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编 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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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聊城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820020220000356
颗粒名称: 第八编 城乡建设
分类号: TU984
页数: 23
页码: 329-351
摘要: 1958年,北京设计院和山东省建设工程局协同聊城城建部门,编制岀聊城城建的初步规划方案。1962年,聊城百货大楼等一批计划建设项目下马,出现了新区城建线长、面大、空面多、布局分散的局面。1978年5月,山东省建委在聊城市召开全省小城镇建设规划现场会议,对聊城市的总体规划给予肯定。
关键词: 城乡建设 城乡规划

内容

第一章建设规划
  第一节城市规划
  建国前,境内县城建设均遵循传统布局,府、州、县衙大多坐北朝南(在平县衙坐西朝东),且居城市中心,街道布置为棋盘式,城中心为十字街。1958年,北京设计院和山东省建设工程局协同聊城城建部门,编制岀聊城城建的初步规划方案。1959年,在省建工局的协助下,编制出以闸口为中心,南至四河头、北到何官屯,东起飞机场、西到环城堤,城区面积11.5平方公里的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其布局大体为:城西北为多污染区,造纸厂、肉联厂等较大污染厂址设于此;东北靠徒骇河、青年渠,利于排放雨水、污水,定为工业区;东南环境优雅,定为文化区;西南风景秀丽,定为生活、疗养区;中心地带为机关、商业和居民生活区。1960〜1962年,聊城百货大楼等一批计划建设项目下马,出现了新区城建线长、面大、空面多、布局分散的局面。1966〜1976年,区内建设规划管理混乱,许多城镇呈现乱占地、乱伐树、乱掘路、乱拉围墙、乱建房的局面。1978年5月,山东省建委在聊城市召开全省小城镇建设规划现场会议,对聊城市的总体规划给予肯定。1975〜1985年,区内各县市先后制定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其规划资料有城市现状图,城市总体规划图,城市电力、电讯规划图,供水、排水、防汛规划图,总体规划说明书;规划期限为近期5年,中期10年,远期20年。1991年,全区共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38项。1994年,聊城、临清两市着手制订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大纲。同年,全区共编制完成城市详细规划14项、专业规划9项,完成详细规划面积255公顷,规划覆盖率达40%以上。1995年,全区共编制完成城市详细规划25项、专业规划7项,完成详细规划面积达960公顷,规划覆盖率达45%以上。1996年,全区共编制完成城市详细规划25项、专业规划8项,完成详细规划面积达616公顷,规划覆盖率达48%以上。
  第二节村镇规划
  建国前,境内村镇建设无统一规划,均属自然形成。居民建房多沿袭旧制,独户建院。豪绅富户多居住村、镇中心,农户住宅纵横交错,杂乱无章。主街宽3米左右,胡同宽2米左右;排水依自然流势,水顺街走,每遇大雨,泥泞难行,排水纠纷时常发生。1980年聊城地区首次全区农房建设规划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县市陆续建立农村规划建设管理机构。至此,区内村镇建设逐步走上规划建设轨道。1982年和1984年,聊城地区行署先后召开全区村镇建设规划会议。1985年,区内地、县市共举办村镇规划培训班6期,累计培训人员2250人。1990年底,全区共有138个乡镇驻地编制了建设规划,占全区乡镇驻地总数的90.8%;共有6690个村庄编制了村庄建设规划,占全区村庄总数的96%。1991年,全区通过山东省组织的村镇建设“十百千'’(即十个先进县市、一百个新型乡镇、一千个明星村)活动,村镇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1992年,全区乡镇驻地粗线条规划率达97%,村庄粗线条规划率达92%。1994年,全区有98%的村镇编制完善了粗线条的建设规划。1996年,全区有14个乡镇重新编制了乡镇规划,有96.8%的乡镇和82%的村庄对原规划进行了调整完善。
  第二章城市建设
  第一节街道
  建国前,境内县城道路均为土面窄街(宽4~5米),人车混行。每逢古会、年集,人们拥挤不堪,旱天尘土飞扬,雨天路面泥泞。建国初,区内各县政府动员城内干部职工和居民开展义务劳动,将部分土路面改为炉渣或石灰与土混合的路面。1959年,聊城县新建长2220米、宽40米的柳园南北大街,路基为碎石。1960年,聊城县新建长3900米、宽40米的东昌东西大街。1965年,聊城旧城区的东关大街和古楼周围4条街铺筑了沥青路面。60-70年代,全区各县城陆续修筑新街道,多为沥青路面。1990年,全区各县市城区共有主次街道188条,长度223.08公里,其中高级、次高级路面167.65公里。1991年,全区新建、翻建城市道路25.7公里,铺设路面27.8万平方米。1992年,全区新建、翻建城市道路30公里,铺设路面34.5万平方米。聊城市东昌路翻建改造、冠县红旗路拓宽、阳谷谷山路改建均受到省、地领导和群众的好评。1994年,全区新建、翻建城市道路18条,全长22公里,面积27万余平方米;铺设人行道路13万多平方米。1995年,全区新建城市道路25公里,面积30多万平方米。至1996年,全区城市共有主次街道244条,总长度达620公里,其中高级、次高级路面520公里。
  附:聊城市城区主要街道
  楼东大街建国前,该街长1600米、宽5米,是城内最长的土路街道。1965年,将该街扩宽为18米,并铺上沥青路面。1987年,改铺为水泥路面。街两侧的房舍大都改建为砖混结构的楼房或瓦房,并建有部分仿古建筑。
  楼南、楼北大街南水桥至北水桥,全长0.1万米。1965年,由原宽5米的土路街面扩宽为18米的沥青路面。
  楼西街古楼至西水桥,长500米。1990年,由原宽15米扩展为18米,同时改沥青路面为水泥路面。为与古楼建筑风格相衬,街两侧建筑大部分改建为仿古式两层瓦脊小楼。
  北关大街北门外水桥至东昌路,原为宽5米的坎坷不平的土路。1984年,将该街扩宽为30米,并铺筑沥青路面。1990年,街两侧土木结构旧房大部改为美观大方的二层楼房,成为商业街。
  柳园大街南起闸口北至聊城宾馆,全长2220米,宽40米,始建于1959年。1974年,铺筑一级沥青路面。1994年,对该街进行改造。它是聊城新区的南北中心街道。自南向北,街东侧单位有地区教育局、地区邮电大楼、百货大楼、地区农业局等;西侧单位有地区文化局、地区影剧院、长途汽车站、聊城宾馆等,是聊城市繁华的街道之一。
  东昌大街1958年制定聊城新区规划后开辟,是聊城新区开辟最早的东西干道。西起东昌宾馆,东至东板桥,全长3900米,宽40米。1993年,聊城市政府对东昌东路慢车道进行改建扩建,改建扩建面积为3.5万平方米,东昌西路罩面461万平方米。新安装路灯206组424盏,形成了聊城市第一条近10公里的“长安大街”。自西向东,北侧有东昌宾馆、聊城地区医院、聊城三中、聊城军分区、聊城地委等单位,南侧有聊城地区行署、聊城百货大楼、聊城地区水利局等单位。
  花园大街南起地区中医院北至外环路,全长3500米,是仅次于柳园路的南北干道。自南向北沿街主要单位有聊城电机厂、聊城公园、聊城地区劳动局等。
  利民大街1984〜1985年开辟,西起运河东岸东到花园南路,全长1500米,宽40米。为城内唯一两块板式的街道路面。铁塔商场坐落在大街南部。
  兴华大街1960年开辟,西起造纸厂东至板桥路,全长4200米,宽18米。为东昌路北部的东西大街,与利民大街南北对称。1970年,铺筑沥青路面。
  柳园南大街1978年开辟,自柳园街南端向南延伸至文化路,全长400米,宽40米,1986年铺就沥青路面。
  第二节供水
  建国前,境内各县城镇居民均饮用井水。井深一般10米左右,取水方式以绳(绠)系之或用勾挂于水桶(原为木桶,50年代后逐渐改用铁桶)手拔或辘轳摇提。近者,肩担、手提,远者,用木轮车拉运。50〜60年代,区内机关单位用水,多在院内修井,用水车提水,后逐渐发展到简易水塔。1955年,区内临清城内率先建成日产800吨水的自来水厂,铺设管道2.3公里,设自来水供应处13处。1961年,聊城始建以陶瓷管接联为输水管道的自来水工程,设计日供水能力2400吨,设供水站两处。因瓷管内在压力达不到设计要求、管壁岀现破裂漏水、水质易受污染而下马。1965年,聊城县自筹资金3万元兴建小型水厂,打机井两眼,铺设150毫米铸铁管道2公里,日供水500吨。至此,聊城部分单位和居民用上了符合卫生条件的自来水。
  1974年,聊城自来水厂建立。1978年,投资195万元,在城南“四河头”利用徒骇河水资源增建南水厂,打机井7眼,日岀水量0.7万吨;铺设150毫米铁管管道通入城区。1981年,开始为城镇居民供水。至1986年,全区各县城区居民均用上了自来水。1990年,全区共有自来水厂9处,职工618人,水厂生产能力每日为7.4万吨;各单位自备水源能力每日为11.45万吨;全区城镇供水管道长度为198.58公里,年供水量为4093.42万吨,其中工业用水2651.81万吨,生活用水1441.6万吨,全区城镇人口每日人均用水85.6升。全年自来水经营利润为93.92万元。1991年,全区新铺设城市供水管道6.1公里,新增日供水能力2160吨。1992年,全区新铺设城市供水管道10公里,新增日供水能力1.4万吨。1993年,全区新铺设城市供水管道14公里,新增日供水能力1.5万吨。1994年,全区新铺设城市供水管道20.24公里,新增日供水能力2万余吨。1995年,全区新铺设城市供水管道30.4公里,新增日供水能力6.3万吨。1996年,全区共有自来水厂12处,职工992人,日生产自来水能力10.万吨;各单位日自备水能力18.6万吨;供水管道总长度为265公里,年供水量为4562万吨,其中工业用水2656万吨,生活用水1906万吨;全区城市人口每日均用水112升,自来水年经营利润为108.5万元。
