别达到174.20亿元和257.14亿元,其中工业产值年平均增长10~12%,1995年达到105.55—115.50亿元,2000年达到169.99亿元,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4-5%,1995年达到83.84〜66.97亿元,2000年达到77.67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年平均增长8〜10%,1995年达到3.59〜4.00亿元,2000年达到6.0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995年和2000年分别达到1000元和1300元。
  1996年3月编制《聊城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第九个五年计划(1996〜2000年)国民生产总值达到375亿元,年平均增长18%;工农业总产值950亿元,年平均增长20%,其中工业总产值760亿元,年平均增长25%,农业总产值170亿元,年平均增长5%;地方财政收入10亿元,年平均增长15%;农民人均纯收入3000元,年平均增长20.1%。2000〜2010年国民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16%,全区人均主要国民经济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中期计划编制与执行1953〜1957年,省人委没有赋予聊城专署直接进行计划管理的职能。专区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有关指标,含在全省第一个五年计划中,由省计委直接下达到各县市实施。
  1958年11月,编制《聊城专区第二个五年工业、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规划》。由于受“大跃进”和“浮夸风”的影响,制订的规划严重脱离实际。
  1965年3月,编制《聊城专区1966-1970年发展农业生产的规划纲要》。因受“文化大革命”影响,到1970年各项指标均未完成。其中粮食总产8.4亿公斤,占计划的84%;棉花总产105万担,占计划的52.5%; 花生总产430万公斤,占计划的19.1%。
  1970年8月,编制《聊城地区第四个国民经济计划(草案)》。1973年7月,又作了部分调整。计划到1975年粮食总产12亿公斤、棉花总产160万担、花生总产45万担,工业总产值达到4.45亿元。到1975年,粮食总产为11.628亿公斤,完成计划的96.9%;棉花总产144.32万担,完成计划的90.2%;花生总产40.14万担,完成计划的89.2%;工业总产值为7.6亿元,完成计划的148.7%。
  1977年8月,编制《聊城地区“五五”规划的调整意见和“六五”规划设想》。计划到1980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26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达到14亿元,农业总产值达到12亿元。计划到1985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42.7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达到26.9亿元,农业总产值达到15.8亿元。“五五”计划的完成情况为:工农业总产值22.99亿元,完成计划的88.4%。其中工业总产值为10.1亿元,完成计划的72.1%,农业总产值为12.89亿元,完成计划的107.4%。“六五”计划的完成情况是:工农业总产值42.26亿元,完成计划98.97%。其中工业总产值21.95亿元,完成计划的81.6%;农业总产值20.31亿元,超额28.5%完成计划。
  1985年8月,编制《聊城地区第七个五年(1986〜1990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纲要(讨论稿)》。计划到1990年,全区工农业总产值达到61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32亿元,工业总产值29亿元,财政收入1.65亿元。“七五”计划的执行情况是:到1990年,工农业总值为72.8亿元,完成计划119.3%,平均每年增长11.5%。其中农业总产值为27.05亿元,完成计划的84.5%,平均每年增长5.9%;工业总产值为46.09亿元,完成计划的158.9%,平均每年增长15.8%。财政收入2.44亿元,完成计划的148.4%。
  1991年4月,编制《聊城地区国民经济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其中“八五”计划到1995年国民生产总值87.13亿元,工农业总产值174.20亿元,工业总产值105.55—115.50亿元,农业总产值63.84〜66.97亿元,地方财政收入3.59~4.0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00元。执行情况是1995年国民生产总值164.00亿元,完成计划的188.2%;工农业总产值382.01亿元,完成计划的219.3%;工业总产值248.98亿元,完成计划的235.9%;农业总产值133.03亿元,完成计划的208.4%;地方财政收入4.92亿元,完成计划的137.0%;农民人均纯收入1200元,完成计划的120%。
