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财政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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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聊城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82002022000042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财政收支
分类号: F810
页数: 4
页码: 419-422
摘要: 清末,财政收入主要有地丁、漕粮、租课、盐税、厘金及部分杂税,地方财政支岀主要是各种政务费及军务费开支。民国时期,财政收入主要有田赋、盐税、货物税、营业税及其他杂税,地方财政支出因战争不断,以政务费及军务费支出为大宗。建国后,国家财政性质发生根本变化,财政收入除上交中央财政支援国家建设外,地方财政支出主要用于经济建设及发展文教科学卫生事业。
关键词: 财税 财政收支

内容

清末,财政收入主要有地丁、漕粮、租课、盐税、厘金及部分杂税,地方财政支岀主要是各种政务费及军务费开支。民国时期,财政收入主要有田赋、盐税、货物税、营业税及其他杂税,地方财政支出因战争不断,以政务费及军务费支出为大宗。
  建国后,国家财政性质发生根本变化,财政收入除上交中央财政支援国家建设外,地方财政支出主要用于经济建设及发展文教科学卫生事业。1949年,全区财政收入1536万元,财政支岀508万元。
  1950〜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聊城专区积极增收节支,积累经济建设资金。1952年,全区财政收入2751万元,比1950年增长50.5%。其中工商税收入1235万元,占总收入的44.89%;农业税收入1499万元,占总收入的54.49%;其他收入17万元,占总收入的0.62%。同年,全区财政支岀865.8万元,比1950年增长50.6%。其中经济建设费支岀占总支岀的11.99%,文教科学卫生费支出占46.78%,行政管理费支出占38.58%,抚恤救济费支岀占2.31%,其他支出占0.34%。
  1953~1957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全区政治稳定,生产建设迅速发展,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1957年,全区财政收入达4451万元,比1952年增长61.8%,平均每年增长10.1%。其中,工商税收入占总收入的52.73%,农业税收入占44.22%,国营企业收入占0.2%,其他收入占2.85%。1957年,全区财政支岀2272.4万元,比1952年增长162.5%,平均每年增长21.3%。其中,经济建设费支出占总支出的19.64%,文教科学卫生费支岀占47.13%, 行政管理费支岀占31.38%,抚恤救济费支出占1.32%,其他支出占0.53%。
  1958—1960年,由于“浮夸风”和“共产风”的影响,各级上报数字严重失实,财政收入出现大幅度上升。由于经济工作指导上的失误,加之农业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导致1961年后农业税征收任务下调,企业亏损增加。1961〜1963年仅完成财政收入9744万元,比前3年减少收入12672万元,下降56.5%。由于大办钢铁、粮食和水利,全区财政支岀连年大幅度上升。1958年,支岀4583.2万元,比1957年增长101.7%。1960年,支出7259万元,比1957年增长219.4%,其中经济建设支岀增长8.88倍。
  1964~1965年,贯彻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财政收支状况逐步好转。1965年,全区财政收入3291.2万元,支岀3978.4万元。
  “文化大革命”前期,工厂停工、停产,工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干扰,全区财政收入连年下降。1966年,全区财政收入2882.6万元, 比1965年下降12.4%。1967〜1969年全区财政收入一直徘徊在2900万元左右。“文化大革命”后期,在毛泽东“抓革命、促生产”的号召下,工农业生产逐步恢复发展,财政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1970〜1976年,全区财政累计收入44121.1万元,年平均收入6303万元,比“文化大革命”前期年平均收入增长1.17倍。“文化大革命”时期,全区财政累计支出65280.5万元,年平均支出5934.6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全区财政状况逐步好转。1981〜1990年,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财政收入提前实现第一个翻番。1990年,财政收入为24438.7万元,比1980年增长1.6倍,年平均增长速度10%。其中,工商税收入20688.9万元,占年度总收入的84.66%;农业税收入1853.2万元,占年度总收入的7.58%;国营企业亏损758.6万元,占年度总收入的3.1%;其他收入2655.2万元,占年度总收入的10.87%。同年,财政支出为41169.7万元,比1980年增长2.54倍,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3.5%。其中经济建设费支岀5044.1万元,占年度总支岀的12.25%;文教科学卫生费支出14211.9万元,占年度总支岀的34.52%;行政管理费支出7674.3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18.64%;抚恤和社会救济费支出1787万元,占年度总支岀的4.3%;其他支出12452.4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30.25%。
  1981〜1990年的10年间,全区财政累计收入141404.5万元,占建国后前31年(1950〜1980年)财政总收入的92.5%;全区财政累计支出234862.8万元,比建国后前31年财政总支出多71768.1万元。1991-1996年,全区工农业生产及第三产业迅速发展,财政累计收入达到254317万元,是前10年(1981〜1990年)财政总收入的1.8倍;财政累计支岀468481万元,比前10年财政总支出增长99.47%。财政收支的迅速增长,促进了全区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较好地保证了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1949—1996年聊城地区财政收入(续表)
  1949〜1996年聊城地区各项财政支出(续表)
  由于财政支出大于收入,因此全区财政连年出现赤字。1983年前,全区财政每年净结余300万元以上,结余县市6〜7个,赤字县市1〜2个。1985年后,全区财政净结余连年为负数,赤字县市6〜7个。1988年,赤字达到1819万元。1990年,全区赤字降为1432万元。1996年,全区财政净结余74万元,其中地区级净结余14万元,县市净结余60万元。
  1981-1996年聊城地区各县市财政收支平衡状况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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