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编 农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聊城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820020220000222
颗粒名称: 第四编 农业
分类号: F327
页数: 57
页码: 113-169
摘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聊城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行生产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农、林、牧、副、渔5业俱。1984〜1996年,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坚持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建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有效地促进了农业经济向高产、优质、高效益方向发展。
关键词: 农业经济 农业发展

内容

第四编农业
  第一章生产关系
  1840年(清道光二十年)至民国时期,农业生产处在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下,官府的横征暴敛,地主阶级的高利盘剥,致使境内发生多种形式的抗捐抗粮斗争,但均遭镇压。抗日战争时期,境内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民主政府在根据地先后开展减租、减息、增资、增佃群众运动。解放战争时期,境内解放区按照.《中国土地法大纲》,全面开展土地改革运动。至1949年建国前夕,废除了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建国后,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发展生产。至1956年,全区实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化,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促进了生产发展。1958年9月,全区实现人民公社化。但由于缺乏经验,急于求成,片面强调“一大二公”,导致工作失误,后遇3年严重的自然灾害,又使农业经济遭受挫折。1962年后,各级党委、政府吸取教训,纠正失误,调整经济,至1965年后全区农业经济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文化大革命” 动乱时期,虽遭冲击,仍然不断发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行生产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农、林、牧、副、渔5业俱兴。1984〜1996年,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坚持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建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有效地促进了农业经济向高产、优质、高效益方向发展。
  第一节土地私有制
  封建土地私有制,使少数地主占有大量土地。清末,聊城县的任、邓、朱、傅、耿5大地主,均占有土地数百亩乃至上千亩。据1923年4月《全国第八次农商统计调查资料》记载,茌平、高唐、临清、冠县、阳谷、东阿6个县,总农户为262581户,其中自耕农(地主、富农和中农)占60.85%,半自耕农(贫农、下中农)占9.15%,佃农占7.94%,雇农占21.7%。至1934年,6县总农户共有226511户,其中占有土地100亩以上的地主10994户,占总农户的4.9%,无地或占有少量土地的贫雇农有66810户,占总农户的29.5%。临清市唐元村41户194人,有耕地5118亩,13户地主占有全村90%以上的土地,其中张姓一户地主占有土地在千亩以上。
  1951年初,中共聊城地委在聊城县第二区白庄、东阿县第四区科庄、莘县第三区草佛堂3个自然村调查,土改前的1945年,共有280户1398人,耕地5248亩,人均耕地3.75亩。其中有地主、富农29户130人,耕地1203亩,人均占有耕地8.92亩;中农113户583人,耕地2460亩,人均占有4.2亩;贫雇农138户635人,仅有耕地1524亩,人均占有耕地2.4亩。
