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金库债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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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聊城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820020220000440
颗粒名称: 第六节 金库债券
分类号: F832
页数: 2
页码: 445-446
摘要: 1946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冀南银行冀鲁豫第六分行始代理政府金库业务。此后,所属各县支行陆续建立金库。1950年,政务院颁发中央金库条例,规定各级财政金库均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各级行长即为同级金库主任。至1990年,区内设中心支库1处,县市支金库8处。金库的主要任务是准确及时地收纳国家预算收入,根据财政机关填发的支款凭证办理同级财政库款的支拨。
关键词: 金融业 金库债券

内容

金库1946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冀南银行冀鲁豫第六分行(辖区与今聊城地区同)始代理政府金库业务。此后,所属各县支行陆续建立金库。1950年,政务院颁发中央金库条例,规定各级财政金库均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各级行长即为同级金库主任。至1990年,区内设中心支库1处,县市支金库8处。金库的主要任务是准确及时地收纳国家预算收入,根据财政机关填发的支款凭证办理同级财政库款的支拨。1949〜1990年,地区中心支库累计收入353.35亿元,累计支出461.79亿元。其中,1990年收入68.41亿元,为1977年的18.96倍;支出77.01亿元,为1977年的20.97倍。1991〜1996年,地区中心支库累计收入501.49亿元,累计支岀483.06亿元。其中,1994年收入185.9亿元,支岀186.2亿元,比1993年分别增长51.8%和48.8%,比1992年分别增长107.9%和95.4%。1996年,收入336.98亿元,支出328.21亿元,比1995年分别增长11.2倍和15.2倍。
  债券清光绪年间,清政府曾发行昭信股票。民国时期,财政部、交通部发行公债50余种,有民国公债、实业公债、有奖实业债券、救国公债、复兴公债等。同期,山东省发行的债券有山东地方公债、军务善后公债、河工债券、善后公债、定期有息金库洋等。民国时期发行的债券,大部分用于军费开支和弥补财政赤字,还本付息则全赖赋税。政府多采用发新债换旧债的办法,延缓支付期限,有的甚至未能兑付。1926年张宗昌督鲁发行的善后公债,由于次年张在军阀战争中失败,债券成为废纸。
  建国后,债券由人民银行代理发行,按期偿还本息。1950年,国家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年息5%,分5年偿还,到1956年全部还清。1954〜1958年,银行发行5期经济建设公债,全区累购692万元,年息4%,于1972年兑付完毕。1981〜1990年,银行代理国家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年息4%,5年偿还,发行对象为部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农村社队和城乡居民。10年间,全区累计发行国库券14895万元,年均发行1500万元。其中,单位购买2562万元,占17.2%,利率4〜6%;个人购买12333万元,占82.8%,利率8〜14%。1986年后,银行开始发行金融债券,期限1〜5年不等,每年发行1000万元上下,主要用于生产建设,年息9~13%,到期一次偿付本息。1986〜1990年,全区共发行金融债券5545万元。其中,工商银行发行3295万元,占59.42%;农业银行发行1696万元,占30.59%;建设银行发行390万元,占7.03%;中国银行发行124万元,占2.24%;人民银行发行40万元,占0.72%。1991〜1996年,全区共发行国库券86022万元。其中,金融系统发行61404万元,占71.4%;财政部门发行24618万元,占28.6%。同期,全区共发行金融债券2166万元。其中,工商银行发行1589万元,占73.4%;农业银行发行215万元,占9.9%;中国银行发行122万元,占5.6%;建设银行发行240万元,占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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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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