  短期计划编制与执行1955年前,国民经济年度计划由省编制,下达到各县市或业务主管部门执行,专区没有编制年度计划。
  1955年9月,首次编制《聊城专区1956年农业生产计划(草案)》。1956年12月,编制《聊城专区1957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为专区第一个综合性年度计划。此后,年年编制国民经济年度计划。其中,1958〜1959年,受“大跃进”和“浮夸风”的影响,国民经济计划管理受到严重冲击,制订计划脱离客观实际,经济建设失去控制。1959年,粮食总产28.9亿公斤,完成计划20%;棉花总产262万担,完成计划36%;工业总产值5.6亿元,完成计划37%。“文化大革命”期间,国民经济计划管理受到干扰,经济发展缓慢。1968年,仅完成工农业总产值4.98亿元,比上年减少8.2%,其中农业总产值减少10.1%,工业总产值减少6.3%。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计划管理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并注重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国民经济以较快的速度稳步发展,是建国以来经济建设的最好时期。至1990年,全区国民生产总值达到40.1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2.1%,比上年增长9%;国民收入达到32.95亿元,完成计划的100.8%,比上年增长8.6%;工农业总产值达到72.80亿元,完成计划的101.1%,比上年增长8.9%;其中农业总产值27.06亿元,完成计划的100.6%,比上年增长4.4%;工业总产值45.77亿元,完成计划的101.5%,比上年增长11.7%;财政收入达到2.44亿元,完成计划的100%,比上年增长10%。1993年全区国民生产总值76.11亿元,比1992年增加19.7%,完成年度计划的100.3%;工农业总产值154.21亿元(1990年不变价,下同),比1992年增加15.40%,完成年度计划的98.7%;其中工业总产值100.18亿元,比1992年增加15.1%,完成年度计划的96.1%;农业总产值54.03亿元,比1992年增加15.9%,完成年度计划的102.7%;地方财政收入5.13亿元,比1992年增加75.8%,完成年度计划的160.3%;农民人均纯收入626元,比1992年增加21.1%。1995年,全区国民生产总值164亿元,比1994年增加17.7%,完成年度计划的100.9%;工农业总产值249.7亿元,比1994年增加25.1%,完成年度计划的105.1%;其中工业总产值179.1亿元,比1994年增加32.2%,完成年度计划的107.3%;农业总产值70.6亿元,比1994年增加10.1%,完成年度计划的100%;地方财政收入4.92亿元,比1994年增加86.3%,完成年度计划的159.7%;农民人均纯收入1200元,比1994年增加35.3%,完成年度计划的109.1%。1996年,全区国民生产总值19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5.0%;工农业总产值313.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1.5%;其中工业产值235.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1.1%;农业产值78.0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2.6%;地方财政收入6.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9.4%;农民人均纯收入1636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2.3%。
  第三节经济协作
  1984年8月成立聊城地区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开始了跨省市、跨地区的经济技术协作的新的一页;同时,协调区内部门行业间的横向经济技术联合,为全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1985年7月,区内20家企业参加山东省东西部地区第一届经济技术洽谈会,共签定协议书20多项,年增利税500多万元。
  1986年5月,区内30家企业参加山东省科技成果转让洽谈会,提报技术难题36项,签定协作项目70余项。7月,组织区内40多家企业的近百种产品参加中原地区轻纺产品交易会,成交额近百万元。8月,与邯郸地方铁路管理处签订联合修建馆聊铁路协议书,同邯郸市和长治市签订煤炭供应协议书。
