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聊城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82002022000043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F832
页数: 4
页码: 433-436
摘要: 钱庄业中规模较大、资金较雄厚者,一般称“银号”。聊城的万聚德银号和临清银号即属此类。其中,临清银号于1948年12月成立,其性质为公私合营,主要业务是对私人工商业存款和放款,利息高于银行。该银号于1952年撤消。至民国时期,境内共有“典当”30余家。日军侵占境内后,“典当”全部停业。“典当”一般折价付款规定为:金银饰物按实际价值的8折付款,丝绸6折,被帐5折,衣物3折,利息为月息2分;典压期限为18个月,逾期不得回赎。中国银行聊城分行1982年1月正式成立。
关键词: 金融业 金融机构

内容

清末及民国时期的金融机构
  钱庄1894年(清光绪二十年)至中华民国初年,聊城较大的私人钱庄有万聚德、裕成祥、新泰恒、鼎盛、同升昌、升记、义聚长、万兴公、同泰旭、福记、道生、致和祥、惠东、万镒成、集祥厚、厚记、耀兴、东鲁、恒庆和、宝通及德恒庆等。这些钱庄主要经营存款、放款和汇票业务,有的经营几年而辍业,有的至抗日战争爆发方停业。钱庄业中规模较大、资金较雄厚者,一般称“银号”。聊城的万聚德银号和临清银号即属此类。其中,临清银号于1948年12月成立,其性质为公私合营,主要业务是对私人工商业存款和放款,利息高于银行。该银号于1952年撤消。
  典当境内最早的''典当”为1375年(明洪武八年)的东阿“天成典”。至民国时期,境内共有“典当”30余家。日军侵占境内后,“典当”全部停业。“典当”一般折价付款规定为:金银饰物按实际价值的8折付款,丝绸6折,被帐5折,衣物3折,利息为月息2分;典压期限为18个月,逾期不得回赎。
  农工银行境内有史以来第一家民营银行,成立于1923年,行址在今古楼东大街新华商场内,有资金40万元(银元),盛时职员达六七十人。农工银行起到了调剂金融、辅助工商业发展的作用。1926〜1927年,山东督办张宗昌的驻聊军队用“军用票”强行购买货物,出现以军用票向农工银行挤兑现银和钞票的现象,农工银行被迫关闭。
  中国银行临清办事处民国初年建立,1928年撤销,1932年复设。其业务为发行纸币、国际汇兑、存款、放款和汇款。1935年,存款3万元(法币),放款6万元(法币),汇兑600万元(法币)。
  山东民生银行临清办事处1935年11月成立,业务为发行辅币、存款、放款和汇款。至1938年11月,因日军侵占聊城而停业。
  高唐县高清银行该行为县公议员尹宏庆所倡办。民国初年成立,1926年关闭。其业务为存款和放款。
  鲁西银行1940年1月,在八路军一一五师供给部的基础上筹建。同年4月,以小石印机印钞在鲁西根据地发行“鲁西银行币”;9月,设业务、秘书、会计3个科室,计10人。次年9月,鲁西银行在观城县琉璃井村与冀鲁豫银行办事处合并,仍称鲁西银行,改部队领导为地方领导,隶属鲁西行政主任公署。1942年春,依据行政区划始设分支机构,今聊城地区辖区分属当时的银行机构相应称鲁西银行第三分行和第四分行。1943年3月,银行与工商局实行联合办公。1946年1月,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分局决定,对各战略区发行的鲁钞、冀钞等实行等价流通。同月,鲁西银行并入冀南银行冀鲁豫区行。同年11月,改称冀南银行冀鲁豫第六分行。1948年10月,冀南银行与晋察冀边区银行合并为华北银行,区内银行改称华北银行冀鲁豫第六办事处。1948年12月,华北银行、北海银行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区内银行改称中国人民银行聊城专区办事处。
  建国后的金融机构
  建国后,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发展,区内的金融机构不断发展壮大。至1996年,已形成一个以人民银行为领导、以专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协作的、比较完整的金融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地区分行其前身为冀南银行第六分行。1948年10月,更名为华北银行聊城办事处;12月,改称中国人民银行聊城专区办事处。至1950年5月,该办事处编制10人,辖聊城、莘县、堂邑、冠县、清平、高唐、东阿、博平、在平、阳谷10个县支行。1951年2月,更名为中国人民银行聊城专区中心支行。1971年7月,与财政局合并,成立聊城地区财政金融局。1973年2月,恢复成立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地区中心支行。1984年7月,改称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地区分行。至1996年,分行机关设会计、货币金银、国库、计划、稽核、金营、外汇、调统、纪检、工会、人教、政工、办公室、资金融通、清算中心、科技、保卫、服务公司等18个科室,共137人;全区人行系统共有干部、职工520人。