  据1934年《中国实业志一山东省》记述,境内地主剥削农民形式主要有3种:一、出租土地。地主将土地租给佃农耕种,收取地租(包租和分租等)。分租,即地主与佃户合种,产品双方按约定比例分成。佃户负担人工,畜力、农具、肥料、种子多由双方均摊,收获按各半、四六、三七分成(即地主分五成或四成、三成),租期一般为3年,也有1年或超过3年的。.包租,一般租期3〜5年,由中间人说合,少数双方面立契约,写明租期、租额、交租方法等。一般每亩每年租额粮食35〜50公斤或现金3〜5元(银元)。另有一种小佃租,也称“二八地”'租种形式。佃户负责田间管理和收割打轧等农活,产品按“二八”分成(地主八成,佃农二成)。二、雇工。分为长工、季节工、短工、杂工。长工,工期以一年为限,年终付给工钱,中途雇工主动要求辞退,需求得地主同意,不要工钱(地主则可随时解雇雇工)。年工资一般45元,或粗粮14斗(约210公斤);季节工,又称零工,多在收麦、收秋时临时雇用三五天或者十余天,工资以天计算,每天工资3〜4角;杂工,即個农要无偿为地主打官差、出杂工,还要常年为地主看坡护院,女工要无偿为地主打里工,诸如纺线、织布、做针线、洗衣服等,地主只管饭不给工钱。三、放债。有贷款、贷粮两种。贷款,有长期和短期之分。长期以一年为期,利息按月计算(一般月息1.5〜2.5分不等),到期不还,利息转为本金,利上加利,农民称其为“驴打滚”;短期,以月计息,月息2〜3分,最高5分,到期不还利再生利。贷粮,农民多在春天青黄不接之际向地主借粮,以贷高梁、小米为主,分有息无息两种:无息属于“情借”,借高粱还小麦;有息,借一斗还一斗半。还有的折价偿还,粮价听涨不听落,春天借粮时,按市价折款,再按月息2〜3分计息,秋后偿还时按市价折粮,地主一方只听涨不听落。有的形成借一还二、还三,连续几年成为还不清的“阎王债”。
  第二节土地改革
  1941年秋,莘县、冠县抗日民主政府在根据地内推行“二五减租”、“分半减息”和雇工增加30%的工资政策。到1942年,各抗日根据地普遍开展减租、减息和雇工增资群众运动,实行合理负担,减轻了贫苦农民的困难。
  1945年春,各抗日根据地普遍开展土地回赎(凡贫雇农因债务关系低价卖于或典押给地主、富农的土地,均按原价赎回)和反霸诉苦斗争,一般小村回赎土地百亩左右,大.村回赎数百亩,多者达千亩以上,解决了许多农民的土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1946年秋至1947年秋,遵照中共中央1946年5月4日发布的《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在全区范围内,由点到面地发动组织群众,开展土地改革运动。1947年冬开展土改复查运动,对一部分不法地主、恶霸进行清算斗争,解决了有些乡村土改不彻底,地主、富农留地偏多、偏好的问题。但曾一度侵犯中农利益,岀现“左”的偏差。此后,按照中央政策纠正偏差,对错斗中农户给予补偿,对个别留地偏少的地主、富农进行适当安置。土改运动中,全区共没收地主土地和征收部分富农土地46万亩、房屋6万余间,各种资财折款5亿余元(边币)。1949年初开始颁发土地证,至1950年发证结束。土地改革的全部完成,彻底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实现农民土地所有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土改前后,农村各阶层土地占有状况发生极大变化。冠县、高唐、莘县、元朝(今属莘县)、武训(今分属冠县、聊城市)、清平(部分今属高唐)等县,土改后各阶层人均占有耕地数量为:贫农3.418亩,新中农3.978亩(经土改由贫农上升为中农者,下同),中农4〜3.78亩,富裕中农4.74亩,地主3.154亩。其中清平县贫农为3.44亩,新中农4.16亩,中农4.4亩,富裕中农5.15亩,富农3.6亩,地主3.59亩;冠县贫农为3.512亩,新中农3.94亩,中农4.232亩,富裕中农5.37亩,富农4.037亩,地主3.376亩;莘县贫农为3.9亩,新中农4.3亩,中农4.9亩,富裕中农4.7亩,富农3.5亩,地主3.2亩。
  第三节互助合作
  1950年土地改革结束后,历经农业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将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
  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内即组织有“互助组”、“变工队”,解决支前与生产的矛盾。1943年,莘县董杜庄曾广福组织起4户农民参加的互助组,农忙时务农,农闲时为八路军做子弹箱,做到生产、支前两不误。1947年后,各县边进行土改、复査边组织互助组发展生产。1951年秋,中共聊城地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推广曾广福互助合作经验。到1952年底,全区互助组发展到10.015万个,参加互助组的农户达到49.99万户,占总农户的58.2%。互助组的类型,有常年组、季节组、临时组。临时组和季节组一般三五户一组,农忙换工互助,闲时解散,成员不稳定;常年组成员比较稳定,有的有计划、有分工和换工用工制度,有的农副结合,有的添置了公共财产。分配办法实行记工找钱,大牲畜找草料等。