  1987年,聊城、烟台两地市相互派员考察成立对口协作领导小组,开展对口经济技术协作。5月,烟台市纺织工业公司与临清羊毛衫厂、临清针织厂、阳谷针织厂和高唐针织厂签订经济技术协议。11月,临清市副食品厂与烟台市食品厂联营生产“婴儿乐”饼干,年增利税30万元。
  1988年1月,浙江省金华市经济协作代表团访问聊城,双方结成友好地市。3月,地区派经济协作代表团考察厦门、汕头、深圳、珠海、广州等地,为联合发展外向型经济寻找岀路。9月,上海纺织专业技术人员应邀来聊城进行技术援助,分别对聊城国棉厂实施空调改造技术,对聊城市印染厂和临清市印染厂实施印染生产线松式漂染技术,对聊城第二毛纺厂实施针刺毛毯印花工艺。
  1989年,先后建立聊城地区驻深圳联络处、驻邯郸办事处、驻沈阳办事处、驻齐鲁石化公司联络处。9月,以临清济美酱园为龙头,联合河南、河北等地7个厂家在临清市成立中原地区济美酱菜联合体。
  1990年5月,区内10家企业参加在邯郸市召开的首届中原食品博览会,成交额为270余万元,占博览会总成交额的七分之一。10月,在山东省东西部地区第三届经济技术协作洽谈会上,聊城地区达成意向性协作项目31项。1985〜1990年,全区共实现横向经济联合项目380个、技术协作项目650项,引进资金2.8亿元,协进物资10.6亿元、协岀物资4.89亿元,引进人才2700人次、派出技术人员800人次,获得直接经济效益计达70多亿元。
  1991-1994年,全区经济技术协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在“东挂西联、北上南下”格局下不断得到发展,东部以引进沿海地区先进技术为主,西部以物资协作、产品交流为主,并且拓宽与全国南方、北方的技术、物资、资金、信息等方面的联系渠道。4年来,全区实现经济技术协作项目1000多项,引进资金3亿多元,引进人才0.3万多人,协进协岀各类物资总额7亿多元。其中,1991年组织20家企业参加“山东省科技成果与企业技术难题招标洽谈会”,洽谈项目13个,所提14个难题全部中标。1992年组办“聊城地区首届科技成果交流交易会”,为观展洽谈的0.3万多家企业、0.8万多人次提供全方位服务,签定了254项合同书、协议书。1994年筹备并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7省市环渤海首届中外经济技术招商引资洽谈会,与8家国外客商进行洽谈,达成和签署意向性协议11份。
  1995-1996年,进一步拓宽协作渠道,扩大协作范围,在对口协作、区域联合、科技成果、协作项目的收集开发利用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拓宽协作渠道,扩大协作范围。为莘县等县市企业实施与齐鲁石化公司炼油厂、济南炼油厂靠挂结对牵线搭桥、协调服务;同大庆、辽阳、锦州、锦西、抚顺等地及当地的石化企业挂钩,将东阿面粉厂、冠县肉联厂、聊城油厂等作为他们的副食品供应基地;协调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管理局来聊为铁路专用线和储备库安装吊装设备达成初步协议;1995年,阳谷标志服装厂等企业同宁波良友时装公司等单位达成协议。1996年,聊城地区同内蒙哲里木盟达成8项协议。与烟台市对口协作工作取得新进展。聊城、东阿、在平3县市分别与烟台有关单位建立蔬菜速冻保鲜厂;烟台市协作公司、烟台市食品公司在聊城市投资兴办食品加工企业;在平县吉祥食品有限公司与莱阳市吉龙集团公司共同投资举办合营企业,总投资650万元,年加工各种蔬菜6万吨以上,出口创汇645.5万元,1996年10月全面竣工投产。积极参与中原协作区的各项活动。组织参加1995年10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原经济区跨世纪发展战略研讨会;组织参加1995年11月在河南省鹤壁市召开的中原地区经济协作会第十届工作会议,为进一步加强同中原地区的经济合作进而实现把聊城建成辐射中原地区的商贸旅游城市创造了条件。广泛收集科技成果、技术协作项目,做好开发利用工作。两年来,共收集科技项目、成果项目、专利项目及转让合作项目计800余项,编印散发《95优选科技成果经济协作项目索引》0.1万余册。40W日光灯节电器是本区发明的国家级专利成果,在北京召开的95百项实用科技成果展示会上被选为百项实用科技成果之一,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世界尤里卡发明奖评比会上获世界尤里卡发明奖金奖。为尽快开发这个项目,先后向区内外、省内外发布信息,寻求接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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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齐鲁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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