  中国工商银行聊城地区中心支行1984年10月设立。此后,原地区人民银行下属的8个县市支行即由地区工商银行代管。工商银行的主要任务是办理工业和商业贷款及储蓄业务,是主管城市金融的专业银行。1986年5月,全区县市一级人民银行和工商银行分设。至1990年底,中心支行设工商信贷科等15个职能科室,全区工商银行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203人。1993年始,工商银行向商业银行过渡,不断开拓业务新领域,向综合性、多功能、企业化方向转变。当年,国际业务部、房地产业务部相继开业;同时,开办了牡丹信用卡业务和信托业务。至1996年,该支行辖8个县市支行3个办事处118个储蓄所,共有干部、职工1293人;年末存款余额245141万元,贷款余额213278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聊城地区中心支行于1956年成立,下设农金科和信用合作科。各县农业银行设放款股和信用合作股。当时,地、县两级农业银行不单独设帐,没独立资金,一切资金、帐务均由人民银行办理,农业银行的任务只限于农业贷款的收放。1957年5月,撤销地、县两级农业银行建制,其业务与人员并入人民银行。1963年12月,恢复中国农业银行聊城专区中心支行,下设人秘科、农金科、信用合作科和计财科,辖8个县支行91个基层(指区政府一级)营业所571个农村信用合作社。这一时期,农业银行的主要任务是办理国家支援农业资金的拨款和贷款,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组织,帮助广大社员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一些临时困难。1965年12月,再度撤销地、县两级农业银行建制,人员与业务并入人民银行。1980年12月,再次恢复中国农业银行聊城地区中心支行,且在人、财、资3方面均有独立的自主权,形成专业银行体制,成为办理农村农、工、商信贷的综合银行。至1990年,中心支行设农业信贷科、信用合作科等12个职能科室,全区农行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954人。1993年,地区中心支行向商业银行过渡,营业部、国际业务部、金穗卡业务部相继开业。至1995年,该行辖8个县市支行162个乡镇营业所113个储蓄所,全区农行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183人。1996年,该行年末存款余额309608万元,贷款余额188343万元。同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聊城地区分行成立,主营农产品采购资金发放等政策性贷款;年末存款余额为7100万元,贷款余额409000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聊城地区中心支行1954年10月1日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聊城地区中心支行。1958年12月并入财政局。1962年4月恢复建立。1969年底,又并入人民银行。1973年元月,再度成立。1996年3月,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聊城地区中心支行。至年底,中心支行设资金计划部等13个职能科室和营业部、国际业务部等7个直属单位,辖8个县市支行及聊城铁路专业支行;全区建行系统共有干部职工968人。1995年10月,在全区开通了城市综合业务网络系统。至1996年底,储蓄存款实行全区通存通兑,年末各项存款余额达248457万元,贷款余额为125137万元。
  中国银行聊城分行1982年1月正式成立。其主要任务是管好用活外贸资金,支持对外贸易和国民经济发展,加强外汇结算和管理。至1996年,聊城分行机关设外汇信贷科等17个科室,辖莘县、临清、阳谷、在平、东阿、冠县、高唐7个县(市)支行及65个储蓄网点,全区中国银行系统共有干部职工586人。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业务范围不断扩大,服务功能不断完善,不仅办理传统的人民币、外币存贷款结算业务,还开办了区内居民外汇调剂、国际结算、长城信用卡及外汇结售汇、小额存单抵押贷款等新业务,资金实力不断壮大。至1996年底,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为111578万元,外币存款余额为945万美元;各项人民币贷款为57624万元,外汇贷款余额为4293万美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区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农村信用合作社1953年,全区各县支行普遍试办农村信用合作社。至1954年8月底,全区共有信用合作社215处,信用部136处,信用互助组385处,拥有股金23.97万元。1982年,随着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信用社在乡镇一级及城区和农村较大集镇建立信用分社和储蓄所,办理存贷款业务。1985年,为了加强对信用社的管理,以县为单位建立信用社县联社。至1996年底,全区共有8个县联社149个乡镇信用合作社151处信用分社7106个信用代办站,有固定职工1459人,合同职工1249人,股金1649万元,固定资产12133万元,年末各项存款余额381262万元,各项贷款余额241361万元。
  聊城地区城市信用社中心社经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批准成立的地方金融机构,主要职能为办理工商企业存款、贷款、结算和城镇居民储蓄,同时对全区各县市城市信用社进行归口管理。中心社于1994年元月筹建,同年7月投入运营,至1996年底有干部职工78人,设综合性营业网点5处。中心社成立以来,积极筹措资金,存款稳步增长。1995年末,各项存款余额为18587万元,比上年增长186%。1996年末,存款余额达到30700万元,比上年增长65.2%。随着资金实力的不断增长,中心社不断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1995〜1996年,累计发放贷款192053万元,其中1996年向40户骨干企业发放贷款12533万元,占年贷款余额59.6%。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阅读

相关地名

聊城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