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环境污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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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聊城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82002022000038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环境污染
分类号: TU984
页数: 4
页码: 344-347
摘要: 区内工业废水污染,主要集中在聊城、临清两市。据1987年国土规划资纺织、化工4个行业,其污染负荷占全区污染料,聊城、临清两市废水排放量和污染负荷占全区的50?重点污染源为造纸、酿造、工业废水排放量中符合标准为1509万吨,达标率为27.6%。大量不符合标准的废水直接排入诸内河及沟渠中,地面水和地下水源受到不同程度污染。高唐县超标严重,超标率为100%。
关键词: 城乡建设 环境保护 环境污染

内容

废水污染 区内工业废水污染,主要集中在聊城、临清两市。据1987年国土规划资纺织、化工4个行业,其污染负荷占全区污染料,聊城、临清两市废水排放量和污染负荷占全区的50〜60%。重点污染源为造纸、酿造、
  行业的95.8%。其中造纸业污染负荷占全区的79.84%,万元产值排污量为1911.3吨,比全区万元产值(133吨)排污量高出14倍。废水中污染物主要为化学耗氧量(COD)、悬浮物(SS)、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挥发酚等4种。1985年,全区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3542.70万吨,其中不符合标准的排放量为2167.7万吨,占工业废水总量的61.2%。1990年,全区工业废水排放量2717万吨,其中不符合标准的排放量为1777.13万吨,占工业废水总量的65.4%。1996年,全区废水排放总量为6367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6247万吨。工业废水排放量中符合标准为1509万吨,达标率为27.6%。大量不符合标准的废水直接排入诸内河及沟渠中,地面水和地下水源受到不同程度污染。
  据1976〜1990年对区内地面水监测,徒骇河、卫运河化学耗氧量年平均值分别为36.68毫克/升、326.65毫克/升,超岀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水质标准0.5倍和12倍;徒骇河化学耗氧量多年平均值为24.34毫克/升,基本符合V类质量标准,部分断面酸碱度(PH值)偏高。据1991〜1996年对区内地面水监测,徒骇河、马颊河、卫运河和运河污染较重。其污染程度大小依次为卫运河、徒骇河、马颊河和运河,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化学需氧量和高镒酸盐等。
  据1980〜1990对区内地下水的监测,区内地下水总硬度比国家标准偏高,其他污染物较轻。1980年,区内地下水总硬度年均最大值为380.6毫克/升。历年,区内地下水最大值为819.72毫克/升(1987年),超标率33.33〜56.25%。1984年,区内地下水PH最大值为&95,超,标率为18.75%。1990年,区内地下水PH最大值为8.72,超标率为6.25%。1980年,区内地下水中硝酸盐氮、氟化物最大平均值分别为25毫克/升和3.4毫克/升,检出井超标率分别为4.2%和21.1%。1990年,区内地下水中硝酸盐氮、氟化物最大平均值分别为110.5毫克/升和1.5毫克/升,检出井超标率分别为31.25%和37.5%。1979年和1989年,区内地下水大肠菌群监测最大平均值分别为2500个和7230个,检岀井超标率分别为35.57%和18.8%。据1991〜1996年对区内地下水监测,全区地下水污染较轻。其原因主要是地理构造所致。区内地下水总硬度除聊城市和东阿县外,其它县市均超标。高唐县超标严重,超标率为100%。区内地下水氟化物除东阿县不超标外,其它县市均超标。冠县超标严重,超标率为77.8%。全区地下水污染状况呈下降趋势。
  大气污染区内大气污染属煤烟型污染,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化物及粉尘等。污染物的来源主要有在燃料过程和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粉尘和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及空中降尘等。1985年,全区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66.99亿标准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63.68亿标准立方米,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3.31亿标准立方米,分别占工业废气总量的95.06%和4.94%。1986〜1990年,全区年平均工业废气排放量99.37亿标准立方米。其中年均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废气91.38亿标准立方米,年均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7.99亿标准立方米,分别占年均工业废气总量的91.96%和8.04%。1990年,全区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122.68亿标准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105.67亿标准立方米,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17.01亿标准立方米。1996年,全区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113.5亿标准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量为96.30亿标准立方米,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量为17.2亿标准立方米,分别占工业废气排放总量的84.8%和15.2%。
  据1980-1990年对聊城市城区大气质量监测,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多年平均值为2.85mg/M3,超过国家标准5.7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多年平均值分别为0.045mg/M3和0.02mg/M3,均未超过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三级标准。1991年以来,区内大气环境质量较好,基本控制在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以内。据监测,聊城市大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平均浓度值范围分别为0.009~0.053mg/M3和0.006〜0.024mg/M31991〜1994年,总悬浮微粒年平均浓度值范围为0.180-0.282mg/M3。1992—1994年,区内大气降尘年平均浓度值未超过国家二级标准。聊城城区内大气降水PH值范围:1983〜1990年为6〜9.3;1991〜1996年为6.18-8.45;1989年曾岀现过一次酸雨。
  噪声污染区内聊城、临清两市城区噪声污染较重,主要污染源为交通噪声、机械工业噪声和社会噪声。据聊城市城内各功能区监测点监测:1985年,居民文教区(一中)、一类混合区(闸口)、二类混合区和商业集中区(百货大楼)、工业集中区(综合楼)年均等效声级值分别为58.50分贝、81.20分贝、83.20分贝、87.75分贝,超标率分别为17%、47.6%、38.66%和35%。1986〜1990年,年均等效声级值分别为48.56分贝、67.82分贝、70.93分贝、70.05分贝,除居民文教区低于国家颁布的标准外,一类混合区、商业集中区和工业区超标率分别为18.43%、14%和2.3%。1990年,上述4区年等效声级值分别为36.7分贝、54.75分贝、59.7分贝、56.9分贝,均呈明显下降趋势。据1990年对全区各县市城区交通干线噪声监测,在平、聊城、临清平均噪声值分别为72.7分贝、71.77分贝、70.4分贝,略高于国家颁布标准,其他县均未超标。1991〜1996年,聊城城区环境噪声昼夜等效声级年平均值分别为73.5分贝、72.66分贝、72.94分贝、74.76分贝、71.54分贝和57.3分贝,昼夜等效声级年均值略超过国家颁布标准;交通干线噪声年平均值均未超过国家颁布标准。
  农业环境污染50〜80年代,由于农作物产期过量使用农药、化肥,致使土壤中“六六六”、“DDT”残留物富集,土壤物理性质渐差,导致粮食、棉花及农副产品遭受污染。据1985年监测,小麦中“六六六”检岀率为100%,超标率为64.7%,平均含量超过国家标准17倍;“DDT”检岀率为80%,超标率为11.9%,平均含量超过国家标准1.3倍;棉油中“六六六”、“DDT”含量比卫生油高1.4倍和4.5倍;蔬菜、水果检出率分别为46%和79.17%。区内农田自引黄灌溉以来,因黄河水中含有大量淤沙,导致部分农田特别是沉沙池区农田表层沙性比重增大,春季风沙危害严重,使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受到一定影响。
  1980~1996年聊城地区工业废水排放统计(续表)
  1985〜1996年聊城地区工业废气排放统计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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