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药品检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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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聊城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82002022000042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药品检验
分类号: F722
页数: 2
页码: 414-415
摘要: 建国初,专署及县卫生科负责药政管理工作。1960年,专署药品检验所建立。1973年,由地区卫生局业务科负责。1990年,药政科独立,县(市)仍由业务科分管。1996年,各县(市)药检所相继建立,各药检所相继开展了药品监督工作。同时,销毁一批伪劣药品,查处聊城县两个地下药厂。1964年6~11月,查处了阳谷、东阿、聊城、莘县用破皮烂革制售假阿胶案件,退货并赔款55万元,销毁假药,处理了有关人员。
关键词: 商业管理 药品经营 药品检验

内容

建国初,专署及县卫生科负责药政管理工作。1960年,专署药品检验所建立。1973年,由地区卫生局业务科负责。1980年,由地区卫生局中医科负责。1990年,药政科独立,县(市)仍由业务科分管。1978〜1996年,各县(市)药检所相继建立,各药检所相继开展了药品监督工作。
  1955年前,质量监督主要是医疗和药品经营单位库存药品的防潮、防霉、过期失效等,对伪劣药品的检查对象主要是个体药房,对制售伪劣药品者给以查收销毁,重者依法制裁。1956〜1963年,先后贯彻《关于药政管理的若干规定(草案)》等一系列文件,以专业检查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加强药品的检查与监督。1963年,先后检查126个单位,抽检样品837件,并提岀指导改进意见。同时,销毁一批伪劣药品,查处聊城县两个地下药厂。1964年6~11月,查处了阳谷、东阿、聊城、莘县用破皮烂革制售假阿胶案件,退货并赔款55万元,销毁假药,处理了有关人员。1982年,对127种淘汰药品进行清查,查出的伪劣药品全部销毁。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颁布施行。8月,全区共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假药单位6家,多数单位销售过晋江假药。是年,共查封伪劣中成药、西药154个品种,计51090瓶、29900盒、54049袋,伪中药材24个品种97534公斤,并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1988年,对阳谷古阿井阿胶查处,并对该厂全面整顿。1991-1996年,多次组织治理整顿,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医药市场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突击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非法经营药品的单位和个人, 药品管理得以加强。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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