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黄河决口,鲁西大旱,由省华洋义赈会出资以“以工代赈”办法,修建了临清至德州公路。这是境内有史以来第一条公路。次年,将其公路由临清延伸至大名。接着,聊城至禹城、聊城至南馆陶、聊城至阳谷和高唐至恩县4条公路相继建成。1927年,聊城至济南、临清至济南、陶城铺至濮县3条支路建成。至1936年,全区初步形成了以聊城、临清为中心的公路交通网络,总长度为332.5公里。日军侵占聊城后,强迫当地民众修复公路。抗日军民屡次破袭,通车里程甚微。解放战争时期,全区人民抢修公路,支援前线,曾掀起两次大规模的筑路热潮。第一次是在1947〜1948年,分别抢修了临清至李桥、冠县至孙口、朝城至西刘庄、聊城至寿张、聊城至滑口等通往黄河沿岸的公路;第二次是在1949年,修建了津浦、平(阴)大(名)公路的过境路段,并对各条县道进行整修。1949年,全区共有公路21条,总长度为1103公里。建国后,全区公路建设发展迅速。1950年,境内各行政区均修筑了通往各县城的公路。1955年,开始铺筑晴雨路。至1959年,铺通聊城至禹城、聊城至济南、临清至马张庄、临清至博平4条泥结碎砖(石)公路,总长度为311公里。该4条公路基本上达到晴雨通车。1966年,区内第一条沥青公路(国道330线聊城至在平刘集,全长50公里)建成通车,结束了区内无沥青公路的历史。70年代后,区内沥青公路发展较快。1985年,全区共有公路114条,通车里程为2033.6公里。其中,国道4条222.5公里,省道10条706.5公里,县道29条594.5公里,乡道71条510.1公里;沥青路1426.2公里,土路607.4公里,分别占通车总里程的69.8%和30.2%;有等级公路1875.8公里,占总里程的93.1%,每百平方公里拥有公路23.6公里;全区166个乡镇有161个乡镇修通了公路,其中125个乡镇修通了沥青路。1990年,全区公路通车里程达2092.7公里。其中,干线公路953.6公里,县乡公路1139.1公里,每百平方公里拥有公路24.4公里;全区有165个乡镇铺通了沥青路。自1994年全区公路建设会议以来,区内公路建设有了较大发展,公路通车里程逐年增加,公路等级逐年提高。1995年,全区公路通车里程达到3002.4公里,比“七五”末增长43.5%;晴雨通车里程达到2552.4公里,比“七五”末增长54.7%;每百平方公里拥有公路34.9公里,比“七五”末增加10.5公里;实现了全区乡乡通沥青路,同时有51.1%的村庄通了沥青路。1996年,全区公路通车里程4021.1公里,其中干线公路1027.9公里,县乡公路1885.4公里,公路密度达到每百平方公里48.8公里。
横贯山东省东西的交通大动脉济南至馆陶高速公路令人瞩目。该公路于1993年由山东省计划委员会立项,1993年9月28日聊城至齐河段奠基开工。该公路东起济南,经齐河、在平、聊城、冠县4县市,西至河北省馆陶县,全长147.4公里。全线设计大桥5座、中桥23座、小桥34座,互通式立交8处,公铁立交4处;路基设计宽度24.5米,车辆荷载标准为汽——20、挂——120,全封闭、全立交,设计行车时速100公里。1994年4月20日,该公路一期工程济南至聊城段聊城境内47.9公里,5个合同段分别由聊城地区公路局公路总公司、济宁市公路工程总公司、山东黄河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和中国第三冶金建设公司中标,并投入施工。1996年11月,境内工程全部竣工。该公路是济青高速公路的延伸,成为山东省“三纵三横一环”公路主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成对加快山东经济的发展和促进山东与中原地区的经济联系将发挥积极作用。
1996年聊城地区辖段国道、省道基本情况(续表)
公路养护民国时期,境内公路养护曾先后实行多种形式。1926年,由沿路各地田主负责。1930年改为雇用路工负责,被水冲毁路面仍归当地田主负责。1931年实行公路站负责,并由押车员、稽查员随时检查。1934年改由公路道班负责,中断交通现象时有发生。1947年,沿路村庄均建立养路组,对所管路段坚持及时检査整修。1949年,全区各公路干线普遍建立路政队,实行专业养护,恢复交通。建国后,省交通管理部门每年下达公路养护计划,由地区公路段和各县公路站组织实施。干线公路及重要县道由道班工人和养路员共同养护,一般县道和乡道由养路员养护。1951年,在聊济(聊城至济南)、聊邯(聊城至邯郸)、聊莘(聊城至莘县)、聊寿(聊城至寿张)、博禹(博平至禹城)5条干线上设立养路村238个、养路组202个,时有养路员786人。