  东阿——聊城调水城市供水工程,该工程是聊城地委、地区行署为解决聊城城区供水危机、提高城市用水质量的重大举措。1994年10月,地区水利局编制了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山东省水利厅。1995年6月,地区水利局完成工程的初步设计,其设计规模为日供水5万吨,总投资1.36亿元。至1996年4月,在物探的基础上完成10眼探采结合井的施工,井深均在300米以上,有8眼井单井岀水量达到300〜440吨/小时;共建机井房3座,安装大型潜水泵3台,架设10KV输电线路700米,并安装变压器及控制设备3套;干扰抽水试验时,3眼井实际岀水量达到1100吨/小时,折合日出水量2.64万吨。该水源地水质好,出水量大,且储量丰富,补源条件良好,能够满足日供水5万吨的需求。1996年9月13日,山东省水利厅邀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科院等国内知名水利专家对东阿岩流水地质勘探成果进行鉴定。结论是:数据可靠,可作为日供水5万吨的依据,为国内先进水平。至1996年底,已完成该工程前期工作,总投资650万元。
  第三节排水
  至1962年,境内城镇所有街道均无地下排水设施,雨水全是顺街、随路依自然流势排入坑塘。聊城旧城区,以古楼周围为最高点,每年雨季,雨水随路面向四周排放,穿过城墙涵洞,流入环城湖。东关商业区的排水,自东向西,均流入丁家坑。运河以东、徒骇河以西,沿运河东侧洼地,由南向北流入阎家洼地。自1963年起,区内各县城主要街道先后埋设地下排水管道。1985年,聊城城区一次降暴雨达260毫米,由于管道较细,城内大面积积水。此后,对排水管道进行改造,主干管道更换为直径1米以上的水泥管,并增设部分支路管网。至1990年,聊城城区地下管道总长24公里,基本解决了污水和大雨排放问题。但遇大暴雨,聊城影剧院、花园路北段和百货大楼附近等较洼路段仍积水0.5~1米,雨后5〜10小时方能排出。1991年,全区共新建改建城区排水管道15.2公里。1993年,全区共铺设排水管道16.7公里。1994年,全区共铺设排水管道32公里。1996年,全区共有城市排水管道283公里,城市污水和雨季排水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第四节桥涵
  境内地势低洼,各县城内河、沟、坑、塘较多,故建桥涵较多。明清时期,聊城四门越护城河处,均架木桥或木吊桥。后因连年战乱,木桥年久失修,到建国前已大部拆除改造。50年代,四门各建1座长6米、宽4米的石桥。1960年,聊城县在改造旧桥的同时,新建王口桥、东升桥。至1962年,聊城、临清在城区兴建、翻修桥涵23座,建筑结构多为砖拱桥。1967年后,全区城市桥涵逐步由砖结构改为钢筋混凝土结构。1980年,聊城闸口桥和东升桥改砖结构为方石和钢筋混凝土结构。1990年,投资45.51万元对聊城王口桥进行翻建,由原来宽13米、长12米改建为宽33米、长13米;石砌桥墩,水泥板铺面,南北两侧石栏杆挡石雕刻花鸟图案,四角各有一雕刻精细的石狮子,桥两侧安装60盏华灯,并且桥面下落1.5米,东西两下坡均同时修成水泥板路面,不仅消除了原来因桥窄造成的来往车辆“卡脖”拥挤现象,而且美化了的市容。1990年,全区共有城市桥梁91座,其中聊城市25座。1996年,全区共有城市桥梁196座,其中聊城市71座,临清市20座,冠县14座,莘县10座,阳谷县20座,东阿县14座,在平县38座,高唐县9座。
  第五节照明
  1908年,境内临清始办福利电灯公司,时有电灯百余盏。1924年,商振声创办聊城电灯公司。1927年,聊城光岳楼东大街始有路灯。1935〜1938年,聊城曾用柴油机发电供机关办公和大街照明。日军入侵境内后,全区仅临清有小型火力发电厂,供电时断时续,几十盏路灯忽明忽暗。1952年,聊城在闸口南建发电厂,东关大街安装路灯数盏,照明至夜间12点。1954年,临清、高唐、阳谷、在平等县城陆续通电。1965年后,区内电力陆续从石横、黄台等大电厂输供。1978年,全区各县城共有54条街道安装路灯,路灯总数为886盏。1984年,聊城市获全省路灯观摩优胜红旗。1985年,聊城市出席华东地区路灯授奖大会。1990年底,全区城市共有照明街道38条,照明线路长99.85公里,安装路灯2229盏。其中聊城城区照明线路长24公里,安装路灯512盏。1992年,全区城市共安装路灯2820盏。1994年,全区城市共安装路灯5133盏。至1996年,区内城市共有照明主要街道52条,供电线路为140公里,安装路灯7179盏。其中聊城城区有照明主要街道6条,供电线路为51公里,安装路灯2379盏。
  第六节公共交通
  建国前,境内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均为人力车和畜力车。1950年,聊城仅有1辆客棚汽车往返于古楼东大街,为全区城区公共汽车之始。1970年,聊城始建城区公共汽车站,开辟长6.5公里的旧城公共汽车路线。1971年5月1日首次通车运行,时有聊城客车厂组装的70马力客棚车1辆。1977年,聊城公共汽车站拥有客车4辆,营业线路14.5公里。1981年,聊城公共汽车站改称聊城公共汽车公司,时有各类汽车17辆,职工5人。1990年,聊城、临清两市共有公共汽车13辆,其中营运车辆11辆(聊城6辆,临清5辆);营运线路111公里,其中聊城26公里,临清85公里;年客运量为65万人次,其中聊城20万人次。1993年,聊城、临清两市公交运营车辆达25辆,运营路线长度为120公里,年客运量达205万人。1994年,区内新增城市公交车辆15辆。至1996年,全区共有城市公共汽车50辆,运营路线长度为130公里,年客运量达400万人。其中聊城市有公共汽车46辆,运营线路50公里,年客运量达360万人。
  第七节燃料供暖
  建国前,境内城镇职工居民做饭、取暖均烧木柴,农民则烧农作物秸杆及树叶等。建国后,城镇职工居民做饭、取暖逐渐由以烧木柴为主改为烧煤为主。70年代,城镇人口普遍用煤做饭、取暖。1983年,华东石油管道局、莘县部分机关、聊城手表厂等单位职工先后始用石油液化汽燃火做饭,其汽源来自胜利油田和.中原油田,运输靠汽车拉分散的液化汽罐。1990年,全区共有液化汽供应站20余家,专用汽车18辆,年供液化汽1053吨,城镇居民使用者近3万户。至1996年,全区共有液化汽供应站22家,专用汽车26辆,年供液化汽1480吨,城镇居民使用者6万余户。
  50〜70年代,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冬季取暖以烧块煤为主。至80年代初,冬季取暖以蜂窝煤为主。1984年,地委、行署等机关冬季始用锅炉向各办公室、干部职工宿舍统一供暖。1985年后,“土暖气”开始进入城镇居民家庭。1990年,全区共有30%左右的干部职工宿舍由单位用锅炉供暖。1996年,全区城镇干部职工宿舍由单位用锅炉集体供暖者达40%,其余仍靠煤炉或“土暖气” 取暖。
  第八节景点建设
  辖区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古迹荟萃,名胜众多。它既有历史昌盛时期的古建筑,又有浓厚传奇色彩的古遗址,其景点遍布全境。境内的历代政府,特别是建国后的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景点建设,除不断增建新景点外,还对一些名胜古迹及时进行修缮、续建或重建。始建于1374年(明洪武七年)的光岳楼,曾分别于1484年(明成化二十年)、1534年(明嘉靖十三年)、明万历年间、1648年(清顺治五年)、1660年(清顺治十七年)、1689(清康熙二十八年)、1755年(清乾隆二十年)、1840年(清道光二十年)、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1933年、1937年、1956年、1964年、1970年、1971年、1976年、1985年对该楼进行修缮。始建于1743年(清乾隆八年)的山陕会馆,曾分别于1765年(清乾隆三十年)、1772年(清乾隆三十七年)、1777年(清乾隆四十二年)、1803年(清嘉庆八年)、1845年(清道光二十五年)、1867年(清同治六年)、1897年(清光绪二十三年)、1913年、1948年、1980年对该馆进行续建和修缮。1985年以来,区内大多景点经过整修或重建,其面貌焕然一新,前来观光旅游的中外旅客日益增多。
  聊城地区主要景点建设一览表(续表)
  第九节园林绿化
  1910年(清宣统二年)《聊城县志》记载,城内即有古代园林7处。1949年,区内有聊城人民公园和临清大众公园、龙山公园。1973年,聊城县园林管理所组建绿化队伍,承接城内街道绿化。1977〜1981年,相继对聊城柳园路、利民路、健康路、青年路等8条主要街道进行重点绿化。1983年春,聊城百货大楼十字街建街心花坛1处,面积500平方米,投资2.4万元;栽植了冬青、黄杨球、剑兰、紫薇等绿篱和多种花草。后该花坛改为交通指挥台。1990年,全区共有城市公园7处,其中聊城3处、临清2处、荏平1处、高唐1处,占地总面积为46公顷;城市绿化面积为477公顷,其中公共绿地98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2.2平方米。聊城、临清和在平城区人均绿地面积3平方米以上。1994年,全区新增绿地面积3万多平方米。至1996年,全区共有城市公园12处;城市绿化面积达1813公顷,其中公共绿地192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2.8平方米。
  第十节住房建设
  1947年前,境内城区住宅房屋构造多为土木或砖木结构的平房。1947年,聊城城区居民私人住宅面积约为5万平方米。建国初,聊城城区居民私人住宅面积达到8万平方米。1978年后,区内城区居民自建房屋者日趋增多,其构造多为砖木或砖混结构的平房或红瓦房。1985年,聊城城区居民住宅面积达到163.39万平方米,人均占有7.5平方米。1990年,全区城镇住宅建筑面积为639.06万平方米,居住面积338.45万平方米,人均7.3平方米。1994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为8.2平方米(此后未作统计)。
  建国前,区内县以上国民党和日伪军政人员驻官房、营房,县以下军政人员强占民房或借用地主豪绅的房舍。人民政府和地方部队土改前借用民房居住,土改后居住接管的官房和没收的地主豪绅私房;大部队临时借用民房居住。建国初期,区内地、县各机关单位尚无职工住宅,带眷者租用民房居住。1966年,随着手表厂、活塞环厂等几个较大国营企业迁入聊城,区内公共住宅开始兴建。1978年聊城城区职工住宅面积为12万平方米,1985年增加到96万平方米。1990年后,区内公共住宅建设多为3~5层砖混结构单元楼房。至1996年,全区新建职工住宅建筑面积为25.8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到8.5平方米。
