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粮油销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聊城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82002022000040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粮油销售
分类号: F722
页数: 6
页码: 396-401
摘要: 1953年,全区各县增设10多处粮食供应点。1955年,国务院发布《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区内市镇居民每人每月定量标准(成品粮),特重体力劳动者25?1971年,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非农业人口的粮食定量标准进行调整。山东省粮食厅于1955年发行山东省地方粮票,1971、1984年发行新版山东地方粮票。
关键词: 商业管理 粮食油脂 粮油销售

内容

城镇粮油供应
  粮食定量供应。1953年,全区各县增设10多处粮食供应点。1955年,国务院发布《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区内市镇居民(非农业人口)每人每月定量标准(成品粮),特重体力劳动者25〜30公斤,重体力劳动者20〜24.5公斤,轻体力劳动者14.5-19.5公斤,机关、团体和其他脑力劳动者13.5~16公斤,大中学生14.5~18公斤,一般居民和10周岁以上的儿童12〜14.3公斤。1971年,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非农业人口的粮食定量标准进行调整。其标准为,特重体力劳动者24.5~28公斤,重体力劳动者19.5~23公斤,轻体力劳动者16〜18公斤,脑力劳动者15~16.5公斤,大中学生15〜17.5公斤,居民及10周岁以上儿童13.5公斤。自1992年取消定量人口供应后,从1995年7月1日起开始供应,区内定量人口每人每月供应10公斤成品粮。为保证流动人口的粮食供应,粮食部于1955年发行全国通用粮票,1965年发行新版全国通用粮票。山东省粮食厅于1955年发行山东省地方粮票,1971、1984年发行新版山东地方粮票。
  食油定量供应。1955年,全区各县市均实行凭购油证供应,全年一次评议,分季度供应。1964年上级指示,机关、团体、学校、城镇居民每人每月供应食油半斤,乡镇非农业人口每人每月4两。1971年1月1日起,城乡非农业人口食油供应标准,一律按每人每月供应0.25公斤。山东省粮食厅于1960年开始发行油票,使用有效期为1年。1963、1965年发行油票使用期均为1年,1966、1969年发行使用的油票,分别于1970年、1976年先后作废,1976年再次发行油票,继续流通。
  城镇粮油供应,还包括工商业、非农业饲料等粮油供应及粮油补助。1975年,地区粮食局规定饮食业、糕点业全部供应标准面粉,酿造业供应大豆饼25%、小麦20%、杂粮、瓜干55%。1981年,工商行业恢复以粮代油的办法,糕点行业每50公斤成品粮带油9公斤,饮食业每50公斤成品粮带油2.5公斤。非农业饲料供应对象是工业、非农业的交通运输业、专业饲养等。供应范围是专业运输的牛、马、驴、骡,奶牛场奶牛,食品公司待宰肥猪,国营鱼场养鱼,兽医站科研用畜禽及种公畜等。粮食补助包括岀差补助、社教人员补助、劳动补助、会议补助、夜餐补助、上访补助、临时工补助等。1965年,省粮食厅规定食油补助范围,全国粮票带油,从事有害健康工种工人,老红军和重残荣军,住院病员和麻风病防治人员,大专院校外国籍教师,回族“大尔代节”、国庆节、春节,副厅级以上干部和高级知识分子,国家交通和水利建设民工,招待所及各种重要会议等给予食油补助。
  全区粮食非农业销售数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1979年前不到7万吨,1983年超过10万吨,1990年达到12.59万吨,比1985年增加1.73万吨,增长15.9%。非农业用粮中,定量人口用粮11.92万吨,占94.7%,其他各项用粮0.67万吨,占5.3%。1991年,非农业用粮销售21.27万吨,1995年10.29万吨。1996年,非农业用粮销售10.5万吨,定量人口用粮9.7万吨。
  全区油脂、油料非农业销售数量,1980年前不到2500吨,1982年超过3500吨,1983年达到9299吨,此后逐年下降,1990年为4156吨。非农业用油脂、油料中,定量人口用油3473吨,占83.6%;其他各项用油683吨,占16.4%。1991年,非农业油脂销售4038吨,此后连年下降,1995年仅销77吨,1996年销售651吨。