1953年,全区录用道班工人65名,在济邯(济南至邯郸)、禹范(禹城至范县)线建立道班房17座,开始实行以养路工为主、养路员为辅的双轨制。是年,聊城何官屯道班工人用红粘土改善路面受到交通部的肯定和赞扬,并岀席了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生产者大会。1956年,该道班的经验在全区普遍推广。1957年,全区改造路面672公里,提高了土路质量;养路组增加到559个,养路员发展到3189人。同时实行“三定”、“三保”管理制度,即定路线、定人员、定工日,保质量、保任务、保绿化。同年,始在齐河(当时归属聊城)路段对粒料路面进行磨耗层试验,经过多种方法试验,确认以砖屑磨耗层为最佳方法,立即在全区推广,从而,增加了区内晴雨通车里程。1966年,区内加强沥青路面成型的初期养护,对沥青路表面岀现网裂、破碎影响路基稳定的路段进行中修罩面,即在原路面上铺筑1―1.5厘米厚沥青加热混合料(粗砂或石屑)的磨耗层,使其延长使用寿命。1983年,按照公路养护定员标准,调整养路组织,推行联质计酬责任制,加强公路计划管理。1985年,全区共养公路969.9公里;区内国道、省道及重要县道设道班房101座,道班工370人;群众养路组120个,养路员507人;拥有养路机械209台(辆)。1990年,全区共有养路工班76个,道班工483人;群众养路组280个,养路员1342人;干线公路群众养路组121个,养路员497人;县乡公路群众养路组194个,养路员1042人。拥有筑路养路机械359台(辆),其中运输汽车109辆,沥青保温罐车4辆。1995年12月,聊城地区行政公署制订了《关于加强地方道路养护管理的意见》。至1996年,全区共有养路工班96个,道班工505人;拥有筑路养路机械801台 (辆),其中运输汽车225辆。
在加速公路建设的同时,区内公路绿化工作不断强化。自公路建设初期,公路绿化即已开始。建国后,公路绿化进一步得到重视。1950~1952年,区内在412.5公里的公路上植树8.1万株。1958年,全区沿路植树23万株,初步形成公路绿化网带的骨架。“文化大革命”期间,区内公路绿化工作受到破坏。1976年,区内公路绿化里程为1376.9公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确定树权和收益、划段包干、实行经济责任制,加快了绿化进度,提高了绿化质量。1985年,全区干线公路共有行道树47.7万株,绿化里程为1694.1公里,占总里程的83%。1990年,全区干线公路共有行道树53.24万株,绿化里程为930.2公里,占总里程的97.5%。1996年,全区干线公路绿化里程达到900.2公里,占总里程的87.6%。
1962-1996年聊城地区公路好路率统计
桥梁修筑境内公路桥梁修筑始于1920年。至1935年,济冠(济南至冠县)、济濮(济南至濮县)、德南(德县至南馆陶)3条干线公路聊城辖段建有桥梁12座,其中木板桥2座,石板桥2座,石拱桥1座,砖拱桥3座,总长度60米;桥面一般宽为3米,载重量均在3吨左右。日军侵入聊城后,相继在临清、馆陶漳卫河上各修建木桥1座,后毁于战火中。1948〜1949年初,冀鲁豫边区政府组织施工,在临清、南馆陶漳卫河上和寿张孙口黄河上架设浮桥3座,并在临清、北馆陶、南馆陶修建木桥3座。建国后,随着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区内公路桥梁逐年增多。50年代初、中期,全区建设木石、砖木结构桥梁46座,总长度1104.5米,最大载重量为10吨。50年代末期以来,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桥梁陆续建成,并逐渐取代了旧式桥梁。1959年,临清先锋桥竣工,桥长为168.3米。该桥1974年因河床加宽而拓宽,总长度为579.6米。1985年,全区共有公路桥梁371座,其中特大型桥梁3座,大桥18座,中桥89座,总长度14475.8米。1990年,全区共有干线公路桥梁166座,其中大型桥梁19座,中型桥梁53座,小型桥梁94座,总长度为9466.4米。1991年2月8日,聊城市南外环徒骇河大桥建成。该桥长315米、宽18米,设计载重标准为汽一20,挂一100,投资422万元。该桥是全省首座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新工艺进行施工的桥梁,其结构形式复杂,技术工艺先进。1994年5月,卫运河特大桥建成,该桥位于临清与河北省清河交界处,是京九铁路重点工程之一。该桥全长622米,主跨采用32.5+65+32.5米斜拉式预应力混凝土桁架连续梁,其桥式建铁路桥属全国首次。该桥由铁道部第十四工程局承建,施工中研究开发了大量新技术、新工艺。1995年11月,济聊公路立交桥建成。该桥为横跨京九、邯济铁路和周公河的公铁立交桥,桥长780米、宽24.5米、39孔,双向四车道,结构为钻孔灌注桩双柱式。至1996年,全区共有干线公路桥梁289座,其中大型桥梁25座,中型桥梁72座,小型桥梁192座,总长度为13825米。