  第十一节房地产管理
  建国前,境内无住宅管理机构,公、私住房均为自建、自修、自管。建国后,除零星破旧公房由各县城建机构兼管外,各单位职工住房和居民私人住房一般仍由单位和个人自建、自管。1987年,聊城、临清2市建立房地产管理处,其余6县建立房地产管理所。当年,对全区公、私住房颁发《房屋产权证》。此后,区内所有房屋产权登记、确权发证、产权变更等产权户籍管理均由房地产管理处(所)管理。1994年,全区实发房产证总面积为1284.76万平方米,其中公房面积768万平方米,集体公房面积92.82万平方米,私房面积423.94万平方米。1996年,全区实发房产证总面积为1378.36万平方米,其中公房面积821.76万平方米,集体公房面积101.3万平方米,私房面积455.3万平方米。
  1979年,聊城市建成全区首批商品房0.14万平方米,并对私人出售。1987年后,区内房地产业发展较快。1991年,聊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初步建成王口住宅小区,改造完成花园住宅小区,累计竣工住宅和公建配套设施9万余平方米,完成开发投资4300万余元。1992年,全区共有各类房地产开发企业20家,注册资金0.2亿余元;开发业务逐步由住宅开发为主向市场、公建、基础设施开发全面发展。同年,共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2亿元,施工面积22.8万平方米。1994年,全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展到26家,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0.9亿余元,施工面积22万余平方米,竣工面积9.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6.8万平方米,商业房屋面积2.3万平方米。1996年,全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共有42家,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5000万元,施工面积3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6万平方米,商业房屋4万平方米。
  全区私有房产政策得到落实。区内涉及到的私有房产主要有“文化大革命”中被挤占的私有房产和华侨私有房屋改造的遗留问题。该房屋均在农村,涉及华侨354户、1692人。1985〜1987年,由聊城地区外事侨务处直接办理落实私房政策事宜,能够清退的进行了清退,不能清退的均进行了经济补偿。1986-1987年,先后拨专款13.9万元,对不能清退的41户(房屋306间4217平方米)进行了经济补偿。
  第三章乡村建设
  第一节乡镇建设
  境内集市多在设镇之前即已存在,设镇之后集市又进一步发展。较大的集市,多是县城遗址、历史上的商业文化中心,或建国后区、社、乡镇党政领导机关所在地。诸如聊城的堂邑、沙镇,临清的康庄,阳谷的寿张、张秋、阿城,冠县的柳林、东古城,高唐的清平,在平的博平,莘县的朝城等。
  境内集镇历史悠久,历史上曾设过县治的城镇就有20多个。建国前,由于连绵不断的战乱,大多数集镇街道狭窄(一般3米左右)、路面坎坷、弯急坡陡。除张秋镇有段石铺路面外,其余均为土路,污水满街流溢,雨水顺街排放。建国后,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发展,区乡党政机关、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中小学校、工商所、邮电所及乡办工业在集镇上相继建立。50年代后期,寿张、博平等较大集镇开始供电。70年代,区内有70%以上的集镇供电。至80年代,区内所有乡镇全部供电,部分乡镇用上了自来水。1990年,全区共有36个乡镇用上了自来水。1991年,全区乡镇共拓宽街道4.5万米,拆迁改造房屋0.8万余间。1992年,区内有8个乡镇荣获“山东省新型乡镇”称号。1993年,莘县朝城镇吸引农民资金1500多万元,建成了大型商贸中心
  —武阳商城。1994年,全区用于小城镇建设的资金达5.2亿元,新建、改建21处总面积近29万平方米的商贸市场。临清市烟店镇投资3780万元,新建了占地14万平方米的轴承市场(固定摊位3300个,大棚面积3.3万平方米);拓宽改造的长1400米、宽40米的临清路商业街,两侧建有样式各异的楼房124幢,建筑面积为3.7万平方米;铺设了3000米下水道。1995年,全区有8个乡镇荣获山东省“村镇建设新型乡镇”称号,莘县被评为“村镇建设先进县”,莘县朝城镇被列为全国小城镇建设试点。同时,朝城、博平、堂邑和寿张4镇被列为山东省人民政府“百新工程”试点镇。1996年,地区行署印发《聊城地区小城镇建设试点方案》,确定17个镇为地区试点镇。
  区内乡镇文教卫生设施建设均为建国后逐步发展起来的。1980年前,学校教室多为土木结构。自1980年起,特别是1988年后,各乡镇普遍对学校进行扩建或改建,“黑屋子”变成宽敞明亮的砖瓦房或样式、新颖的教学楼。区内医院建设多始于1958年,至1990年各乡镇医院均设有手术室和简易病房。文化站始建于1958年,普及于1981年。1991年以来,全区文教卫生事业有了较快发展,各乡镇改建和扩建了原有中、小学校舍,不少乡镇增建了第二中学,部分乡镇改建、新建了中学实验室,教学仪器逐年增加。全区乡镇医院深化卫生、医疗改革,继续推行合作医疗制度。1994年,全区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为34%。1996年,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46%。全区乡镇文化设施逐年改善,群众文化生活日趋丰富。
  第二节村庄建设
  农房建设建国前,境内农村居民住房十分简陋,多为土木结构的平房。建国后,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发展,农民的居住条件逐步改善。1953年后,农村住房建设有了新的发展。1957年后,区内砖瓦结构、高砖脚、红瓦顶、白罩面的农房逐渐增多。1958年,全区各县、社先后对村庄建设进行了规划。1960〜1962年,区内出现历史上罕见的旱涝灾害,农村房屋有减无增。1963年后,全区农村经济逐年好转,建房数量逐年增加。1966〜1976年,区内各县均规划和建设了典型新村3~5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区内村庄建设发展较快。1980年,农村岀现“建房热”。至1985年,全区有65.3%的农户建了新房,建房面积为1129.03万平方米。“七五”期间”,全区新建农村住宅250多万间,面积4515.61万平方米,人均住宅面积为11.80平方米。“八五”期间,全区新建农村住宅55.24万间,面积1188万平方米。至1996年,全区农村人口每人居住面积达到14平方米。
  公用设施建国前,境内村庄道路多为自然形成,既窄又弯,高低不平。其道路宽者3米,窄者1米。建国后,区内乡村道路逐步得到改善。1957年,全区绝大多数村际、村内道路进行了修补调直。1958年后,全区农村结合农田基本建设,普遍对乡村道路进行规划更新,部分村庄街道扩宽,主街一般宽8~12米,次道一般4米。1978年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道路建设发展较快。1985年,在平县冯屯镇的徐庄、冠县清水镇的刘屯等村庄的主街道铺了沥青路。至1996年,全区共有4136村庄通了沥青路。
  建国后的60年代,区内农村居民饮水仍用铁桶(早为木桶)在大口井内取地下水饮用。70年代,部分居民在宅院里安装手压井。80年代,区内使用水压井者较为普遍。至1990年,全区55%以上的农户院内有手压井;有535个村庄用上自来水,使用自来水的人数达到15.63万人。至1996年,全区用上自来水的村庄达到1097个,占全区所有村庄的15.34%。
  清末民初,境内农村居民照明多为铁铸碟形容器,内注豆油或棉油,加一棉芯点燃。20年代后,逐步使用玻璃罩子灯、马蹄灯,燃煤油。日军入侵后,煤油紧缺,复用燃豆(棉)油的铁灯。农村居民在春节、结婚等喜庆、节日时,使用腊烛照明。区内部分农村用电照明始于建国后60年代。到1990年,全区用电照明村达到5103个,占村庄总数的75.5%。至1994年9月30日,全区所有行政村庄全部通电,区内所有村庄居民均用电照明。
  1980年前,区内乡村建设既无管理机构,又无具体规定,建设比较混乱。1980年,聊城地区农村房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1982年,各县市乡村建设管理机构成立后,区内各乡镇设建设助理员。1988年,聊城地区行署对乡村建设做出具体规定:农民扩宅用地需个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讨论,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乡镇中的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和公共设施用地需经乡镇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县、市政府批准;违章占地、建筑,村镇管理机构有权令其退出强占的土地,拆除违章建筑。1991年,全区70%以上的乡镇实行建设许可证制度,严格建设审批程序,并对600多个农村建筑队进行了资质审查、发证,管理工作开始走上了程序化、制度化轨道。1992年,聊城地区行署印发了《聊城地区乡(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同年,全区有16个村庄荣获“山东省村镇建设明星村”称号。1994年,聊城市刘庄村采用“私建公补”的办法,统一规划、设计,建设了38幢“小康楼”。1995年,聊城地委、行署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区小城镇建设的意见》;同年,全区有60个村庄荣获“村镇建设明星村”称号。
