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私营商业
第一节建国前私营商业
明清时期,京杭运河纵贯境内南北,商业比较发达。山、陕、浙等省较大商户在聊城、临清等沿运河城镇兴建山峡会馆、江西会馆、苏州会馆等商人活动场所。仅山陕商人在东昌府创办的商号就有五六十家。享有“小天津”之誉的临清,为江北5大商埠之一,商品通过航运北达京津,南抵苏杭,各种商店数十种上百家。境内主要行业有粮行、花(棉花)行、金银店、药店、瓷器店、锡器店、服装店、鞋帽店、布匹店、绸缎店、丝店、漆店、书店、笔店、铁货铺、杂货铺等。
鸦片战争后,境内商业日趋衰落。会通河(小运河)的淤塞,使商业市场日渐萧条。但粮行、杂货等行业仍较兴盛。民国初期,聊城从古楼到闸口长2公里的大街上,仍然店铺林立、生意兴隆。至30年代,境内商业按其行业大体可分为如下11种:百货主要包括绸缎、布匹、服装、鞋帽、线类、毯类、瓷器、染料、银器等。1931年,临清百货业有绸缎、布匹店16家,线货铺8家,铜、锡器店铺12家,银器店5家,鞋帽店20家,麻绳铺14家,洋货铺40家。1937年,聊城城内较大的百货店铺有“朱兴盛”、“吉庆祥”、“聚成山”、“致和永”、“陈玉太”、“同和太”、“纹福祥”、“华盛昌''、“鸿庆永”、“源恒文”、“恭兴长”等10多家。
五金主要包括金店、银楼、铜器铺、秤铺、炊具等几十个器种。清末民初,聊城县境内有洪炉作坊100余家、白铁铺数十家、秤铺10多家。五金“洋货”流入境内后,五金商店 (又名铁货铺)逐渐与手工作坊分离,成为专做买卖的商店,手工作坊的产品一般也较少直接出售。
文具清末,聊城“书业德''书店颇有名气,岀版图书数百种,远销北京、天津、上海、南京等大中城市。1928年,“中华”、“世界”、“商务,,等全国知名的书局在聊城设立分店。1931年,临清有书店7家,其余各县城有以批发为主的文具店3~5家,集镇有书摊和兼营图书文具的杂货铺。另有一种名为“传书官”的文具图书小贩,肩担或车推“文房四宝”、流行图书等学生用品,到城乡学校销售。
饮食服务1935年《在平县志》记载,在平县城内饮食服务行业有饭铺16家,饭庄、旅馆各6家,照相馆2家,理发馆7家,澡塘1家。1937年“七七”事变前,境内有饮食服务业店铺800多家。每适集日、春会多有搭棚、摆摊者,经营包子、烧饼、油条、馒头、肉饼、丸子、面条等,冬季卖开汤丸子者居多,夏季卖凉粉者为最。1930年,临清高维岳于考棚街路南创“寄虹”照相馆;次年,胥殿甲在聊城古楼东开业照相。其他各县一般在30年代末或40年代初始有此业。
清代中期,聊城、临清始有浴池,主要供达官贵人和富商豪绅享用。30年代,聊城有古楼西王子良的“德合池”、东关王氏的“四海春”和刘氏的“雅观园”、东门外刘玉合的“裕德池”等4处。临清有火神庙街的马家塘子、竹竿巷汪家塘子、浮桥口北道西柏家塘子和二闸口、鸡市口、养济院的塘子等6处。此间,各县城和张秋、阿城等沿运河较大集镇也先后建有浴池,大都设备简陋,收费较低,装卸工、车夫等平民始可入浴。30年代末和40年代初,日军侵占期间,各浴池相继停业。
理发业始于清初。清政府定都北京后,下令各地官府、县城和各集镇临街设理发棚。棚内挂理发留辫的“圣旨”,凡过往行人,男性留全发者,不管官吏、平民,一律强令入棚剃头交款,违者斩首。随着头顶留辫、周围剃光清代发型的普及,剃头师傅(当时称剃头匠)挑担赴城乡剃头者日多。民国初,新文化运动中的先进分子倡导并带头剪辫子。1918年,聊城李天震首先在古楼南街创办“理发馆”,开始新式理发。20年代末,国民党政府推行剪辫,理发业随之发展起来。30年代,聊城有理发店10户,各县城、集镇都有几家理发馆,为官府、地主、商绅等较富裕的人理发。乡村百姓则多是用剃头刀互相免费自理。
副食土产建国前,经营副食、土产的店铺叫杂货部。1931年,临清城内有杂货铺(店)28间,经营商品主要是干菜、糖果、香烛、纸张、茶叶、烟、酒、糕点、调料、酱菜、瓷器、土特产品等。
清末民初,聊城有烟丝店15家。1931年,临清有烟酒店29家。1937年,聊城有批发兼零售的花糖店4家,烟、酒、糖、茶店等20多家,兼营酱菜、杂货的糕点铺有“恒盛裕”、“永泰昌”、“凤记”、“恒茂成”等30多家。聊城糕点因品种多、质地优良而素有“东昌糕点香四方”的美誉。临清济美酱园生产的酱菜远近闻名。海味和干鲜果品,多为杂货店和摊贩、果农经营。
粮油境内大小城镇都有粮食市场和私营粮店。1931年,临清城内有粮店39家。粮店多为就地收购、出售,靠贱买贵卖或囤积居奇营利。卖粮者,多数为农民自产的余粮或为调剂品种到附近市场上出售;买粮者多为缺粮农民或卖出多余、买进所缺品种,或为省钱挪作他用。每个粮市有经市场管理部门批准的管理人员2〜3人或3〜5人。贩运粮食者,有“粮商”、“粮贩”两类,粮商为资金较多的富户,粮价低时大量收购囤积,价格高时大量出售;或从低价地区买进,到高价地区出售。此类粮商多在县城或较大集镇经营。粮贩则为小本生意,从低价地买进到高价地出售,业此者多为贫苦农民。贩卖食油者,多是肩挑、车推油筒从油房买出后,走街串巷向用户出售,或以成品换取原料。
棉花土布临清、高唐等棉花集中产区多设有棉花、土布专业市场,其余各县县城和较大集镇,则只有季节性(冬、春)的小型棉花、土布市场。30年代,临清县有棉商40家,高唐县有棉商20家。棉商将收购的产品转运济南、上海、天津等地销售。在市场上买棉者多是农民套棉衣或用做手工纺织原料,往外地转运的大户棉商多是坐栈(行)收购。“洋布”流入之前,大小集镇均有土布市场,卖者多为农村妇女,买者多是家无妇女劳力的农户,或女儿出嫁、老人殡葬等用布较多的农民。上市量一般每集数十份、一二百米至百余份、千余米,成交量在170〜340米左右。
药铺清末民初,境内农村和大部分城镇没有专门医院,仅有中医坐堂就诊的药铺。清光绪年间,仅聊城城内就有大小药铺(店)20多家,多是山陕商人开设。较为著名的是“东昌益寿堂药店”,流动资金白银500两,全店32人,前后楼房5栋,年经营额折银圆2万元左右。其它集镇和较大村庄,均有简易药铺。
食盐清末民初,由官府盐店专营。30年代至新中国成立,因战乱影响,敌人封锁,海盐运不进来,只有个别杂货店少量兼营,大部分农民食用当地含盐较多的碱土淋水熬 (晒)制成含有苦味的硝盐,自食剩余的部分,拿到市场上销售或换回粮食。果品蔬菜境内除枣树外,其他果树很少,只有宅旁村头零星栽植桃、杏、梨、柿子等少量果树,且多为自产自销,果熟时,多运到集市或乡村销售,也有少数小贩到果林贩买。少数杂货铺兼营红枣、核桃等易存干果,个别较大商户将大量收购的红枣、乌枣运到济南或外省大中城市出售。
蔬菜业的主要销售对象是城镇居民和较富裕的农民,做此生意的商贩,大多是挑担或车推到集镇上摆摊出售或走街串巷叫卖。到集镇摆地摊卖菜者,大多是自产自销。
石油1921年,石油商品始入聊城。1921~1925年,聊城先后出现了“义济公司”(1930年前后改为“天聚成”)、“保善堂”、“信昌”3家经营煤油的商号。1938年日军入侵聊城,次年3家商号均被日伪政权接管并组成“合作社''实施煤油“配给制”,平民百姓买不到煤油,恢复1921年前用碟子式生铁灯、棉捻燃植物油的办法照明。1945年日本投降,国民党接管后的聊城基本上没有石油交易。
1938年,境内各县城相继沦陷,敌人对抗日根据地进行经济封锁,城镇商业失去广大农村市场而商品滞销,加之日伪统治者的敲诈勒索,流氓恶棍乘机抢掠,店铺解体或被迫停业。1939年初,聊城城内只剩下几家小型店铺。1942年,临清城内商户与日军入侵前的1937年相比,杂货店铺减少20户,棉业店铺减少19户,弹花店铺减少100户。1944年,境内城镇商户仅有1427家,而且多是烟酒、小吃等纯消费商业。1943年,临清城内有酒店50余户,饭馆52户,面馍铺67户,牛羊肉铺33户,烟铺62户。各县城均有由日伪统治者扶持起来的鸦片馆和妓院。
日伪军统治各县县城和重要集镇期间,农村"洋货''基本绝迹,一般集镇上的百货商户也日趋减少,而以木轮车推运、毛驴驮运和肩挑贩运粮食、棉花、食盐等日用必需品的小商贩取而代之。1939-1945年,境内车推、驴驮、肩挑贩运的小商贩约有万人左右。
1940年,抗日人民政权建立后,陆续建立工商管理局(科),解放区的商业在异常困难的情况下得到较快的发展。据1945年《寿张城调查材料》记载,1944年冬寿张县城解放后,县人民政府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保护工商业的政策,城内除过去停业的坐商154户、行商8户、摊贩26户复业外,又新增坐商21户、行商6户、摊贩16户。1946年9月23日《人民日报》载,“临清解放一整年,各种商号发展到45业2529家,较解放前的29业527家增加3倍”。1947年3月28日《冀鲁豫日报》载,“国民党占领区工商业家纷纷搬来临清,天津某茶庄用310万元在该市修房,开张营业;济南益华铁工厂移设临清。去春,临清大小船不过30余只,年底增至300余只,临清大商号一年内由659家增至1181家”。1948年,聊城城内仅4月15日至7月19日3个月内,工商户就由1067家增至1249家。济南等地工商户到聊城者每日达50多人。同年,临清工商业作坊、店铺猛增到2061户,其中纯商业行业38个,计911户,并自然形成了大宁寺、董家大院2个专业化商场。至1949年9月,境内私营商业达41136户,占总户数的6.6%。
第二节建国后私营商业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在政府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扶持下,私营商业迅速恢复。1952年1月,国家机关和工商各界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并且逐步建立起国营花纱布、百货、粮食、盐业、畜产等11个公司和一批商业网点。
1953年,国家实行粮棉油统购统销,缩小私营商业的经营范围。但同时采取调岀部分商品让私商经营,减少税收,实行赊销,给以贷款支持等具体措施,保护私营商业的正常发展。1954年,全区个体工商业者由1949年的41136户发展到50062户,从业人员由1949年的55298人增加到97404人。1954年9月,中共聊城地委成立“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委员会”,对私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至1957年6月,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部完成。全区商业归口人员43012人,其中资本家160人,小业主3800人,小商贩39052人;拿定息者10541人;直接过渡人员19022人,其中资本家52人,小业主2660人,小商贩16310人;公私合营3011人,其中资本家113人,小业主798人,小商贩2100人;合作店(组)7313人,其中资本家4人,小业主842人,小商贩6467人;经销代销员13329人,其中经销员8257人,代销员5072人;股金117.4万元。其中资本家入股28.5万元,小业主31.1万元,小商贩57.8万元;尚有个体商业3132户3314人。
1958年,全区一度基本取消集市贸易,致使商品流通梗滞,库存商品积压。8月中旬,中共聊城地委、聊城专署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省人委下达的《关于活跃市场和加强市场管理》的指示,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恢复农村集市473处,其中大集137处、中集164处、小集172处;组织公社贸易市场7处,私营商业有所恢复。
1961年,对集市贸易提出“活而不乱、管而不死”的要求,商业系统恢复国营、集体、个体3个流通渠道,私营商业有较大发展。至1963年底,全区个体商户发展到15792户23267人,资金133万元。同时私营商户利用“船小调头快”的有利条件,大搞蔬菜种、代食品、铁木制品和条、苇、草编织品的贩运,从事面食、修理等行业服务。当年,全区中等集市每集上市商品472种,比1962年上升22.8%;上市商品成交总值比1962年上升21470万元;通过集市贸易调剂各种粮食3182.5吨。1965年5月,全区私营商业4843户。
“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商贩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批判,大部被迫停业,仅在偏僻农村尚有个别私商贩卖生活日用品或从事面食业等。至1975年,全区仅剩个体商贩2863户。
1978年后,党和政府确立“多种商业并存、多条流通渠道共同发展”的方针,形成了以国营商业为主导、集体商业为助手、个体商业为补充的社会主义商业市场,私营商业逐渐遍及城乡,其形势的发展发生了很大变化。1990年,全区有集贸市场281处,年成交额61441万元,其中城市集贸市场成交额9400万元。1996年,全区有集贸市场380处,年成交额336676万元,其中城市集贸市场成交额200396万元。
个体商业1978年,地区行署批复地区工商局《关于恢复调整集市贸易的请示报告》,全区集市由1968年的164个增加到210个。1983年,百货业、饮食业、服务业、服装鞋帽业等行业蓬勃发展。1990年,个体工商户由1979年的2141户发展到45015户,1996年有93967户。其形式多数亦农亦商,少数弃农经商,均是自购自销或自制自销,其经营方式分为固定商贩与流动商贩两种。1979~1990年聊城地区个体商户基本情况
个体联营商业随着个体商业的发展,重新出现了私商联营。1985年底,全区私商联营发展到86户672人,其中城镇3户18人,农村83户654人;联营饮食业26户116人,全部分散在农村;联营服务业21户52人,其中城镇2户7人,农村19户45人;县以上私营批发商20户71人。1985~1996年,资金较多的联营私商为减少联营带来的结算、协商和容易发生纠纷等弊端,逐渐由联营改为一户为主,吸收他人入股,按股分红或向银行贷款等办法增加资金,采取雇用或聘请的办法,增加经营人员,从事批发业务。
个体批发商业1984年,允许个体商户经营布匹、服装等批发业务后,资金较多的商户改零售为批发者日益增多。工商、税务部门和城镇街道为活跃市场促进流通,相应地提供场地。由此,个体专业批发市场迅速发展。其中,成立较早的是临清烟店轴承专业批发市场。
1978年,烟店乡有4个小型轴承加工厂,生产低档次农用轴承。1982年8月,临清市区红星路东段成立的轴承市场迁移该地。至1986年,该市场上市轴承达0.3万余个品种,日成交额在50万元左右,年收市场管理费7.8万元。上市的轴承有三分之二是翻新产品,经营户从全国各地购来的库存积压轴承,交给翻新户加工,翻新产品的价格,一般只有牌价的50%左右,最低的相当于牌价的30%。当年,烟店乡共有农民6680户,从事轴承购销加工的就达0.3万户,年收入840余万元。1996年,该市场有摊位3200个,经营品种400余个,集日(5天1集)成交额200万元,年成交额1.4亿元,年税收200余万元、管理费40万元。
阳谷县寿张镇布匹专业市场兴起于1984年。到1986年底,该市场经营布匹的商户已发展到600余户,从业人员0.3万余人,花色品种上千个,上市布匹总值达2500万元,日成交额20多万元,日上市达3万人,经营布匹人员年收入人均0.3~0.5万元,专业批发户年均收入在万元以上。1984年,全镇纳税额17万元,1986年增加到29万元,其中布匹市场纳税20万元。1990年,该市场日上市摊位800多个,布匹品种0.3万余种,上市人数达3万余人,最高日成交额80万元,年成交额1.2亿元。至1996年,该市场日上市摊位240个,布匹品种近0.3万余种,日成交额7万余元,年成交额0.2亿余元,年税收8万余元,年收管理费5.6万元。
聊城铁塔服装专业批发市场建于1985年。经聊城市政府批准,由聊城市古楼办事处铁塔居委投资60万元,提供场地20.2亩,建商品房112间,与聊城市工商局联办“铁塔服装专业批发市场”。1986年4月,经委路服装摊点群、批发户迁入。开业初期有摊位200多个,当年成交额0.4亿元,税收、设施费、管理费各2万元。1987、1988年摊位数、成交额连年成倍增长。1989年,扩大场地12亩,投资150万元,建活动板房97间,钢架玻璃钢瓦大棚4300平方米。1990年,入场经营的国营、集体商户160户,固定个体摊位1600个,其中外省市商户1500个。上市服装、鞋帽、布匹、针织品、小百货等类商品4850多种,日上市商品额2700万元,年成交额1.8亿元,完成税金100万元,收交管理费50万元,房租设施费收入100万元,市场容纳城市待业人员3300余名,农村剩余劳力8100余人。至1996年,该市场有摊位0.5万余个,经营品种0.2万余个,日成交额305万元,年成交额10亿余元,年税收350万元,年收管理费100余万元。
第二章集体商业
1932年,阳谷、寿张等国民党县政府设合作社指导所,相继建起若干消费、信用、生产、运销合作社。至1936年,阳谷县共有各类合作社45处,社员973人,股金10436元。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解体。解放区的供销合作商业始于1940年。当年8月4日,《大众日报》报道:“在鲁西行署及各级民主政府的积极倡导、协助与奖励下,在各级群众团体努力推动下,鲁西莘县、朝城一带相继创办粮食运输合作社。”1945年2月,冀鲁豫边区行署在濮阳东关召开群英会,莘县王奉合作社主任白灵霄、张鲁合作社主任马秉谦出席会议并荣获奖章和“劳动模范”称号。1946年,武训(堂邑)县在柳林、辛集、胡堂、堠堌等集镇、乡村建立合作社10余处。1947年,国民党军队重点进攻山东时,聊城一带各合作社组织群众纺织土布9万多米,做军鞋178万多双,以支援解放战争。1949年10月,聊城专区供销合作社建立。自此,全区独立统一的供销合作商业体系初步形成,购销活动遍布广大农村各个角落,成为农村商品流通的重要渠道和联络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物资交流的纽带。
建国初期,区内主要有生产、运销、消费、供销等4种合作社,多数由农民集资、政府扶持建立,少数由干部职工集资兴办。“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供销合作社按照“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方针,大力开展购销业务,向农民供应生产、生活资料,为国家发放贷款、贷粮,帮助群众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收购、推销农副产品。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在各较大集镇建立基层供销合作社,利用集市和召开物资交流会的形式收购农副产品、推销工业品。1953〜1954年,实行粮食统购,各县基层粮点交粮食部门管理,全区供销社为国家收购粮食83.75万吨、棉花41439.6吨、油料9902.95吨。1956年,供销合作社积极协助党和政府领导对手工业和农村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8年8月,基层供销社一度下放为人民公社的供销部,县以上供销社与国营商业合并,使供销合作商业受到严重挫折。1961年8月,专区和各县供销社从商业局分岀,专区供销社内设人事科、计划科、业务科、生产企业科、储运科,下辖棉花经理部、食品经理部、生产资料批发站、土产废品采购站、畜产品采购站、供销机械厂、供销干部学校。1960〜1962年,供销商业系统以预付定金、调剂种子、购进食物、收购和推销农副产品、协助发展多种经营等办法,支持群众生产度荒。1963〜1966年,供销社在供应生产资料、传授先进技术、支持农民恢复发展生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71年7月,地区和各县供销社再度并入商业局。次年9月,又从商业局分出,“文化大革命'’的干扰使供销合作商业徘徊不前,1978年进入复兴时期。1979年春,全区供销系统抽调1481人深入基层,组织663人深入至568个生产队,利用各种形式培训技术员1780人,建立麻、桑、果、蚕等11种115处商品生产基地。
80年代是供销社坚持和不断深化改革的10年。其间,按照“逐渐把供销社办成农村经济综合服务中心”的要求,坚持“农业发展我发展,我与农业共兴衰”和“在服务中求生存、求发展”的方向,既保证了农村日益增长的生产和消费需求,也发展壮大了自身的经济实力。1981年6月,设山东省物资回收公司聊城分公司;次年2月,供销技工学校改为中等专业学校,更名为山东省聊城供销学校(1984年8月更名为山东省聊城贸易学校)。当年,全区投资1497万元新建棉花加工厂18处、棉厂37处。1984年8月,商业部授予聊城市蒋官屯供销社棉站“文明棉花收购先进单位”称号。1986〜1990年,以把供销社“逐步办成供销、加工、贮藏、运输、技术等综合服务中心”为目标,不断扩大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1990年底,全区有基层社145个,地、县属专业公司、棉油加工厂64个,其他经营服务机构2857个,农村代购代销点3324个,经供销社扶持发展的商品基地214处,年产值4.3亿元。全系统除棉花以外的其他农副产品年收购额在3500万元以上,比1985年增长1.9倍。1991〜1996年,全区供销系统经营机构和经营网点、服务设施和服务队伍得到不断发展,服务功能和服务手段日益完善。1993年下半年,根据地委、行署的统一部署,将137个基层供销社的人、财、物全部下归乡镇管理;归属供销系统管理的基层供销社保留10处。1996年下半年,在地委、行署的统一部署下,按照“调整建制,理顺体制,完善机制,政策帮扶”的总体改革思路,开展以大带小、以强帮弱、按经济区域组建中心社为目标的基层社改革。通过建制调整,组建县市供销社中心社,使每个基层社的服务范围扩大到3个乡镇、8〜10万人口。
1988年后,在搞好农资专营的基础上,开展了以粮、棉、果、菜为重点,以测土配方、科学用药、农业技术咨询等为主要内容的农资科技系统化服务。1990年,全区供销系统建测土站152处,购置测土仪158套(台),开办“庄稼医院”61处,增设农机具维修站114个,预约送货额占销售总额的35%以上;仓储面积46.72万平方米,拥有各种运输车辆589辆;全系统拥有流动资金4.1亿元,比1985年增加2.08亿元;固定资产(净值)3.88亿元,比1985年增加2.41亿元;实现利税3480万元,比1985年增加1676万元。