建国以来,特别是1978年以来,区内在建设桥梁的同时,加强对新建和旧有桥梁的维修养护。对新建钢架桥梁定期进行螺钉紧固,涂漆除锈;对旧有桥梁经常检查,出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年雨季到来之前,对桥梁普遍进行维修加固,保证了区内公路安全畅通。
1996年聊城地区干线公路大型桥梁基本情况
路政管理民国初期,境内始建路政管理机构。1930年,东临区汽车路局建立,局址设在济南,境内段归其管辖。1935年,撤局设段,境内公路改属济东濮段管辖。1937年后,0伪在聊城、临清设营业支所,统辖境内公路建设管理。1945年后,路政直接由各级人民政府管理。1949年,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发了护养公路布告。建国初期,聊城专署建设科下设公路管理所。1952年将公路管理所改为公路管理段,各级人民政府将土路雨后禁止通行车辆和禁止铁木轮大车行驶公路列为路政管理的主要内容。1958年撤段并局,体制下放。在兴建水利工程的同时,公路及其附属设备被侵占、破坏的情况时有发生。1961年, 段、局分设。1966年,段、局合并。“文化大革命”期间,区内路政管理处于瘫痪状态。公路两侧搭棚盖屋、堆物摆摊、开设集市、打场晒粮、挖沟引水等现象比较严重。1972年,段、局再次分设。1984年,全区开展建设“文明公路”活动,共拆除违章建筑21间、敞棚30座,迁移集市5处、摊点56个,清除堆积物8124处。经过治理,区内二、三级公路路容整洁,标志齐全,路政管理走上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1985年,全区公路系统共有职工1354人,其中技术人员71人,道班工380人,公路管理员64人,行政管理人员296人。1990年,全区公路系统共有职工1757人,其中技术人员81人,道班工509人,行政管理人员474人,公路管理人员28人,勤杂人员665人。1994年1月24日,地区交通局改为地区交通委员会。至1996年,全区公路系统共有职工2316人,其中技术人员260人,道班工505人,管理人员和勤杂人员1551人。
公路运输
汽车客运境内汽车客运始于1920年。1921年,商营禹东汽车公司创办,时有美国产汽车4辆。1923年,公司经营禹城至聊城、禹城至惠民两线的长途客运业务。1926年,山东省督办公署修建利(津)荷(泽)公路,且成立利荷汽车路局。同年,在聊城设立利荷汽车路局东昌汽车站。1930年,东临区汽车路局成立,经营济濮、济冠、济临、禹东、德南线客运业务。聊城汽车站设在禹东汽车站旧址。1937年,日军侵入聊城,区内汽车客运中断。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政府将汽车全部支援前线使用。1949年底,聊城民营汽车站建立,时有货车7部,以货车代客车,经营聊城至寿张、至禹城、至邯郸3条路线的客运业务。’*1950年春,国营聊城汽车站建立,时有汽车8部,经营聊城至濮阳、至临清、至禹城3条路线的客运业务。1951年6月,聊城汽车站改为聊城运输分公司。同年,华北区公路运输公司邯郸分公司在临清建立支公司,调配汽车17部,开通临清至邯郸、至濮阳、至德州、至禹城4条路线的客运班车;另有民营汽车4部,经营临清至平原路线的客运。1952年,全区共有客运汽车55部,其中客棚车仅有2部,其它均系货车,车日行里程仅96公里。1953年9月,临清运输支公司与聊城运输分公司合并后,调整了班车路线和站点。1954年,推行运行作业计划,实行车辆运行图和站务责任制,客运车辆运行日趋正常。1956年1月,聊城民营汽车站归属国营聊城汽车总站。同年6月,德州汽车总站与聊城汽车总站合并,组建聊城运输分公司。1958〜1960年,在“大跃进”中开展“车吨月产万吨公里”活动,造成拼体力、拼设备、超负荷运行,致使车辆状况极差。1962年,区内车辆完好率和工作率分别比1957年下降45.8%和43.4%,企业亏损。1963年开始,区内调整运输体制,加强企业管理,整顿运输秩序,客运事业得到恢复和发展。