  农村粮油供应
  农村粮油供应,包括农民缺粮供应、种子粮供应、饲料供应、奖售粮油供应及民工补助等。自1953年起供应农村缺粮户,即供应每人年平均口粮150公斤以下的缺粮户。种子粮供应,主要从事粮食、油料作物种子的收贮、引进推广和储备救灾种子等工作。1965年,对配种站种畜饲料供应量是:种牛、种驴每头每天2.5公斤,种马每匹每天4~5公斤,种公猪每头每天1公斤,种羊每只每天0.5公斤。供应品种为豆饼占70%,杂粮和麸皮占30%。1966年,从农村统销粮中拿岀部分饲料粮,用于社队种畜供应,种驴每头每天补助2公斤,种牛每头每天补助1.5公斤,供应品种为麸皮和杂粮各半。奖售粮油供应范围包括收购粮油奖售、收购生猪奖售、收购棉花奖售及收购中药材奖售等。对参加三线建设、大型水利、筑路及其他基本建设工种的民工补助粮食,国家补助标准的不足部分。
  全区粮食农业销售数量,1968年前在10万吨以上,1969年后减少到5万吨以下,1979年后再次超过10万吨,1983年达到50.47万吨,1985年骤然减少到4万多吨,占53.6%;农业饲料2.03万吨,占46.4%。1991年,农业销售粮食2.6万吨。此后,连年下降,1995年销售773吨,1996年销售1290吨。
  全区油脂油料农业销售量,呈逐年减少趋势。1960年前在1700吨以上,1961〜1969年变动在1000〜1500吨,1970年减少到’800吨以下,1980年后减少到500吨以下,1990年为13.7吨。农业销售油脂油料,主要是农村统销,奖售和民工补贴油脂数量较少,自1985年不再列入农业销售计划。聊城地区历年粮食非农业销售量
  单位:吨
  聊城地区历年粮食农业销售量(续表)
  聊城地区历年油脂(料)非农业销售量
  单位:百公斤聊城地区历年油脂(料)农业销售量
  单位:百公斤
  议价粮油销售
  粮油议购议销,是在国家指导下市场调节的一种形式。1963〜1965年,全区粮食系统开展经营粮油议购议销业务,“文化大革命”期间,议购议销业务被迫中断。1978年恢复和发展了粮油集市贸易,地区粮食局1980年成立了粮油议价购销公司,经营管理全区粮食部门的粮油议购议销工作。
  粮油议购1963〜1965年,各基层粮食单位在征购结束后,积极开展粮食议购业务,同时进行品种兑入、国库拨入、区外调入等工作。1979年恢复粮油议购业务后,规定粮油议购由粮食部门统一经营;议购价格由省粮食厅确定最高限价,地、县市根据具体情况,本着略低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挂牌议购。1983年后,实行粮食商品的多渠道经营,打破了粮食部门独家经营的局面。
  粮油议购数量历年有所增加。1966年前,粮食议购数量为0.17-1.45万吨,1967
  -1977年减少到50-500吨,1978年后逐年增加,1981年超过10万吨,1989年达到22.89万吨,1990年为14.06万吨,1996年为44.74吨。1966年前,油脂议购数量为4.5〜37万公斤,1967〜1977年中断议购,1978年后议购数量增加,1984年达到426.85万公斤。1990年为283万公斤,1996年为434.8万公斤。
  粮油议销1963〜1965年,按上级拨给的指标,分季度、分月份下达议销粮油计划,主要用于农业人口和定量人口的口粮补助及食品业。1967年后,议价粮油大部分供应城镇人口和交通要道的饮食业。1979年后,议价粮油销售坚持“量入为出,不挖库存,先省内、后省外,先内销、后出口”的原则,主要用于城乡饮食业、工业、城乡居民及集体单位定量以外的需求。议销粮油价格,根据省粮食厅规定的最高限价,结合当地情况灵活掌握。1983年后,粮油议销积极参与市场,扩大议销途径,取消最低限价。1968年前,粮食议销量0.5万吨以上, 油脂议销量10万公斤以上。1969〜1979年, 粮食议销量减少到0.4万吨以下,油脂议销量减少到1.5-35.5万公斤。1981年后粮油议销数量增加,1984年,粮食议销量达到20.56万吨,油脂议销量达到456.4万公斤。1988~1996年,粮油议销量大幅度减少。1990年粮食议销量为5.83万吨,油脂议销量为63.3万公斤。1996年,粮食议销量为37.26万吨,油脂议销量为1734.2万公斤。
  聊城地区历年粮油议购议销量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阅读

相关地名

聊城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