1991〜1996年,为支援农业生产开展系列化服务的力度不断加大,服务机构、服务设施和服务人员不断发展。1994年,全区建立村级服务站1988个,“庄稼医院”183处,机防队80多处。同时,相继成立测土配肥站、技术咨询站、物资供应站、信息服务站、农机维修站等服务组织,积极向农民推行测土配肥、机雾防治病虫害等科技兴农措施,大力开展预约送货,下乡送货,服务到村、到户、到田间、到地头和收、供、修、技结合的便民服务。1996年,配合中心社改革,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大力兴办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到年底,已形成的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2处。
第一节网点设置
全区供销系统的购销网点设置是:县市有联社,乡镇有基层社,村设代购代销店。
县联社1949年底,专区所辖各县通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建立县联社。1958年8月至1961年8月,基层供销社一度下放为人民公社的供销部,地、县供销社并入商业局。此后,虽从商业局分出,但终止了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供销社由“民力、''变成“官办”。1971年7月至1972年9月,地、县供销社再度与商业局合并。此后虽又分开,但县联社的名称和群众性、民主性的性质未能恢复。1983年2月,地区供销社颁发供销社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并以阳谷县供销社为改革试点社。同年6月,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普及各县,年底至次年9月,各县先后召开全县社员代表大会,成立为基层供销社的经济联合实体的县联社,其主要任务是承担国家计划物资的购销,指导基层供销社的经营;为基层供销社组织货源,推销产品,提供加工、仓储、运输、技术、信息等综合服务;代表基层供销社和专业公司统一协调与有关部门关系;作为基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体,为基层社和入股社员提供信息、技术、资金、购销、储运等方面的服务;联合直属企业、基层社和入股社员3股力量,形成一个“拳头”,实现由单纯经营型向经营服务型的根本转变。1990年,全区县市属机构发展到1313个,职工37812人。1996年,全区有县市属专业公司、棉油加工厂79个。
基层社最初是村村建立,1950年春,全区有基层社1165处,下半年整顿合并为727处。1951年春,基层社改建在重要集镇。1952年10月,90%以上基层社建在集镇。1954年,以“一区一社、一乡一店”的精神,进一步整建基层供销社,到1955年6月,完成以区建社任务,实现以行政区划为主,照顾经济区划的建社原则,基层社由原来的224处调整为97处。1956年,全区有基层社116处,所属门市部2350处,采购站305处。1962年,全区辖112处基层社,1068个农村网点,其中中心店270个;3人店258个,2人店478个,1人店62个。1964年,区划变动,全区有基层社83处。1971年,按公社行政区划设基层社,全区基层供销社增至144处。至1990年底,全区有基层社145处,农副产品购销服务公司(站)194处,百货门市部325处,棉站74处,棉油加工厂64处,副食门市部143处,农业生产资料服务公司(门市部)371处,日杂门市部148处,其他门市部37处,供销分店464处,旅店59处,修理门市部12处,饭店191处。1996年,全区有6个县市已完成组建县市供销社中心社51处。农村代购代销点简称“双代店”。由农业社代销员、经购经销员、代购代销员发展而来。1955年,全区有农业社代销员596人,1956年增至2647人。1958年,全区有“双代员”8915人,1962年春减至3207人。1962年8月,地区供销社规定,50〜100户的村庄设“双代员”1人,较大的村庄设2人。1976年,村村建店,50户以上100户以下的自然村设单人店,100户以上的自然村设双人店。当年,全区有“双代店”4243处,其中单人店3803处,双人店440处,年“双代”额4204.73万元,其中代购额428.3万元,代销额3776.43万元。1981年,为全区代购代销店发展的鼎盛时期。当年,全区代购代销店4423个,代购代销员5187人,完成代购代销额分别为516.9万元和6385.7万元。1985年后,对“双代店”采取增加经营品种、拓宽服务领域、疏通进货渠道等一系列政策。当年,全区有“双代店”4306个,“双代员”4794人,代购额140.7万元,代销额2399.8万元。1990年底,全区有“双代店”3347个,“双代员”3746人,代购额103.9万元,代销额2655万元。1995年,全区有“双代店”1980个,双代员2261人,代购额496.5万元,代销额7819.5万元,商品资金1247.4万元。1996年下半年,基层供销社体制开始改革。
1973〜1995年聊城地区双代店基本情况第二节商品购销
产品收购
棉花产品收购棉花是供销社收购的大宗重要农产品。自1952年开始实行预购,1954年实行计划收购,1955年,棉花生产、收购全部纳入国家计划,供销社积极供应生产资料,调运棉种,服务棉花生产。1963年,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棉花生产的决定,对棉花生产实行奖售政策,每交一担皮棉实行奖售化肥35公斤、粮食7.5公斤、布票1丈。1967年,棉花奖售改为化肥一项。1978年,按省计委、省供销社关于提高棉花收购价格的通知精神,皮辊棉“327”级收购价提高11.1%,以后两年连续提价,并奖售商品粮。1983年,自新棉上市起实行“倒三七”比例加价收购,即收购的棉花30%按牌价、70%加价,加价后的标准级“327”皮辊棉每担185.25元。由于棉花提价,农民植棉积极性高涨,棉花产量大幅度提高,棉花收购厂、站已不适应收购需要,岀现了"卖棉难''的问题。1985年后,改国家统购为合同定购,计划收购以外的棉花,允许自由买卖。
棉花收购数量,同棉花产量紧密相连。1952年,全区收购棉花2.28万吨。1958年,棉花丰收,收购棉花增加到4.39万吨。1961年,棉花大幅度减产,仅收购1.31万吨。1964年后,棉花生产得到恢复发展。至1979年的16年间,全区棉花年收购数量变动在3〜5万吨间。1980年,植棉面积迅速扩大,产量急剧上升,收购数量成倍增加。同年收购棉花16.13万吨。1984年收购棉花34.88万吨,创历史最高记录。1985年,国家调整棉花政策,面积减少,产量下降,收购数量减少到17.36万吨,此后始终没有大的突破,棉花收购数量维持在20万吨左右。1990年,全区收购棉花20.82万吨,其中收购量最多的是莘县3.24万吨,其次是冠县3.23万吨,最少的是东阿县1.52万吨。1991年后,由于调整种植结构,棉花种植面积减少,棉花收购量逐年递减。
农副产品收购供销系统收购的农副产品主要有桑蚕茧、草帽辫、黄花菜、红枣、乌枣、苹果、梨、羊毛等。1926年,莘县、冠县、东阿、清平、临清5县始养蓖麻蚕,次年推广到境内16个县。1962年后,连续5年大发展。1968年,全区收购蚕茧5.85吨。1973年开始大抓植桑养蚕,年收购蚕茧41.3吨。1975年,从江苏省调进良种桑树苗270万株,新建桑园2100亩,收购蚕茧173.5吨。1976年,嫁接良种桑树3457万株,收购蚕茧431.3吨。1978年,全区有桑园73460亩,其中专用桑园23699亩,年产茧25吨以上的公社3个,年产茧5吨以上的大队9个、年产茧2.5吨以上的大队28个。1979年,全区植桑100亩以上的大队53个,收购蚕茧508.4吨。80年代棉花实行加价收购后,不少农户砍桑植棉,桑树数量急剧减少。1984年,全区收购蚕茧降至12.2吨。此后,收购量逐年下降。莘县、冠县、阳谷为草帽辫产地。供销社自建社初期就承担组织生产和收购草帽辫的任务。基层社与编织专业户签订产购合同,由供销社发放资金扶持生产,统一收购后,转外贸部门出口。1953年,在莘县建两处草帽辫编织厂,1970年收购8578包,1975-年收购18220包。自1978年,草帽辫的生产与收购交外贸部门管理。黄花菜为聊城、阳谷、东阿、在平等县的传统土特产品。50〜70年代中期,收购量逐年下降,1974年仅收购1.65吨。1978年后,种植面积、产量逐年增加,但当地食用量大增,收购量一直极少。1985年,全区种植3000万墩,收购1.25吨。1990年,种植1500万墩,收购0.3吨。至1996年,收购量连年递减。红枣、乌枣的收购是供销社的主要土产业务之一。1953年收购红枣522.8吨,乌枣3132.05吨,调运江西、浙江、福建等省。1958年,为发展枣树生产,发放预购定金5.73万元,号召大面积种植。至1962年,全区收购红枣5041.65吨、乌枣337.55吨。进入80年代,因管理粗放,收购量逐年下降。1988年收购红枣27吨,1990年收购红枣55吨。在平乌枣畅销国内外,但自1984年后收购量逐年减少。70年代后期,苹果的收购量呈现上升趋势。1973年前不足0.1万吨,1978年达到4135.70吨,1979年后有所下降,80年代后期有所回升,1990年收购4043吨。1996年收购1298吨。.梨的收购量最多的1973.年达7381吨,1974年后有所下降,1990年收购685吨。羊毛收购量1974年以前不足0.1万吨,1978年超过0.2万吨,1980年达到3825吨,1985年后收购量急剧减少,1990年收购146吨,1995年收购26吨。
聊城地区各县市供销社历年棉花收购数量(续表)
聊城地区供销系统历年主要农副产品及废品收购量(续表)
生产、生活资料销售
生产资料销售解放战争时期,供销合作社对农民经营的农业生产资料,仅有少量有机肥料、中小农具、化学农药等。1952年,地、县供销社设生产资料经理部,接收原由政府农业部门经营的新式农具、化学农药、药械、水车、化学肥料等生产资料的推广供应。1953年,开始经营半机械化农具。1955年,开始经营排灌机具、拖拉机等大型农用机具。1956年,各县供销社建立大型新式农具供应站。1969年,建立地区供销社农业生产资料采购供应站,成为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商品供应的服务中心。至1996年,地、县市、乡镇3级农资购销服务网络初步形成。
推广供应新式农具1947年春,堂邑县“推进社”向农民推贷斗子式水车;次年春,又供应小五轮水车。1950年2月,专区建立“水利推进社”,在全区推广解放式、斗子式、小五轮、轻三轮、大牙轮、裕民造等6种型号的新式水车。1950年3月,开始经营1寸步犁、10寸步犁、三齿耘锄等新式农具。1952年起,农业生产资料的采购供应,成为全区各级供销合作社的中心业务。1953年,全区增设生产资料供应站68处。1954年初到11月底推广供应双铧犁1685部、各种步犁8717部。1956年,各县供销社建立大型新式农具供应站,推广供应双行、10行棉花播种机、圆盘耙、脱粒机、粉碎机、抽水机、水泵、管带、大小胶轮车等大中型新式农具。1958年,围绕农村大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重点推广供应动力排灌机械,引进、供应手扶拖拉机、小型拖拉机等。1969年,全区社社有拖拉机耕种、耙耕,队队有动力排灌机械抽水浇地。1978年,新式农具经营业务移交给农机公司。此后归供销社主管经营的生产资料,主要有化学肥料、化学农药、药械,中小农具、耕畜、农用薄膜等。1990年,销售小农具45.39万部。
推广供应化学农药、药械1948年,供销社供应农民白砒、棉油皂、石灰硫磺合剂、烟草石灰水等非化学农药防治害虫。1950年,专署农林部门引进推广“六六六”、“滴滴涕”化学农药及喷雾器等药械。1952年,经销可湿性六六六粉5吨,可湿性滴滴涕粉3.25吨,喷雾器800架。1955年,调进高效剧毒化学农药“1605”和压缩式喷雾器,供应棉农防治害虫。1956年,调进“1605”用于棉花拌种。
1958年,供销社调进氧化乐果、磷氨、久效磷等新推出的高效农药供应棉农。1965年后,由于棉田面积逐年扩大,全区高效剧毒农药供不应求,开始采取层层分配,计划供应。此供应办法一直延续到1985年。1968年,各县社和基层供销社曾建土农药生产厂,利用柴油、粘土、“六六六”、碱面、敌百虫、石灰、烟叶、硫磺等作原料,制造土农药10多种,廉价供应农民使用,弥补化学农药的不足。1970年,开始推广生物防治。1981年,从国外进口吠喃丹,在全区推广用于棉花拌种。同年8月,国家通知停止对“六六六”、“滴滴涕”化学农药的供应,防止人畜累积中毒。自此,全区没再供应以上两种农药。1982年,销售供应杀灭菊脂、漠氧菊脂、柏树菊脂、氯氰菊脂等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1985年,农业害虫对菊脂化学农药产生抗药性,有机磷制剂农药供应量上升。1990年,全区供销系统经销农药3217吨、药械45200架。1996年,销售农药3517吨,药械33900架。
推广供应化学肥料1952年,开始经营硫酸铵。1954年,推广供应过磷酸钙。1955年,经销日本进口尿素、国产硝酸铵、氯化铵等。1965年,推广供应该区生产的氨水,后改产碳酸氢氨销售。1982年,开始供应从美、德、苏联等国进口的磷酸二氨。1984年后,国家调拨分配奖售的化肥直接供应到户。1990年,全区供销系统经营化肥647481吨,其中氮肥303272吨。1996年,全区供销系统经营化肥795566吨。
供应耕畜1950年,供销社开始经营耕畜。1954年始,陆续从内蒙、新疆、东北等畜牧区采购耕畜。1955年,各县供销社成立牲畜经营管理科。至1956年2月中旬,全区共购进耕牛24798头、骡马36头、驴211头,全部微利平价向农村各生产队供应。1962年,再次从内蒙、东北调进牛、驴,向社队平价供应。1980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自繁自养牲畜发展较快,供销社停止经营。1978〜1996年聊城地区供销系统生产资料销售数量
生活资料销售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初级形式的供销合作社通过各种渠道从敌占区运来煤炭、火柴、煤油、食盐供应农民。1946年,基层供销合作社受人民政府的委托,向灾区人民贷款、贷粮,发放棉衣、棉被、棉鞋等救济物资,并组织贩运粮食、土布等生活日用品。1950年春,专区供销社设煤炭、生活资料推销经理部,与煤炭、花纱布、石油、盐业等部门签订推销商品协议书,由供销社向农民直接供应煤炭、煤油、火柴、食盐、布匹等商品。1953年,专区供销社撤销煤炭、生活资料推销经理部,将生活资料的批发供货业务下放到各县供销社,各基层社向各村代销点直接供货。1954年,棉花、棉布及棉花制品实行以人定量、凭票供应,供销合作社按规定向群众发放布票、絮棉票等票证。国民经济三年困难时期,供销合作社经营的卷烟、食糖、糕点等紧缺商品,实行凭票(证)定量供应。1964年,除针织品外,其余商品全部转为平价供应。70年代,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成了农户争相选购的商品。80年代,录音机、电视机、照像机、毛料衣服进入普通家庭,供销社采取多渠道、少环节的经营方式,积极组织采购。1990年,全区供销系统销售食盐25932吨,柴油23297吨,自行车12167辆,香烟6785箱,酒4868吨,食糖2679吨,茶叶319吨,肥皂35525箱,暖水瓶3.28万个,电视机6474台,收音机11999台。1996年,全区供销系统销售食盐88780吨,柴油5860吨,自行车7240辆,卷烟4669箱,酒7554吨,食糖1113吨,茶叶190吨,棉布128万米,电视机2908台。
1981〜1990年聊城地区供销系统主要兼营生活资料销售数量
商品购销存总值
供销社业务经营,国内购销总值呈逐年增加趋势。国内纯购进总值,1978年不足2亿元,1981年超过7亿元,1983年超过10亿元,1990年达到17.5亿元,比1985年增长90%以上,1996年为7.1亿元。
国内纯销售总值,1971年前不到2亿元,1977年超过3亿元,1983年超过5亿元,1987年超过9亿元。1990年达到13.59亿元,比1985年增长70%以上,1996年为12.72亿元。
1981年,基层供销社饮食零售总值为944万元,1986年减少到416万元。80年代后期有所回升。1990年恢复到781万元,比1985年增长70%以上,1996年达到12.7亿元。
1981年末库存总值为4.49亿元,1983年后变动在8亿元上下。1990年为9.57亿元,比1985年增长60%以上。1996年为4.0亿元。聊城地区供销系统历年购销存总值
单位:万元(续表)
第三节饮食服务
饮食业建国初期,街头小吃摊点多为个体经营。1956年后,个体饮食业者大部分过渡为供销合作社职员,以基层社为单位,建立一处或多处综合性饭店。当年,全区供销合作社共建饭店787处,从业人员5398人。至1985年,全区各县市、乡、镇、集市饭店,除各县城内有少数国营商业饭店外,均属供销系统经营。同年,私营饮食业迅速增加。1990年,全区供销系统共有饭店214处,从业人员989人,经营额969.8万元,实现利税90.8万元。1996年,全区供销系统共有饭店139处,从业人员689人,经营额1427.4万元,实现利税181.54万元。
酿造业1956年前,酿造业均为私营。1956年后,酿造业成为供销社的附属业。同年,全区供销系统共有副食酿造加工厂81处,主要生产糕点、酱油、食醋、酱菜、豆制品、小食品等。1972年,副食酿造加工厂发展到145处,始产蛋白酥、蜜枣罐头、强化食品等新品种。1978年后,通过横向联合,引进北京义利食品厂京式中西糕点50余种、济南胜利食品厂糕点30余种。1982年,在全省供销社系统优质产品评选会上,莘县古城的芙蓉果、朝城的酱瓜,阳谷县阿城镇的虎皮卷,在平县博平镇的食醋和托香酥等7个品种获得3个第一、两个第二和两个第三名。此后,供销系统的酿造业仅有少量生产。
糕点业1977年,开始生产冰糕等冷食品。1985年,引进日本产冰激凌机、板田式糕点生产机各1台、冰糕机88台,制冷总量352千大卡,年产冰糕4千万块。冰糕普及农村,城镇多食用雪糕、冰激凌等冷饮。1990年底,全区供销社系统有糕点加工厂149处,糕点生产机械5台,糖果机4台,罐头机7台,冰淇凌机1台,年产糕点4301吨,糖果4吨。此后,其糕点业产量逐年递减,占社会比重下降。
服务业建国初,旅店以马车店为主,理发、照像多为1人店或2人店,全属私营。1956年后,服务行业过渡到供销社服务人员217人,组织起合作店31处、合作组55处。至1985年底,全区供销社系统有旅馆108处、2181个床位,车马店15处,理发店8处,照像馆9处,浴池9处,洗染店1处,修理业20处。1990年底,有旅馆91处、866个床位,理发店9处,照像馆10处,浴池1处,洗染店1处,修理业3处。1996年,全区有旅馆136处,理发店17处,照像馆13处,创利税142.7万元。
第四节废品回收
建国前,废品回收由贫苦百姓推车走街串巷收购,运到城镇向有关工商户交售。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部分收破烂的贫苦劳动者把收到的废钢铁、破铜、烂锡等军需物品秘密送到解放区军工单位,支援军工生产。1952年,省土产公司在禹城建立土产杂品二级站。当年,全区辖15个县供销社,设采购站244处。1956年,全区土产杂品采购站增至303处,有代购代销员2647人。1958年7月7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为废旧物品回收利用题词后,全区废旧回收业务逐年扩大。1962年,全区代购代销员增至3207人,1978年增至5191人。1981年,设地区再生资源公司。1986年,全区除在平外,各县市先后成立专业公司。1986〜1990年,累计回收各种废旧物资6万吨,价值7500万元,收购废钢铁7349吨、废铜808吨、杂骨387吨、破布1107吨。1990年底,全区有废旧物资经营机构8处,网点78个,从业人员904人。1996年,回收废钢铁3082吨。
第三章国营商业
1945年前,境内除海盐官营外,基本无国营商业。1945年,泰运行署始在东阿县铜城镇设公营(国营)裕盛祥商店(次年改为泰兴隆商店),经营粮、油、工业品、农副产品并负责税收、工商管理等事项。1947年,商店迁于聊城。1949年,聊城专署设工商科,“泰兴隆”商店改为贸易公司。
1953年,先后建立百货公司、花纱布公司、药材公司、煤建公司、粮食公司、油脂公司、土产公司、盐业组、畜产组、石油推销组、酒类专卖实业处等国营商业经营机构,在县城积极开展批发和零售业务(县城以外归供销合作商业经营),收购农副产品,组织内外交流,国营商业逐渐占据并巩固了对全区各贸易市场的领导地位。但是,此间国营商业曾对私商存有排挤、代替的倾向,一度导致私商货源不足、商品单调、利润减少。1953年6月,根据中共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方针,本着“国营商业占领批发阵地,零售让给私商”的原则,各国营公司有计划地取消了零售小组,合理地制订地区差价,使私商有利可图,活跃了集市贸易,促进了城乡物资交流。
1950-1952年,国营商业实行高度集中的管理制度,各级企业的资金由上级专业公司统一调度,一切现金收入全缴贸易金库;商品由专业总公司统一调拨,各专业公司之间和地区之间的商品调拨,根据总公司安排的调拨计划进行。临时调拨也要由总公司开出调拨令才能进行。全区商业计划由省代编,地区国营商贸各公司受地区工商科和省各对口公司的双重领导。这种高度集中的商业管理体制,造成一些商品迂回倒流,货物、资金大量积压,商品利润低微。1953年,全区各专业公司普遍实行经济核算制,按经济区域建立批发机构,商业管理机构同经营机构分设,各专业公司主管企业管理,各批发站为经营机构,建立和健全计划、统计、财会、物价等管理制度,加速了资金周转,节省了费用开支,但因核定资金偏紧,计划上缴利润过高,造成部分企业只愿经营利大、畅销的商品。1953年11月,国家对粮食、食油、棉纱、棉布开始实行统购统销,价格由国家商粮部门统一核定。由此,一方面稳定了物价,安定了民心,但因统得过死,影响了生产的发展。