1965年,客车完好率和工作率分别达到84.5%和82.9%;车日行里程达到175公里,实载率为71.6%,车吨月产3173吨公里。同年,在运输职工中开展“学雷锋,办好事,便民措施二十代办”活动,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文化大革命”期间,区内客运管理混乱,各线班车缺班、晩点现象严重。1968年,仅聊城至邯郸的班车,就停驶9个多月。1978年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客运量大幅度上升。特别是国家允许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辆经营客运以来,全区客运业向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发展。1985年,全区拥有客车232辆、10710个座位,客运路线132条、16944公里,客运站点229个;客运量和周转量分别达到722.9万人和46828万人公里;开辟了直达车、快班车、夜班车,实行“定时发车、弹性发车、流水发车”法,并开办联运业务,提高客运服务质量。1990年,全区共有客车583辆、21342个座位,客运路线155条、5129公里,客运站点307个,客运量和周转量分别为1107.9万人和78074万人公里。区内国营运输公司拥有客车326辆、15594个座位,客运量和周转量分别为930.85万人和65907.88万人公里。1993年,全区拥有客车833辆、26125个座位,客运量和周转量分别为11177万人和84622万人公里。1996年,全区拥有客车1136辆、26258个座位,客运量和周转量分别为930万人和76243万人公里。
自1978年以来,区内个体客运业发展较快。1985年,全区拥有个体客车60辆、2457个座位,客运量和周转量分别为79.56万人和9922.42万人公里。1990年,全区共有个体客车257辆、5748个座位,客运量和周转量分别为177.05万人和12166.12万人公里。1995年,全区个体客车发展到449辆、7397个座位,客运量和周转量分别为308万人和26518万人公里。1996年,全区个体客车共有648辆、8476个座位,客运量和周转量分别达到349万人和25983万人公里。
1950~1996年聊城地区公路汽车客运基本情况(续表)
汽车货运境内汽车载货运输始于1935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后,济南、禹城营业所和聊城公司的部分车辆往来于聊城、临清等地载运货物。1946〜1949年10月,冀鲁豫军区汽车八队和邯郸裕通运输公司汽车经境内至孙口、洛口等运输军用物资,尚无汽车经营货运。建国初,区内货车多是战争中缴获的木炭代燃破旧汽车,且载重吨位小。1953年,全区货运量28万吨,周转量1002万吨公里。1956年6月,德州汽车总站与聊城汽车总站合并后,区内营运货车增加。1957年,全区货车发展到260部,载重吨位866吨。1958年,区内货车和货运量大幅度增加。1959年, 货车发展到285部,载重吨位952吨。1962年,区内货车完好率和工作率分别下降到49%和45.6%,千吨公里成本高达240.55元,致使企业严重亏损。1963〜1965年,区内运输业通过“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汽车货运业得到恢复和发展。1965年,全区拥有货车170部,其中国营企业155部,集体企业15部;国营运输公司的货车完好率96.5%、车吨月产5695吨公里,千吨公里成本132.3元,上缴利润167.3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35243吨公里。“文化大革命”期间,区内运输秩序混乱,货运量显著下降。1978年以来,区内货运业逐步形成以国营为主体和国营、集体、个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管理体制。1985年,全区拥有货车980辆,货运量、周转量分别为329.8万吨和31834万吨公里。其中国营运输公司拥有货车621部,货运量184.5万吨,周转量12956万吨公里;全区个体或联户经营货车774部,货运量153.94万吨,周转量12872.08万吨公里,分别占全区货运总量和周转总量的40%和40.6%。1990年,全区共有货车4771辆,货运量和周转量分别为452.1万吨和72332万吨公里。1994年,全区共有公路货车4676辆,货运量和周转量分别为633.2万吨和84132万吨公里。1996年,全区公路货车达到4816辆,载重吨位20896吨,货运量和周转量分别达到813万吨和102559万吨公里。