  第四章建筑业
  第一节建筑队伍
  建国前,境内没有专业建筑安装施工队伍。一般建设项目,多是临时征集工匠,工完即散。农村建房,则由工头临时组织技术人员和强壮劳力承包建房或互助建房。1951年,临清、高唐等县工会把分散在当地的个体建筑工匠、维修零工组织起来成立建筑工会。同年5月9日,全区第一个国营建筑企业中国建筑企业公司临清分公司成立,即今聊城地区建筑安装总公司。1954年,全区第一个县属集体建筑企业成立,即聊城县城关区建筑生产合作社(今聊城市第一建筑公司)。此后,区内各县相继成立了集体建筑企业。到1957年,全区县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发展到10个;1959年底增加到12个。1961年,将12个建筑企业压缩合并为3个,分别驻聊城、德州、临清。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建筑业逐步恢复和发展。1957年,全区县属以上建筑企业共有9个。80年代中期,聊城、莘县分别组建新建筑企业。1985年,全区县属以上建筑企业增加到13个。随后,临清、高唐组建新建筑企业。1990年,全区县属以上建筑企业共有16个,其中全民企业(地属)1个,集体企业(县属)15个。同年,全区共有资质等级的建筑安装队伍195个,其中国营二级建筑企业1个,集体三级建筑企业17个,四级建筑企业35个,建筑非等级队伍133个,设备安装非等级队伍9个。1992年,全区建筑企业发展到近300个。1994年,全区共有40多个建筑企业晋升了资质等级,二级企业增加到7个,地区建筑安装总公司晋升为国有大型(一)类企业。1995年,全区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就位。1996年,全区共有资质等级的建筑安装企业278个。
  建国初期,全区建筑施工企业职工仅有数十人,1957年发展到1400余人。1959年,全区建筑企业职工为7589人。1963年,全区建筑企业职工减少到811人。70年代后,区内建筑企业职工队伍不断壮大。1975年,全区建筑企业职工增加到6021人。1980年,全区建筑企业职工为8990人。1990年,全区建筑企业职工为10019人。至1996年底,全区建筑施工企业职工达到近5万人,其中国有企业职工7382人。
  1980年前,区内勘察设计单位仅有地区建委所属的建筑设计室。1980年,区内共有建筑设计人员15人,能承担普通的土建设计。1984年,全区勘察设计单位发展到19个,每个设计单位均能从事建筑、水利、电力和交通4大门类的勘察设计。1990年,全区勘察设计单位共有职工348人,其中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勘察设计的职工123人,从事专业勘察设计的职工225人。至1996年,全区共有勘察设计单位28个,职工68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56人,工程师215人,助理工程师259人,技术员150人。
  聊城地区建筑安装总公司全区唯一的国有大型(一)类、建筑资质一类建筑安装施工企业,隶属于聊城地区城乡建设委员会。该公司1951年5月创建,时称“中国建筑企业公司临清支公司”,1955年更名为“山东省聊城专区建筑工程公司”,1961年易称“山东省建设厅聊城建筑工程公司”,1967年改称“聊城地区建筑工程公司”,1994年1月改称“聊城地区建筑安装总公司公司初建时,仅有职工50余人。1959年,建筑职工达到2229人。1979年,职工达到3284人。1990年,该公司共有干部、职工3715人,其中技术人员375人,管理人员359人,工人1816人,服务人员178人,其它人员987人。1996年,该公司共有干部、职工235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20人,工程师83人,助理工程师413人。该公司下属11个土建公司和直属公司、安装公司、基础公司、机械化施工公司、金属结构公司、建筑科学设计院、机械厂、住房合作社、服务公司、职工医院等18个单位;公司机关设有22个科室和工会、团委、纪检等职能部门。
  50年代,该公司主要施工项目有聊城地委办公楼、聊城第一招待所、临清电厂锅炉房、东阿位山水泥厂厂房等。60年代,公司主要施工项目有聊城油泵油嘴厂、手表厂、内燃机厂、运输机械厂、轻工机械厂,临清、高唐棉纺织厂,山东省医疗器械厂等工业建筑。70年代,公司主要承建工程有聊城、临清百货大楼,聊城邮电大楼等。80年代,该公司主要承建工程有聊城体育馆、客车厂主厂房,聊城师院教学楼、第二招待所、啤酒厂以及济南《人民日报》转运站、丝绸厂、燕子山住宅小区19号楼等。1991年以来,该公司承建的主要工程有聊城宾馆服务楼,地区邮电局综合服务楼,地区税务局培训中心大楼,地区劳保事业处中心楼,地区机械局住宅楼(省优),临清市建委办公楼(省优),地区人行营业楼(省优),聊城客车厂总装车间(部优),聊城电厂主厂房、冷却塔(省优),聊城商检大楼,鲁西商厦,铁塔商城,聊城海源阁,聊城地区保险大厦,聊城地区中银大厦等。从公司建立至1990年,该公司共承建工程项目2227个,累计竣工面积24267平方米,实现利润1554.2万元,上缴利税900万元。1993年,该公司被列为全国百强建筑企业之一。1991〜1996年,该公司共承建工程项目1150个,累计竣工面积169万平方米,实现利润2173.6万元,上缴利税6317.6万元。至1996年,该公司拥有固定资产净值10555万元,各种建筑机械1392台。
  聊城地区建筑安装总公司科学设计研究院1993年创建,时名为“建筑科学技术设计研究所”。1994年6月,易为今名。它是全区唯一一所集建筑设计、科研、施工为一体的科研机构。1996年,有固定职工29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者15人;在所有职工中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6人,获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者20人。院内设建筑设计室两个,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建筑技术咨询部、行政科室各1个。其业务范围主要从事建筑设计,建筑材料试验,建筑技术、建筑材料的科学研究和咨询。1996年,设计室被省建委批准为国家建筑设计丙级资质;设计人员平均1.5人拥有1台微机,微机设计出图率达到80%以上。1991年,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其前身为总公司实验室)被省建工局批准为国家二级试验室。它是全区最早的二级试验室,其试验设备和仪器均为90年代新产品,它已成为建筑行业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试验基地。该中心利用电厂的粉煤灰研制的多灰粉广泛应用于工程施工中,既节约了水泥、白灰用量,又提高了工程质量;与河北省沧州机械施工公司研究的《建筑垃圾加固软土地基》项目,大大降低了工程造价。该院研究的粘钢新技术获省级二级工法,并在几个工程中得到应用;积极推广石灰晶、SBS防水材料、珍珠牌防水液及各种外加剂等大批新材料;为建设单位编制预算标底和结标,提高了该院的声誉。建院4年来,先后完成建筑设计100余项近200个单项工程,建筑面积达43.7万平方米;为460个单项工程做了试验;完成科研项目6项。
  第二节建筑设计
  建国前,境内没有建筑设计单位。1955年,聊城专区建筑公司始有建筑设计人员。1958年,区内所建的聊城地委、专署大楼(后给手表厂)及聊城影剧院等建筑图纸,分别由北京建筑设计院、河南省郑州设计院设计。同年,专区建筑公司成立建筑设计室。1962年,该设计室撤销。1963年组建设计小组。至1974年,发展为有设计、绘图、预算等10多名专业人员的设计组织。1975年,地区基建局建立设计室。1990年,全区共有9个建筑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项目80个,完成施工图设计项目493个,项目合计投资2.2亿元;设计总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其中地区规划建筑设计院设计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完成标准设计和通用图设计项目5个,完成工程测量103标准平方公里,工程地质7842标准米。1996年,全区共有13个建筑设计单位,共完成初步设计项目15个,完成施工图设计项目800个,项目合计投资8亿元;设计总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其中地区规划建筑设计院设计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完成工程测量59标准平方公里,工程地质18142标准米。
  1976年3月,聊城地区规划建筑设计院成立。初建时,以民用建筑设计为主。1981年后,逐渐增加水电暖规划及土工实验专业。1990年底,该院共有职工4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12人,助理工程师16人,技术员4人;设计专业有勘察、规划、预算、建筑、给水、排水、照明、采暖、通风、空调、动力及结构等。1996年,该院共有职工63人,设计专业基本齐全。
  1981年,山东省建委颁发准予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及配套设计项目的勘察设计证书。1985年,聊城地区建委设计室被省建委确定为建筑丙级设计单位,准予承担24米以下的多层民用建筑,跨度24米、吊车吨位10吨以下的单层厂房、仓库和跨度10米以下多层厂房、仓库。1988年,地区规划建筑设计院建立。1989年8月,省建委再次进行复査,换发了设计证书,资质由丙级升为建筑乙级,城乡规划丁级,准予承担民用建筑设计乙级以下工程,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18层的住宅;跨度不超过30米的单层民用建筑,吊车吨位不超过30吨的单层厂房、仓库,跨度不超过12米的多层以下的厂房、仓库和独立烟囱、水塔、水池等建筑物。1996年5月,地区规划建筑设计院经国家建设部批准,建筑设计资质由乙级晋升为甲级,规划设计为丙级,勘察为丙级。1990年,该院共完成施工图设计项目178个,总面积为23万平方米,产值82.6万元。1994年共完成施工图设计项目178个,总面积为25.7万平方米,产值133.9万元。1996年共完成施工图设计项目240个,总面积为38万平方米,产值400万元。1990~1996年,该院共获省级优秀设计奖8项,地区优秀设计奖30项。第三节建筑施工