1957年,建立专署商业局、服务局。次年8月,专署供销社和服务局并入商业局。1961年8月,专署供销社从专署商业局分岀。1957〜1966年,国营商业强调生产观点、群众观点、政治观点。1963〜1966年,商业系统提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生产服务”的口号,执行“发展生产,保障供给”,“改善经营管理,积累建设资金”的方针和“及时收购,及时推销,生意做活,活而不乱”的原则,在支援生产,稳定物价,保障供给,安定人心等诸多方面充分显示出社会主义商业以计划经济,服务社会为特征的管理体制的优越性。但也暴露出计划统得过死,体制随意变化,违背经济法则,商业本身发展缓慢,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弊端。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旧的商业体制进行一系列改革。1982年,改国营商业城乡分工为商品分工。1985年,取消生猪派购制度,先后开放猪肉、鲜蛋、蔬菜市场;批发企业打破“固定地区、固定对象、固定价格”3固定的模式,实行自选进货厂地,价格可以上下浮动。1990年,国营商业年购进总额45521万元,比1978年增加55.1%;销售总额48559万元,比1978年增加108.3%;上缴利税1045万元,比1978年增长15.93%。1996年,国营商业购进总额43442万元,销售总额46843万元,年末库存总额10179万元。
第一节网点设置
境内设置较早的公营商业网点,是冀鲁豫工商局第一分局于1942年建立的昆山、寿张、汶上、东平、南旺5县联办的“东兴商店”。1945年日本投降后,公营商业网点迅速发展。冀鲁豫工商局在临清设“德丰裕”直属商店,在阳谷设“华丰”机关商店。泰运行署在东阿县铜城镇设“裕盛祥”商店(后改称“泰兴隆商店”),下设“东记”、“西记”两店。工商第七分局在寿张设“济昌货栈”。上述各较大公营商店,均在附近集镇设分店,经营粮食、百货、酱菜、药材、土特产品、煤油、煤炭等军需民用商品。1949年,国营商业供应比重仅占社会零售额的9%,而私营商业却遍布城乡。
建国初期,国营商业只是分布在少数城镇。1955年,全区国营批发商业机构发展到205处,从业人员693人,批发商品700多种,批发总额594万元,国营商业销售总额占社会销售总额的13.3%。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建立起以国营商业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商品流通渠道。1958〜1962年间,因受“五风”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商业遭受挫折。1962年,中共八届十中全会重申“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商业网点得到较快地恢复和发展。1966年,全区有国营商业网点231个,从业人员2315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压缩国营商业。1978年底,全区仅有国营商业网点138个,从业人员1681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打破地区之间的经济封锁,疏通商品流通渠道,取消对农产品的包购包销、统购统销政策。1983年,进一步完善经营责任制,搞活了流通,国营商业购销网点不断扩大,建立起纵横交错、四通八达、渠道畅通的商品流通网络。1984年底,全区有国营商业网点552个。1987年,全区国营商业共有网点415个5260人。其中,零售网点304个4011人;饮食服务网点108个1237人;其他营业网点3个12人。1990年,商业网点570个6989人。其中,副食品业133个880人;食品业103个528人;针纺织品业7个197人;百货47个1969人;五金交化37个504人;综合商店10个661人;饮食业网点84个760人;服务业网点62个651人;其他网点87个839人。1994年,全区商业网点发展到1034个,人员9945人。其中,工业品采购(供应)网点90个,人员1443人,农副产品采购(供应)网点149个,人员524人,零售网点614个,人员6269人,饮食服务网点181个,人员1709人;归口管理的集体商业网点133个,人员876人。其中,工业品采购(供应)网点6个225人,零售网点95个415人,饮食业网点6个74人,服务业网点26个162人。1996年,全区国营系统有饮食业网点56个665人;服务业网点44个702人。
第二节商品购销
石油1947年聊城解放后,先后迁入“泰兴隆”、“宏丰”等公营商店,主管和兼营石油。1951年初,平原省在聊城设立中国石油公司安阳支公司聊城推销组,主要经营苏联进口一号柴油,全区年销量在0.1万吨左右。1952年,全区石油销量增加到2405吨,其中煤油2162吨,汽、柴油200多吨。1953年10月,地区始设专业石油经营机构聊城石油供应站。自此,石油购销批发业务由国营公司独家经营。1956年,聊城石油供应站改称中国石油公司山东省聊城分公司,辖德州、临清、禹城3个支公司。1958年初,中国石油公司山东省聊城分公司撤销,在德州组建德州石油批发站。同年秋,煤建、石油、农业生产资料3个批发站合并,统称德州生产资料批发站。
1959年10月,改称山东省聊城煤炭、木材、石油批发站(迁回聊城)。1962年5月,3站分设,改称公司。1966年底,改称中国石油公司山东省聊城批发站,1971年,改称山东省聊城石油采购供应站。1985年1月1日,聊城石油经管机构由商业局划归经委领导,改称山东省石油公司聊城分公司。1992年,改称山东石油集团聊城总公司,隶属山东石油集团。
自建国后至1958年,以销售照明用煤油为主,柴、汽油销量很少,货源比较充足,基本上可以满足需要。1958〜1962年,随着汽车、拖拉机等动力机械的迅速增多,汽、柴油需求量日益增加;货源较为紧张,柴、汽油实行计划供应。1963年后,国产石油迅速增加,结束主要靠进口石油的历史,但石油货源的增加速度一直落后于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需求量的迅猛增加。1983年4月始,根据国家规定按计划供应高价成品油。1984年5月起,高价石油作为市场调节商品,实行敞开供应。全区石油销售量由建国初期的千吨左右增加到1985年的10.78万吨,1990年达13.29万吨,1996年为120301吨。
1952〜1996年聊城地区石油购销数量(续表)
日用百货1950年5月设平原省聊城地区百货公司,1952年12月更名为山东省聊城百货公司。1956年,聊城县设百货公司,其他各县城内设百货经营组。1966年,撤销聊城百货公司,设济南百货站聊城分站。1971年,撤销聊城分站,成立聊城百货采购供应站。1978年,纺织品业从百货采购供应站分出,增设纺织品站。地区百货采购供应站和纺织品站主要从济南百货采购供应站进货,并负责收购区内工业品。1980年以后,直接从工厂进货的数额逐年增加;1982年占进货总数的60%左右。商业体制改革后,改坐等分配货源为按需组织货源,合理储备商品,扶持发展当地产品,帮助厂家上当地供不应求的新产品;改定向垂直单渠道进货为发展横向联系,扩大内外交流。
建站初期,商品供应实行计划分配,基层供销社占商品的70%,城内国营占商品的30%。1953年,实行不论批发、零售、集体、个体,一律敞开供应,改坐门等客为联合展销和带样品走出去推销。各县、区供销社结合集镇古会,有计划地举办物资交流会,推销生产资料和日用百货,促进城乡物资交流。50年代后期至70年代末,生产、生活资料商品供应异常紧张,食糖、肉食、暖水瓶、卷烟等22种商品实行凭票供应。1960〜1962年,食油、面食、自行车等25种日常生活用品,实行高价敞开供应。1963年,为满足生产和消费的需要,经营品种由1962年的0.2万余种增至0.3万多种,全区建立固定收购点103个,流动收购点241个。当年,全区购进总值完成1810万元,销售总额完成4622万元。1964年,商品购销状况趋于好转,凭票供应的商品减少四分之三;高价商品除针织品外,其余均转为平价供应。“文化大革命”期间,经营管理混乱,商品货源不足,流通渠道不畅,扩大了供需矛盾。1978年,商业市场出现了购销两旺。1985年后,所有日用百货基本上全部敞开供应。1978年,全区日用百货购销额、利润额和1968年相比,购进增加56%、销售增加60%、利润增加10%;1990年和1978年相比,购进增加55.1%,销售增加108.3%,利税增加15.93%。至1996年,日用百货销售量减少,利税甚微。
五金交电1956年前,专区没有独立的国营五金交化公司,其商品归百货公司和私商经营。1956年初,地区成立五金、交电两公司。1958年7月,两公司合并为中国工业器材公司山东省聊城交电分公司。1966年11月,分公司改称分站,1986年1月改称山东省聊城地区五金交电化工批发公司,隶属地区商业局。
1978年以前,70%左右的商品依靠上级分配,其余靠计划外采购。1978年后,除少数名牌和原材料供应不足的紧俏商品由上级下达指令性进货计划外,大部商品靠自采供应。1984年流通体制改革后,地区五金交化批发公司广开商品购销渠道,扩大从工厂直接进货。当年,与省内外50余家工厂签订常年供货合同,并和毗邻地区9家公司建立固定业务关系。1978年,公司从工厂直接进货价值180万元,占总购进量的52.4%。
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五金交电各类商品所占比重有所变化。50年代,铁丝、圆钉、铁锹、自行车等普通生产、生活用品,为五金交电行业的大宗商品。60年代,气马车、胶轮车、自行车、缝纫机等为销量较大的商品。70年代,自行车、缝纫机、电动机、收音机等销量大增。80年代,录音机、电视机、洗衣机、电风扇、电冰箱、录像机等家电商品销量迅速增加。1990年,全区国营商业家电商品经营额3553万元,占五金交电商品销售总额的89.13%。至1996年,家电商品销售额逐渐下降。
食品1953年,专区始建食品站,主管全区生猪调拨。1955年,食品站改称食品公司,开始经营部分肉食、鲜蛋。1956年,各县食品公司相继建立,并于聊城、临清设牛羊屠宰加工厂和回民肉食门市部,且对生猪实行派购和实物奖售,鲜蛋用紧缺工业品换购。1959-1979年,猪、羊、禽、蛋一直供不应求,城镇人口凭证(票)定量供应,农民除节日食用自产留用或生产队自宰分食外,一般不予供应。1979年,大幅度地提高猪、牛、羊、禽、蛋的收购价格。1980年,生猪生产出现了产大于销。1985年5月1日,猪、羊、禽、蛋全部取消定购派购和实物奖售,放开购销价格,实行议销和多渠道经营,出现产销全面发展,购销两旺,市场繁荣,生意兴隆的可喜景象。
玛瑙牌阿胶牛肉、阿胶乌鸡、阿胶烧鸡等系列产品由东阿县阿胶肉类开发公司生产,该公司始建于1994年7月,其产品即将医药瑰宝阿胶与当地优质肉类资源、传统工艺与现代科学配方相结合,经十几道工序精制而成的新一代肉食品。阿胶乌鸡具有营养、保健价值,能及时补充人体所需18种氨基酸及微量元素,有延年益寿之功效,是一种大补十全的黑色食品。阿胶烧鸡具有养肾补虚、强健肌体之功效。阿胶牛肉具有开胃健脾、补中益气之功效,是一种高蛋白低脂肪营养型绿色食品。在县供销社(集团)总公司总经理秦道溪、开发公司经理解绍洪组织、管理、经营下开发研制的系列产品,填补了鲁西阿胶肉食品的空白。产品自投放市场以来,备受消费者青睐。至1996年底实现产值1050万元,利润200万元,税金60万元。1996年,该系列肉类产品被评为“国际风联金奖产品”,公司被评为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省节能企业”。副食品1949年10月,聊城酒类专卖经营处成立,主要经营酒的批发业务。1958年8月,经营处改称中国酒类专卖公司聊城分公司,增加烟糖业务,始营济南、青岛等地生产的香烟。至1984年,烟、酒、糖、茶一直由国营公司专营批发,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经销。1957年10月,分公司改为专署服务局服务处,增加茶叶批发业务。1958年3月,服务处改为专区商业局生活资料站(址在禹城)。1959年3月,资料站改称土产废品副食站,增加土产、废品的经营业务。次年,土产、废品经营业务划归专区供销社,同时增加康复面、地瓜干、枣类等代食品业务。1962年1月,改为专区副食品分公司,同时撤销禹城副食站,增加蔬菜、果品批发业务和肉类、水产经营业务。同年9月,改称中国糖业烟酒公司聊城分公司。1965年,蔬菜果品业分岀。1967年分公司一度迁至临清,改称分站,同年7月改称生产组。次年元月迁回聊城,同年6月改称地区副食品批发公司,增加食盐业务,恢复蔬菜业务。1971年改称地区副食品公司,1977年建副食厂,生产糕点、糖果等副食品。1982年10月,烟业从副食公司划出,设地区烟草分公司。1983年,蔬菜、盐业划出,增加罐头、奶粉、糖果等小食品批发业务。1991年10月,改称聊城糖酒茶副食品采购供应站。此后至1996年底,地区副食品经营管理机构再无变动。
中低档烟、酒由区内生产,高档烟酒糖茶大部由济南、禹城二级站购进,少量从外省产地直接进货。1985年,酒类茶叶经营放开后,大部从厂家、产地直接进货。当年1月,地区副食品公司与浙江开化茶厂建立茶叶联营业务,成立浙鲁茶社。
酒类自1949年成立专卖处至1978年,对酒类一直实行专酿专卖。1953〜1978年,因酿酒原料紧缺,以粮食为原料的酒类一直供不应求。70年代,瓶装白酒一度实行凭票供应。1978年后,逐步敞开供应。1984年,取消专卖管理。1962〜1965年,蔗糖货源紧缺时,对高级知识分子、高干、产妇、病人等实行按人定量凭票供应,普通户实行高价供应。部分用于收购鲜蛋、生鸡等农副产品的奖售,价格实行“双轨制”和凭票供应办法,烟执行到1964年,食糖执行到1965年。此后,货源充足时敞开供应,货源紧缺时凭票定量供应。香烟执行到1982年,食糖执行到1989年。1989年始,烟酒糖茶全部敞开供应。
全区历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
单位:万元蔬菜1955年,中国蔬菜食品杂货公司聊城分公司建立。1957年初,专署和各县设服务局,专区蔬菜食品杂货公司下放于聊城县,易名蔬菜公司,临清同时设蔬菜公司。1958年夏,服务局并入商业局。1962年,成立副食品分公司,除经营烟、酒、糖、茶外,兼营蔬菜、果品批发业务。1971年7月,地区副食品分公司改名为地区蔬菜副食品公司,内设蔬菜科,负责全区蔬菜产、销和掌握聊、临两县蔬菜公司的业务。自此,蔬菜品种逐年增加,大头菜、菜花、西红柿、圆葱种植面积扩大。1971、1972年,其余各县蔬菜公司和蔬菜基地相继建立。1975年,全区蔬菜基地发展到2600亩,日销鲜菜70-100吨左右,年上市量3万吨左右。1977年,从外地购进干、鲜菜0.2万吨,先后两次组织菜农到北京、天津等地学习引进温室、塑料大棚、地膜覆盖等先进蔬菜生产技术。1978年,承担山东杂交白菜种推广任务,生产菜种450公斤。
1980年,城镇蔬菜专业户陆续岀现,地膜覆盖、塑料大棚蔬菜等先进技术逐渐普及。1986年,全区蔬菜产量达17万吨,外调1350吨。1987年,全区蔬菜种植面积6.5万亩,其中蔬菜间作2.5万亩,地膜覆盖和塑料大棚种植1万亩,年产35万吨,支援北京、天津、上海、南京等市9250吨。1988年春,山东省首届淡季蔬菜交流会在聊城召开,聊城蔬菜公司同与会的15个省市蔬菜公司签订1.95万吨的蔬菜购销合同,被商业部定为北方蔬菜生产基地之一。同年,形成蔬菜基地的乡镇31个,专业村277个,专业户3万多户,专业批发市场20多处,建恒温库40多座。1989年,全区种植蔬菜25.29万亩,产蔬菜65万吨,向北京、邯郸等外地运销蔬菜5万多吨。同年5月,聊城蔬菜公司建千吨恒温库1座;7月,堂邑建千吨蔬菜脱水加工厂1座,年产脱水大蒜250吨、青椒50吨,销往天津、香港,岀口美国、日本。随着蔬菜生产的发展,蔬菜公司既积级收购销售也及时组织调运。1990年,全区蔬菜种植面积达到60万亩,外调鲜菜3756吨。1996年,全区蔬菜种植面积2552万亩,其中,塑料薄膜覆盖和小拱棚、中拱棚、塑料大棚、温室等保护地栽培50万亩。城乡人民冬春吃不到鲜菜的历史彻底结束。
第三节饮食服务
饮食1956年前,饮食业全为私营。每个县城有饭馆5〜10家左右,每个集镇饭馆3~5家上下,每家有职工3〜5人不等。另有部分流动个体户在集会、街头、路口临时露天支锅或搭棚、摆摊,经营包子、烧饼、油条、肉饼、丸子、面条等饮食业。1956年后,经营饮食业的私营专业技术人员大部分过渡为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所属饮食服务业职工。各县城设有兼营饮食业的旅馆(店),各集设有具有餐厅的饭馆(店)。1958年后,地、县机关相继建立招待所。1978年后,私营饮食业迅速发展。1980年,有国营饮食业网点52处,从业人员686人,经营额608.8万元,实现利润10万元。1990年,全区国营饮食业网点84处,从业人员760人,经营额1037.2万元,实现利润38.6万元。1996年,全区国营饮食业网点56处,从业人员665人,经营额645万元。
旅馆建国后,各县城内先后建起有床铺、餐厅等服务设施的正规旅店。50年代后期至60年代中后期,各县先后建起招待所。70年代后期,驻聊城的较大单位分别建起招待所。1985年,全区国营以外各类旅馆150处,床位18520个,从业人员1460人,年经营额1022万元。此后,各旅馆在内部设备上逐步进行改善,在部分房间增设电视机、电风扇、沙发和席梦思床。
地区商业集团总公司直属旅馆——聊城宾馆,其前身为始建于1958年的聊城第三招待所,有楼房40间,平房80间,1962年改为聊城迎宾旅馆。70年代扩建楼房220间,80年代临街隅建5层楼房,改名“聊城饭店”,时有干部职工207人,另有临时工、计件工和联营工近百人,拥有固定资产122万元,设旅馆部2个540个床位,大小餐厅5个,可以接纳1500人同时用餐。既有宴席雅座,又有小吃快餐。附设百货部3个,烟酒副食、电器、眼镜等其他商品经营部5个,电视录像放映室、理发室、停车场各1处。1990年,饭店经营额224万元,完成利税30.8万元,人均年劳动效率10821元,人均年贡献1488元。1996年,该饭店经营额260万元,完成利税20万元。
照相1949年,全区有照相馆13户,从业人员51人。70年代,全区照相业发展到144人。80年代,个体照相业迅速发展,照相馆由城市发展到各集镇和旅游景点,由坐门等客发展到逢年过节带相机登门照相,由原来只能拍照黑白片发展到彩照。1988年前,拍摄的彩片必须送济南或北京冲洗、扩印。1987年地区摄影彩扩中心先后购置3台日产QSS—901彩扩机,1988年开业,承接全区和河南省台前等县彩照冲洗扩印业务。1990年,仅聊城市城内和各办事处辖境就有.照相馆28家141人。其中,国营6家85人,营业额54.4万元,获利15.2万元,税收7.6万元。1996年,全区国营系统有照相馆18家,年利润出现负值。
浴池1949年,各县先后建起浴池,有的由工会负责,有的归消费合作社管理。1961年后,全部归饮食服务公司管理。除聊城、临清外,其余各县池塘均是秋末渐冷时开业,春初渐暖时停业。60〜70年代,各县池塘长期失修,冠县、在平、东阿等县城浴池,先后停业。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茌平、高唐、东阿、冠县各拨款10万元修建池塘。1990年,聊城市专门对外营业的浴池仅1处,床位115个,另有部门自办兼营对外开放的池塘3处,床位213个,城区人口平均每529人合一个浴池床位,且修脚、搓背等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后继无人。聊城东风池从1961年起,30年从未停业,80年代,年均接待浴客15万人次以上,年经营额90万元左右,年创利税10万多元。1992年,此池拆除。至1996年,全区各级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陆续自建起浴池,基本上解决了干部职工“洗澡难”的问题。
理发1949〜1955年,理发业全为私营,除城镇有坐门等客的父子、师徒理发店(馆)外,其余均是挑担赶集、上会,流动为顾客理发。1956年后,饮食服务公司管理此业,各县城和较大集镇始有国营或集体理发馆。1990年,全区国营商业系统有理发门市46户。1996年,全区国营系统有理发门市部2处,实现利润0.4万元。
第四章对外贸易
境内土特产品丰富,手工业比较发达,且有黄河、古运河水运交通之便,对外贸易发展较早。汉代。“东阿之嫌”经张骞通西域和之后的“丝绸之路”销往西域。盛唐时期,聊城境域与中东国家的商品和人员交流已相当繁盛。宋、元时期,博平圆铃大枣已销往南洋。临清哈达“始于元,兴于明,盛于清”,销往印度、尼泊尔、蒙古、西藏等国家和地区。明嘉靖《山东通志》记载,棉花“六府皆有之,东昌尤多,商人贸于四方,其利甚博”。1915年,东阿阿胶在巴拿马国际商品博览会上获金奖。1934年《临清县志》载,“在民国初年输岀之棉花四百余万斤,自美棉种输入,种棉者日多,至民国二十年后,年销之数已增至六千万斤,值洋八百万元。”1941年,鲁西行署建立贸易局,兼管外贸业务,以抵制外国经济侵略,发展对外贸易。1946年,冀南行署第一专署在临清设“华茂货栈,经营棉花及纺织品出口。1946〜1948年,仅临清出口贸易就占晋冀鲁豫边区外贸总额的三分之一左右。1948年5月《冀鲁豫日报》载,聊城的国营“泰兴隆”、“运昌''商店,每天有二三十名从敌占区来的客商洽谈岀口贸易。1949年春,中国花纱布公司临清分公司建立,兼营棉纺类出口业务。同年9月,平原省蛋品公司在聊城设流动收购组,兼营畜产、食品进出口业务。后改称畜产品收购站。自此,外贸机构逐步健全,外贸业务逐年发展。
1950年,平原省土产公司聊城支公司建立,兼营土产品岀口业务。1955年,山东省土产、工艺品进岀口公司派驻聊城专区工作组,协助专区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部门开展出口土产品收购工作,下设聊城、临清等11个县土产公司代购点。1962年1月,设山东省聊城外贸综合公司(后改称聊城地区土产进岀口支公司)。同年4月,建立山东省畜产进出口公司聊城支公司。1963年4月,山东省外贸局驻聊城汽车队定名为省外运汽车6队。1971年2月,聊城外贸土产支公司、畜产支公司、省外运汽车6队合并为聊城地区外贸公司。次年12月,撤销地区外贸公司,恢复上年2月以前的地区外贸机构。1975年3月,建立地区外贸局;1984年改称地区对外贸易公司。1990年6月,复称地区对外贸易局,下辖畜产、土产、工艺、粮油、纺织、岀口商品基地建设等6个公司和外运车队以及高唐、聊城2个外贸冷藏厂和8个县市外贸公司共17个独立核算的外贸企业;共有干部职工1868人,其中行政干部54人,技术干部526人。1989年11月,地区外贸公司在青岛市团岛填海区购置建筑面积400平方米的新建楼房1栋,归地区外贸公司(后为外经贸委员会)驻青岛办事处使用。
