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物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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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聊城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820020220000410
颗粒名称: 第六章 物资经营
分类号: F722
页数: 3
页码: 404-406
摘要: 清朝中叶,东昌府凭借运河航运发达的优势,经济一度繁荣。其时,既有经营煤炭、铁货的商号,间有外地木材运进。1845年重修山陕会馆所用木料,均由异地客商捐款购之,由山西、陕西沿河运入。运河漕运终止后,各类民用物资调入量甚少。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时期,人民军队在境内建有枪械修造所和炸弹厂数处。
关键词: 商业管理 物资经营

内容

清朝中叶,东昌府凭借运河航运发达的优势,经济一度繁荣。其时,既有经营煤炭、铁货的商号,间有外地木材运进。1845年重修山陕会馆所用木料,均由异地客商捐款购之,由山西、陕西沿河运入。运河漕运终止后,各类民用物资调入量甚少。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时期,人民军队在境内建有枪械修造所和炸弹厂数处。所需钢材一是从民间征集废旧金属器具;二是破坏日军交通运输,缴获敌人的钢轨;三是部队后勤供应。1948年,人民政府在聊城县成立''泰兴隆贸易货栈”,负责前方军用物资的组织供应。
  建国初期,由国家和省财政经济委员会平衡调拨钢材、木材、水泥等物资,品种和数量逐年增加。“一五”期间,全国实行统一的计划经济和统一的物资分配制度,重要的生产资料由中央统一分配。1958年8月,聊城专员公署经济计划委员会物资分配供应局成立后,物资局名称几经演变,至1990年6月,改称聊城地区物资局,设业务科、审计科、财务科、企业管理科等10个科室;局辖燃料公司、木材公司、金属材料公司、机电设备公司、化工轻工公司、建筑材料公司、物资再生综合利用公司、物资服务公司等8个专业公司。年末,全区共有物资企业65个;乡办、村办、个体办物资经营点239个,从业人数971人,经营场所34万平方米;全区物资系统共有正式职工3242人。1958〜1990年,全区物资部门共完成进货额35.09亿元,其中购进的主要物资有钢材61.48万吨,木材116.37万立方米,水泥143.74万吨,煤炭2434.07万吨,汽车(系1978-1990年购进数)6196辆;完成供应额38.27亿元,其中供应的主要物资有钢材61.46万吨,木材110万立方米,水泥138.62万吨,煤炭2419万吨,汽车5858辆。1991〜1993年,为适应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物资企业加大改革力度,物资工作迅速发展1994-1996年,全国物资系统出现了普遍的行业性亏损,全区物资购销业务步入低谷。
  第一节计划内购销
  建国初期,尚未建立起统一的计划经济,各种物资分散在商业和其他部门经营。1950年,国家开始对钢材、木材、水泥等8种重要物资实行大区之间的平衡调拨。至1952年,平衡调拨重要物资增加到55种。“一五”期间,全国实行统一的计划经济和统一的物资分配制度,重要的生产资料由中央统一分配。按物资的重要程度,又分为统配物资和部管物资。随着计划管理的加强,国家管理的物资逐年增加。1953年,属中央分配的物资227种,其中统配物资112种,部管物资115种;至1957年,属中央分配的物资达532种,其中统配物资231种,部管物资301种。1954年,建立聊城专区工业公司,内设供销科,负责全区工业企业的物资供应。“一五”期间,全区共购进煤炭69.22万吨,销售70.64万吨。1958年8月,建立聊城专署物资分配供应局,负责全区的物资购销。1962〜1965年,全国物资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办法。市、地一级和省级主管部门不留物资机动指标。1958〜1965年,全区累计购进钢材14568吨,销售7687吨,销售量占52.8%;购进木材53739立方米,销售30025立方米,占55.9%;购进水泥19441吨,销售19088吨,占98%;购进煤炭255.68万吨,销售230.9万吨,占90.3%。“文化大革命”期间,曾批判物资系统“条条专政”,否定物资集中统一管理。1970年物资管理体制改革,在国家统一计划下实行地区平衡、差额调拨、品种调剂。区内物资分配计划由省切块到地区,由地区计委分配,物资部门组织实施和调剂,从而结束了物资系统人、财、物三垂直的管理方式。