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货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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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聊城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82002022000043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货币
分类号: F832
页数: 2
页码: 436-437
摘要: 淸末民初,境内主要流通的货币有制钱、铜元、银币和纸币。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区流通的货币主要有冀南币、鲁西币和北海币,日伪政权辖区使用日伪准备票,国民党统治区则推行法币。自1948年12月始,陆续收回旧币,换用人民币。硬帀制钱为铜质圆形,中有方孔,以文、吊、团计之,每枚为1文,千文为1吊,10吊为1团。除清政府发行的制钱外,还有唐、宋、元、明等朝代铸造的制钱。
关键词: 金融业 货币

内容

淸末民初,境内主要流通的货币有制钱、铜元、银币和纸币。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区流通的货币主要有冀南币、鲁西币和北海币,日伪政权辖区使用日伪准备票,国民党统治区则推行法币。自1948年12月始,陆续收回旧币,换用人民币。
  硬帀制钱为铜质圆形,中有方孔,以文、吊、团计之,每枚为1文,千文为1吊,10吊为1团。除清政府发行的制钱外,还有唐、宋、元、明等朝代铸造的制钱。境内流通的制钱至1935年停止使用。
  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清政府首次发行铜元币。其币为圆形、无孔,正面铸“光绪元宝”,背面为蟠龙纹。此外,还有1909〜1911年发行的“大清铜币”和“宣统铜币”。民国时期,发行的铜元币有中华民国开国纪念币和孙中山头像纪念币,以及省内外所铸地方铜币。上述铜币境内均有流通,至1941年停止使用。
  宝钞为纸质兑换券,1853年(清咸丰三年)发行,以银两为本位,多用于工商业者之间流通及预交税银。至1862年,因通货膨胀停止使用。
  市场早期流通的银币有银锭、银裸子和碎银子。银锭分5两、10两和50两3种;银裸子,一两一个;碎银子,以秤计之。1887年(清光绪十三年),清政府开始铸造发行银元,且逐渐取代其他银币而流行于市场。境内流通的银元始有英国铸站人银元,后是清政府自铸的“龙洋”(光绪元宝)和“大清银币”。辛亥革命后,有孙中山头像币、民国开国纪念币和袁世凯头像币。1935年,国民党政府推行法币,银元禁止流通。
  纸币1840年(清道光二十年)后,侵华各国纷纷发行纸币。1897年(清光绪二十三年),清政府设中国通商银行,发行兑换券。1912年后,境内流通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发行的兑换券、银两票、银元票和制钱票。1919年,流入实业银行钞票。1925年,流入中国银行钞票。1930年后,流入山东民生银行的民生票,同时还流通济南官钱局和山东省商业银行的银两票、银元票和制钱票。1931年5月,流入国民党中央银行发行的关金兑换券。1942年4月,以关金1元折合法币20元的比价并行流通。1947年,国民党政府发行的货币于境内停止流通。
  1937年“七•七”事变后,华北伪临时政府设立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发行“日伪准备票”。1938年11月,日军侵占聊城后,在境内强迫流通使用“日伪准备票”,票子面额由开始的1元、2元、50元、100元发展到2000元和5000元,致使市场物价暴涨,“日伪准备票”亦急剧贬值。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按法币1元折合“日伪准备票”5元兑换收回,于1946年销毁。
  1935年,国民党政府禁止银元流通,推行法币,规定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法定货币。之后,境内流通法币。1936年,法币与银元之比为1:1。1938年后,国民党政府采取通货膨胀政策,法币贬值。1937〜1947年,境内法币膨胀47万倍,物价上涨370余万倍。1947年,法币停止流通。
  1940年5月,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鲁西银行开始发行鲁西银行币。至1945年,先后有面额壹角、贰角、伍角、贰元、伍元、十元、贰百元、伍百元等30多种鲁西银行币在境内流通。鲁西银行币的发行,对于支持革命战争和根据地的建设、开展对敌经济斗争以及活跃解放区市场起了重要作用。1946年1月,鲁西银行并入冀南银行,鲁西银行币停止发行。
  1939年10月,晋、冀、鲁、豫边区成立冀南银行,同时发行冀南银行币,先后有面额壹百元、贰百元、伍百元、壹千元等十几种货币在境内流通,冀南银行币的发行,对支援战争、扶植生产、搞活流通、打击日伪货币起到了重大作用。1948年,按冀南银行币100元折合人民币1元的比例陆续收回,停止流通。
  1938年8月,北海银行在掖县发行北海币。1945年后,解放区逐步扩大连成一片,北海币流入境内。先后有面额壹角、伍角、壹元、贰元、拾元、壹百元、伍百元、壹千元、贰千元的北海币在市场上流通。1949年,以人民币1元折合北海币100元的比价收回,北海币停止流通。
  194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开始发行人民币,并陆续收兑各解放区地方货币和国民党政府发行的旧币,禁止一切外币和金银币流通。至1953年12月底,区内流通的人民币有一元、二元、五元、十元、二十元、五十元、一百元、二百元、五百元、一千至五万元,计13种(以上称旧人民币)。1955年3月,发行新版人民币,面额为一分、二分、五分、一角、二角、伍角、一元、二元、三元、伍元、十元,计11种。此外,还发行一分、二分和伍分3种硬辅币。同时,以1:10000的比价收兑旧人民币。1964年,收回由苏联代印的三元、五元、十元的人民币。1985年,发行新版十元、伍十元、一百元的大面额人民币。1992年,发行新版一元、二元人民币。1995年,又发行新版伍十元、一百元大面额人民币。人民币的发行和使用,对于稳定市场物价、安定人民生活、推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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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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