  1951年12月18日,莘县董杜庄曾广福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同年,阳谷县石门宋村宋长生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2年底,全区有初级农业社91处,入社农户为1220户,占总农户的0.1%。1953年冬,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后,到1955年底全区初级农业社发展到1.1万处,入社农户达23.24万户,占总农户的25.4%。初级农业社为半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农具、耕畜等生产资料归私有,入股分红。土地按常年产量和土质好坏统一评议,折成标准亩入股,参加分配;牲畜,有的折价入社,统一喂养,有的私养公用,合理付酬;大型农具多数私有公用,付给报酬。初级农业社实行统一经营,生产收益按地劳各半或地四劳六比例分配,社员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按工分参加分配。
  1955年12月,全国农业劳动模范曾广福以本村初级农业社为基础,联合周围11个自然村1156户农民,建起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嗣后,各县一批高级农业社相继建立。1956年传达贯彻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讲话》后,到年底高级农业社增至1156处,入社农户达到92305万户,占全区总农户的99.6%。至此,全区农村走上合作化道路。1957-1958年上半年,经过整顿,将高级农业社调整为3463处,下分27387个生产队。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取消了土地分红,将土地私有制改变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社员的耕畜、农具一律折价入社,实行统一经营、分级管理制度。在生产劳动管理上,对生产队实行“四固定”(固地土地、劳力、耕畜、农具)和“三包一奖”(包工分、包产量、包成本和超产奖励)制度。生产队对社员实行包工定额,评工记分,男女同工同酬。其收入分配则按劳动工分参加分配,实行多劳多得。
  第四节人民公社
  1958年8〜9月间,全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人民公社化运动迅猛而起,以乡为基础,将3463处高级社合并建成83处人民公社,下分5029个大队、23226个生产队,入社农户达到790305万户,占总农户的99.6%。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统一经营。在“大跃进”中一度无偿平调土地、耕畜、农具、粮食、树木等,以至发展成为“五风”(高指标风、瞎指挥风、浮夸风、共产风、特殊化风),导致1959一1961年农业生产大幅度下降,群众生活困难。1961年11月、1962年9月,中共中央先后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和《农村人民公社暂行工作条例》以后,将原来的公社改建成区,区下设农村人民公社508处,辖生产大队5923个、生产队27705个。1971年撤区并社,全区并成145处公社,辖5857个生产大队、25560个生产队。1984年,改革人民公社体制,恢复乡镇政权,大队改建为行政村,保留生产队,建成村和村以下的合作经济组织。
  建社初期,由于缺乏经验,一度由公社统一组织劳动力,按照军事化序列,编为营、连、排、班劳动组织,实行“大兵团作战”,劳动管理极为混乱,造成当年丰产不丰收。1962年冬,落实“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后,劳动力由生产队组织,多数单位实行定额管理。也有一些单位实行“四小管理,,(小段计划、小组作业、小段包工、小段检查验收)和底分活评、死分死记等多种形式。“文化大革命”初期曾批判“工分挂帅”,推行劳动记工法,一度取消劳动定额和记工办法,实行“一心为公劳动,自报公议工分”,忽视劳动效益和按劳取酬的原则,挫伤了群众的劳动积极性。尔后复改为“四小管理”等办法。
  公社化初期,集体的各种财产物资归公社所有,管理混乱,丢损严重,伤害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1959年贯彻中共中央郑州会议精神,注重了公社的财务管理。1962年后,生产大队、生产队均配有专职会计和保管人员,并逐步建立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收支、现金、粮食、物资往来和劳动工分等6种帐,以及固定财产、现金、粮食、物资4簿和社员劳动工分手册。1973年春,借鉴推广招远县高家庄子大队民主理财经验,得到了社员好评。到1979年底,全区实行民主理财的生产队有18993个,占总队数的72%。1982〜1984年间,按照山东省政府的指示,开展农村财务工作大整顿。对集体财产进行清理入帐,核实债权债务,建立各种帐簿,对积压的帐务进行适当处理,健全各种财务管理制度。
  公社建立初期,以公社为核算单位,统一组织生产和分配,一度混淆了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界限,刮起了“一平二调三收款”的“共产风”(即集体经济平均分配、无偿调拨、收回贷款),收益分配实行“供给制”。1959年贯彻中共中央郑州会议精神,实行以生产队为承包单位后,“共产风”有所遏止,分配上改为粮食指标到人,凭票在食堂就餐的半供给制办法。1962年落实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管理体制后,实行按基本口粮和劳动工分相结合的分配办法,多数生产队执行“三七”开,少数则按“四六”开或“五五”开的比例分配办法。现金的分配,一般实行按劳动工分分配。