自1975年建地区外贸局以来,全区历年经济效益最好的是1979年,共盈利89.88万元,其中地区畜产公司最多为34.04万元,阳谷县外贸公司最少为0.08万元;较好的是1987年度,全区盈利46.18万元,其中工艺品公司最多为23.69万兀,在平县外贸公司最差,亏损9.69万元。1987年后,由于外贸体制及国外市场的变化,基层外贸企业连年亏损。1988年亏损608.45万元,1990年亏损2234.95万元。1990年,在平县外贸公司经济效益最好,盈利34.65万元;地区土产公司最差,亏损428.67万元。1996年,盈利8759.11万元,效益最好的是莘县外贸总公司。
自建国以来,出口创汇收入连年上升。1949年岀口额4万元,1966年增至448万元;1976年出口额1913万元,比1966年增长3.91倍;1986年出口额19199万元,比1976年增长10.89倍;1990年出口额22559万元,为1976年的11.6倍。1991—1995年,全区对外经贸自我发展的能力逐渐增强,外向带动作用日趋明显,对外贸易实现快速增长。1991年,全区出口商品供货总值为4.5亿元,1994年10.4亿元,4年增长130.6%。其中,供本省口岸由1991年的3.4亿元增加到1994年5.2亿元,4年内增长53.8%。1994年,自营出口实现历史上零的突破,完成337.2万美元,加上“三资企业''的出口创汇,当年全区出口总值12.17亿元。1995年,完成岀口商品供货额13.5亿元,占全年计划的104%,比上年同期增长31%;完成自营岀口创汇1690万美元,占省下达计划的338%,占地区下达计划的169%,是1994年的5倍。1996年,完成出口商品供货额20.16亿元,自营出口创汇2827.7万美元;自营进口1.44亿美元,主要进口商品是豆粕、棉花、锦纶短纤维、棉纱线等工业原料品。
第一节出口商品
境内商品出口历史悠久。1840年(清道光二十年),临清的哈达已经销往印度、尼泊尔、泰国等国家。自1725年(雍正三年)草帽辫编织技术传入境内后,逐渐发展成为传统手工编织副业。1874年(同治十三年),号称山东4大产辫区的东昌、观城两区的草帽辫已大宗远销国外。日本高等商业学校叶春墀的专著说:“世界产辫国,产量以中国为多,中国所岀,十之七八为山东,而东昌、观城居奇”。1932年,东阿活牛500头,东阿、阳谷乌枣0.1万吨及花生油等经上海出口。1933年,聊城、临清的棉花经青岛出口,总值5899万元;东阿蛋类经青岛出口总值140万元。1934年,临清的山羊皮1万余张经武汉岀口。1938年,因日军入侵对其他国家的商品岀口渠道基本中断。
建国后,对外贸易逐渐恢复。1950年,全区岀口商品收购额为5万元,1975年1553万元。1978年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岀口商品迅速增加。1985年,出口商品收购额11594.6万元,1987年达29040.4万元。1990年,出口商品收购额为22558.6万元。当年,全区出口商品有粮油、畜产、土产、食品、纺织、机械、设备、五金、化工、轻工、医药、饲料、工艺、棉花、抽纱、服装等16大类100多个品种。1991〜1996年,出口商品结构发生较大变化。1990年,全区出口棉花2.47万吨,其岀口供货值和岀口创汇均占全区出口总值的50%以上。1994年仅出口棉花506吨,供货金额428万元,占全区出口总值的0.75%。抽纱产品属于该区发展优势。1990年出口额为318万元,1994年达3814万元,其中原料品404万元,占供货额的10.6%,其余大部分为出口成品。1991〜1996年,有竞争力、高创汇的商品出口有了良好的起步。莘县的特钢制品、冠县的稀土制品、阳谷县的景泰兰和唐三彩、冠县外贸公司的辣椒色素、莘县外贸公司的浓香花生油等,均已批量出口。在出口商品中,拳头产品、深加工商品逐年增加,商品附加值不断提高。1995年,0.1亿元以上的大商品发展到近20个,其中以纱、布、棉纺织、被套、抽纱品等棉花产品占主导地位;其他千万元以上的商品有冻分割鸡、花生、活牛、辣椒干及脱水蔬菜、羊革皮、毛地毯、特钟钢;接近0.1亿元的品种有裘皮服装及裘皮其他制品、梧桐木拼板、阿胶、套筒扳手等。
1996年,0.1亿元以上的大商品发展到25个,接近0.1亿元的大商品有10个。
粮油1952年,聊城土产公司通过青岛土产公司出口吉豆2088.7吨,价值46.95万元。1978年,全区出口吉豆3571吨、红小豆1783.2吨。至1990年,全区经青岛出口吉豆91946.9吨、红小豆11436.4吨,主销日本及港澳地区。1990年,地区外贸局出口粮油类主要有吉豆、红小豆、芝麻、玉米、黄豆、黑豆、棉籽、花生油、花生仁、花生饼、豆油。
花生米、花生油为区内主要传统出口产品。据1948年晋冀鲁豫边区贸易总局对临清出口物资的调查,1937年日本入侵临清后,花生油自清平、博平、冠县、馆陶等县集结于临清,通过运河经天津出口。1955年,全区岀口花生油198.99吨、花生米3280.2吨。1986年,出口花生油5592吨。1987年,出口花生油3905吨,1990年出口90吨。1991年后,仅有少量产品出口。1995年出口花生米3131吨,货值179万美元。1996年,自营出口花生米3571吨,货值281.7万美元。
1937年,临清始有香油装桶运天津岀口。建国后,区内种植芝麻仍很普遍。1952年,全区产芝麻120.8万公斤;1985年产209.5万公斤、出口3415.8吨;1986年出口2593吨;1987年出口367吨;1990年出口58吨。至1996年,芝麻出口量甚微。
棉花早在1909年,堂邑棉商王协三在济南经二路纬八路开设“阜信花行”,在聊城境内收购棉花,销往日本大阪,被誉为山东出口商品的一支“响箭”。1918年9月,日本取代德国在山东的特权后,境内所产棉花,主要经济南由日本人组织出口。1934年《临清县志》载,临清县棉花出口量在4万包(每包30公斤)以上。建国后至1959年,棉花出口由省花纱布公司统一组织。1955年,全区岀口棉花9577.70吨,总值1910万元。1956—1982年,先由供销社调拨到山东省棉花二级站,再由省统一组织出口。1959年出口9500吨,总值4256万元,主要销往苏联、朝鲜、越南及捷克斯洛伐克等东欧国家。1966年,开始销往香港、日本,平均售价542美元/吨,1974年售价1665美元/吨。1983年,山东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开始组织棉花的收购出口。1984年,该区为青岛口岸提供的棉花出口量占全省棉花岀口总量的30%以上,平均售价1454美元/吨。主要销往日本、南朝鲜、印度尼西亚、罗马尼亚、苏联、澳大利亚、意大利、捷克斯洛伐克、加拿大、香港及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同年,冠县出口棉花13600吨,占全省棉花出口总量的六分之一,为全国棉花岀口量最多的县。1986年,全区棉花出口计划由省单列,出口棉花经营业务划归地区管理。同年,全区出口棉花4.94万吨,比上年度增长319.4%。1985〜1990年,全区共岀口棉花18.9万吨,创汇2.47亿美元,其中1990年全区出口棉花2.47万吨,岀口创汇3703万美元,占全区出口创汇总额的54.4%。之后,全区棉花种植逐年减少,并由出口转为进口。
棉副产品1952年,全区始设剥绒机35台,生产棉短绒,变废为宝。1984年,全区有棉短绒资源4万吨,实际加工生产14334吨。1985年,加工生产31863吨,岀口2849吨。1986〜1990年,共出口棉短绒2987吨。1952年10月,专署油脂公司出口棉油总值16.12万元。1984年,全区生产卫生油(棉油经精炼提纯)24673吨,岀口183.91吨。1985-1986年,共生产卫生油57881吨,出口3622吨。后因国内油脂涨价,收购成本高,停止岀口。1983〜1990年,全区出口棉仁饼241420吨。1984年,出口棉籽5129吨。1985〜1990年,全区共岀口棉籽34817吨。主要销往日本,其次是墨西哥、黎巴嫩、西德、希腊等国家。1991年后,棉副产品出口量逐渐减少。1995年,岀口棉纱1438吨,货值477万美元。1996年,岀口棉纱5000件。
阿胶1933年,“福”字牌阿胶在实业部国货陈列馆三周年纪念会上获全国出口货品超等奖。1952〜1965年前,东阿阿胶厂每年提供出口阿胶500公斤左右。1979年,全区出口阿胶10.24吨,创汇14.87万美元。1980〜1990年,全区共出口阿胶274.5吨,创汇约400万美元。1996年,全区共出口阿胶234.14吨,创汇289.7万美元。阿胶主要岀口至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澳大利亚、老挝、缅甸、泰国、加拿大、美国、英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其中,在日本、新加块、马来西亚、泰国和香港市场占有率达90%以上。
畜产品区内出口的产品主要有山羊皮、羊毛、免毛、猪鬃、羽毛、菜牛、狮猫、肠衣及畜产品加工制品劳保手套、鬃刷、裘皮褥子等。
1934年,经武汉出口临清的山羊板皮1万余张。1979、1980年,莘县、冠县、临清、高唐等县,每县收购山羊板皮均在5万张以上,被外贸部列为全国山羊板皮生产基地县。1985年,全区计划出口山羊皮60万张,实际岀口127.46万张,为1978年岀口量的4倍。其中,猾子皮计划岀口2万张,实际出口8.31万张。1990年岀口山羊皮26.2万张。1996年,岀口山羊皮50万张。主销日本、西德、意大利、美国、法国、荷兰、西班牙、港澳等国家和地区。1980年,全区产绵羊毛3886吨。1985年,全区存养绵羊39万只,年产绵羊毛1154吨。1990年,存养绵羊80万只,年产绵羊毛2500吨,出口15吨。1991年后,出口量甚微。
1955年,区内开始饲养安格拉长毛兔。1978年,高唐县被外贸部列为全国兔毛生产基地县。当年,全区出口兔毛21.3吨。1979年,区内始养西德、日本长毛兔。1985年,全区饲养长毛兔60万只,出口兔毛33.29吨。1990年,全区存养长毛兔10万只,岀口兔毛3.8吨,换汇0.944万美元。1991年后,出口量甚微。
1935年,境内已有个体商户加工猪鬃岀口。1947年,临清已成为华北地区主要产鬃地之一。1955年,出口西德、英国1.04吨,岀口平均价格3200美元/吨。此后,出口量逐年增长。1964年,出口英、德、荷兰、澳大利亚64.66吨,平均价格3303美元/吨。1976年,出口日本、意大利、英、美、西德和港澳等国家和地区24.494吨,平均价格6540美元/吨。1978~1985年,出口日本、西德、英、美、澳大利亚和港澳地区共263.065吨。1985年全区产生猪毛200吨,加工猪鬃40吨,出口30.781吨。1990年,全区产生猪毛45.5吨,加工后经青岛出口17.15吨,平均价格4476.8美元/吨。
1954年,区内开始出口羽毛,最高出口量为1965年,当年出口25吨。近年来,收购工作不力,出口量下降。主要销往香港、日本和西欧等地。
菜牛又称“鲁西黄牛”。1932年,《黄河船只运输大宗货物表》记载,500头东阿菜牛经黄河水运至济南洛口镇,转铁路运往上海出口。1933年,全区出口菜牛2.18万头。建国后至70年代,禁止宰牛,停止出口。1980年,开始岀口香港、澳门2000头。1985-1990年,全区共出口10722头,其中1990年出口1697头。1991〜1995年,全区共出口1.4万头。1996年,因出口亏损而停止。
狮猫是临清的珍奇动物。1982年7月岀口4只,每只收购价300元,12月出口5只,每只价值329元;1983年6月岀口10只,单价744元。后停止出口。
民国初,民间私人少量收购肠衣,经天津向外商出售。1954年,肠衣加工技术传入区内,当年出口猪肠衣118根,牛肠衣75根,次年出口山羊肠衣142根,绵羊肠衣41根,猪肠衣38796根,牛肠衣1852根。至1973年,全区建肠衣室8处,各县外贸公司均有肠衣室。1978-1985年,全区共出口猪肠衣171.9万根,山羊肠衣126.7万根。其中,1985年出口猪肠衣36万根,山羊肠衣45.6万根。主要销往西德、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瑞士等国家。1986年,出口猪肠衣169.5万根,山羊肠衣52万根,绵羊肠衣5.1万根。1988年,岀口猪肠衣8万根,山羊肠衣13.9万根。1989年,出口猪肠衣106万根,山羊肠衣16.4万根。1990年,出口猪肠衣84.3万根,山羊肠衣33万根。1996年,猪、山羊肠衣分别出口95万根、45万根。
畜产制品区内出口的畜产制品主要有革皮劳保手套、鬃刷、裘皮褥子等。1980年,岀口劳保手套6.9万打,售价42.4美元/打,主要销往港澳、瑞士、荷兰、加拿大、美国、西德、法国、日本等地。1985年,出口2.5万打,1989年出口3.8万打。1990年,全区有聊城、临清等5处皮件厂生产该产品,年产8万打, 出口6.9万打,换汇71.76万美元。1996年,岀口5万打。
鬃刷的出口始于1977年。当年,临清制刷厂生产的衣服刷出口尼日利亚等国家,年岀口量1万余打。1978年,莘县朝城镇制刷厂始产出口油漆刷,年产能力3万打,主要岀口西德和奥地利。1984年,该厂又增加全国独家经营的出口新产品清洁刷和裱糊刷,年产能力1万打。1985年,全区出口各种鬃刷1.86万打,1987年出口7万打,1988年出口6.4万打,1989年出口3万打。1990年出口1.4万打,换汇3.86万美元。1996年,出口2.1万打。
1956年,临清始有裘皮褥子出口。至1985年,全区有高唐、在平、阳谷3县的5个加工点,先后加工岀口的品种有家兔皮褥子、珍珠羔褥子、山羊皮褥子、猾皮头腿褥子、狗皮挖花褥子、青白猾皮褥子、家兔皮和山羊皮碎料褥子。1978〜1985年,共出口各种褥子260571条,主销西欧各国及美国、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1985年后,年生产能力发展到10万余条。1990年,全区有加工厂9处,年加工各种皮褥子11万条,经青岛出口1万条,创汇19.08万美元。1996年,出口约10万余条。
土产品境内岀口的土产品主要有大枣、梧桐木、蚕茧、黄花菜等。早在宋、元之际,博平红枣即销往南洋。1932年,0.1万吨阳谷乌枣经黄河水运至济南洛口镇,转铁路运抵上海岀口。1933年,东阿、阳谷、在平、博平等地红枣7854吨经黄河船运到济南,再转运青岛等口岸出口东南亚各国。1952年,全区出口红枣420.37吨,价值10.5万元;乌枣703.11吨,价值32.7万元。1957年,出口乌枣1200吨,价值106万元。70年代后,红枣的出口数量不断减少,乌枣的岀口数量也逐年下降,1975年为1041吨,1979年为1049.2吨,1989年仅22吨,1990年后基本无岀口。主要出口国家有美国、东南亚各国以及港澳地区。
30年代初,境内黄花菜收购焙干,打包外运,直销京、沪及东南亚20多个国家和地区。日军侵华时期,产量下降,出口终止。建国后至60年代中期,产量连年增加。1964年收购53.1吨,“文化大革命”期间,产量逐年下降。1978年后,逐年恢复发展,但出口量甚微。
食品1934年《临清县志》记载,“酱瓜一项之出口,始于民国十年,以后销路日畅。每斤价格则自铜元十枚涨至洋一角有零”,“运至青岛、烟台各埠转售于日本“。1990年,济美酱园的“进京腐乳'',生产能力800万块。至1996年间,一直未有岀口。
聊城外贸冷藏厂1981年开始生产岀口刎骨冻卷绵羊肉,至1983年共出口147.28吨,主销日本、香港,后因货源不足,卫生设备落后而停产。阳谷酒厂生产的“景阳冈”陈酿酒,1986年出口13.3吨,1987年出口61.5吨;1988年出口79.7吨;1989年出口5吨。主销东南亚、港澳等国家和地区。后因酒度偏高,产品未再出口。
冠县鸭梨以核小、皮薄、质脆、多汁、酸甜适口而驰名中外。1975年岀口530.8吨,1976年出口691.8吨,1978年出口755.2吨,1979年岀口663.1吨,1980年出口476.3吨,1983年出口211.6吨,1984年出口60吨。1985年后,山东口岸停止岀口,主要经河北省口岸出口。1988年鸭梨岀口1.5万吨。1996年,出口2万吨。
辣椒干以冠县岀口为最多,莘县、临清、高唐次之。清末民初,莘县妹冢辣椒就颇有名气。1956年,全区出口辣椒干133.8吨,平均售价181美元/吨。主销新加坡、马来西亚、斯里兰卡及欧洲各国。1978年出口129吨,平均售价1166元/吨。此后,出口量连年增加,1978〜1985年共出口6441.7吨。1986年出口1735吨,1987年出口2301吨,1988年出口990吨,1989年出口1311吨,1990年岀口1309吨,创汇58.30万美元。1991年后,脱水蔬菜作为深加工商品逐年增加,商品附加值不断提高。1995年,出口脱水蔬菜903吨,货值110万美元。1996年,自营岀口脱水蔬菜257吨,货值111.8万美元。
饲料70年代创始、80年代兴起的出口项目,但出口者仍为原料,主要包括苜蓿、麸皮、花生仁饼、豆饼、棉仁饼、菜籽饼、豆粕、兽骨等。1972〜1981年,苜蓿草年出口量0.1〜0.25万吨左右。1981年后,大多改种棉花,苜蓿草出口量逐年减少。
麸皮的出口量比较稳定。1983年出口225.96吨,1985年出口350吨,1987年出口220吨,1990年出口787吨。1991年后,区内饲料用量增大,停止麸皮出口。
1983年出口花生仁饼80.5吨,1985年出口豆饼和菜籽饼3764.4吨,1986年出口花生仁饼10226吨、豆饼和菜籽饼1199吨。1990年岀口各种饼3201吨。1985年全区出口豆粕465.5吨,1990年岀口7120吨。1991年后,由岀口转为进口。
1933年,境内已有兽骨岀口的记载。1986年,聊城畜产支公司的蒸骨粒粉对外成交,1987年出口280吨。此后至1990年共岀口2347吨。
机械产品阳谷县工具总厂生产的“铁牛牌”套筒扳手于1973年开始岀口。1984年7月,该厂被国务院机电产品出口办公室批准为扩大外贸自由权企业。1985年出口21985套,1990年岀口3.3万套,创汇59.04万美元。1996年,出口54批次,货值32万美元。主要销往日本、苏联、西德、古巴、伊朗、捷克斯洛伐克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高唐县工具厂生产的“钻石牌”钢锯架于1979年首次出口3004打,1982年岀口2.3万打,同年被省外贸部门定为免检产品。1990年,出口3.2万打,创汇21.5万美元。1996年,岀口7批次,货值17万美元。产品销往澳大利亚、西德、瑞士、美国、泰国等。
聊城起重机械厂于1969年始产HS型0.5〜15吨7种规格手拉葫芦,当年岀口3480台,主要销往马来西亚、伊朗、澳大利亚、法国等18个国家和地区。1988年,研制成功多功能数显环链式电动葫芦,填补国内一项产品空白,外商一次订货0.3万台。1990年,出口1480台,换汇4.1万美元。
聊城市量具厂于1971年12月试产游标卡尺,1982年,出口“钻石牌”和“环山牌”游标卡尺7930只。1986年,出口3.03万只,其中深度尺25060只,游标卡尺5240只。1987年,出口2.7万只,其中深度尺1.5万只,游标卡尺1.2万只。1988年,岀口2.1万只。1989年,出口2.5万只。1990年,出口0.3万只。产品销往东南亚、美国、瑞士、波兰、意大利等国家和地区。
1985年,聊城活塞环厂出口汽油机零件,价值0.14万美元。1986年,出口“山环牌”活塞环2万片,销往巴基斯坦,创汇3.34万美元。
聊城油泵油嘴厂生产的喷油器总成、临清电机厂生产的电动机、聊城客车厂生产的客棚汽车等产品均有出口。1996年,出口美国转供越南客棚车100辆。
轻工产品聊城手表厂于1984年生产的DJC——3型石英女表机芯岀口香港、新加坡等国际市场5100只,为全国较早出口石英电子表的生产厂家之一。该厂生产的“单鲸牌”104、108船钟于1975年开始出口欧、美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每年出口100台左右。1985年,该厂研制的第三代石英电子手表通过省级技术鉴定,当年出口5100只,1987年出口机芯12.5万只,1988年出口25.8万只,1990年出口1.5万只。1990年岀口机械表芯1万只。1996年,出口表芯36万只,货值51万美元。
临清自行车小轮厂生产的小飞轮于1977年出口9万只,1979年出口15.5万只,1980年出口16万只。1966—1990年出口57万只,主销日本和东南亚10多个国家和地区。
纺织品1990年,全区纺织品岀口额达1.11亿元,占全区岀口总额的49.1%,主要出口产品有棉纱、绦棉布、棉布、化纤布、混纺布、棉针织品及服装等。临清棉纺织厂自1974年供应出口棉纱,销往港澳、缅甸、马来西亚,,平均售价434美元/件。1985年,岀口R14•6#纱4200件,D29/2纱5250件,T65/C35、JD18#纱5600件。1987年,出口32支纯棉纱3755件、30支绦棉纱1376件、45支涤棉纱2402件。1990年,出口纯棉纱450件,涤棉纱1335件。高唐棉纺织厂自1975年供应出口棉纱销往港澳、缅甸等国家和地区,平均售价507美元/件。1990年出口纯棉纱2618件。聊城棉纺织厂1978年开始供应出口纱,1984年出口香港棉纱400件,因出现黄白纱质量事故,赔偿8万美元,后加强质量管理,逐渐恢复出口信誉。1987年岀口抽纱用棉纱461件。1990年出口纯棉纱310件、工艺棉纱642件。莘县棉纺织厂自1979年供应出口纱,年出口2500件。1990年出口纯棉纱700件、工艺棉纱653件。1985年,全区岀口棉纱2745.5件,1990年出口4671件。1973年临清棉纺织厂首次向越南岀口20/20卡其坯布1426匹。1983年开始出口化纤纱2030.5件,至1990年8年间共岀口16117.5件。1986年,该厂尚出口棉绦纶坯布123.28万米。高唐纺织厂于1979年开始出口工艺布80万米,1987年出口纯棉坯布129.8米。茌平毛巾厂于1980年有7个品种开始销往国际市场,当年出口浴巾、毛巾被各1万条,行销日本、美国、苏联、泰国及港澳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临清针织厂自1981年始岀口圆领汗衫,年出口1.4万打。1985年出口19363打。全区有聊城市服装厂、丰华时装厂、凤凰公司服装厂和在平县服装厂生产出口服装产品。1988年出口服装64960件,价值100余万元。1989年岀口褥罩46750件,价值151.7万元。1990年岀口服装8.4万件,褥罩价值186.7万元。1987〜1990年,全区共出口各种坯布5361.7万米,1996年,共岀口各种坯布800万米,主要销往港澳、日本、缅甸、东南亚、英国、法国、美国、瑞典等国家和地区。
