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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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聊城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820020220000372
颗粒名称: 第三章 乡村建设
分类号: TU984
页数: 3
页码: 336-338
摘要: 境内集市多在设镇之前即已存在,设镇之后集市又进一步发展。较大的集市,多是县城遗址、历史上的商业文化中心,或建国后区、社、乡镇党政领导机关所在地。诸如聊城的堂邑、沙镇,临清的康庄,阳谷的寿张、张秋、阿城,冠县的柳林、东古城,高唐的清平,在平的博平,莘县的朝城等。1992年,区内有8个乡镇荣获“山东省新型乡镇”称号。
关键词: 城乡建设 乡村建设

内容

第一节乡镇建设
  境内集市多在设镇之前即已存在,设镇之后集市又进一步发展。较大的集市,多是县城遗址、历史上的商业文化中心,或建国后区、社、乡镇党政领导机关所在地。诸如聊城的堂邑、沙镇,临清的康庄,阳谷的寿张、张秋、阿城,冠县的柳林、东古城,高唐的清平,在平的博平,莘县的朝城等。
  境内集镇历史悠久,历史上曾设过县治的城镇就有20多个。建国前,由于连绵不断的战乱,大多数集镇街道狭窄(一般3米左右)、路面坎坷、弯急坡陡。除张秋镇有段石铺路面外,其余均为土路,污水满街流溢,雨水顺街排放。建国后,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发展,区乡党政机关、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中小学校、工商所、邮电所及乡办工业在集镇上相继建立。50年代后期,寿张、博平等较大集镇开始供电。70年代,区内有70%以上的集镇供电。至80年代,区内所有乡镇全部供电,部分乡镇用上了自来水。1990年,全区共有36个乡镇用上了自来水。1991年,全区乡镇共拓宽街道4.5万米,拆迁改造房屋0.8万余间。1992年,区内有8个乡镇荣获“山东省新型乡镇”称号。1993年,莘县朝城镇吸引农民资金1500多万元,建成了大型商贸中心
  —武阳商城。1994年,全区用于小城镇建设的资金达5.2亿元,新建、改建21处总面积近29万平方米的商贸市场。临清市烟店镇投资3780万元,新建了占地14万平方米的轴承市场(固定摊位3300个,大棚面积3.3万平方米);拓宽改造的长1400米、宽40米的临清路商业街,两侧建有样式各异的楼房124幢,建筑面积为3.7万平方米;铺设了3000米下水道。1995年,全区有8个乡镇荣获山东省“村镇建设新型乡镇”称号,莘县被评为“村镇建设先进县”,莘县朝城镇被列为全国小城镇建设试点。同时,朝城、博平、堂邑和寿张4镇被列为山东省人民政府“百新工程”试点镇。1996年,地区行署印发《聊城地区小城镇建设试点方案》,确定17个镇为地区试点镇。
  区内乡镇文教卫生设施建设均为建国后逐步发展起来的。1980年前,学校教室多为土木结构。自1980年起,特别是1988年后,各乡镇普遍对学校进行扩建或改建,“黑屋子”变成宽敞明亮的砖瓦房或样式、新颖的教学楼。区内医院建设多始于1958年,至1990年各乡镇医院均设有手术室和简易病房。文化站始建于1958年,普及于1981年。1991年以来,全区文教卫生事业有了较快发展,各乡镇改建和扩建了原有中、小学校舍,不少乡镇增建了第二中学,部分乡镇改建、新建了中学实验室,教学仪器逐年增加。全区乡镇医院深化卫生、医疗改革,继续推行合作医疗制度。1994年,全区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为34%。1996年,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46%。全区乡镇文化设施逐年改善,群众文化生活日趋丰富。
  第二节村庄建设
  农房建设建国前,境内农村居民住房十分简陋,多为土木结构的平房。建国后,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发展,农民的居住条件逐步改善。1953年后,农村住房建设有了新的发展。1957年后,区内砖瓦结构、高砖脚、红瓦顶、白罩面的农房逐渐增多。1958年,全区各县、社先后对村庄建设进行了规划。1960〜1962年,区内出现历史上罕见的旱涝灾害,农村房屋有减无增。1963年后,全区农村经济逐年好转,建房数量逐年增加。1966〜1976年,区内各县均规划和建设了典型新村3~5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区内村庄建设发展较快。1980年,农村岀现“建房热”。至1985年,全区有65.3%的农户建了新房,建房面积为1129.03万平方米。“七五”期间”,全区新建农村住宅250多万间,面积4515.61万平方米,人均住宅面积为11.80平方米。“八五”期间,全区新建农村住宅55.24万间,面积1188万平方米。至1996年,全区农村人口每人居住面积达到14平方米。
  公用设施建国前,境内村庄道路多为自然形成,既窄又弯,高低不平。其道路宽者3米,窄者1米。建国后,区内乡村道路逐步得到改善。1957年,全区绝大多数村际、村内道路进行了修补调直。1958年后,全区农村结合农田基本建设,普遍对乡村道路进行规划更新,部分村庄街道扩宽,主街一般宽8~12米,次道一般4米。1978年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道路建设发展较快。1985年,在平县冯屯镇的徐庄、冠县清水镇的刘屯等村庄的主街道铺了沥青路。至1996年,全区共有4136村庄通了沥青路。
  建国后的60年代,区内农村居民饮水仍用铁桶(早为木桶)在大口井内取地下水饮用。70年代,部分居民在宅院里安装手压井。80年代,区内使用水压井者较为普遍。至1990年,全区55%以上的农户院内有手压井;有535个村庄用上自来水,使用自来水的人数达到15.63万人。至1996年,全区用上自来水的村庄达到1097个,占全区所有村庄的15.34%。
  清末民初,境内农村居民照明多为铁铸碟形容器,内注豆油或棉油,加一棉芯点燃。20年代后,逐步使用玻璃罩子灯、马蹄灯,燃煤油。日军入侵后,煤油紧缺,复用燃豆(棉)油的铁灯。农村居民在春节、结婚等喜庆、节日时,使用腊烛照明。区内部分农村用电照明始于建国后60年代。到1990年,全区用电照明村达到5103个,占村庄总数的75.5%。至1994年9月30日,全区所有行政村庄全部通电,区内所有村庄居民均用电照明。
  1980年前,区内乡村建设既无管理机构,又无具体规定,建设比较混乱。1980年,聊城地区农村房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1982年,各县市乡村建设管理机构成立后,区内各乡镇设建设助理员。1988年,聊城地区行署对乡村建设做出具体规定:农民扩宅用地需个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讨论,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乡镇中的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和公共设施用地需经乡镇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县、市政府批准;违章占地、建筑,村镇管理机构有权令其退出强占的土地,拆除违章建筑。1991年,全区70%以上的乡镇实行建设许可证制度,严格建设审批程序,并对600多个农村建筑队进行了资质审查、发证,管理工作开始走上了程序化、制度化轨道。1992年,聊城地区行署印发了《聊城地区乡(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同年,全区有16个村庄荣获“山东省村镇建设明星村”称号。1994年,聊城市刘庄村采用“私建公补”的办法,统一规划、设计,建设了38幢“小康楼”。1995年,聊城地委、行署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区小城镇建设的意见》;同年,全区有60个村庄荣获“村镇建设明星村”称号。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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