  自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到1984年农村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以前,尽管收益分配办法屡经改进,终未突破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制约,农民的分配水平徘徊不前。1956年高级合作社时期,每个社员集体分配收入52.2元;1978年每个社员只分配46元,减少62元。1979年,农村实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以后,社员的收入逐年增多。
  第五节生产责任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区农村先后逐步实行联产到组、联产到户、联产到劳等不同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尔后,逐步发展成为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促进了农业经济的迅速发展。
  联产到组即在生产队集体经营的基础上,划分为若干生产作业组,实行定劳力、定地块、定产量、定成本、定劳动报酬和超产奖励、减产受罚的“五定一奖”制度。这种责任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生产中“瞎指挥”、“大呼隆”和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弊端。1979年,实行全部作物联产到组的有2428个生产队,占总队数的10%;实行单项作物联产到组的有9304个生产队,占总队数的38.8%。1980年全部农作物联产到组的发展到4315个生产队,占总队数的16.7%。
  联产到劳即由生产队将土地承包给每个劳动力,按土地好坏、历年产量确定承包产量,包产以内的产量归队统一分配,超产部分归承包个人所有。1979年实行这种办法的有5930个队;1980年发展到7915个队,占总队数的30.6%。1981年随着包产到户数量的激增,实行联产到劳的生产队减少至3550个, 占总队数的13.27%。
  包产到户即土地以农户为单位承包,自行管理、收获,包产以内的产量交集体统一分配,超产部分全部归承包户所有。1981年,全区实行这种方法的有5184个生产队,占总队数的19.4%;1982年增加到21208个,占总队数的77%。
  口粮田即在承包田之外,再给农民少数粮田,作为专门生产口粮之用。口粮田自种自吃,费用自理,收入归户所有,全部作口粮。1982年以后,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取代。
  1979年全区仅有8个生产队试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1年扩大到8811个生产队,占总队数的32.4%。到1983年,发展到27496个生产队,占总队数的99.88%。1985年后,逐步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生产、有利于服务的原则,结合划分责任田、口粮田和实行区域种植,适当调整了零星地块。同时,按照《山东省农村集体经营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和合同纠纷仲裁办法》,成立县市合同管理仲裁机构,进一步加强了承包合同管理;按照《山东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在全区推行省内通用的记帐法;建立统一买卖,统一机耕、灌排、治虫, 提供技术信息等各级服务组织,解决了一家一户办不好、办不成的难题。实行这种经营管理形式后,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农村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农民收入逐年增加。1985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410元,1990年提高到660元,1994年887元,1995年1200元,1996年1636元。
  第二章生产力
  第一节劳动力
  1949年,境内农村劳动力为113.9万人,占总人口的38.9%,占农业人口的40.6%;1975年农村劳动力156.3万人,占总人口的38.2%,占农业人口的40.5%;1980年农村劳动力151.8万人,比1975年净减4.5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减至35.1%,占农业人口的比重下降至37.5%;1985年农村劳动力166.4万人,占总人口的35.8%,占农业人口的比重增至38.9%;1990年,农村劳动力187.87万人,占总人口的35.9%,占农业人口的39.9%;1995年,农村劳动力216.07万人,占总人口的39.65%,占农业人口的44.6%;1996年,农村劳动力217.67万人,占总人口的39.8%,占农业人口的46.35%。