1966-1976年,全区物资系统共购进钢材96520吨,销售98444吨;购进木材163384立方米,销售180517立方米;购进水泥342340吨,销售352864吨;购进煤炭3909294吨,销售4087120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物资管理体制逐步打破过去封闭式的单一流通方式,一部分物资开始进入市场,形成计划内和计划外两条购销渠道。1982年,计划外物资的比例进一步扩大。1984年,计划外生产资料价格放开,初步形成生产资料市场。“七五”期间,生产资料市场进一步开放,市场经济空前繁荣,计划内物资逐步减少。1981年,计划内钢材占当年钢材购进总量的79.6%、木材占86.1%、水泥占89.4%、煤炭占78.7%。1990年,计划内钢材占当年钢材购进总量的9.5%、木材占14.5%、水泥占55.9%、煤炭占42.4%。1979〜1990年,累计购进计划内钢材193960吨,平均每年购进钢材16163吨,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年均购进钢材的1.84倍;购进计划内木材298082立方米,年均购进木材24840立方米,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年均购进木材的1.67倍;购进计划内水泥828198吨,年均购进水泥69017吨,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年均购进水泥的2.22倍;购进计划内煤炭9424921吨,年均购进煤炭785410吨,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年均购进煤炭的2.21倍。1991年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计划内物资逐年减少取消,物资企业走向市场。
  第二节计划外购销
  1978年前,国家对各种物资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物资市场逐步形成,计划内物资逐步减少,计划外物资逐年增多。1981年,购进计划外钢材3701吨,占当年钢材购进总量的20.4%;销售计划外钢材2545吨,占当年钢材销售总量的15.2%。购进计划外木材6101立方米,占当年木材购进总量的13.9%;销售计划外木材4723立方米,占当年木材销售总量的11.6%。购进计划外水泥5320吨,占当年水泥购进总量的7%;销售计划外水泥2883吨,占当年水泥销售总量的5.8%。购进计划外煤炭19万吨,占当年煤炭购进总量的21.4%;销售计划外煤炭12万吨,占当年煤炭销售总量的13.8%。购进计划外汽车11辆,占当年购进汽车总量的10.5%;销售计划外汽车15辆,占当年汽车销售总量的14.4%。
  1990年,从物资市场购进计划外钢材63471吨,占当年购进钢材总量的90.5%;销售计划外钢材63752吨,占当年钢材销售总量的91.7%。购进计划外木材44843立方米,占当年购进木材总量的85.5%;销售计划外木材46171立方米,占当年木材销售总量的86.5%。购进计划外水泥62160吨,占当年购进水泥总量的44.1%;销售计划外水泥47197吨,占当年水泥销售总量的51.3%。购进计划外煤炭106.9万吨,占当年购进煤炭总量的57.6%;销售计划外煤炭80.5万吨,占当年煤炭销售总量的43.3%。购进计划外汽车628辆,占当年汽车购进总量的97.5%;销售计划外汽车651辆,占当年销售汽车总量的97.6%。1990年比1981年购进计划外钢材增长16.15倍、购进计划外木材增长6.35倍、购进计划外水泥增长10.68倍、购进计划外煤炭增长4.63倍、购进计划外汽车增长56倍,销售计划外钢材增长24倍、销售计划外木材增长9.78倍、销售计划外水泥增长15.4倍、销售计划外煤炭增长5.7倍、销售计划外汽车增长43.4倍。
  1991〜1993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全区物资部门面向市场,克服官商作风,强化服务,大力发展外向型流通业务,发展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的综合性经营,在市场经济中迅速发展。物资购进额由7.41亿元增至10.88亿元,平均每年递增23.5%;销售额由7.82亿元增至11.59亿元,平均每年增长23.88%;3年上交利税1520万元。1994年后,全国物资系统出现行业性亏损,区内物资购销能力显著下降。1996年,全区物资购进额下降为4.29亿元,物资销售额下降为6.05亿元;比1992年分别下降59.1%和47.2%;全区物资系统亏损1054万元。
  1978~1990年聊城地区主要物资购销存情况统计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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