1950~1996年聊城地区公路汽车货运基本情况(续表)
其他车辆运输建国前,手推车为境内农村主要运输工具。手推车,俗称小拱车、独轮车,始为木轮。1953年,区内曾组织3598辆手推车救灾运输。1958年后,大部分手推车由木轮改为胶轮。1975年,区内参加短途运输的手推车有53408辆。80年代起,区内经营运输业的手推车逐渐减少。至90年代, 区内经营运输业的手推车甚微。
三轮车50年代初,聊城、临清脚踏三轮车发展迅速。1954年,聊城拥有脚踏三轮车30多辆,并组成三轮车服务站,接送短途旅客。80年代起,区内机动三轮车迅速发展。1990年,全区从事运输的机动三轮车共有795辆。至1996年,全区从事运输的机动三轮车达2356辆。
地排车建国后,区内地排车运输业逐年发展。1957年临清搬运公司拥有地排车550辆,聊城搬运公司拥有地排车459辆。1959年,全区共有地排车7266辆,并且部分车辆由人力改为畜力。1964年,区内从事运输的地排车达8600辆。1972年,全区运输地排车减少到6100辆。1985年,全区有畜力地排车2896辆,完成运量91.5万吨,占总运量的11%。1990年,全区从事运输的畜力地排车共有1103辆,完成运量5万吨,占总运量的1%。1996年,全区从事运输的畜力地排车共有795辆,完成运量3万吨,占总运量的0.4%。
马车建国前境内城镇主要运输工具。1928年前后,区内大批马车被国民党政府征集,仅临清就出兵车3000辆。抗日战争胜利后,马车运输业得到恢复。1950年,区内常年从事运输的马车发展到1185辆。1955年,区内各县相继建立马车运输合作社,时有马车478辆。1966年,全区有专业马车157辆,副业马车3700辆。至1979年,区内专业马车运输寥寥无几。
拖拉机自1978年,区内拖拉机运输业有了迅速发展。1980年,全区共有拖拉机646台。1983年全区拖拉机增加到2875台,其中个体、联户经营运输业的2606台。1985年,全区共有拖拉机3610台,载重吨位6435吨,完成货运量315.51万吨,周转量14763.6万吨公里。1990年,全区拥有拖拉机2926台,5698.25吨位,货运量90.17万吨,货运周转量7897.5万吨公里。至1996年,全区共有运输拖拉机3277台,7516吨位,货运量和货运周转量分别为107万吨和7836万吨公里。
车辆管理1950年4月,国家交通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后,区内交通监理机关对汽车进行初次、年度、临时检验,核定载重量,核发汽车号牌、执照,办理未使用的汽车登记。1958年,汽车号牌和执照由专区直接核发,货车准予拉运旅客行驶。1978年7月,区内对行政、企事业单位购买轿车、旅游车、吉普车和救护专用车严格控制,购车单位必须持有山东省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办公室审批表,方予办理车辆初次检验。1981年,根据国务院关于“不允许个人购买汽车、拖拉机等大型运输工具从事贩运”的规定,区内对私人购买的汽车不予办理牌证。同年,全区对519部耗油量大、配件难的老旧汽车封存。1984-1996年,区内交通监理部门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对农民个体或联户购买的机动车,只要来历正当、有凭证、参加第三者责任保险,一律办理核发牌证。
自1956年起,区内拖拉机的管理与汽车管理相同,拖拉机交通事故的处理与汽车相同。1957年1月起,对拖拉机不核发牌照。1960年,对拖拉机的管理按照《机动车管理办法》进行检验。1965年始,区内对12型等小型拖拉机核发牌照。1972年,全区的大、中、小型拖拉机大部分下放到公社管理。1987〜1996年,根据鲁公发〔1987]10号《关于对拖拉机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全区各县市拖拉机管理工作由县、市车辆管理所管理;其号牌由地区车辆管理所分配,并报省交通厅备案。
1981年以来,城乡个人购买摩托车者逐年增加。1982年2月,地区交通局制订了《轻便摩托车核发牌照等有关规定》,对其它摩托车的管理与汽车相同。1987年3月至1996年,摩托车管理一律由县、市车辆管理所进行管理;其号牌由地区监理所分配,并报省交通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