  1979年前,对全区农村劳动力从业结构未作分类统计。1980年,全区农村劳动力中,从事农业劳动的占94.8%,从事工业劳动的占2.47%,外岀临时工占2.38%,其他占0.35%。1985年,全区农村劳动力中,从事农业劳动的占91.12%,从事工业劳动的占1.51%,从事建筑业劳动的占2.7%,从事运输业劳动的占0.64%,外出临时工占1.62%,其它占2.41%。1990年,全区农村劳动力中,从事农业劳动的占88.58%,从事工业劳动的占2.5%,从事建筑业劳动的占2.93%,从事运输业劳动的占0.8%,其它占5.19%。第二节役畜力
  1933年,境内存养大牲畜40.26万头,其中役畜31.40万头,占存养量的78%,平均每头负担耕地38.2亩。至1949年建国前夕,大牲畜减少至28.71万头,其中役畜21.09万头,平均每头负担耕地51.9亩。经济困难时期的1962年,大牲畜骤减至14.19万头,其中役畜11.65万头,平均每头负担耕地79.41亩,普遍出现以人代畜拉犁、拉耙的现象。随着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大牲畜和役畜逐年增多。1985年存养大牲畜44.56万头,其中役畜34.91万头,平均每头负担耕地减少至24.4亩。到1990年底,大牲畜增加到90.79万头,其中役畜69.52万头,平均每头负担耕地减少到12.1亩。1995年,大牲畜增至185.13万头,其中役畜128.28万头,平均每头负担耕地6.5亩。1996年,大牲畜共计201.17万头,其中役畜126.47万头,平均每头负担耕地6.6亩。第三节耕地
  1949年,全区耕地面积1042.47万亩,平均每个农业人口占有3.71亩。1954年互助合作时期,农民积极开垦荒地,耕地面积扩大到1080.79万亩,比1949年增加38.32万亩,人均占有3.53亩。1958年以后,因兴修水利、基本建设占地和废弃薄地等,到1961年耕地面积减少至902.23万亩,比1949年减少14.5%,人均占有耕地下降至2.90亩。《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 “六十条”)发布后,到1964年耕地面积回升
  到941.92万亩,人均占有3.01亩。“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土地和人口管理失控,耕地面积呈逐年减少趋势。1978年后,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规,滥占乱用耕地现象有所控制。同时,复垦耕地2万余亩。1990年底,全区耕地面积844.37万亩,比1949年减少198.1万亩,农业人口人均占有1.79亩。1993年,全区耕地面积840.07万亩,农业人口人均占有1.73亩。1995年,全区耕地面积837.351万亩,农业人口人均占有1.80亩。1996年, 全区有耕地面积836.213万亩,农业人口人均占有1.78亩。第四节农机具
  农具
  耕作农具
  清末至建国后的50年代初期,耕翻土地普遍沿用秦汉时期的木辕犁,2〜3头牲畜牵引,日耕地3~5亩。1953年开始引进推广新式7时步犁。这种步犁深可达14厘米,幅宽18厘米,1人使1〜3头牲畜每天耕地4~5亩,至今仍在农村广泛使用。1954年推广使用双轮双铧犁和双轮单铧犁, 后因双轮双铧犁牵引费力,逐渐为7时步犁和双轮单铧犁取代。平整土地沿用传统的方形耙、人字耙和耕。一些传统手工农具至今亦为农村普遍使用,诸如铁锨、镢、铁耙子等。
  播种农具
  传统播种农具为木楼,一般有单脚、双脚两种。50年代中期广泛使用新式木髅和铁制耧,有单脚、双脚、三脚之分。一般1人扶楼1头畜力牵引;以双脚楼为主,多用于播种玉米、髙粱、棉花、谷子等作物;三脚楼多用于播种小麦等作物。80年代中期,开始引进、推广使用单脚玉米套种楼和2Bx一3行马拉小麦播种机。2Bx一3行小麦播种机从1985年推广使用,大多用于谷子、高粱、小麦、玉米等作物播种。
  施肥农具
  施基肥多用播种耧挂粪篮,施追肥多用单脚耧;70年代普遍使用追施液体化肥的铵水耧;80年代以后普施固体化肥,铵水耧被搁置不用。
  提水灌溉工具
  建国前,农村普遍沿用辘轳头、桔槔、鸳鸯罐、斗式水车等旧式提水灌溉工具,建国后陆续被淘汰。50年代初期,广泛使用52式、53式、55式、56式解放牌水车。到60年代后期,随着动力机械和水泵的推广,解放牌水车渐被淘汰。70年代以后,兴起的压水井逐渐进入家庭和菜园。
  中耕除草农具
  传统间苗、中耕、灭茬、除草、松土多用锄、耘锄、挠勾等。50年代以后,使用双脚、三脚耘锄,由畜力牵引,日锄地15〜20亩,比人工锄地工效高3〜5倍。
  植保工具
  建国前,境内防治虫害仅用手扬撒草木灰等。1952年开始使用单管农药喷雾器。1956年推广使用552丙型压缩喷雾器。60〜70年代,植棉村(队)达到每5亩1架喷雾器。1980年后又推广使用3WB一16型手摇背负式喷雾器和机动背负弥雾机。
  收获工具
  建国前,农民普遍使用的收获工具有镰刀、板撅等,一直沿用至今。镰刀多用于收割小麦、谷子、大豆等细矮秆作物;板撅用于砍高粱、玉米等粗壮高秆作物或收刨地瓜等,还有用于削谷穗、高粱穗的削刀等。
  脱粒工具