  建国初期,区内建筑业只从事普通平房的施工。50年代后期,开始从事楼房、工业厂房的施工,施工工程不断增加。1975年,全区建筑施工面积为35.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2.7万平方米,竣工率63.17%.1980年,全区县属以上建筑企业施工工程共有811个,施工面积54.31万平方米,竣工面积32.83万平方米,竣工率60.45%。1985年,全区县属以上建筑企业施工工程共有571个,施工面积44.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6万平方米,竣工率58.43%。1990年,全区县属以上建筑企业施工工程共有382个,施工面积54.4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7.50万平方米,竣工率50.45%。1992年,全区县属以上建筑企业施工工程共有570个,施工面积91.4万平方米,竣工面积48.8万平方米,竣工率53.4%。1996年,全区建筑企业施工工程共有1379个,施工面积313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57.3万平方米,竣工率50.2%。
  1978~1996年聊城地区县属以上建筑企业施工生产状况
  第四节建筑装饰
  明清时期,境内楼阁、会馆、庙宇和豪富宅房的建筑装饰十分讲究。其建筑画梁雕柱,刷漆涂金,色彩鲜艳。其门楼也是雕窗画格,五彩油漆。明代建筑的光岳楼、清代建筑的山陕会馆,就是其中的杰岀代表。建国后,现代建筑逐年增多。其建筑装饰在继承传统工艺的基础上,又有所的创新。
  至70年代,区内建筑室内墙面先用白灰抹平,再涂抹乳白、淡黄等颜色装饰。80年代后,某些高级套房逐步使用调和漆涂刷或粘贴花纹墙纸,天棚的装饰则由原绑扎芦苇铺席或铺板条、抹白灰,改用塑料乙烯天花板。1990~1996年,室内装饰采用花纹木板、防水壁纸;吊顶采用防水石膏板、防水PVC板;地面采用全瓷地板砖、木地板、大理石等。
  至70年代,区内室外装饰多用水刷石装饰墙面和柱、垛、台阶等部位。80年代后,用无机有色磁砖,“马赛克”等装饰外墙面者逐年增多。有的建筑物上用彩色磁砖贴有山水、人物、风景图案。其间,优质建筑装饰工程主要有:光岳宾馆、商检大楼、人行大楼、地区城市信用社营业楼等。
  第五节建筑管理
  建国前,境内建筑业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乡村盖房多是助工,房主供饭菜及烟、茶;城镇官府的较大工程,由官府从城乡工匠中征收徭役,选调能工巧匠完成。建国后,随着生产社会化的程度的提高及科学技术的发展,经营方式先后经历了包清工、包工包料、指令性分配,改革开放后则实行投标、招标、分包经营、单独经营和联合经营等方式。
  1951-1952年,区内建筑施工主要是以清包为主,即包工程的定额工日,盈余部分用于企业积累和扩大再生产。1953年,区内建筑施工始有预算。工料费按合同协议书固定,施工预算为结算依据。1958年起,区内施工任务由基建主管部门以指令性计划将工程下达给施工企业。国营建筑企业废除包工、包料、包定额,取消计时工资和法定利润,实行工程费用实报实销。“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区建筑企业由国家直接拨发工资和管理费用;用行政手段取代正常的经营管理,造成工期拖长,质量下降。1978年后,全区建筑企业普遍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自1984年起,全区实行建筑工程招标承包制。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建筑企业以“质量第一,用户至上''为宗旨。1984〜1990年,全区共有14个建筑单位实行投标,其中地区建筑公司、聊城市建筑第二公司、聊城市建筑第三公司、临清市建筑第二公司、东阿县建筑公司等企业中标率较高。1991年以来,全区建筑行业逐步推行和完善招标投标,整顿建筑市场,调整施工队伍规模,建筑业经营水平不断提高。1991年,全区县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共完成施工产值1.63亿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4818元/人,实现利润572万元。1993年,全区县以上建筑安装企业共完成施工产值2.1亿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8948元/人。至1996年,全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率达到87.6%;县以上建筑安装企业共完成产值12.2亿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为3万元/人。
  自60年代起,全区县以上建筑企业均由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施工任务。1983年,开始从单一的生产计划向经营计划转化。自1990年始,全区县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均设计划科。该科主管编制、实施本企业建筑施工计划。
  自区内有建筑业始,特别是1978年后,建筑技术管理不断加强。技术管理主要包括施工组织、技术交底、现场技术指导等。工程开工前和开工后,施工单位以建筑物为对象进行施工的技术准备、物资准备和施工场外协调。总工程师或工程处主任向施工技术负责人交底,技术负责人向班组长、班组长向操作者层层交底,总工程师或工程负责人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处理技术事故。
  1955年,专区建筑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设专职质量安全检査员。自1980年起,区内县以上建筑公司均设质量安全科,工区厂(队)、各集体建筑企业按职工人数的3%配专职安全员。1994年,全区建筑业在省建工系统安全生产检查中,取得了总分第八名的成绩,所有施工现场均达到合格。1995年8月,聊城地区建筑安全监督站正式成立。同年,制订了《聊城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1995年以来,全区建筑业开展了争创“十佳施工现场”竞赛活动,并对全区127家建筑施工企业完成了安全资格认证工作;先后共举办建筑电工、架子工学习班16期,有1650人领取了省建委、省建工局颁发的上岗证书。1995年,全区建筑企业共发生四级重大事故2起,死亡2人。1996年,全区建筑业在全省组织的建工系统安全大检查中获得第六名。
  建国初期,区内建筑业没有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质量以建设单位满意即为合格。自50年代末期,区内建筑业主管部门和各施工企业有关科室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1979年,全区对建筑业开展优良工程评定工作。1979〜1986年,全区建筑施工工程优良率占40%。1985年,地区建委和各县市建委相继成立了专门负责工程质量的机构,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建筑施工企业先后成立了“质检科”或“质安科”,并在建筑企业开展了QC管理法(即全面质量管理)。1987年起,全区在实行国家新的质量评定标准的同时,开展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的评优工程活动。1987〜1990年,全区优良工程率为10~20%,其中有81项工程获地区优质工程。1991年,全区建筑工程优良率为26.9%,其中省优工程4项,地级优良工程52项。1992年,全区建筑工程优良率为23%,其中省优工程6项,地级优良工程62项。1994年,全区竣工的250个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其中部优工程1个,省优工程12个, 地优工程60个。1996年,全区竣工的720个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为28%。
  第六节典型建筑
  古建筑
  光岳楼位于聊城市旧城中央,始建于1374年(明洪武七年)。由楼基和4层主楼组成,总高33米,其中台高9米,楼高24米。底座为方形,占地1.85亩。主楼全部为木结构,四面斗拱排檐,歇山十字脊楼阁,外有围廓。楼基系砖石砌成的方形高台,四面各辟半圆拱门,台中心处是十字交叉拱,四门里边为宽阔的楼洞。其建筑形式承袭宋、元楼阁遗制,结构上继承了唐、宋时代的传统建法,同时和明初建筑也有若干相似之处,是由宋元向明清过渡的代表建筑。它是中国现存的明代楼阁中最古最高的1座,北京的古楼、西安的钟楼与之相比,相形见细;就其规模、形制、结构和建筑年代来看,应与全国著名的黄鹤楼、岳阳楼并列,是中国建筑史上难得的佳作。1988年,该楼被列为国家级重点保护单位。
  山陕会馆位于聊城市旧城东关古运河西岸,坐西朝东,面河而立。始建于1743年(清乾隆八年),系庙宇与会馆相结合的古建筑群。建成后多次扩修,至1809年(嘉庆十四年),方具现在规模。会馆东西长77米,南北宽43米,占地面积4.97亩。整个建筑由山门、戏楼、夹楼、左右钟楼、南北看楼、南北碑亭、南中北三殿游廊、春秋阁、望楼等亭台楼阁160余间组成。该会馆布局错落有致、疏密得体,它在建筑、雕刻、绘画、书法等方面,均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1988年,该馆被列为国家级重点保护单位。
  现代建筑
