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聊城地区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0820020220000225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土地改革 |
分类号: | F301.1 |
页数: | 2 |
页码: | 114-115 |
摘要: | 1946年秋至1947年秋,遵照中共中央1946年5月4日发布的《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在聊城全区范围内,由点到面地发动组织群众,开展土地改革运动。1947年冬开展土改复查运动,对一部分不法地主、恶霸进行清算斗争,解决了有些乡村土改不彻底,地主、富农留地偏多、偏好的问题。但曾一度侵犯中农利益,岀现“左”的偏差。此后,按照中央政策纠正偏差,对错斗中农户给予补偿,对个别留地偏少的地主、富农进行适当安置。 |
关键词: | 土地制度 土地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