  传统脱粒工具主要有梿枷和碌碡。梿枷为手工操作、拍打,将籽粒脱岀,50年代以后基本淘汰。碌礒多以畜力牵引,用于场上作业,磙轧小麦、大豆、谷子、高粱等作物。用于场上脱粒辅助工具还有翻晒的木杈,堆积秸秆或籽粒的推板、刮板、木耙,用于扬场的木锹、扫帚、簸箕、扇车、筛子等,迄今农村仍广泛使用。50年代后,玉米脱粒靠手摇玉米脱粒机和玉米擦床,至今仍有使用。
  农副产品加工工具
  自1840年至建国后的50年代,粮食加工一直沿用石臼、石碾和石磨,棉花加工用轧车,榨油用木榨,饲料加工靠铡刀。50年代以后渐被磨面机、粉碎机和榨油机所取代。
  运输工具
  1840年至建国后的50年代,农村运输沿用的传统工具有扁担、木轮手推车、地排车、木器轮车和双轮铁瓦大车等。50年代后期,木轮车逐渐改为胶轮车。从60年代开始,农村广泛使用胶轮大车、地排车和手推车。1973年,全区拥有胶轮大车9413辆、地排车125574辆、手推车50911辆。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地排车成为农村的主要运输工具。
  农业机械
  动力机械
  建国前,境内仅有脱粒机1台、柴油机2台,总动力24.26千瓦。从1954年开始,拖拉机、柴油机、汽油机、电动机、农用汽车等用于农业生产的动力机械逐年增加。1956年农机总动力为4.87万千瓦,平均每万亩耕地拥有52.2千瓦。1977年,全区农机总动力达到63.56万千瓦,每万亩耕地平均拥有752.19千瓦。1990年,全区农机总动力289.81万千瓦,每万亩耕地平均拥有3429.70千瓦。1995年,全区农机总动力396.20万千瓦,每万亩耕地平均拥有4731.59千瓦。1996年,全区农机总动力417万千瓦,每万亩耕地平均拥有5000千瓦。区内动力机械含拖拉机、柴油机、汽油机、电动机、农用汽车和机动三轮车等。
  1947年,临清农事试验场配有1台美国产福农牌14.7千瓦拖拉机。1954年聊城、临清拖拉机站建立后,共有拖拉机3台105.11千瓦。随着各县市国营拖拉机站的建立,农用大中型拖拉机逐年增加。1965年,全区农用拖拉机已发展到460台1.594万千瓦,平均每万亩耕地有拖拉机0.55台。70年代,随着国产拖拉机的发展,农用拖拉机骤增。1979年达7634台13.7万千瓦。至1990年,全区拥有农用拖拉机25698台27.77万千瓦。其中,大中型拖拉机3129台,小型拖拉机22569台,平均每万亩耕地拥有拖拉机26.87台。1994年,全区农用拖拉机增至41715台43.47万千瓦,平均每万亩耕地拥有50台。1995年,增至45847台47.73万千瓦,平均每万亩耕地拥有55台。1996年,增至5.31万台55万千瓦,平均每万亩耕地拥有63台。80年代前,区内拖拉机型号主要有苏联纳齐、德特一54、匈牙利50/55、洛阳东方红一54/75/60、天津铁牛一40/45/55、上海丰收一35、长春东方红一28、泰山一50/25/12、工农一12/11.7、东风一12等。1980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泰山一12拖拉机成为农民的主要购买对象。
  1947年,临清农事试验场始有潍坊产8马力和15马力两台柴油机,主要用于农用排灌。50〜60年代,批量购进潍坊1140型单缸卧式四冲程12马力柴油机。70年代,95系列柴油机广泛用于农田排灌和农副产品加工,有195型、295型、495型、695型、290型、4125型、6160型等。其中,195型最多。1980年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柴油机迅速发展。1985年猛增到110300台97.57万千瓦。1990年,全区拥有各种柴油机162720台148.31万千瓦。1995年拥有289210台256.76万千瓦,1996年拥有292971台255.74万千瓦。
  1969年开始推广汽油机,用于农田固定作业,所用机型有青岛内燃机厂聊城分厂生产的176F型汽油机。1980年,全区拥有量为647台1978.62千瓦,主要用于发电和抽水浇地。1985年,全区拥有量为552台1580.25千瓦。1990年,全区拥有量为878台3464千瓦。1994年拥有1274台3965千瓦,1996年拥有1613台4553千瓦。
  50年代末,区内始用电动机浇灌农田和作为农副产品加工动力。1970年以后,随着农村用电量的增长,电动机逐年增加。1979年全区达到13661台84084千瓦,1985年全区拥有24761台18.1万千瓦。1990年全区电动机保有量增加到51066台37.27万千瓦,1995年保有量65946台46.89万千瓦,1996年保有量72922台50万千瓦。
  1956年,区内始有农用汽车2辆,1965年增至11辆,分布在国营拖拉机站,主要用于农田运输。1985年,全区农用汽车发展到887辆68429.24千瓦。1990年全区拥有农用汽车1023辆83965千瓦,1995年拥有948辆70348千瓦,1996年拥有885辆61676千瓦。
  1980年,区内始有机动三轮车。1984年以后主要使用聊城运输机械厂生产的柴油机动三轮车,其型号为2F一500A、B、C、E等4种,功率为4.41千瓦和5.88千瓦,此车在农村主要用于蔬菜、粮食及作物秸秆的运输。1985年,全区拥有各种机动三轮车166辆801.89千瓦,1990年拥有量达到3775辆23089千瓦,1995年拥有36784辆315861千瓦,1996年拥有51366辆435682千瓦。