  光岳宾馆即聊城地区地级机关第一招待所,坐落在聊城市东昌东路中段,占地面积25702平方米。宾馆拥有床位350个,其中高档床位138个,中档床位92个;内设大小会议室8个,可接纳500人以下各种规格的会议。它承担地委、行署等领导机关安排的接待和会议任务,曾成功地接待了来聊城视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内外各级领导,来自世界5大洲的外宾和港、澳、台同胞及全国和省、地在聊城召开的各种大型会议。建有格调高雅的总统套房、豪华套房和单人间,套房配有精美家俱、中央空调、闭路电视、国际直拨电话。该宾馆备有装饰别致的卡拉OK厅、大中小餐厅和零点餐厅。近几年来,先后投资500万元新建成的鸿宾楼(南楼)贵宾厅,总面积达0.1万平方米;百人宴会厅装饰精美,并配有美国博士音响。1996年9月,该馆面向社会开放。
  东昌宾馆即聊城地区地级机关第二招待所,坐落在聊城市东昌西路119号,占地53亩,建筑面积14992平方米。宾馆拥有床位470个,其中高档床位160个,中档床位100个。其餐厅服务设施达到高层次接待标准,客房、会议室配套服务设备现代化水准达到国家星级宾馆标准。
  聊城商检大楼位于聊城市东昌西路140号。1992年8月破土动工,1996年3月8日竣工并投入使用。该楼地上12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为0.6万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它集商品检验、办公、宾馆、娱乐为一体,1〜3层为宾馆餐厅,4~6层为地区商检局机关办公用房,7〜8层为综合实验室,9〜11层为宾馆客房,12层为多功能大厅。综合实验室配有较先进的检测设备,并以优良的检测手段为全区的商品外向型经济服务。
  鲁西商厦坐落在聊城市东昌路中段。1993年5月破土动工,1994年9月竣工,1995年7月6日投入使用。该商厦总投资5500万元,建筑面积1.87万平方米,营业面积1.1万平方米。楼高8层,地下1层。它集购物、娱乐、餐饮于一体,设有自动化扶梯,烟雾报警等8大功能,是鲁西地区最大的多功能、综合性的现代化商业大厦。
  地区人行大楼坐落于聊城市兴华东路。1991年2月破土动工,1993年12月竣工并投入使用。楼高11层、37米,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总投资860万元。它集办公、娱乐于一体。该楼由地区建安总公司第五公司承建,属区内第一座10层以上建筑。
  民政大厦位于聊城市兴华东路,1995年1月开工建设,同年9月28日竣工营业。系地区民政局领导下的国有服务型福利企业,营业面积0.4万平方米。它集餐饮、住宿、娱乐、购物为一体,装饰典雅、设施齐全,可同时接待200余人就餐、100余人住宿,或100余人的中小型会议以及各种类型的新闻发布、业务洽谈、业务培训和歌舞会等活动。该大厦主要承担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待和复员退伍军人及残疾人的就业培训。
  聊城地区退休职工活动中心位于聊城市兴华东路18号,始建于1992年5月,占地20余亩,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余元,1995年5月竣工并投入使用。其主体建筑造型独特,楼群高低相间,.错落有致。院中有亭廊假山,喷泉高歌,涧水长鸣,翠竹叠影,松柏常青。内部装修考究,豪华气派,体现出古朴美与现代气息和谐统一。该中心集会议、娱乐、健身、餐饮、住宿为一体,担负着全区退休职工活动和对外经营两种职能。
  聊城地区城市信用社中心社营业楼位于聊城市东昌西路31号。楼高6层(包括地下1层)、28米,建筑面积为4886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余元。该楼1995年8月破土动工,1996年9月竣工并投入使用。它是聊城地区城市信用社中心社营业办公大楼,其外观新颖、装饰豪华。该楼由临沂市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聊城地区建筑安装总公司承建。
  第五章环境保护
  第一节环境污染
  废水污染 区内工业废水污染,主要集中在聊城、临清两市。据1987年国土规划资纺织、化工4个行业,其污染负荷占全区污染料,聊城、临清两市废水排放量和污染负荷占全区的50〜60%。重点污染源为造纸、酿造、
  行业的95.8%。其中造纸业污染负荷占全区的79.84%,万元产值排污量为1911.3吨,比全区万元产值(133吨)排污量高出14倍。废水中污染物主要为化学耗氧量(COD)、悬浮物(SS)、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挥发酚等4种。1985年,全区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3542.70万吨,其中不符合标准的排放量为2167.7万吨,占工业废水总量的61.2%。1990年,全区工业废水排放量2717万吨,其中不符合标准的排放量为1777.13万吨,占工业废水总量的65.4%。1996年,全区废水排放总量为6367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6247万吨。工业废水排放量中符合标准为1509万吨,达标率为27.6%。大量不符合标准的废水直接排入诸内河及沟渠中,地面水和地下水源受到不同程度污染。
  据1976〜1990年对区内地面水监测,徒骇河、卫运河化学耗氧量年平均值分别为36.68毫克/升、326.65毫克/升,超岀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水质标准0.5倍和12倍;徒骇河化学耗氧量多年平均值为24.34毫克/升,基本符合V类质量标准,部分断面酸碱度(PH值)偏高。据1991〜1996年对区内地面水监测,徒骇河、马颊河、卫运河和运河污染较重。其污染程度大小依次为卫运河、徒骇河、马颊河和运河,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化学需氧量和高镒酸盐等。
  据1980〜1990对区内地下水的监测,区内地下水总硬度比国家标准偏高,其他污染物较轻。1980年,区内地下水总硬度年均最大值为380.6毫克/升。历年,区内地下水最大值为819.72毫克/升(1987年),超标率33.33〜56.25%。1984年,区内地下水PH最大值为&95,超,标率为18.75%。1990年,区内地下水PH最大值为8.72,超标率为6.25%。1980年,区内地下水中硝酸盐氮、氟化物最大平均值分别为25毫克/升和3.4毫克/升,检出井超标率分别为4.2%和21.1%。1990年,区内地下水中硝酸盐氮、氟化物最大平均值分别为110.5毫克/升和1.5毫克/升,检出井超标率分别为31.25%和37.5%。1979年和1989年,区内地下水大肠菌群监测最大平均值分别为2500个和7230个,检岀井超标率分别为35.57%和18.8%。据1991〜1996年对区内地下水监测,全区地下水污染较轻。其原因主要是地理构造所致。区内地下水总硬度除聊城市和东阿县外,其它县市均超标。高唐县超标严重,超标率为100%。区内地下水氟化物除东阿县不超标外,其它县市均超标。冠县超标严重,超标率为77.8%。全区地下水污染状况呈下降趋势。
  大气污染区内大气污染属煤烟型污染,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化物及粉尘等。污染物的来源主要有在燃料过程和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粉尘和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及空中降尘等。1985年,全区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66.99亿标准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63.68亿标准立方米,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3.31亿标准立方米,分别占工业废气总量的95.06%和4.94%。1986〜1990年,全区年平均工业废气排放量99.37亿标准立方米。其中年均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废气91.38亿标准立方米,年均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7.99亿标准立方米,分别占年均工业废气总量的91.96%和8.04%。1990年,全区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122.68亿标准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105.67亿标准立方米,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17.01亿标准立方米。1996年,全区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113.5亿标准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量为96.30亿标准立方米,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量为17.2亿标准立方米,分别占工业废气排放总量的84.8%和15.2%。
  据1980-1990年对聊城市城区大气质量监测,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多年平均值为2.85mg/M3,超过国家标准5.7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多年平均值分别为0.045mg/M3和0.02mg/M3,均未超过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三级标准。1991年以来,区内大气环境质量较好,基本控制在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以内。据监测,聊城市大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平均浓度值范围分别为0.009~0.053mg/M3和0.006〜0.024mg/M31991〜1994年,总悬浮微粒年平均浓度值范围为0.180-0.282mg/M3。1992—1994年,区内大气降尘年平均浓度值未超过国家二级标准。聊城城区内大气降水PH值范围:1983〜1990年为6〜9.3;1991〜1996年为6.18-8.45;1989年曾岀现过一次酸雨。