工艺品清道光年间,临清有哈达“织机五千,织工万余”,哈达是临清颇负盛名的岀口产品,为“日进斗金”的3大行业之一。1840年(道光二十年),销往印度、泰国、尼伯尔、伊朗等国。后因战乱影响,岀口受阻。1934年,哈达输出货值六七万元。临清解放前夕,几乎绝产。建国后,逐年恢复。1955年,向蒙古人民共和国岀口蒙古国徽图案哈达1.2万条。1966年,哈达产品被列为“四旧”扫除而停产。1980年,临清工艺丝织厂成立,为全国唯一生产图案哈达的厂家。
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观城乡土志》记载:“草辫一项为阖境之命脉,登莱商贾在城内设局四五家,每岁收买二十余万斤,以销外洋”。1933年,全区草帽辫岀口200吨。1948年5月10日《冀鲁豫日报》报道,观城草辫行销南洋、英、美等地。1952年,经青岛出口草帽辫34.85吨。1959年,区内草帽辫由山东省外贸土产工艺进出口公司筹办,对苏联、波兰、捷克斯洛伐克、东德、匈亚利等国家岀口。1960〜1964年,全区出口11254包,1975年出口3147包。细辫销往美、英、法、日本、苏联等5国;粗辫销往泰国、越南、印度尼西亚、葡萄牙、西班牙、比利时、瑞士等7个国家。1976〜1990年,全区岀口草帽辫3.2万多包。1976年最多为4676包。
1956年,临清草制品厂生产20余种草提篮,当年在广州秋季交易会上与日本成交6个货号1500余打,与香港、澳门、新加坡、荷兰成交4个货号0.1万打。1975年出口货值49万元。1978年,因国际市场变化,该产品停止出口。
1973年,东阿县大李乡柳营村利用棉柳、紫穗槐等当地资源为外贸编制洗衣筐、纸篓等出口产品。次年,在平、高唐、阳谷、临清相继编制方筐、三角筐、箱、椅、坐垫等柳制品。至1983年,全区有生产点24个,技术员100余人,产品销往日本、意大利、丹麦、美国、英国、瑞典、法国、荷兰、西德等国家。1977〜1985年,共成交20种货号,累计岀口额63.4万元。后因国际市场变化,出口量逐年减少。
牛筋腰带是以牛皮筋编制的手工艺品。从清宣统年间至建国后,一直是全国独家生产。1959年,由国家定名为“古楼牌”菊花牛筋腰带,产品销往日本、新加坡、菲律宾、缅甸、马来西亚。后因原料紧缺,质量不高而停止出口。1975、1976年,临清皮毛厂、聊城李海务地毯厂先后建立。1982年,两厂生产出口毛地毯0.3万多平方米,价值144.85万元,获利17.6万元。次年,两厂投产160道仿波斯毛地毯。1986~1990年,全区岀口8.5万平方米、创汇890万美元,主销日本、科威特、西德、美国等地。
莘县皮毛工艺品厂1979年开始生产的新型皮毛动物,有虎、狮、猫、兔、松鼠、熊猫、狐狸等10多个品种。国外客商视之为珍贵的欣赏品和高级馈赠品。年生产能力2〜3万只左右,年出口0.01~1万只不等,产品主销美国、英国、西德、法国、日本及香港等国家和地区。
第二节商品收购
1840年前后,岀口商品大多由私商收购,少部分由外国资本家雇佣代理人收购。1940〜1949年,冀鲁豫边区经济贸易局和生产贸易管理总局及聊城专署(1949年前,先后为第四、六、九专署)工商分局先后成立,兼管公营工商企业、供销合作社岀口商品收购,部分商品收购仍由私商经营。1949年后,由土产公司、花纱布公司、油脂公司、百货公司统一组织出口商品的代购。其收购方式是国家下达收购计划,外贸部门委托各基层供销社代购,付给3〜5%的手续费。1961~1978年间,对土产畜产等出口产品的收购,采取奖励布票、粮食,超额部分再另加价的办法,后又增加化肥奖售。1982年,全区推广莘县外贸公司增设外贸收购站发展直购业务的经验,直购收购量不断增长。1984年,全区外贸部门直购部分占收购总额的40%以上。1985年后,实行外汇分成鼓励政策,各县市外贸公司按统一计划直接向生产单位收购。1991〜1996年,外贸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出口供货基本放开经营,出现多渠道出口的局面:供货单位和个体户可直接找沿海、沿路地区外贸公司代理岀口,“三资企业”可自行办理出口产品手续,自营出口经营权的审批逐步放宽,区内外贸公司直接到国外办公司,其产品可直接在国外销售。
第三节进口商品
优良品种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引进美国陆地棉种10包,1907年进口60包。其品种有脱字棉、隆字棉。1950年,引进美国斯字棉2B、5A和少量岱字棉15号等棉花良种。1955年,全区普及岱字棉15号。1977年引进乌干达棉种。
1945年,引进“金皇后”玉米。1950年,引进日本胜利百号地瓜。1958年,引进罗马尼亚双交玉米。1967年,引进意大利阿夫、毛阿夫矮杆抗病麦种和墨西哥波塔姆春小麦等小麦新品种。至1980年,先后引进苏联、朝鲜、英国、美国、西德、印度等国家小麦品种700个,但采用的品种不多。
1945年,引进美国奶山羊。1950~1974年,相继引进苏联的乌克兰白猪,考利代绵羊、安格拉兔、美利奴和阿斯卡尼绵羊及法国利木赞菜牛种牛、德国美利奴公羊。1957年,引进荷兰黑白花奶牛。1977年,引进日本长毛兔。1979年,引进西德长毛兔,日本、美国肉食兔,1985年后,又引进西德长毛兔。
1941年,引进意大利来杭鸡(来可享)。1983~1984年,畜牧部门先后引进美国罗曼、罗斯、加拿大星布罗、白罗克等肉食鸡;加拿大288、83828、亲白等蛋鸡;丹麦长白、比利时斯格、英国约克夏、美国的汉普夏和北洛克等瘦肉型猪。1989年,引进罗非鱼。
1921年,引进加拿大杨树和北美槐树(亦名洋槐、刺槐)。60年代初,引进意大利杨树(亦名钻天杨)。1974年,从比利时引进法国健杨和德国沙兰杨。1976年,引进意大利鲁克斯杨。1979年,引进意大利72/58杨。
1931年,引进美国元帅系列苹果和日本东方系列梨品种。1952年引进欧梨。1955年,引进日本泡桐。1966年,引进日本红富士苹果。1971年,引进美国新红星苹果。1972年,引进日本三吉梨。1975年,引进日本巨峰葡萄。1987年,引进美国油桃。1991年后,优良果树、蔬菜引进逐年增多。
早期引进的花卉主要有伊朗的石榴、无花果、夹竹桃,美洲的仙人掌、仙人球,日本、英国、美国等国家的月季、地瓜花,波斯的茉莉花等。后又引进墨西哥的山影、倒挂金钟,令箭荷花、一品红,南非洲的洋葵、蝴蝶花、马蹄莲、吊兰、文竹、君子兰,美洲昙花;印度鸡冠花、欧洲的仙客来、洋杜鹃,巴西的蟹爪兰、珊瑚豆等。
纺织品1901年,开始进口洋纱、洋布。抗日战争前后,进口洋纱、洋布,全区年销售总值约260万元。50年代,进口苏联花布、人造棉布,60年代后期,始进口化纤布。1971年,始进日本锦纶,年进口量30-40吨左右。1978~1989年,进口日本少量人造毛(粘胶纤维),澳大利亚、新西兰及南美等国的羊毛,年进口量100吨左右。1978年,进口日本、意大利晴纶0.1万吨、美国及欧洲的涤纶0.3万吨。1985年,全区进口1.5X38月青纶0.1万吨,涤纶2800吨,维纶600吨,锦纶100吨,长丝40吨,人造毛480吨。1991年后,纺织品进口逐年减少。1996,进口棉花9000吨、进口合股棉线251件。
粮食木材建国前,棉区粮食不能自给,每年进口部分粗粮和面粉。建国后,从美国、加拿大进口部分小麦、玉米。1964年,进口苏联落叶松、樟子松1785立方米。1984、1985年进口美国松木19457立方米,菲律宾、印尼胶合板700立方米。1980〜1995年,全区年销进口木材约2万立方米。1996年,全区年销进口木材约1.5万立方米。
化肥农药1920年前后,境内曾少量进口英、德产硫酸铵、过磷酸钙等化肥。1979年秋,地区外贸局首次进口美国磷酸二铵300余吨。次年,地区生资站购进苏联、西德、芬兰等国家生产的复合化肥。其中,磷酸二铵占70%,其他化肥占30%。1980〜1985年,地区生资站进口复合肥28106吨。最高年份为1985年进口12280吨,当年全区销售化肥,其中进口化肥占20.5%。由于化肥进口量过大,1985年底,全区积压各种化肥14万吨,当年全区有4个县办化肥厂被迫停产。1986年后,全区进口化肥量锐减。1991〜1996年,进口化肥有美国二铵,俄罗斯、芬兰、加拿大、德国的钾肥、复合肥等,进口化肥约占全区化肥总销量的15%左右。
1937年,进口日本农药鱼藤粉、除虫精,临清农业试验场始用日本进口二重瓶式单管喷雾器和鱼藤酮、除虫菊农药。1942年,进口日本产杀菌剂“三保卢托”,用于拌种防治小麦黑穗病。1950年,进口666粉剂、DDT乳剂。1956年,进口1605乳剂34133瓶,50%的1059剧毒农药3.45吨。1978年,进口美国吠喃丹。1980年,进口法国产溴氰菊酯。此后,陆续进口日本及英国、西德、瑞士等国产的杀灭菊酯、速灭杀丁等多种高效低毒、残毒留期短的菊酯类农药。1980年,进口速灭杀丁1000立升。1983年,进口敌杀死34吨。1985年,地区物资部门销售农药2624吨,其中进口200多吨,加上非物资系统经营的进口农药,约占全区农药总用量的8%左右。1986年,进口农药由生资站专营。至1996年,进口农药主要有德国生物杀虫剂系列。
机械设备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高唐“工艺局”最先采用日本进口织布机织布、轧花机加工棉绒。1920年,进口人工动力发电机。1921年,进口汽车。1923年,进口柴油机组发电机。1929年进口X光机组发电机。1936年,进口汽车和小汽船,当年,临清设立“德信记汽船公司”,开办临清至德州的客运业务,为鲁西北使用进口机动船之始。1947年,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支援冀南行署农业处(址在临清农业试验场)美式福特24拖拉机1台,并配有二铧犁、链子耙、钉齿耙等工具。1954〜1956年,先后进口苏联、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波兰等国的热托一25K、C—45等型号的拖拉机123台。1955年,进口二锌犁、圆盘耙、镇压器、播种机、脱谷机等102台。1956〜1957年,进口普通车床8台、立式钻床4台、平面磨床、工具磨床5台、圆盘铳床、龙门刨、万能铳床、刨铳床各1台,空气压缩机、变压器各1台。1977年后,上述设备改用国产。1982年4月,从美国拉姆斯国际出售公司引进棉种轧花机2台,泡沫酸棉种脱绒设备1套。1985年5月,聊城啤洒厂引进罗马尼亚啤酒自动灌装线1条。1991-1996年,每年全区进口机械设备上千台(套件)。
钢铁建国前,境内所需钢材全靠进口。1950~1961年,每年进口苏联钢铁50吨左右。60年代至70年代中期,主要从日本、西德进口,年进口量100吨左右。1976—1978年,年进口钢铁300吨左右。70年代末80年代初,每年进口0.1万吨左右。1985年,地区金属材料公司进口钢材1400吨,加之其他经营单位从多种渠道购进的钢材和较大的生产厂家从上级单位拨入的进口钢材,全区进口钢材总数约0.3万吨左右,占全区钢材总用量的20%以上。后国产钢材增加,进口趋减。1996年,进口俄罗斯坦克废钢板5000吨、轴承钢500吨。
汽车1921年,私人联营“禹城汽车公司”引进美国“岛吉”、“飞德录”牌汽车4部,美国传教士陶纯古带入聊城美国产汽车1部。1949年,全区共有美国产“大岛吉”、“小岛吉”、“伏特吉”、“丰田吉”汽车7部。1950年,聊城专署有美式小吉普、中吉普各1部。1956年,全区进口汽车131部(大部是苏联产),其中货车103部,客车28部。1980年以后,进口汽车迅速增加,以日本产最多,其次是由西德、苏联、法国、美国、罗马尼亚、波兰、匈亚利等国家进口。1985年,全区进口汽车306部,其中小轿车66部、小客车127部、吉普车20部。1988年,全区有货车和小轿车、面包车、吉普车2100部,进口车占35%。至1996年,小轿车的进口数量增长较快。
医疗设备1929年,孔美德女士发动募捐筹款3645.5美元,购置美国X光透视机、发电机各1台。1930年3月,在临清“华美医院”安装使用。1946年,冀南人民医院(今地区二院,驻临清)进口德国产显微镜1台。1948年,进口德国产X光透视机1台。1949年,聊城专区人民医院进口X光透视机1台。1951年,进口苏联电火两用冰箱1台,高压消毒器1台。1952年,平原省政府奖该院进口X光透视机1台;次年,该院购置苏联外科器械、眼科器械各1套,万能手术台1部。1954〜1956年,进口超短波电疗机、带电膀胱镜、KE200MA、58—200MAX光透视机、电子血球计数仪各1台。1974年,进口美国显微镜1台。1976年10月,进口心电示波器、心脏除颤器各1台。1977年,进口低温治疗仪、基础代谢仪、激光治疗仪、罗马尼亚显微镜各1台,离子选择性电极1部。1978年,进口 XG—200MA双球管X光机、日本十二指纤维镜、捷克斯洛伐克牙科诊疗器各1台。1980年2月,进口 XW—II胃镜、超声心动仪、心电向量图仪各1台。1981年,进口日本东芝MVC—40心向量机、苏联电冰箱各1台,2035型气相色谱仪、日本三洋负30°C低温冰箱、欧林巴式屏光显微镜、倒置显微镜、生物显微镜各1台。1982年,进口 XG-500MA双床三球管X光机、扇型超声仪、CS—3B型纤维胃镜、日本EF—B3纤维食管镜、CF—B3纤维结肠镜、息肉切割机各1台。1983年,进口日本显微镜、支气管显微镜、吸痰器、XF—3B纤维镜、B型超声波、诊断仪各1台,加拿大电测听1台,日本心电图机1台。1984年,进口日本显微镜2架、TD-CX微型电钻1台,日本G2F—B3纤维镜1台。1985年1月,进口瑞士945型血液分析仪1台,2月进口日本ST—200电子肺活量计1台,4月进口日本SSD—256B超、FUB-26B超肺动能仪、窗式空调机各1台,英国心脏除颤监护仪1台,7月进口日本 XOI—09电子听诊器1台。1987年2月,汽车运输公司医院进口日本心脏起波器1台。1988年,地区药品检验所进口美国紫外线光度计1台,地区结核病医院进口日本纤维支气管内窥镜和显微镜各1台。1990年,地区医院进口德国CT1台。1991〜1996年,进口的医疗设备中,以B超、CT、磁共振和其他检测仪器、仪表等先进设备为主。
通讯广播器材1881年(清光绪七年),东昌电报局配备进口“直列式”莫尔斯电报机1台。1940年3月,聊城开办无线电报业务,使用日本产无线电报机1台。1946年,聊城国民党第六专署配备美式无线电报机1部。1949年,聊城电信局进口苏联产15瓦电台1部。1955年,进口德国产电子管1+1单路载波机1部、美国产PF-95汽油发动机1部。1956年,进口日本MF三路载波机1部,匈牙利BBO三路载波机、HS三路载波机各1部。1985年,进口日本6720门自动电话设备1套。1994、1995年,进口德国产西门子EWSD程控交换机、美国产摩托罗拉移动通信交换机各1套。1996年,进口传呼机和移动电话机较多。
家用电器1951年10月,临清广播站进口美国产装有8只喇叭100瓦扩大机1台。1956年,聊城地委党校购进德国产录音机2台。1978年,地区广播局进口匈亚利产24英寸黑白电视机1台。同年,地委宣传部、地区转播台、外贸局各购进日本产22英寸彩色电视机1部。1979年始,国家每年均分配、进口彩电等家用电器指标。80年代,进口日本、荷兰、法国彩电,日本双缸洗衣机、收录机、电风扇,日本、苏联、波兰电冰箱。1985年,全区约有电视机10万台,其中进口产品约占二分之一。进入90年代,进口家电产品有所减少,但组合音箱进口较多。
生活用品纸烟于清末已有进口。1912〜1934年,临清始有销售英、美烟烟草公司,年销英、美卷烟100〜4000箱。抗日战争时期至50年代,进口纸烟基本绝迹。60年代和70年代,进口少量古巴、朝鲜、阿尔巴尼亚纸烟。1980年后,美国、英国、香港烟流入较多,商标有555、黑猫、万宝路、马波罗、皇冠、福字、良友等,价格每盒3~10元不等。
清代即有少量煤油进口。1914年临清设专行,“美孚”、“亚细亚”两种牌号销量最多。1931年,临清城区年销13万桶。1936年,高唐县年销煤油1万桶左右。建国后,主要进口苏联煤油,60年代后,随着国产石油的逐年增产,逐步由国产代替进口。
民国初,火柴、染料、纸张、糖类、自行车、化妆品等多种“洋货”流入以聊城、临清为中心的鲁西地区,至30年代初,年销货额达100万元左右。建国后,火柴、化妆品进口量逐年减少,生活用品渐多。50年代主要是瑞士、苏联手表,东德、蒙古自行车,美国缝纫机,西德照像机等。60年代至70年代,古巴糖进口较多。80年代初,摩托车、高档化妆品、打火机等进口大量增加。1985年后,因工业品进口偏多,国产品受其冲击,出现市场疲软,部分工厂企业产品积压、利税率低。1991〜1996年,日用消费品进口量逐渐减少,但食糖、卷烟、照像器材进口较多。
第四节外资利用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区各地发展“三来一补”和利用外资等方面出现新的形势。1981〜1984年,签定涉外合同23项、金额237万美元。1985〜1990年,签定涉外合同73项、金额8585万美元;共引进机械设备和医疗设备0.1万余台(套件);先后派出涉外团组16起53人次出国考察学习。尚有部分企业利用国外资金,兴办中外合资企业。1987年7月,东阿县牛角店镇派岀80余名农民建筑工人,转包中国房屋开发总公司塘沽分公司在埃及兴建“萨达特城”的部分建筑项目。1985年以后,外贸系统先后建起阳谷外贸肠衣厂、东阿外贸地毯厂等10个外贸工业企业,扩大了该区的岀口商品生产。乡镇企业产品出口有了较大发展。1987年,全区乡镇出口商品生产企业有48家(不包括粮油加工和手工编制厂),岀口额144万元,创汇约229万美元,从业人员约0.6万人(不包括草编生产人员)。
1991~1996年,利用外资稳定发展,呈现由数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化趋势。1994年,全区利用外资项目累计达189个,其中新增项目180个,为1990年底累计数的20倍;累计总投资额20.10亿元,为1990年累计数的23.3倍;合同利用外资额累计达13361万美元,为1990年累计数的9.4倍;外资到位率则由1990年累计计算的64.6%提高到1994年的88.1%。1994年,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累计金额1.3亿美元,为1990年累计数的45.9倍。区内“三资企业”自1988年立项至1994年底投产,累计岀口创汇达3208万美元。1991〜1994年创汇金额为1990年底累计数的23.9倍。1995年,全区新批准利用外资项目55个(含增资、变更项目),总投资83349万元,合同外资额3366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550万美元。至年底,全区累计正式投产的“三资企业”70家,当年共实现产值115670万元,创利税7662万元,岀口创汇2832万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32%、119%、138%和62%。1995年,全区出口创汇乡镇企业达131家,完成岀口交货值52392万元。1991〜1996年,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往岀现良好的发展态势。1994年,经贸人员岀国达53个团(组)182个人次,比1990年有较多增加。出访国家和地区不断拓宽,先后岀访美国、德国、俄罗斯、比利时、意大利、保加利亚、荷兰、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韩国、朝鲜、泰国、印度尼西亚、东欧、独联体、香港等29个国家和地区。1995年,出国经贸团组有81批252人次,分赴24个国家和地区进行项目、贸易洽谈,考察市场、设备,培训技术人员,展销商品,共洽谈项目61个,考察引进设备30余台(套),签订各类合同25份,协议53份,培训技术工人26人。1996年,累计正式投产的三资企业71家,当年共实现产值216427万元,出口创汇4679万美元;岀国经贸团组有71批225人次,分赴24个国家和地区进行项目、贸易洽谈,考察市场、设备,展销商品。
“三来一补”1990年底,全区有“三来一补”企业4家,利用外资717万美元。1995年,新增企业5家,当年利用外资额93万美元。1996年,全区新增企业9个,利用外资381万美元。
聊城手表厂于1985年开始出口石英电子手表机芯,经山东省轻工进出口公司进口电子表检测仪和电子表零件,来件装配,以进养岀。1986年,引进6X8新型电子表线,以产品出口补偿外汇。1996年,岀口表芯36万只。
聊城油泵油嘴厂于1988年10月与意大利欧玛普公司签订引进技术设备、来料加工及补偿贸易合同金额217.05万美元,厂方每年向意大利返销长针阀偶件10万付,换汇50万美元,连续返销12年,同年为意方进行来图加工,创汇偿还美元债务。自1989年10月开始,为意方加工OVEO10、162、173等10种出油阀偶件,到1990年底已换汇20万美元。临清机床附件厂于1988年12月,与香港华显实业有限公司达成来样加工协议。为港方加工平面磨床,年创汇能力120万美元。1989年3月开始供货,合同期限5年。
中外合资自1988年以后,区内部分企业同香港、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采取合资方式,办中外合资企业取得明显成效。至1990年底,全区共有外商投资企业22家,投资人民币8157万元,外资1320万美元。至1996年底,全区共有外商投资企业211家,共投资49388万美元,其中利用外资20582万美元。