  机引耕作机械
  区内机引耕作机械有机引犁、机引耙等。
  1954年,从苏联、匈牙利引进机引三铧犁3部,当年机耕面积0.2万亩。此后,随着拖拉机的不断增加,先后引进重型五锌犁、轻型七锌犁、悬挂轻重型四铧犁、悬挂三铧犁及深耕单铧犁、双铧犁、三铧犁和小二铧犁等。1965年,全区有各种型号的机引犁402部,机耕面积为263.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8.3%。70年代后,国产犁基本取代了进口犁。1979年以后,小型机引犁数量激增。到1985年底,大小机引犁达到14783部,其中小型机引犁11479部,当年机耕面积601.8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0.7%。1990年,全区机引犁达到2.34万部,机耕面积632.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4.9%。1994年,全区机引犁有3.23万部,机耕面积678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1%。1996年,全区机引犁有36188部,机耕面积679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0%。
  1954年,聊城、临清最先使用苏联钉齿耙和圆盘耙5台,当年机耙面积为0.7万亩。此后,逐年引进41片圆盘耙、24片缺口圆盘耙和20片缺口圆盘耙。至1965年,全区拥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引机耙174台,当年机耙地面积185.2万亩。70年代以后,开始使用18片悬挂缺口耙、16片悬挂缺口耙等小型耙。到1976年,全区机引耙达到380台,当年机耙地面积190.36万亩。1990年,全区拥有机引耙1813台,机耙面积200余万亩。1995年,全区有机引耙645台,机耙面积210万亩。1996年,有机引耙669台,机耙面积220万亩。
  播种机械
  1954年,聊城国营拖拉机站始有牵引棉花播种机1台,播种面积3700亩。60年代以后,批量引进24行谷物播种机和4行棉花播种机。至1965年,全区有各种型号播种机623台,其中棉花播种机571台,当年机播面积35.50万亩。1969年后,11行、9行、6行谷物播种机及棉花精量播种机在区内广泛使用。1979年发展到1976台,其中棉花播种机183台,当年机播面积126.49万亩。从1981年开始,机引播种机数量减少,到1986年全区仅有159台,1987年开始回升。1990年底,全区播种机保有量为466台,均为小麦播种机,机播面积为33.8万亩。1995年,全区播种机保有量3248台,机播面积219.41万亩。1996年,播种机保有量4378台,机播面积达224.58万亩,全区小麦播种基本实现机械化和半机械化。
  植保机械
  建国前,境内农药、药械匮乏,病虫害发生后只靠人工捕捉,土法防治,遇到严重病虫害则无能为力。建国后,在大力发展农药生产的同时,不断研制生产农用药械。1956年开始引进农用药械,60年代达到平均66亩1架,70年代平均36亩1架,1981年平均17亩1架。1980年开始引进使用泰山一18背负式机动弥雾喷粉机,1982年全区达到4509台,机械治虫面积98.49万亩,其中棉花86.47万亩;1990年达到8930台,治虫面积173.66万亩,其中棉花139.03万亩。1994年,全区有机动植保机械2.5万台,植保面积234万亩,其中棉花103万亩。1996年,全区有机动植保机械2.65万台,植保面积297万亩,其中棉花97万亩。
  收割脱粒机械
  包括收割机及脱粒机等。
  1956年,聊城县国营拖拉机站始引进匈牙利AC一400自走式联合收割机2台,用于收割小麦。1958年又引进斯大林涅次一6牵引式联合收割机。1960年,全区有联合收割机31台、割晒机26台。60年代收割机械无发展。70年代引进使用GT一4.9牵引式联合收割机和丰收一30型自走式联合收割机及4GW一1.4/1.7型卧式割晒机,用于收割小麦。1978年,全区拥有各种收割机械割机台,其中小型割晒机1845台,当年小麦收割面积达到28.5万亩。因小型收割机质量差、易岀事故,仅使用3年即被淘汰。从1985年开始,全区广泛推广应用4GT一1.4/1.7型立式小麦割晒机,当年拥有收割机械143台。1986年达到1019台,小麦机收面积达到26.17万亩。到1990年底,全区拥有小麦收割机械9484台,小麦机收面积达到268.40万亩,占小麦播种面积的55.1%。1994年,全区拥有小麦收割机械1.47万台,机收面积394万亩,占小麦收获面积的70%。1996年,全区拥有1.98万台,机收面积441.4万亩,占小麦收获面积的80%。
  1955年仅聊城县有2台MK一1100复式脱粒机,当年脱粒小麦7.67吨。1970年后,脱粒机械迅猛发展。1979年,全区拥有脱粒机6928台,小麦机脱达到19.06万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随着个体购置脱粒机的增多,脱粒机械大量增加。1990年,全区拥有脱粒机52518台,机械脱粒达到129.65万吨,占小麦种植面积的89%。1995年拥有脱粒机71335台,机械脱粒298.14万吨,占小麦种植面积的90%。1996年,全区拥有脱粒机77166台,机械脱粒307万吨,占小麦种植面积的95%。