  噪声污染区内聊城、临清两市城区噪声污染较重,主要污染源为交通噪声、机械工业噪声和社会噪声。据聊城市城内各功能区监测点监测:1985年,居民文教区(一中)、一类混合区(闸口)、二类混合区和商业集中区(百货大楼)、工业集中区(综合楼)年均等效声级值分别为58.50分贝、81.20分贝、83.20分贝、87.75分贝,超标率分别为17%、47.6%、38.66%和35%。1986〜1990年,年均等效声级值分别为48.56分贝、67.82分贝、70.93分贝、70.05分贝,除居民文教区低于国家颁布的标准外,一类混合区、商业集中区和工业区超标率分别为18.43%、14%和2.3%。1990年,上述4区年等效声级值分别为36.7分贝、54.75分贝、59.7分贝、56.9分贝,均呈明显下降趋势。据1990年对全区各县市城区交通干线噪声监测,在平、聊城、临清平均噪声值分别为72.7分贝、71.77分贝、70.4分贝,略高于国家颁布标准,其他县均未超标。1991〜1996年,聊城城区环境噪声昼夜等效声级年平均值分别为73.5分贝、72.66分贝、72.94分贝、74.76分贝、71.54分贝和57.3分贝,昼夜等效声级年均值略超过国家颁布标准;交通干线噪声年平均值均未超过国家颁布标准。
  农业环境污染50〜80年代,由于农作物产期过量使用农药、化肥,致使土壤中“六六六”、“DDT”残留物富集,土壤物理性质渐差,导致粮食、棉花及农副产品遭受污染。据1985年监测,小麦中“六六六”检岀率为100%,超标率为64.7%,平均含量超过国家标准17倍;“DDT”检岀率为80%,超标率为11.9%,平均含量超过国家标准1.3倍;棉油中“六六六”、“DDT”含量比卫生油高1.4倍和4.5倍;蔬菜、水果检出率分别为46%和79.17%。区内农田自引黄灌溉以来,因黄河水中含有大量淤沙,导致部分农田特别是沉沙池区农田表层沙性比重增大,春季风沙危害严重,使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受到一定影响。
  1980~1996年聊城地区工业废水排放统计(续表)
  1985〜1996年聊城地区工业废气排放统计
  第二节环境监测
  1976年6月,聊城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成立。始有专业技术人员3人,设施简陋。1996年,专业技术人员增加到23人,站内设有微机室、物质分析室、气体室、生化分析室、技师控制室、资料室、仪器维修室、监测管理室,药品库和仪器库;拥有千元以上的仪器35台(套),监测车1辆。
  自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成立起,区内陆续开展对水质(包括地面水、地下水和降水)、污染源、大气、噪声、农药残毒及对外有偿服务监测。至1990年,全区共获得环境监测各种数据42413个,其中水质数据17390个(地面水8669个,地下水8721个),大气数据11934个,降水数据245个,噪声数据1022个,污染源数据2246个,农药残毒及其他监测数据9576个。1991~1996年,区内环境监测人员认真执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圆满完成了省、地下达的地面水、地下水、环境噪声和聊城市城区大气的监测任务,共取得各种监测数据74845个。
  地面水1976年6月,在地区防疫站实验室对黄河艾山(东阿县境内)断面水质进行监测分析。1976年10月,在临清市科委实验室对卫运河先锋桥、塔湾两断面水质及北大洼等13个坑塘水质监测分析;尔后,对徒骇河、马颊河、小运河及聊城环城湖水质进行监测分析。1980年,全区共设置地面水监测点13个,其中内河段8个,环城湖5个。1984年后,环城湖监测点撤销,内河水质常规监测项目逐渐增多。1996年底,在区内诸内河段设置监测点14个,主要监测分析酸碱度(PH值)、悬浮物、化学耗氧量、生物需氧量、挥发性酚、氨氮、硝酸盐氮、氰化物、碑、汞、六价铬、石油类等项目。1980年前,诸内河分别于枯水期(5月)、丰水期(8月)各测1次,每次采样(各断面水分左中右3点)2〜3次。1980〜1984年,采样时间按省站统一规定,分别于5月、8月、10月在各断面采样监测分析。1985~1996年,采样频率改为每个水期采样2次(即上半月、下半月各1次),采样点由断面左、中、右3个点改为断面中心1个点。
  地下水1976年始,区内对临清城区部分饮用水井采样监测分析,项目共11个。1977〜1980年,对全区各县市城区地下水进行普査性监测。1981〜1996年,每年4、5月间,分别在各县市城区选择1〜6眼饮水井对地下水进行常规监测。1982年,对区内工业总产值150万元以上、人口0.5万人以上的沙镇、博平、康庄、朝城、寿张等重点乡镇所在地的地下水进行普查,主要监测分析项目有PH值、总硬度、観化物、氟化物、硝酸盐氨、六价铭、碑、汞、大肠菌群等。
  降水自1983年,区内在地区环保局内设点监测降水(雨水)酸碱度(PH值)。1985年后,增加硫酸根、硝酸根、钙离子、电导率等酸雨监测项目。
  大气1977年12月始,区内在聊城市城区设置大气监测点(东风池、化肥厂、地区二轻机械厂、三中、卫校、科委、农业局、影剧院、闸口)9个,连续5天采样,尔后优化选择监测点3个(二轻机械厂、市环保局、市政府)。监测时间及频率为:1978〜1979年,每年6月、12月2次监测,每次每点连续采样5天,每天采样4次。1980年改为每季度末月15日监测1次。1981〜1989年3月,改为每季度首月15日监测,每点连续采样,每天采样4次。1989年6月〜1996年,改为自动连续采样,每月隔日采样1天,每天连续24小时采样,主要监测分析项目有自然降尘量、总悬浮微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污染源1976年10〜12月,对聊城、临清两市市属15个企业废水污染源进行监测。1977-1982年,对全区各县市属企、事业单位废水进行普查分析。1986〜1989年,结合全国工业污染源和乡镇污染源调查,对全区造纸、印染、纺织、电镀、制革、酿造、化工、化肥等重点污染源企业全面进行监测分析。1991~1996年,共提报污染源监测数据12900个。
  噪声1984年始,在全区选择了40个企业厂区监测噪声。1985〜1996年,在聊城市城区设置4个噪声监测点,即聊城一中文教区、闸口一类混合区、百货大楼商业集中区、综合楼工业集中区。每年6、12月各监测1次。
  农药残毒1983〜1985年,对全区土壤、粮、油、蔬菜、水果及动物体组织中的六六六、DDT残留状况进行调查分析。1987年,阳谷县寿张镇被定为国家环保局农药残毒调査点,每年按时送检土壤和玉米检样1次。
  服务性监测自1985年,区内监测站开展对外有偿服务性监测。1986〜1989年,先后进行了《全区外放射调查》、《全区土地背景值调查》、《聊城电厂厂址背景值调査》、《济南遥墙机场噪声背景值调查》和《博平纤维板厂背景值调查》。监测项目主要有水质、大气、噪声等。1991〜1996年,区内监测站先后对130家企事业单位进行有偿服务性监测。
  第三节环境治理
  废水治理自1976年起,区内逐步开展工业废水污染治理。至1990年,全区共完成亚胺硅制浆及纺织、印染、制革、医疗、酿造、化肥、电镀等行业废水治理项目73个,总投资520.8万元,其中国家补助投资133万元,自筹技术措施投资387.8万元。1985年,全区工业废水排放量为3542.70万吨,万元产值废水排放量为160.81吨。1990年全区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717万吨,万元产值废水排放量为154.35吨,重复用水量.5351.67万吨。1994年,全区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887万吨,万元产值废水排放量为71吨。1996年,全区工业废水排放量为5468万吨,万元产值废水排放量为117.5吨。鲁西化肥厂、在平化肥厂先后各投资100万元左右治理废水,实现生产全系统水闭路循环,废水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锅炉、窑炉改造1974〜1976年,全区共有工业锅炉206台,采用土法改造锅炉135台,改造率为65.53%。尔后,采用机械炉排加除尘器改造措施,更新改造锅炉、窑炉。1990年底,全区共有工业锅炉586台、窑炉107台,更新改造分别为285台和54台,更新改造率分别为448.63%和50.46%。1991〜1995年,全区共更新改造锅炉、窑炉118台,改造商业炉灶470台,改造茶水炉264台。1996年,全区共更新改造锅炉、窑炉46台,改造商业炉灶81台,改造茶水炉27台。
  工艺废气、粉尘治理1974〜1980年,全区共完成治理工业生产工艺过程中废气和粉尘项目26个。其间,在平、聊城、临清、高唐化肥厂先后完成利用回收排空氨气制造氨基甲酸肥料;聊城硫酸厂、阳谷磷肥厂回收二氧化硫尾气制造亚铵等。1984年,聊城市、在平县化肥厂被山东省命名为“无泄漏工厂”。“七五”期间,全区限期治理污染源企业36个。1985年,全区生产工艺过程中废气排放量为3.31亿立方米,其中净化处理排放量为0.13亿立方米,占年生产工艺废气排放量的3.94%。1990年,全区生产工艺过程中废气排放量为17.01亿立方米,其中净化处理排放量为7.09亿立方米,占年生产工艺废气排放量的42%,比1985年净化处理排放量增长53倍。1996年,全区生产工艺过程中废气排放量为17.2亿立方米,其中净化处理排放量为11.4亿立方米,占年生产工艺废气排放量的66%。
  型煤推广与烟尘控制1988年始,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推广监督落实民用型煤措施,建设商业型煤生产线和烟尘控制区。1990年,全区民用型煤量为23.52万吨,占全区生活用煤总量53.64吨的43.84%。新建烟尘控制区16.59平方公里,城区烟控覆盖率为32.69%;集中供热联片取暖面积为76.6万平方米,覆盖率为14.56%;汽车尾气达标量5042台,占使用车车辆数的71.42%。1996年,全区型煤普及率达到98.2%,建烟尘控制区12个,面积达到37.93平方公里,城区烟控覆盖率为55.24%;集中供热联片取暖面积为281.85万平方米,覆盖率为26.35%;汽车尾气达标量10028台,占使用车辆总数的78.5%。全区的大气环境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