1988年7月,经国家批准,临清棉纺织厂与香港华润纺织品有限公司、山东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合资兴建山东华临纺织有限公司,总投资740万美元,注册资本370万美元。其中中方占70%(临清棉纺织厂50%,山东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20%),外方30%,合同期限15年。进口设备投资652.94万元、98台(套、辆),生产规模为20736纱锭,年产32支纯棉纱16500件,配额出口1.5万件。1989.年4月竣工,11月投产。1990年年产值2432.79万元,出口创汇120万美元。1996年,年产值21345万元,出口创汇392.49万美元。
1988年7月,临清临景针织实业有限公司由临清针织厂与澳大利亚五洲织造公司各投资420万元人民币组建,配套设备210台,其中进口设备61台,设计能力年产坯布1000吨,成交360万件,折纱1500吨,产值2000万元,其中80%返销出口。1988年动工兴建,1989年9月投产,当年生产坯布124吨、成衣23万件,漂白坯布10吨。1995年,公司停产。
聊城嘉明实业有限公司由原聊城市昌明实业公司与香港嘉洛有限公司合资兴办。总投资14000万元,注册资金7000万元。生产经营植物油、饲料、肉食品等。1993年1月批准立项,合同利税额733万元,创汇809万美元。1995年出口肉鸡7029吨,货值1041万美元。1996年,出口肉鸡1万吨,货值1928万美元。
国外贷款1985年,区内开始利用日本、美国、意大利等国家贷款。至1990年底,全区使用国外贷款的企业12家,投资人民币18234万元,外汇贷款4401万美元。其中,已建成投产和在建项目4个,投资额7036万元。外汇贷款872万美元。贷款期5〜30年,年利率3〜5%。1996年,全区使用国外贷款的企业4家,外汇贷款375.87万美元。
1988年10月,高唐县针织厂由国家经贸部批准,利用日本政府“黑字环流”贷款200万美元,贷款期10年,年利率3.5%。购置西德、日本设备144台,与国内生产设备配套使用。1990年5月投产,由过去的手工或半手工操作发展为全自动流水生产线,劳动效率较前翻了4番。
1988年,聊城毛纺织厂使用英国政府贷款295万美元,1989年使用意大利信贷160万美元,引进兔毛纱锭2560枚等设备,年产兔毛纱400吨,创汇600万美元。
聊城国营林场利用意大利贷款228万美元,接受意大利赠款300万美元进口技术设备,聘用专家,搞木材加工,年产胶合板1万平方米,纤维板0.75万平方米。
第五章粮食油脂
历代封建王朝直至民国政府都采用田赋征实、建仓储粮等办法统筹粮食,但都置百姓生死于不顾。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权建立后,一直十分重视粮食的购销管理。1941年9月,冀鲁豫行署通令各专署设粮食局。1942年7月,专署粮食局并入财政科。1942年,运东专署(第四专署)在东阿铜城镇设裕盛祥商店。各级财政科主管粮食的征收调拨工作,较大公营商店经营粮食购销,筹集军粮草料。1949年底,财粮机构分设,成立聊城专区粮库,各县设粮食分库。1951年6月,撤销专区粮库,建立平原省聊城专署粮食局、中国油脂公司聊城支公司。1957年底,油脂公司并入粮食局。至此,全区的粮油征购、统销、调拨由粮食局统一安排,分级核算,全面承担按计划组织粮油商品流通,保证军需民食,稳定粮油价格,支持工农业生产。1961〜1996年,供应非农业人口和灾区农民的粮油实行价格倒挂或购销同价,亏损部分由国家给予政策性补贴。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有计划地提高
粮油统购价格,全区粮食征购任务由78750吨调减为5.6万吨,提倡藏粮于民。1981年,实行粮食购、销、调拨包干办法。1982年,开展粮油议购议销活动,活跃市场,繁荣经济,调剂余缺,充实库存。1983年开始,粮食工作由管理型向经营型转变,各县市粮食局逐步开办食品加工厂、面条加工厂、豆制品厂、糕点厂、饲料加工厂,方便群众,增加效益。1985年,改革粮油流通体制,取消粮油统购,实行合同定购,同时开放粮油自由市场。1990年,全区粮食系统全民所有制机构中,行政管理机关9个,企业管理机构15个,企业经营机构243个,工业企业30个,交通运输机构5个,独立核算的其它机构6个;职工8810人,行政管理机关人员737人,商业企业人员5674人,工业企业人员1909人,交通运输企业人员91人,独立核算其它单位399人。1996年,全区粮食系统全民所有制机构中,粮食行政机构9个;粮食商业经营机构319个,其中独立核算的机构208个;商业经营机构中,批发机构7个,粮油收购网点144个,粮油仓库14个,零售网点34个,其他经营机构9个;加工生产机构42个,其中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42个;运输机构2个;其他独立附属机构3个。共有干部职工11727人,其中粮食行政机构551人,粮食商业经营机构6765人,加工生产机构4325人,运输机构45人,其他独立附属机构41人。
第一节粮油收购
粮食收购清末至民国期间,农业税收一直沿袭着按地亩征收银粮。30年代纸币流行后,改征纸币或实物。抗日战争开始后,国民党政府滥发纸币,致使物价飞涨。1941年,国民党政府宣布田赋全部征收实物,日军侵占区的日伪政权亦随之按地亩强征粮棉等实物。1939〜1940年,民主政权主要用没收敌人资财及向富户募捐维持军政开支。1941年,实行对贫雇农免征,贫农、下中农少征,富农、地主多征的政策。1942年,执行冀鲁豫行署关于财政累进负担的规定,农户人均当年收谷不到250公斤者免征,超过者按超过多少分7等计征。1943年,执行冀鲁豫行署颁布的简易合理负担暂行办法,每人免征1亩地之应交农税,免征之外,人均有地1亩以上者依占有土地多少按累进率加征。人均占有地超过20亩以上者不再累进,每亩作1.9亩计算负担。1944、1945年,在“保卫粮食、保卫生产、休养民力”的前提下,为保证粮食征购任务的完成,开展“反扫荡”和“查黑地”、推行合理负担的工作。1946年,土地改革,麦季一次征收,只征粮不征款。一般产麦区亩征3.5〜4.5公斤,产秋为主的地区每亩征收3公斤,不能种麦的地区,麦季免征。土地改革后,一般户每人平均不足3亩地者,每人免征半亩,不累进;每人平均3亩以上不足4亩者, 不免征也不累进;每人平均4亩以上者,按土改前规定的累进率加征。革命军人与烈士的直系亲属和无劳力户,不论其人均土地多少, 一律免征1亩,军人和烈士免征2亩。1948年,麦季粮食征收的原则是,收获多富力大的多负担,收获少富力小的少负担,不收麦或收麦很少的不负担。同年秋,采取比例征收制,取消累进,逐步走上固定负担。根据当年收成,以55.5〜60公斤为1标准负担亩,每负担亩征米8.25公斤、柴米2公斤、地方粮1.25公斤。1949年,粮食征收全年统算,两季征收,以夏收为主者,按麦收情况酌量多征;不收麦只收秋者,秋季一次征收。1950年4月,国家规定以户为单位,全年平均每人收粮不足75公斤者免征,税率分为40级。第1级,全家平均每人年收粮75.5~95公斤以上者税率为30%;第40级全家平均每人收粮170.5公斤以上者,税率40%。1953-1984年,执行中央规定的“种多少田地,产多少粮食,按照政策,依率计征,依法减免”,先征后购。1985年,继续贯彻“合理负担,依率计征,依法减免”的政策,实行按粮食“倒三七”比例价(30%按统购价,70%按超购价)折征代金,夏季预征,全年统算,实物抵交(按款计粮,征粮抵款)。全区计算征收农业税的标准粮每斤单价0.2元。县市、乡镇、村逐级下达任务,落实到户,各农户向所属乡镇粮所交应征粮。
建国前,私营粮行控制粮食市场,小贩用车推、驴驮,由低价地区向高价地区贩运从中牟利,起到调剂不同地区间粮食余缺的作用。建国后,人民政府设公营粮食公司,同时供销合作社、私营粮所、小贩都可以在市场上自由采购和销售粮食。不同的是,私营粮商唯利是图;公营粮食公司,粮价下落时大量收购,粮价上涨时大量抛售,起着稳定市场、打击投击倒把、保护农民利益的作用。国家依靠征收的公粮和采购的粮食供应军队、机关、企业、学校,参与市场交易。1950年,全区国营粮食公司收购粮食119940吨,1951年117810吨,1952年137945吨。1953年11月,实行粮食统购。1954年夏季,国家规定按当年一般小麦实产量扣除夏季公粮、口粮、种子后,所剩余粮分级定率,依率计购。集体生产单位和余粮户,每人余粮5公斤以下者免购,余粮5~10公斤购余粮部分的45%,余粮10.5~20公斤购62%,余粮20.5~30公斤购71%,余粮30.5~45公斤购77%,余粮45.5~60公斤购82%,余粮60〜80公斤购85%,余粮80.5〜100公斤购88%,余粮100公斤以上者购90%。1955年,农村实行粮食“三定”(定产、购、销),核定各集体生产单位或农户的统购任务后3年不变,增产不增购。如遇灾年,适当减免,丰收年增购不超过增产部分的40%。统购率每人平均余粮10公斤以下者免购,10.5~25公斤统购55%,25.5~50公斤统购69%,50.5—75公斤年购80%,75.5~100公斤购85%,100.5-125公斤购87%,125.5〜150公斤购88%,150公斤以上者购90%。1956年合作化后,增产增购仅在全年人均口粮210公斤以上的社、队进行。1958年,粮食总产76.43万吨,较上年增长2%,征购粮食207265吨,比上年增购近40%;销售粮食258875吨,比上年增销49%。1959年,粮食总产621580吨,比1957年减产17%,征购粮食220865吨,比1957年增购72530吨;增购近49%;销售粮食215480吨,比1957年多销41925吨,增加24%。1960年遭受严重干旱,粮食总产479355吨,比1957年减产36%;征购粮食125160吨,比1957年减购16%;销售粮食128175吨,比1957年减少26%。1961〜1962年,连续遭受严重涝灾,靠大批调入粮食维持人民群众生活。1965年10月,实行粮食征购任务“一定3年不变,灾年适当减免,丰年超产超购超奖”的政策,以生产队为单位,平均每人全年集体分配口粮不足150公斤的不征购。全区核定到生产队3年不变的征购任务94185吨。此次核定的征购任务连续执行6年,但因“文化大革命”的干扰,6年均未完成包购任务。1971〜1978年,实行粮食征购任务一定5年不变的政策(实际执行8年)。全区粮食包购数调减为78750吨,增产增购幅度一般不超过增产部分的40%,不低于增产部分的20%。1971年接近完成包干任务,其余7年均超额完成任务;超额最多的1978年完成101450吨,超任务22700吨。1979年,省将聊城地区粮食包干基数调整为5.6万吨。从5月1日起,粮食统购价格提高20%,超购部分在此基数上再加价50%,该政策执行到1980年。1981年始,省对地区实行粮食购销调拨包干的办法,核定全区粮食征购包干基数6.5万吨,包干任务从1981-1984年4年不变。1983年,对农民完成统购任务后的产品和非统购产品实行多渠道经营。1984年,粮食统购产品只管小麦、稻谷、玉米、谷子,并明确提出从夏季粮食上市开始,在国家征购粮食的同时开放粮食市场,实行多渠道经营。从1985年起,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省核定全区粮食定购任务20万吨,当年实际完成20.53万吨。1987〜1996年,省分配聊城地区每年粮食定购任务14.9万吨,其间每年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定购任务。
1991〜1996年,粮食收购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价格政策变化大、价格调整次数较多。继1985实行合同定购与市场收购并行的“双轨制”后,1991年改合同定购为国家定购,区内粮食定购品种有小麦、玉米,其价格小麦每50公斤(下同)25.80元,玉米17.60元。1992年4月1日起,再一次提高粮食的收购价格,实行购销同价,小麦收购价格为32元、玉米21元。1993年4月1日起,对定购粮食实行“保量放价”。1994年6月1日起,对定购粮收购实行保护价,价格为小麦54元,玉米41元。从1996年6月1日起,提高定购价格,小麦由每50公斤54元提高到76元,粳稻由每50公斤56元提高到78元,玉米由50公斤41元提高到63元。不实行价外补贴。至1994年,全区建立粮食风险基金累计规模1272万元,其中省拨资金636万元。在粮食收购体制改革深化发展,调整、提高、理顺、放开粮食收购价格的新形势下,至1996年,创连续13年夏季一季全面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记录,确保了军需民食。1996年,夏季收购入库定购小麦149005吨,占全年收购任务的100%。1949~1996年聊城地区粮食产购量
单位:万吨
油脂收购1953年以前,食油和油料都是自由经营。1953年11月,实行油料计划收购,规定油料集中产区统购总产量的70%,分散产区统购总量的60%,收购办法同粮食统购同时安排,统购原则是“多产多得,增产多留,按比例统购”,收购业务由油脂公司委托供销合作社代办。1957年,油脂公司合并到粮食系统,油脂业务划归粮食部门。1958年,全区统购油脂7300吨,比1957年减少2605吨。1959年,油脂收购量比1958年增加760吨。1960年遭受旱灾,全区首次出现油脂购销逆差,收购2410吨,销售2830吨。1964年,全区油脂购销由逆差变为顺差。1974年,开始试种油菜。1977年,全区种油菜12万亩,总产油菜籽3775吨,国家收购3315吨,创历史最高水平。1981年,油脂收购由以生产队为单位变成以户为单位。1984年,从夏季油脂油料上市开始,实行多渠道经营,国家只购花生、菜籽、棉籽(油),其他油脂油料自由购销,当年全区统购棉籽72190吨,创历史最高水平。1985年4月1日至1990年,取消油脂油料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合同定购以外的油脂油料实行自由贸易。1990年,全区收购油脂6116吨,与1985年基本持平;统购棉籽2.35万吨,商品率6%;收购花生仁7297吨,商品率31%;收购油菜籽65吨;收购豆油23吨、大豆榨油39吨。1991〜1996年,油脂收购改革力度较大,价格政策变化大,价格调整次数多。1991年,区内油脂料定购含花生仁、棉油2种,定购价格每50公斤(下同)花生油80.34元。同年5月1日,对食油实行购销同价,食油购销价格提高为花生油231元、精炼棉籽油190元,大豆油215元。当年, 征购油脂29041吨。1992年,征购1780吨。1993年后,国家停止油脂征购。
聊城地区历年油脂(料)统购量及商品率
单位:吨1960年,实行统购油料返饼政策,国家统购花生仁返还产饼总量的60%〜80%。1967年,国家规定统购油菜籽返还产饼总量的60%。1980〜1985年,国家规定收购花生仁、油菜籽按出饼量的80%返还农民。1980〜1982年,统购棉籽按实际岀饼率将饼全部返还给农民。1983年改为返还80%。
1961年始,统购油料(油)实行实物奖售,统购50公斤花生仁奖售粮食10公斤、布票2尺;统购50公斤芝麻返油7.5公斤,奖售粮食10公斤、布票2尺;购50公斤蓖麻籽返油7.5公斤,奖售粮食10公斤、布票20尺。1962年规定,生产队每交售50公斤食油(包括油料折油),奖售化肥15公斤、棉布、针织品各5尺、香烟5盒、食糖0.65公斤。1963年,收购50公斤芝麻奖售食油15公斤或粮食100公斤。1968年,改奖售布票为奖售化肥。1969〜1970年,收购油脂油料实行平价收购和加价收购相结合,取消收购油脂奖售政策。1971年,生产队每交售50公斤花生仁奖售化肥12.5~15公斤。1985年,合同定购花生,每交售50公斤花生仁奖售22.5~25公斤化肥,油菜籽实行自由购销,取消奖售政策。1986〜1988年,每交售50公斤花生仁奖售标准化肥22.5公斤。1989〜1990年,每交售50公斤花生仁奖售优质标准化肥20公斤;每交售50公斤棉油奖售标准化肥20公斤。1991〜1996年,实行购销同价,取消奖售政策。
1953〜1990年,区内执行6种粮油收购价格。1、统购价格,即国家向生产单位和农民个人统购粮食和油脂油料的价格;2、超额加价,超额完成统购任务的单位或个人,其超额部分在统购价格的基础上,按规定比例加价收购;3、半高价,国家为了调剂人民生活,根据国家库存实力,在国家不补贴差价和政策性亏损的前提下规定的一种特殊价格政策;4、厂社直接协商价格,协商价格可以高于超购价,并可抵顶超购任务,但不能抵顶统购任务;5、粮油议价,一般按高进高岀稍有利润的原则定价。介于计划价格和市场价格之间,既受计划价格的指导,又受市场价格的影响;6、合同定购价格,1985年粮食取消统购改为合同定购之后,国家与农民签定的低于市价、高于计划收购的合同定购价格。1991年,改合同定购为国家定购,定购价格由国家制定。
第二节粮油销售
城镇粮油供应
粮食定量供应。1953年,全区各县增设10多处粮食供应点。1955年,国务院发布《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区内市镇居民(非农业人口)每人每月定量标准(成品粮),特重体力劳动者25〜30公斤,重体力劳动者20〜24.5公斤,轻体力劳动者14.5-19.5公斤,机关、团体和其他脑力劳动者13.5~16公斤,大中学生14.5~18公斤,一般居民和10周岁以上的儿童12〜14.3公斤。1971年,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非农业人口的粮食定量标准进行调整。其标准为,特重体力劳动者24.5~28公斤,重体力劳动者19.5~23公斤,轻体力劳动者16〜18公斤,脑力劳动者15~16.5公斤,大中学生15〜17.5公斤,居民及10周岁以上儿童13.5公斤。自1992年取消定量人口供应后,从1995年7月1日起开始供应,区内定量人口每人每月供应10公斤成品粮。为保证流动人口的粮食供应,粮食部于1955年发行全国通用粮票,1965年发行新版全国通用粮票。山东省粮食厅于1955年发行山东省地方粮票,1971、1984年发行新版山东地方粮票。
食油定量供应。1955年,全区各县市均实行凭购油证供应,全年一次评议,分季度供应。1964年上级指示,机关、团体、学校、城镇居民每人每月供应食油半斤,乡镇非农业人口每人每月4两。1971年1月1日起,城乡非农业人口食油供应标准,一律按每人每月供应0.25公斤。山东省粮食厅于1960年开始发行油票,使用有效期为1年。1963、1965年发行油票使用期均为1年,1966、1969年发行使用的油票,分别于1970年、1976年先后作废,1976年再次发行油票,继续流通。
城镇粮油供应,还包括工商业、非农业饲料等粮油供应及粮油补助。1975年,地区粮食局规定饮食业、糕点业全部供应标准面粉,酿造业供应大豆饼25%、小麦20%、杂粮、瓜干55%。1981年,工商行业恢复以粮代油的办法,糕点行业每50公斤成品粮带油9公斤,饮食业每50公斤成品粮带油2.5公斤。非农业饲料供应对象是工业、非农业的交通运输业、专业饲养等。供应范围是专业运输的牛、马、驴、骡,奶牛场奶牛,食品公司待宰肥猪,国营鱼场养鱼,兽医站科研用畜禽及种公畜等。粮食补助包括岀差补助、社教人员补助、劳动补助、会议补助、夜餐补助、上访补助、临时工补助等。1965年,省粮食厅规定食油补助范围,全国粮票带油,从事有害健康工种工人,老红军和重残荣军,住院病员和麻风病防治人员,大专院校外国籍教师,回族“大尔代节”、国庆节、春节,副厅级以上干部和高级知识分子,国家交通和水利建设民工,招待所及各种重要会议等给予食油补助。
全区粮食非农业销售数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1979年前不到7万吨,1983年超过10万吨,1990年达到12.59万吨,比1985年增加1.73万吨,增长15.9%。非农业用粮中,定量人口用粮11.92万吨,占94.7%,其他各项用粮0.67万吨,占5.3%。1991年,非农业用粮销售21.27万吨,1995年10.29万吨。1996年,非农业用粮销售10.5万吨,定量人口用粮9.7万吨。
全区油脂、油料非农业销售数量,1980年前不到2500吨,1982年超过3500吨,1983年达到9299吨,此后逐年下降,1990年为4156吨。非农业用油脂、油料中,定量人口用油3473吨,占83.6%;其他各项用油683吨,占16.4%。1991年,非农业油脂销售4038吨,此后连年下降,1995年仅销77吨,1996年销售651吨。
农村粮油供应
农村粮油供应,包括农民缺粮供应、种子粮供应、饲料供应、奖售粮油供应及民工补助等。自1953年起供应农村缺粮户,即供应每人年平均口粮150公斤以下的缺粮户。种子粮供应,主要从事粮食、油料作物种子的收贮、引进推广和储备救灾种子等工作。1965年,对配种站种畜饲料供应量是:种牛、种驴每头每天2.5公斤,种马每匹每天4~5公斤,种公猪每头每天1公斤,种羊每只每天0.5公斤。供应品种为豆饼占70%,杂粮和麸皮占30%。1966年,从农村统销粮中拿岀部分饲料粮,用于社队种畜供应,种驴每头每天补助2公斤,种牛每头每天补助1.5公斤,供应品种为麸皮和杂粮各半。奖售粮油供应范围包括收购粮油奖售、收购生猪奖售、收购棉花奖售及收购中药材奖售等。对参加三线建设、大型水利、筑路及其他基本建设工种的民工补助粮食,国家补助标准的不足部分。
全区粮食农业销售数量,1968年前在10万吨以上,1969年后减少到5万吨以下,1979年后再次超过10万吨,1983年达到50.47万吨,1985年骤然减少到4万多吨,占53.6%;农业饲料2.03万吨,占46.4%。1991年,农业销售粮食2.6万吨。此后,连年下降,1995年销售773吨,1996年销售1290吨。
全区油脂油料农业销售量,呈逐年减少趋势。1960年前在1700吨以上,1961〜1969年变动在1000〜1500吨,1970年减少到’800吨以下,1980年后减少到500吨以下,1990年为13.7吨。农业销售油脂油料,主要是农村统销,奖售和民工补贴油脂数量较少,自1985年不再列入农业销售计划。聊城地区历年粮食非农业销售量
单位:吨
聊城地区历年粮食农业销售量(续表)
聊城地区历年油脂(料)非农业销售量
单位:百公斤聊城地区历年油脂(料)农业销售量
单位:百公斤
议价粮油销售
粮油议购议销,是在国家指导下市场调节的一种形式。1963〜1965年,全区粮食系统开展经营粮油议购议销业务,“文化大革命”期间,议购议销业务被迫中断。1978年恢复和发展了粮油集市贸易,地区粮食局1980年成立了粮油议价购销公司,经营管理全区粮食部门的粮油议购议销工作。
