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聊城地区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0820020220000420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药品检验 |
分类号: | F722 |
页数: | 2 |
页码: | 414-415 |
摘要: | 建国初,专署及县卫生科负责药政管理工作。1960年,专署药品检验所建立。1973年,由地区卫生局业务科负责。1990年,药政科独立,县(市)仍由业务科分管。1996年,各县(市)药检所相继建立,各药检所相继开展了药品监督工作。同时,销毁一批伪劣药品,查处聊城县两个地下药厂。1964年6~11月,查处了阳谷、东阿、聊城、莘县用破皮烂革制售假阿胶案件,退货并赔款55万元,销毁假药,处理了有关人员。 |
关键词: | 商业管理 药品经营 药品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