  环境卫生1955年,聊城市始设环卫处,时有清洁工50人,负责城区垃圾、粪便的清运。1958年,聊城旧城区主要街道上的12个旧式厕所拆除、填平,在古楼东路南、闸口路北、古楼北长途汽车站、红星影院、新华舞台等地方建造了新式公共厕所,并设专人管理。1990年,在聊城各重要公共场所,建高标准砖混结构水冲式公共厕所32个,由专人承包管理。区内各县城均于50年代后期设置垃圾箱,初为木制,后改为砖筑、钢筋混凝土浇注,1989年改为铁制。区内城市果屑箱始设于80年代。1986〜1990年,全区县市城区年均产生粪便40.4万吨,生活垃圾11.27万吨,分别使用粪罐汽车、拖拉机和自卸密封车清运。粪便处理利用率为100%,生活垃圾处理率为75%以上。1990年,全区共有环境卫生职工431人,环卫车辆64辆,公共厕所125个,年完成清运生活垃圾14.22万吨。1996年,全区共有环境卫生职工796人,环卫车辆101辆,公共厕所168个,年完成清运生活垃圾182.3万吨。
  噪声控制1985年,聊城市人民政府及临清市公安局、交通局,先后发布《关于贯彻山东省城市交通噪声管理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和《关于控制城区内噪声的通告》。聊城、临清两市城内6条主要街道禁鸣汽车喇叭,并限制货车、拖拉机通行;取缔电视厅和影剧院外设置的高音喇叭。1990年,区内聊城、临清两市均完成噪声功能区划分,制订出控制和管理措施。聊城印染厂、聊城化工厂等单位共治理噪声源24个,有效地控制了噪声。1996年,聊城城区内昼夜等效声级年均值略超国家颁布标准,其余县市均未超标;区内交通干线噪声年平均值均未超过国家颁布标准。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1981~1990年间,全区年均产生工业固体废弃物(炉渣、冶炼废渣、粉煤灰、煤肝石等)共有15.71万吨,综合利用和处理量为14.57万吨,利用处理率为92.73%。1990年,全区共产生工业固体废弃物20.7万吨,综合利用和处理量20.34万吨,利用处理率为98.26%。其大部分用作烧制水泥和其他建设材料及铺路垫宅基等。临清市棉纺织厂利用综合治理后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绿化、美化环境,使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同步发展,先后荣获“省级先进企业”、“国家节能一级企业”、“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省级环境优美工厂”等称号。1996年,全区年产生工业固体废弃物63.6吨,综合利用和处理量为52.2万吨,利用处理率为82.1%。
  农业生态保护自1983年国务院规定停止“六六六”、“DDT”农药生产后,区内主要使用有机磷、有机氮和菊脂类农药,有机氯类农药明显减少。1985年和1990年,全区农药使用总量分别为2386吨和4092吨。其中有机氯类使用量分别为263吨和633吨,分别占农药使用总量的11%和15.46%。随着有机磷和有机氮两类农药的使用,区内人畜中毒和死亡事件时有发生。
  80年代起,区内农业生态环境逐步改善。1985〜1988年,全区农业年均施用化肥总量为68.66万吨,亩均施用量为80.64公斤,其中氮肥55.5%,磷肥、钾肥和复合肥占44.5%。随着农业科学不断发展和农民科学种田意识提高,至1996年,区内农业生态环境基本平衡。
  第四节环境管理
  1974年始,区内对环境实行防治污染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管理制度。凡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始由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环保部门审查批准后,实行“三同时”管理;全区县属项目竣工后,由环保部门参加共同验收。1974-1985年,全区县属企业建设项目共有81个,其中执行“三同时”制度的31个,执行率为38.27%。1986〜1990年,县属和乡镇企业新建项目共有120个,其中执行“三同时”制度的104个,执行率为86.66%。1990年,全区新建项目18个,“三同时”执行率为100%。1996年,全区新建项目79个,“三同时”执行率为95%。
  自1989年,行署专员与省长、各市县长与专员先后签订环境目标责任书后,区内环境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至1990年底,全区共完成环境目标责任指标61项,其中城市综合治理定量考核、监测摸底调查12项,城市环境建设12项,重点污染源治理28项,强化环境管理5项。经省级考核验收,列全省地区组第二名。1990年,全区各级政府层层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共投资690万元治理污染,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同步发展。聊城市、在平县、临清市人民政府被行署授予“1990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称号,聊城市一轻工业局、聊城市市政建设局、临清棉纺厂、临清市康庄镇政府、在平县化肥厂、博平镇政府、阳谷县景阳岗酒厂、地区位山水泥厂、冠县农业局环保站、莘县化肥厂、高唐县供销社被评为地区先进单位。1991年以来,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各项污染指标均有所控制。1993年,聊城地区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1991〜1992年度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先进地区”称号,列全省第5位;地区环保局被山东省环保局、省人事局评为“山东省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1995年,地区环保局等部门对1992年以来区内建设项目进行了摸底调查,对违反环保规定的7个单位进行了处罚,并限期补办环保手续。同年,地区环保局、地区一轻局、地区乡镇企业局联合对全区89家造纸、酿酒企业进行调查后,地区行署据此下发了《关于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确定对区内3000吨以下的小造纸厂于1996年6月底前全部关停,对其余的造纸企业实行限期治理。至1996年底,全区关停5000吨以下的小造纸厂73家,年减少废水排放量3549万吨,削减制草浆量17.3万吨、COD排放量10.96万吨。
  征收排污费1980年5月,地区行署发布《关于〈山东省排放有害污水收费规定〉(试行)的意见》后,区内环保征收排污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轨道。至1981年底,在地直15个企、事业单位试点征收排污费8.51万元。1982年后,全区相继贯彻执行《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和《山东省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1985年,全区共征收排污费58.31万元。1986年,行署发布《关于贯彻执行〈山东省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后,全区排污费征收工作全面展开。1986-1990年,全区共征收排污费857.46万元,其中1990年征收额为158.55万元。1980-1990年,全区累计征收排污费1004.20万元,其中补助完成治理污染项目114个,投资502.95万元,占征收总额的52.7%。1991年1月2日,地区行署下发《关于排污费收取使用问题的通知》。1992年1月,地区环保局制订下发《关于依法征收排污费的实施意见》。1993年,全区将征收排污费工作纳入《1993〜1997年度县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1991〜1994年,全区共征收排污费1268.25万元,其中污染治理补助资金557万元,补助污染治理项目82个。1996年,全区共征收排污费1620万元,其中污染治理补助资金822万元,补助污染治理项目22个。
  环境监督自1974年,特别是1985年以来,区内环境监督工作不断加强。按照国家、山东省有关环保规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防止产生新的污染。1991年以来,先后对鲁西化肥厂热电站、聊城电厂10万千瓦机组、240万千瓦电厂,济馆一级汽车专用线、临清造纸厂等建设项目进行审查论证和监督服务。1994年,对区内造纸行业污染严重的状况进行了专项调査。根据调查情况,制订了措施意见。同年,全区实行了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及建档制度,编制了《全区重点污染源防治规划》,《全区“九五”及2010年环保规划》、《“九五”环保科技规划》和《“九五”农业环保规划》;建立了全区“九五”污染治理项目库。1995年,地区制定了《聊城地区环保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同年,全区环保部门共处理人大、政协提案53件,处理人民来信来访233件次。1996年,全区环保部门共处理地区、县(市)人大、政协提案45件,处理人民来信来访238件次,处理率为100%。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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