粮油议购1963〜1965年,各基层粮食单位在征购结束后,积极开展粮食议购业务,同时进行品种兑入、国库拨入、区外调入等工作。1979年恢复粮油议购业务后,规定粮油议购由粮食部门统一经营;议购价格由省粮食厅确定最高限价,地、县市根据具体情况,本着略低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挂牌议购。1983年后,实行粮食商品的多渠道经营,打破了粮食部门独家经营的局面。
粮油议购数量历年有所增加。1966年前,粮食议购数量为0.17-1.45万吨,1967
-1977年减少到50-500吨,1978年后逐年增加,1981年超过10万吨,1989年达到22.89万吨,1990年为14.06万吨,1996年为44.74吨。1966年前,油脂议购数量为4.5〜37万公斤,1967〜1977年中断议购,1978年后议购数量增加,1984年达到426.85万公斤。1990年为283万公斤,1996年为434.8万公斤。
粮油议销1963〜1965年,按上级拨给的指标,分季度、分月份下达议销粮油计划,主要用于农业人口和定量人口的口粮补助及食品业。1967年后,议价粮油大部分供应城镇人口和交通要道的饮食业。1979年后,议价粮油销售坚持“量入为出,不挖库存,先省内、后省外,先内销、后出口”的原则,主要用于城乡饮食业、工业、城乡居民及集体单位定量以外的需求。议销粮油价格,根据省粮食厅规定的最高限价,结合当地情况灵活掌握。1983年后,粮油议销积极参与市场,扩大议销途径,取消最低限价。1968年前,粮食议销量0.5万吨以上, 油脂议销量10万公斤以上。1969〜1979年, 粮食议销量减少到0.4万吨以下,油脂议销量减少到1.5-35.5万公斤。1981年后粮油议销数量增加,1984年,粮食议销量达到20.56万吨,油脂议销量达到456.4万公斤。1988~1996年,粮油议销量大幅度减少。1990年粮食议销量为5.83万吨,油脂议销量为63.3万公斤。1996年,粮食议销量为37.26万吨,油脂议销量为1734.2万公斤。
聊城地区历年粮油议购议销量
第三节粮油储运
粮油仓储抗日战争时期,人民政权在抗日根据地和游击区征收的公粮,除当即拨给供应单位食用外,全部分散在农村,由可靠的村干部、农户秘密保管。一般都选择地势高而又不易被敌人发现的地点,夜间挖坑,把粮食埋入地下。解放战争时期,各县征收公粮,大部分储存在祠堂、庙宇、民房内。1949〜1959年,以租借民房为主,国家专仓保存为辅。1950年,专区直属粮库建粮仓4排,仓容0.3万吨,阳谷的城关粮库和阿城北库分别建起粮库,仓容750吨,东阿关山建石圆仓4座,容量500吨。1950〜1959年,全区共建粮仓34986平方米,仓库容量64940吨。1957年,首次在临清建造钢板油罐3个,容量850吨。1960〜1969年,全区共建粮仓68184平方米,仓容106070吨。其间,储粮以国家仓库为主,租借民房为辅。1971年,全区建土圆仓271座,容量5165吨,后逐年倒塌。到1979年,全区仅剩完好土圆仓2座。1970〜1979年,全区共建房式结构粮仓101499平方米,容量164605吨。1980〜1990年,建易于机械操作和缺氧保粮的高质量粮仓,容量167706吨。1990年底,全区共有存粮点168个,粮库面积264020平方米,仓容43.15万吨;钢板油池、油罐84个,容量825万公斤。1996年,全区共有存粮点165个,粮仓面积242523平方米,仓容45.22万吨;钢板油池、油罐51个,容量4540万公斤。
1949〜1950年,仓储方法均采取常规保粮与药剂保粮相结合。在粮库未装粮食前,先用石灰垫底,再垫上1尺厚的麦糠,上铺苇席,四周墙上再用麦秸苫子贴住。粮食入库后,上面用麦糠或椿叶、槐叶、草木灰盖上,以防虫蚀。当年用不完的粮食,次年凑干燥天气翻仓,利用风车、筛子去杂,日晒、烘干或冷冻灭虫。1951〜1952年,除采用常规方法保粮外,还曾一度采用药剂“六六六”粉灭虫。1953年停止使用,改用氯化苦熏蒸杀虫。1957-1974年,全面采用药物熏蒸保粮方法,开始使用磷化锌酸式法产生磷化氢气体杀虫,后来用磷化钙、高效低毒药剂磷化铝,消灭储粮虫害较好,但也不同程度地污染了粮食。1974〜1985年,逐步采用“三低”(低氧、低温、低剂量)储粮法,散装仓新粮入库时用塑料薄膜严格密封,开动制氮机充气36小时,可将害虫全部杀死。仓储粮食发生虫害时,每万斤粮用磷化铝3~5克,既可除虫,又能防止粮食污染。严冬季节开启门窗,揭开密封物,翻动粮堆,扒沟通风,降低粮温。春季气温回升前用塑料薄膜、沙、棉籽皮等密封粮堆,保持低温。1985年,全区普及“三低”储粮,所有粮仓全部实现无虫、无鼠、无霉烂、无事故。1991〜1996年,逐步推行应用“机械通风”、“电子测温”等储备新技术,国家储备粮管理达到国家储粮标准的要求,全区“无虫、无鼠、无霉烂、无事故”存粮率达到并保持100%的水平。
70年代前,粮油仓储全靠抬、扛。70年代初,开始试用机械作业。1974年,全区有输送机20台,扬谷机6台,扒谷机2台,灌包机6台,去石机1台,面袋清理机3台,麻袋修补机5台,刷桶机2台,电焊机2台。1977年,聊城、临清、冠县3个县的城关粮库仓储操作基本实现机械化。至90年代,全区粮食仓储操作全部实现机械化。
清末民初,沿用升、斗、斛为量器单位。十升为一斗,五斗为一斛。民国初期,曾用十斗为一石,每斗粮食重量,小米16斤,小麦15斤,豆子、玉米14斤,高粱13斤(阳谷、寿张等县通用大斗,比境内通用斗大一倍)。1928年,度量衡改革,粮食交易逐渐废斗用秤,以市斤论值。建国初,粮食公司和粮食局征收公粮都是使用大木杆秤,16两为1斤。1950年,聊城、临清、阳谷等地经营粮食的单位首先使用台秤。1954年,全区粮食系统普及台秤,共有各种台秤933台。油品市场交易多用油篓、油缸、油桶做容器,零售用“油葫芦”、“油提子”做量器。“葫芦”装盛1斤,“提子”装盛1两、2两。1986年后,全区粮油门市部均采用半自动售油器。
粮食调运清代漕运畅通时期,每年从江南往聊城运河码头运粮食400万石(每石150斤左右)。1937年黄河改道前,粮商曾利用黄河用船从洛口至滑口、关山、孙口等沿黄码头来往运入或运出粮油。1947年全境解放至1952年,粮食统一调运和自由流通并存。1947年2月,豫鲁边战役中,冀鲁豫区从在平、博平、筑先(聊城)等县往前线运送麦子0.1万多吨。同年7月,刘邓大军过境时,筑先县组织人、畜力木轮车调运面粉50吨、麸子5吨、绿豆10吨、柴草115吨。1949年淮海战役期间,冀鲁豫区第六专署和第九专署(后合并为聊城专署),发动数万妇女碾米、磨面,组织数千辆人力木轮车、畜力铁瓦木轮车往前线运送粮食、面粉数千吨。1950年,聊城专署先后拨发贷粮350吨,救灾粮400吨,支持灾民度过春荒。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至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粮油管理实行统一指挥调度,调剂粮油余缺。1978年后,逐渐放宽粮食经营政策。1983年,实行粮油多渠道经营,国家粮食部门掌握计划内的粮油调运,区内粮油调运的基本原则是“统一调拨,粮油外调安全运输”。区内粮油调运种类分年度、季度、月份调拨和临时调拨4种。全区粮食运输的一般流向是,调出区外,从南向北,自西向东;区内调拨,从各县往聊城、临清集中。其运输工具,初期靠人力、马车和船只,60年代后期,增加了汽车运输。1975年,地区粮局汽车队建立。1979年,全区粮食系统有各种汽车53辆。1980年地区粮局汽车队撤销,将汽车分配到各县,成立除东阿外的7个县粮局汽车队,但粮食部门的汽车仍是仅起辅助作用,大批粮食的调运.主要靠汽车运输公司。粮食调入调岀数量,历年有较大变化。1957年前,多数年份调岀大于调入。1958年后,调入大于调出。1983年调入42.087万吨,调岀30吨,净调入42.084万吨。1985年后,调岀大于调入,并且有一定数量岀口。1990年,调入0.3万吨,调岀5万吨,净调出4.7万吨,岀口1.89万吨。1996年,净调出1万吨。油脂调入数量,多数年份调岀大于调入。建国后40年间只有8年油脂净调入,最多的是1979年60.24万公斤,净调岀最多的是1981年639.34万公斤,1986年以调岀为主,1990年净调岀62.28万公斤,年末库存523.72万公斤。1991年,调入粮食594吨,调出37688吨。1992年,调入粮食2025吨,调岀12183吨。1994年,调入50吨,调岀80141吨。1995年,调出45543吨。1996年,调岀10000吨。
第四节粮油市场贸易
建国前,境内粮食市场贸易由粮油商贩经营。1931年,临清境内有粮商39家,油商7家,各县城关集镇都有资本较多的粮行和逢集“拉笸箩”的“斗户”。粮行的组织形式有集体经营和个人经营两种。前者规模大,人员多,如聊城东关的“奎兴”、“聚祥”、“协和”,城内的“文盛”、“聚和”、“昌顺”等。其经营手段,一是代客买卖,收佣金;二是贱买贵卖,从中牟利。小贩多采用掺糠使水、混沙,大斗进小斗岀,大秤买小秤卖等欺骗手段牟利。1938年日军入侵后,粮油市场萧条。人民政权建立后,加强了粮油市场的管理。1943年7月,晋冀鲁豫边区政府规定,根据地粮食的买卖、贩运一律自由,不定县界及专署界的限制;敌占区人民搬运粮食入根据地者,贩卖保存一律自由;在接近敌占区地带,根据地的粮食不经政府允许一律不准外运。1947年,共产党领导下的聊城“泰兴隆”,临清“华茂”、“建华”货栈等由农村搬入城市,开始担负起掌握粮价、调剂供应,防止粮价暴涨暴落的任务。1949年5月,聊城每斤小米市价由0.23元涨至0.31元,并且仍有猛升的趋势,国营粮食企业代售公粮7100吨,稳定了市场粮价。其间, 国营粮油企业和私营粮商同时迅速恢复发展。
1952年,仅聊城城内就有私营粮商28家。1953年11月至1957年8月,国家计划收购以外的粮食交易,有限制地允许在国家粮食市场进行。1954年,全区建粮食市场185个,夏秋粮食上市量0.5万吨以上,国家收购量占上市量总数的90%以上。1957年8月至1962年9月,粮食、油料只许国家收购,同时关闭粮食集市贸易。1962年9月至1965年底,完成粮食征购任务之后适当开放粮食集市贸易。1962年,全区集市贸易恢复到286处,凡出售粮食者,必须到指定的粮食市场集中交易,生产队集体的粮食不准进入集市贸易。消费者每人购买的数量,纯粮不得超过5公斤、地瓜干不得超过15公斤,集体伙食单位不得到集市上或生产队购买粮食。1966〜1978年,集市贸易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割掉,全面关闭粮食集市贸易。1976年, 全区集市贸易压缩到14处,严格禁止粮油上市。
1978年,粮食集市贸易全面开放,实行多渠道经营。1984年6月,全区城乡有集市贸易273处,其中粮食市场243处。1985年开始实行粮食合同定购,定购以外的粮食可以自由销售。1991年,改合同定购为国家定购,定购以外的粮食可以自由销售。1991〜1996年,市场贸易活跃,多渠道经营的路子不断拓宽。1995年,市场收购粮食461829吨,系统外购进粮食43684吨,系统外购进油脂1379吨;系统外粮食批发零售贸易59782吨,系统外油脂零售贸易销售8349吨。1996年,市场收购粮食447427吨,系统外购进粮食37485吨,系统外购进油脂1762吨;系统外粮食批发零售贸易58356吨,系统外油脂零售贸易销售6309吨。
第六章物资经营
清朝中叶,东昌府凭借运河航运发达的优势,经济一度繁荣。其时,既有经营煤炭、铁货的商号,间有外地木材运进。1845年重修山陕会馆所用木料,均由异地客商捐款购之,由山西、陕西沿河运入。运河漕运终止后,各类民用物资调入量甚少。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时期,人民军队在境内建有枪械修造所和炸弹厂数处。所需钢材一是从民间征集废旧金属器具;二是破坏日军交通运输,缴获敌人的钢轨;三是部队后勤供应。1948年,人民政府在聊城县成立''泰兴隆贸易货栈”,负责前方军用物资的组织供应。
建国初期,由国家和省财政经济委员会平衡调拨钢材、木材、水泥等物资,品种和数量逐年增加。“一五”期间,全国实行统一的计划经济和统一的物资分配制度,重要的生产资料由中央统一分配。1958年8月,聊城专员公署经济计划委员会物资分配供应局成立后,物资局名称几经演变,至1990年6月,改称聊城地区物资局,设业务科、审计科、财务科、企业管理科等10个科室;局辖燃料公司、木材公司、金属材料公司、机电设备公司、化工轻工公司、建筑材料公司、物资再生综合利用公司、物资服务公司等8个专业公司。年末,全区共有物资企业65个;乡办、村办、个体办物资经营点239个,从业人数971人,经营场所34万平方米;全区物资系统共有正式职工3242人。1958〜1990年,全区物资部门共完成进货额35.09亿元,其中购进的主要物资有钢材61.48万吨,木材116.37万立方米,水泥143.74万吨,煤炭2434.07万吨,汽车(系1978-1990年购进数)6196辆;完成供应额38.27亿元,其中供应的主要物资有钢材61.46万吨,木材110万立方米,水泥138.62万吨,煤炭2419万吨,汽车5858辆。1991〜1993年,为适应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物资企业加大改革力度,物资工作迅速发展1994-1996年,全国物资系统出现了普遍的行业性亏损,全区物资购销业务步入低谷。
第一节计划内购销
建国初期,尚未建立起统一的计划经济,各种物资分散在商业和其他部门经营。1950年,国家开始对钢材、木材、水泥等8种重要物资实行大区之间的平衡调拨。至1952年,平衡调拨重要物资增加到55种。“一五”期间,全国实行统一的计划经济和统一的物资分配制度,重要的生产资料由中央统一分配。按物资的重要程度,又分为统配物资和部管物资。随着计划管理的加强,国家管理的物资逐年增加。1953年,属中央分配的物资227种,其中统配物资112种,部管物资115种;至1957年,属中央分配的物资达532种,其中统配物资231种,部管物资301种。1954年,建立聊城专区工业公司,内设供销科,负责全区工业企业的物资供应。“一五”期间,全区共购进煤炭69.22万吨,销售70.64万吨。1958年8月,建立聊城专署物资分配供应局,负责全区的物资购销。1962〜1965年,全国物资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办法。市、地一级和省级主管部门不留物资机动指标。1958〜1965年,全区累计购进钢材14568吨,销售7687吨,销售量占52.8%;购进木材53739立方米,销售30025立方米,占55.9%;购进水泥19441吨,销售19088吨,占98%;购进煤炭255.68万吨,销售230.9万吨,占90.3%。“文化大革命”期间,曾批判物资系统“条条专政”,否定物资集中统一管理。1970年物资管理体制改革,在国家统一计划下实行地区平衡、差额调拨、品种调剂。区内物资分配计划由省切块到地区,由地区计委分配,物资部门组织实施和调剂,从而结束了物资系统人、财、物三垂直的管理方式。1966-1976年,全区物资系统共购进钢材96520吨,销售98444吨;购进木材163384立方米,销售180517立方米;购进水泥342340吨,销售352864吨;购进煤炭3909294吨,销售4087120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物资管理体制逐步打破过去封闭式的单一流通方式,一部分物资开始进入市场,形成计划内和计划外两条购销渠道。1982年,计划外物资的比例进一步扩大。1984年,计划外生产资料价格放开,初步形成生产资料市场。“七五”期间,生产资料市场进一步开放,市场经济空前繁荣,计划内物资逐步减少。1981年,计划内钢材占当年钢材购进总量的79.6%、木材占86.1%、水泥占89.4%、煤炭占78.7%。1990年,计划内钢材占当年钢材购进总量的9.5%、木材占14.5%、水泥占55.9%、煤炭占42.4%。1979〜1990年,累计购进计划内钢材193960吨,平均每年购进钢材16163吨,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年均购进钢材的1.84倍;购进计划内木材298082立方米,年均购进木材24840立方米,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年均购进木材的1.67倍;购进计划内水泥828198吨,年均购进水泥69017吨,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年均购进水泥的2.22倍;购进计划内煤炭9424921吨,年均购进煤炭785410吨,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年均购进煤炭的2.21倍。1991年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计划内物资逐年减少取消,物资企业走向市场。
第二节计划外购销
1978年前,国家对各种物资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物资市场逐步形成,计划内物资逐步减少,计划外物资逐年增多。1981年,购进计划外钢材3701吨,占当年钢材购进总量的20.4%;销售计划外钢材2545吨,占当年钢材销售总量的15.2%。购进计划外木材6101立方米,占当年木材购进总量的13.9%;销售计划外木材4723立方米,占当年木材销售总量的11.6%。购进计划外水泥5320吨,占当年水泥购进总量的7%;销售计划外水泥2883吨,占当年水泥销售总量的5.8%。购进计划外煤炭19万吨,占当年煤炭购进总量的21.4%;销售计划外煤炭12万吨,占当年煤炭销售总量的13.8%。购进计划外汽车11辆,占当年购进汽车总量的10.5%;销售计划外汽车15辆,占当年汽车销售总量的14.4%。
1990年,从物资市场购进计划外钢材63471吨,占当年购进钢材总量的90.5%;销售计划外钢材63752吨,占当年钢材销售总量的91.7%。购进计划外木材44843立方米,占当年购进木材总量的85.5%;销售计划外木材46171立方米,占当年木材销售总量的86.5%。购进计划外水泥62160吨,占当年购进水泥总量的44.1%;销售计划外水泥47197吨,占当年水泥销售总量的51.3%。购进计划外煤炭106.9万吨,占当年购进煤炭总量的57.6%;销售计划外煤炭80.5万吨,占当年煤炭销售总量的43.3%。购进计划外汽车628辆,占当年汽车购进总量的97.5%;销售计划外汽车651辆,占当年销售汽车总量的97.6%。1990年比1981年购进计划外钢材增长16.15倍、购进计划外木材增长6.35倍、购进计划外水泥增长10.68倍、购进计划外煤炭增长4.63倍、购进计划外汽车增长56倍,销售计划外钢材增长24倍、销售计划外木材增长9.78倍、销售计划外水泥增长15.4倍、销售计划外煤炭增长5.7倍、销售计划外汽车增长43.4倍。
1991〜1993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全区物资部门面向市场,克服官商作风,强化服务,大力发展外向型流通业务,发展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的综合性经营,在市场经济中迅速发展。物资购进额由7.41亿元增至10.88亿元,平均每年递增23.5%;销售额由7.82亿元增至11.59亿元,平均每年增长23.88%;3年上交利税1520万元。1994年后,全国物资系统出现行业性亏损,区内物资购销能力显著下降。1996年,全区物资购进额下降为4.29亿元,物资销售额下降为6.05亿元;比1992年分别下降59.1%和47.2%;全区物资系统亏损1054万元。
1978~1990年聊城地区主要物资购销存情况统计第七章卷烟经营
第一节经营方式
随着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区内的卷烟经营先后出现5种不同的形式。
帝国主义垄断经营20世纪初,“洋烟”流入境内,卷烟市场逐渐形成。卷烟经营一开始,即为帝国主义资本所垄断。规模最大、垄断时间最长的是英美烟草公司。1931~1941年,英美烟草公司控制下的卷烟销售占国内销量的三分之二。当时,境内的卷烟经销始终在其控制下。据1934年《临清县志》记载,“前清之季,英美烟草公司始分设于临,自民初至今每年销货自百数箱,遽增至四千箱。”20年代,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在聊城设分公司,并建立销售机构,成为当时聊城6大经销行业之一,与英美烟草公司控制的经销网络相抗衡。
解放区卷烟自给经营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境内解放区为打破日伪和国民党的经济封锁,广泛开展大生产运动,着手发展卷烟生产,实行自产自销。,1945年后,在边区政府的扶持下,卷烟经营进一步得到发展。聊城、临清等地有10多家公营、私营烟厂经营卷烟,产品除供给部队军需外,多数在当地自销。1948年3月,晋冀鲁豫边区新华烟草公司成立,下设太行、太岳、冀南、冀鲁豫4个分公司,设立卷烟统一管理机构,实行卷烟专制专卖。其中,冀南烟草分公司在聊城设立营业部。此种经营形式一直持续至1965年。其间,地、县虽设有烟酒专卖机构,但只是行政管理,不搞卷烟统一经营。聊城、临清烟厂的产品销售,均采取自销或代销方式。自销,“在重点城镇设有营业部,经营批发,并掌握代销户领货交款事项”;代销,“委托合作社、经销商以享受手续费的形式代理批发,定期结算”。
统购包销1953年3月,中国专卖事业公司山东省聊城专区采购供应批发站成立,卷烟生产与经营分开。此后,各县相继成立批发部,隶属山东省专卖事业公司,管理烟酒经营业务。下半年,为加强国营经济对市场的领导,促进计划生产,满足群众需要,保证国家税收,根据上级要求,实行卷烟统购包销,原则上“先包国营,后包私营;先包大厂,后包小厂。”临清、聊城烟厂的产品均由专区专卖事业站包销。1954年底,为加强市场管理,对卷烟零售商试行计划批购,按月编报购货计划,专卖部门根据货源情况进行批发,并试行凭购烟簿购买。在卷烟调拨上,实行“分区划片”的办法,本着地方产品为主,外地调入为辅的原则,分区划片平衡,就近调拨。为扩大卷烟销售,根据“便购多销”的要求,专卖批发机构下伸到县以下重要城镇,每个批发点由1-3人组成临时批发组,批发对象只限供销社及零售商。
计划分配1959年,卷烟由包销商品上升为国家计划的二类商品。由此,商业部统一平衡安排,实行产销差额调拨。1962年,国家有关部委多次重申卷烟由商业部实行统一收购,统一安排市场,统一差额调拨管理。省内由商业厅综合平衡下达调拨计划。其间,由于卷烟原料供应紧张,生产下降,卷烟市场岀现供不应求的局面,被迫采取售烟凭票定量供应的措施,并从1963年10月始,卷烟实行高价敞开供应。高价卷烟由国营商业统一经营、委托供销社销售。“文化大革命”期间,卷烟市场虽然敞开供应,但绝大部分为丙级以下品种,乙级以上仍采取限量供应的办法,商业部门零售时只卖零盒,不卖整条,以适当控制销量。1981年卷烟价格上调后,卷烟生产猛增,市场岀现产大于销,商业部门不再包销,工厂开始出现自销,计划失去控制,价格出现混乱,低价竞销现象出现。
产销统一经营1981年,国家规定烟草行业产供销、人财物、内外贸集中统一管理,实行国家专卖。1982年9月,聊城烟草分公司及各县市公司相继成立,烟草专卖体制在区内正式形成,卷烟经营工作纳入集中统一管理的轨道,卷烟批发业务实行高度垄断经营。1986〜1996年,全区烟草系统进一步深化改革,理顺流通渠道,广泛下伸网点,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置分销处,或委托基层供销社代行批发业务,全区基本上形成上下成线、左右成网的卷烟批发网络。
第二节卷烟购销
购进变化建国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逐步提高,卷烟需求量不断增长。1953年,总购进28432箱;至1958年,增长为60446箱,上升112.59%。此后,由于3年自然灾害、“文化大革命”的影响,虽个别年份有所增长,但长时间呈现下降趋势,直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特别是1985年后,卷烟总购进出现持续增长的态势。至1988年,增至201923箱,比1978年增长649.62%,比1958年增长334.05%,比1953年增长710.19%。1990年,总购进156846箱,比1988年减少45077箱;1996年总购进11.8万箱,其中省内购进10.55万箱,省外购进1.25万箱。
销售变化抗日战争时期,卷烟销售对象主要是社会上层人士,境内年销量不过千箱。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公、私卷烟厂的发展,至1949年,境内卷烟年销售量达4476箱。建国后,卷烟销售曾出现两次起与落的曲线。1958年为第一个高峰,卷烟年销售量达95127箱,为1953年30115箱的315.87%, 区内销量为1949年的2036.88%。“大跃进” 时期出现大起,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出现大落。1963年,社会总销售量降至18766箱,比
1958年降低79.27%,比1953年降低37.66%;区内销量降至12792箱,此后连续20余年,一直在5万箱上下浮动。至1985年,社会总销售量为90379箱,基本上接近1958年的水平。此后,连续3年上升。1988年,社会总销售量达到20.03万箱,区内销量达到11.02万箱,岀现第二个高峰期。此后,销售量有所下降。1991〜1996年,进一步深化内部改革,加大工作力度,转换经营机制,扩大经营网点,使卷烟销售渠道基本固定。1996年,全区共销售卷烟7万箱,实现利税2000万元。其中利润1350万元,分别同比增长29.6%和23.3%。
第三节卷烟专卖
民国初年,随着帝国主义资本的侵入、卷烟市场的开拓,当时的统治者对其实行高税政策,并逐步实行专卖。经过多年的演变,岀现了委托专卖、部分专卖、全部专卖3种不同的专卖形式,卷烟专卖体制,由不健全达到健全。
委托专卖1913年,为攫取高额利润,以英美烟草公司为代表,建立一整套的托拉斯机构,垄断了国内卷烟市场。英美烟草公司的销售组织在境内聊城、临清设有代表机构,只准销“洋''公司的产品,不准销售华商生产的产品,形成了长达40多年的帝国主义资本垄断时期,直至新中国建立才予以取缔。
1915年7月,民国政府正式公布的《全国烟酒公卖暂行简章》规定,烟酒公卖以官督商销为宗旨,烟酒买卖均由公卖站代为经理,不得私买私卖。此时,聊城设立烟草专卖局,直辖各县烟酒公卖分局和烟酒公卖栈。1924年,聊城征收卷烟特税,初系商包,后归官力、,税率以20%继增。1927年,山东省第六区烟酒局设于临清。此时,烟酒税率骤增。1928年,民国政府颁布《卷烟统税条例》,规定卷烟实行统一税率。1938年7月,民国政府迫于英美帝国主义的压力,撤销烟草公卖制。部分专卖解放战争时期,境内解放区大力发展卷烟工业,在聊城、临清先后建立10多个卷烟厂,对卷烟实行专制分销政策。1947年4月29日,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发表公告,规定解放区制造经销的各种烟酒,凡出境予以免税,严禁各种外烟及卷烟制品入境。同年5月30日,边区财经办事处决定,禁止纸烟原料入口,提倡创造使用土制纸烟原料,所有纸烟原料,除难以自造之拖纸、拖粉暂准入口外,其他禁止入口。1948年8月,设立华北烟酒专卖总公司平原省分公司聊城专卖处,经营卷烟业务。1951年,建立中国专卖事业总公司平原省分公司聊城专卖处,各县成立专卖公司批发部,对烟酒实行专卖。1954年第三季度,国营商业对卷烟包销已达100%,形成了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基本达到了加强产销、计划管理、巩固国营经济的领导、积累国家资金的目的。1955年后,社会主义经济占主导地位,国营、供销社和公私合营企业在批发商业中的比重已达到99.5%。1959年,卷烟由包销商品上升为国家计划的二类商品,由商业部门统一收购、统一安排市场,实行统一差额调拨原则。1962年,卷烟原料紧张,卷烟的包销受到干扰,影响了卷烟的收购和统筹安排,造成市场混乱。1982年,由于卷烟价格上调的影响,卷烟生产猛增,市场滞销,生产失去控制,市场岀现混乱。
全部专卖1982年9月,聊城烟草分公司成立,统一管理卷烟生产经营等业务。1983年底,聊城地区专卖管理局成立,各县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具体行使专卖管理、监督、协调权力。同年,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条例》。1984〜1996年,全区烟草专卖工作者,自觉地以《烟草专卖条例.》为准则,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手段治理卷烟市场。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与工商、物价、税务、公安、交通等单位建立长期协作关系,重点査禁无证运输、无证批发、无证零售和代销卷烟的违法户,取缔手工卷烟,没收假烟和霉变烟。对擅自变价、岀售计划外烟的经销户,给予批评教育、处以罚没或罚款。但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岀现,违犯烟草专卖条例的非法经营时隐时现,既有个体户,也有集体和国营企业;既有区内者,也有跨区、跨省域者;既有假冒伪劣商品,也有黑市批发市场。1984〜1990年,全区共查处各种类型的案件11988起,其中经营手工卷烟者139起,经营无注册厂家卷烟2024起,经营假烟者432起,无证经营卷烟者1593起,经营计划外烟者626起,共计罚没金额971549.6元。1991-1996年,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7625起,查扣卷烟127127件,罚没金额126.66万元。
第八章药品经营
第一节私营药品经营
私营中药业明清之际,借大运河交通之便,山西、陕西、河北等地医药商家纷纷来聊售药行医,由此促进了地方中药业的发展。至1885年(清光绪十一年),境内相继有十几家外地药店商号。至清末民初,境内药铺、堂、栈发展至400余家。民国时期,战乱不断,且有袁世凯主张“废除中医”、汪精卫实行“中药店限期歇业”政策,致使中药业发展缓慢,至抗日战争期间,中药业又遭破坏。1945年后,民主政府保护中药业。至1949年前后,区内私营店铺已发展至737家。1956年,全区私营中药店铺全部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分别纳入国营、集体、公私合营或并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建国前后区内各县政府驻地私营中药店(续表)私营西药业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德国传教士在阳谷县坡里天主教堂附设诊所,备有阿司匹林、金鸡纳霜、硫苦、蔥麻油、碘酊、紫药水等西药,还有剪子、镊子、纱布、胶布、体温计等。此为西医、西药传入境内之始。后在阳谷县城和坡里村开设教会医院,服务对象是传教士、修女、教徒,也给附近居民治病。1909年(清宣统元年),美国传教士在临清创建“施医院”(后改为华美医院),1919年,德国金修女在莘县朝城天主教堂内设“同仁医院”。
民国时期,西医西药有了较快发展,境内的西药店堂主要由中国人开办。1919年,阳谷县七级镇雷锡瑞在阳谷县城南街开办救世医院。1920年,聊城县李玉梅开展新法接生。1930年,傅子文从沈阳南满医学堂毕业后,应在平县合兴药房吴兴贤之邀,在在平创立合兴医院。1926年,高唐县地方医生金臬兰在旧城镇开办济民医药房。同年,东阿县芦适琪在湖西渡村开办民望诊所。1931年,临清市段服民(系齐鲁大学医学院毕业生、药剂师)在临清市开办服民药房。至建国初期,境内西药店(房)65家,其中聊城县10家,阳谷县3家,在平县21家,高唐县7家,东阿县8家,冠县2家,临清县13家。这些西药店绝大多数设址于县城,少部分在乡村、集镇。
西药店堂经营的药品系洋货,开始由德、美、澳传教士带入境内;中国人开办的西药店主要从天津、上海、济南等地采购药品,此外,尚有部分自配药品。临清服民药房配制药品50余种,主要有银汞矾眼药水、红汞药水、紫药水、头痛片、利尿片、注射用水等。
多数西药店(堂)靠行医售药经营,少数药房零售兼批发,如临清服民药房、聊城泰西药房。服民药房兴旺时期除供应临清10余家西药房药品外,武城、夏津、高唐、威县等地药房亦来此购进药品。
西药店(房)多小型单一,网点少,经营品种亦少,多数没有雇工,较大的聊城泰西药房、临清服民药房对店内徒工待遇基本与中药业相似,3年内无工钱,3年以上根据技术高低取报酬;临清服民药房还实行主、徒红利分成。
建国前后区内各县政府驻地私营西药店(续表)第二节国营药品经营
经营品种1956年,国营医药机构建立。当年,全区医药商品有1200余种。1985年达到0.5万余种。1988年实行企业承包,新品种增加,但销量较少。1990年,医药商品达6598种,其中中药材约0.1万种,中成药0.1万余种,西药0.1万余种,化学试剂约800种,医疗器械2800种。1956-1990年,除药品品种数量逐年增加外,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除中药材外,中成药和西药更新换代较快。特别进入80〜90年代,中成药除治疗型品种增加较快外,治疗保健型药品和滋补品亦有较大增长,剂型也由过去的丸、散、膏、丹占优势逐步向片剂、口服液、针剂等方面发展。
建国初,区内西药品种很少。1956年,只有300余种,多为洋货,品种只是磺胺类三类小品种及少量抗生素。随着化学药品工业的发展和用药习惯的改变,西药品种迅速增加。1981〜1996年,抗生素及心血管、脑血管、抗肿瘤药品等增加最多,复方制剂、生物制品亦增加较快,同时品种更新换代加快,片剂、针剂、胶囊剂品种增加,粉剂制品相对减少。
药品采购1956年前,批零兼营的大中私营药店(栈)和公私合营药店,一般到河北省祁州(安国)、安徽亳州(亳县)、江西樟树、湖南百泉及川、广、云、贵等药材集散地采购中药材。西药则从北京、上海、天津、济南等大中城市购进。1956年后,医药商品的购进逐步由自由购进转变为计划调拨为主的进货方式。1978年后,医药市场逐步放开,指令性计划逐年减少。
药品销售供应70年代前,药品供应以计划调拨为主,二级批发店每月召开一次定货会,月中追补一次。一、二类商品采取计划分配,三类商品先报计划后签订货合同,供应不定时,经批准自由购进,如遇灾情、疫情等情况,可临时增加调拨供应计划。80年代,医药市场逐步放开,调拨供应由指令性计划转变为指导性计划,区内计划调拨供应呈下降趋势,市县三级店从区内二级站进货。1979年总购进占97.4%,1985年下降到38.8%。1990年,区内调拨供应占二级总销售量的25.8%。而计划分配的供应方式也被自由选购所代替,批发业务打破行政区划而跨区销售,并以优质服务为中心内容,开展热情接待、送货上门、看样订货、广告宣传、药品展销等方式销售药品。1985年,举办展销会达18次,成交额250万元。1990年,全区7个三级批发企业年纯销总计800.54万元,比1956年增长5.1倍,比1979年增长2.6倍。1994年,经营效益下降。1995年后,对销售方式进行调整,调动了销售人员积极性,商业纯销、总销均有较快增长,增幅高于全省水平。1995年,商业总销售,纯销售分别达2.04亿元和1.77亿元。1996年,商业总销售、纯销售分别为2.39亿元和2.08亿元。
1956年,全区乡镇开始建立药材经营组14个。至70年代,经营组不断增设,同时推行卫生院代批药品业务。1996年,全区药材经营组共发展至68个,担负全区178处医院、0.6万余处村卫生室和机关团体卫生室的药品供应任务。
1956年,根据国务院要求,各县市成立成药下乡小分队,自编文艺节目、自带药品、骑自行车下乡宣传、送货上门,农忙季节送药到地头,边宣传、边卖药。另外,组织供销社设专柜代销止咳糖浆、仁丹、十滴水、清凉油、養香水等几十个成药品种。1975年后,除陆续增设经营组外,决定实行经营组与代批点两种方式,共有代批点34个。1996年,全区共有国有医药商业企业12个,其中二级站3个,三级公司9个,零售点、经营组130个。
第三节药品检验
建国初,专署及县卫生科负责药政管理工作。1960年,专署药品检验所建立。1973年,由地区卫生局业务科负责。1980年,由地区卫生局中医科负责。1990年,药政科独立,县(市)仍由业务科分管。1978〜1996年,各县(市)药检所相继建立,各药检所相继开展了药品监督工作。
1955年前,质量监督主要是医疗和药品经营单位库存药品的防潮、防霉、过期失效等,对伪劣药品的检查对象主要是个体药房,对制售伪劣药品者给以查收销毁,重者依法制裁。1956〜1963年,先后贯彻《关于药政管理的若干规定(草案)》等一系列文件,以专业检查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加强药品的检查与监督。1963年,先后检查126个单位,抽检样品837件,并提岀指导改进意见。同时,销毁一批伪劣药品,查处聊城县两个地下药厂。1964年6~11月,查处了阳谷、东阿、聊城、莘县用破皮烂革制售假阿胶案件,退货并赔款55万元,销毁假药,处理了有关人员。1982年,对127种淘汰药品进行清查,查出的伪劣药品全部销毁。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颁布施行。8月,全区共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假药单位6家,多数单位销售过晋江假药。是年,共查封伪劣中成药、西药154个品种,计51090瓶、29900盒、54049袋,伪中药材24个品种97534公斤,并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1988年,对阳谷古阿井阿胶查处,并对该厂全面整顿。1991-1996年,多次组织治理整顿,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医药市场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突击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非法经营药品的单位和个人, 药品管理得以加强。
第九章商品检验
区内商品检验机构于1988年开始筹建。1989年,国家进岀口商品检验局批准正式设立“聊城进出口商品检验局”,隶属山东进岀口商品检验局领导,其主要职能是负责聊城地区进出口商品的检验、鉴定和监管工作。1991年8月,山东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批准聊城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内设办公室和检验业务科。1992年1月,开始承接区内出口棉花、棉纱、棉布、针织品、粮食、饲料、脱水菜、包装及进口汽车、摩托车的检验和监管业务。随着区内外向型经济的不断发展,为适应商品检验业务范围和工作量的逐年增加,1993年1月,山东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批准聊城进岀口商品检验局增加内部机构,将原检验业务科分设为检验业务一科、二科。1994年6月,山东进岀口商品检验局批准设立“山东商检聊城培训中心”,为机关直属事业单位,隶属聊城进岀口商品检验局领导。
第一节进口商品检验
1992年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区内进口商品种类逐年增多,货值额逐年增大。为维护进口商品收用货单位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针对进口商品质量存在的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成套设备零部件短缺的问题,严把进口商品质量关。1992〜1994年,对经检验不合格进口商品企业出具索赔证书19份,索赔金额38万美元。1994年,经聊城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的商品批次不合格率仅为0.44%。1995年,对11批不合格进口商品出具索赔证书11份,提赔金额44万元。在严把质量关的同时,对不顾国家和企业利益,不报经商检部门检验私自开箱安装使用和销售进口商品者给予应有的处罚。1995年,陆续承接区内进口设备、塑料、化肥等商品的检验业务。当年,检验进口商品66批,货值5833万元,进口商品质量不断提高。1996年,检验进口商品36批,货值1226万美元。
第二节出口商品检验
1992年始,为提高全区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信誉,商检部门始终坚持严把岀口商品质量关。一是认真宣传贯彻普惠制政策,正确指导出口企业积极做好普惠制的签证工作。至1994年,共签发普惠制证书36份,货物总值309万元。1995年,签发普惠制产地证书127份,签证货值363万美元。1996年签发普惠制证书82份,签证货值239.6万美元。通过签证,使出口企业利用普惠制提高了岀口商品的售价,增强了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二是积极利用商检部门业务、技术优势,加强对岀口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完善其生产质量保证体系,并取得注册证书和质量许可证。至1994年,全区先后有19家企业通过山东进岀口商品检验局的全面质量考核,获得“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其中,纺织类15家,机电仪器3家,包装类1家,并有12家出口食品生产厂(库)获卫生注册证。聊城嘉明实业公司冷藏厂、阳谷凤祥集团公司冷藏厂、临清畜禽养殖公司冷藏厂和莘县肉联厂均获得日本进口冷冻鸡免除批批检验的资格。聊城嘉明公司冷藏厂在1994年获新加坡原产局注册后,1995年又和凤祥集团冷藏厂一起通过马来西亚的卫生考核,大大提高了岀口肉鸡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1995年,全区有6家岀口企业获得“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8家岀口肉类加工企业、7家出口蔬菜加工厂获“岀口食品卫生注册证”、5个花生加工厂获出口花生登记证;三是对不合格出口商品进行严格把关。1992〜1994年,共查出不合格出口商品89批,货值达1641万元,批次不合格率为2.8%。
1995年,查出不合格出口商品41批,货值56万元,批次不合格率为4.6%。1996年,共查出不合格商品40批,货值58万元,批次不合格率为4.27%。在査禁不合格商品的同时,认真查找问题根源,研究对策,特别是针对食品农、兽药残留问题,多次组织力量和有关部门配合,进行兽药市场大整顿,对禁用药品予以清理,使出口商品质量逐年提高。1994年,全区出口冻分割鸡近3700吨,均未发生质量问题。1995年,陆续承接了出口五金工具、自行车、机床附件及零配件、汽车、砂轮机、电机、手拉葫芦、空心锤、电池、电缆、轴承等机电类,轻工类,服装类,糠荃,植物油,中成药,化肥,肉类,裘皮制品等商品的检验业务。当年,检验出口商品901批,货值3.3亿元,出口批次和货值分别比上年增长47%和80%。当年,全区岀口肉鸡14500吨,货值2503万美元。1996年,检验出口商品937批,货值3897万美元。
第三节涉外资产价值鉴定
1993年,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涉外财产鉴定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合资、“三资企业”的涉外财产价值鉴定工作。至1994年底,共完成1亿多万美无的涉外财产的价值鉴定业务,平均降值率15%,最多的成套设备的降值率为40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50.6万元,减少了外商在合资企业中所占股份的比例,避免了因外商按虚报投资额可长期多分取股利而产生的间接损失,维护了合资企业中方的利益。1995年,对3批涉外资产进行价值鉴定,报价1070万元,经鉴定降值87万元,降值率达8.2%。1996年,对3批涉外资产进行价值鉴定,报价72.1万美元,经鉴定价值基本符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