  排灌机械
  包括动力排灌机械及农用水泵等。
  1954年,全区仅有排灌机1台。1965年柴油机、煤气机等农用动力排灌机械发展到2656台32093.04千瓦,当年灌溉面积为184.40万亩。1970年,开始用电动机配套电井,拥有排灌机械23647台171556.35千瓦,平均每万亩耕地占有488.04千瓦,当年灌溉面积358.15万亩。1980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大多购买排灌机械。到1990年底,全区拥有排灌动力机械19.5万台173.10万千瓦,有效灌溉面积719.90万亩。1995年,拥有30.81万台266.00万千瓦, 有效灌溉面积768.1万亩。1996年,拥有31.65万台265万千瓦,有效灌溉面积772.46万亩。
  1957年,区内始用柴油机配套水泵抽水浇地。60~70年代,农用水泵逐年增多。1979年,农村广泛使用小型号离心泵、深井泵、潜水泵和水轮泵等。1980年,全区拥有农用水泵50104台,1987年拥有121282台,1990年拥有138910台,1995年拥有238075台,1996年拥有246810台。第三章农田治理
  第一节治涝改碱
  境内因受自然环境和古黄河泛滥等因素的影响,历史上形成大面积涝洼、盐碱土地。1949年,全区有涝洼、盐碱地共231.69万亩,其中低洼地117.39万亩,盐碱地114.3万亩,分别占当时耕地面积的11.26%、10.94%。洼地和碱地大部分相连,集中分布在黄河、金堤河沿岸沼泽地区以及徒骇河、马颊河及其支流的两侧背河槽状洼地与浅平洼地边缘,主要涉及全区各县市的38个乡镇。这些土地因受涝、碱威胁,农作物种不保收,产量低而不稳。建国后,对洼、碱地采取多种措施,逐步进行治理。
  1950~1955年间,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地委、专署先后发出“治理涝灾、碱害”的号召,全区人民本着“治涝改碱,围堰平种,蓄淡压碱,沟洫畦田”的原则,采取应急治理措施:一是修堤开卡,解决涝水岀路。先后疏通开挖行洪标准低、排涝能力差的马颊、徒骇两河及其部分支流,提高其排涝行洪能力。二是兴修洼地排水工程。1954年后,在茌平县算子李、聊城县九州洼和白家洼等涝洼地带试点“按自然流势挖顺水沟、修沟洫畦田,洼地周围挖圈沟,拦截客水和渗水,内水与客水分割各排”的方法。三是推广“冬季晒垈,早春细耙,开沟种植,岀苗勤锄”及“平整土地,修筑围塘,蓄淡压碱,增施有机肥,适时耕种管理” 一系列改碱经验。到1955年底,在疏通诸内河干支流及排水沟的同时,治理洼地100多万亩,修筑沟洫畦田133.5万亩,改良盐碱沙地60多万亩。随着洼、碱地的初步治理,粮棉产量逐年增加。全区粮棉亩产分别由1949年的77公斤、13公斤增加到103.5公斤和19.5公斤。聊城县白家洼5.9万亩洼地经过连续3年治理,粮棉亩产比建国前增加3.5~7倍;阳谷县鹅鸭坡村2000多亩盐碱地粮食产量比建国前增长17倍。
  1958〜1961年间,由于引黄排灌渠系配套不完善,自然流势被打乱,诸河渠无度引水,大水漫灌,使地下水位上升1.52-2.33米,1961年大雨,全区涝灾面积52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57.6%,导致局部地区土壤盐渍化。1961年底,全区盐碱地达209.96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23.3%,比1949年的114.3万亩增加83.33%。粮、棉亩产由1953年的65.5公斤、13公斤下降至34.5公斤和3.5公斤,致使人民生活陷于困境。1962年3月停止引黄灌溉,进行小型农田水利和田间工程建设,积极发展井灌,逐步恢复原排水河道自然流势,实行以排为主,引河(渠)提水灌溉,但次生盐碱地仍在蔓延。至1963年,盐碱地达229.2万亩(其中重碱地160万亩),比1949年增加40%。
  1963年始,在治理卫运河、徒骇河、马颊河及其支流和省、地边界河沟的同时,地、县成立治涝改碱办公室,借鉴外地经验,本着“主(内)水客水分治,高水高排、低水低(抢)排”的原则,统一安排,分区治理,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在各县109个大队的3.6万亩洼地进行台田试点,走农田建设“三成、四结合”(田成方、渠(沟)成网、沟渠配套树成行,排、灌、路、林相结合)的路子。当年冬重点治理“三大片、一条线”(第一片为金线河流域,涉及阳谷、莘县洼碱地64万亩;第二片为赵牛河流域,涉及东阿、茌平洼碱地57万亩;第三片为德王河流域,涉及临清、聊城盐碱地23万亩。一条线为东阿、阳谷沿黄河、金堤河边缘16万亩)的部分洼碱地,修筑台田、条田3.6万亩,治涝改碱取得明显成效。茌平县小杨官屯大队1962〜1964年间,干部群众艰苦奋斗,大干3年,将1400亩涝洼地修筑成台田,全部变成旱涝保收农田,除解决群众温饱问题外,还向国家贡献粮食7.5万公斤。1964年,地委、专署总结推广典型增产经验,提出“两年完成修筑250万亩涝洼地台田、条田,三年扫尾”的奋斗目标。从此,各级党委、政府动员全区人民群众,本着因地制宜、统一规划、自力更生、远近结合、大中小型结合和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综合治理涝洼、盐碱地。全区上阵劳力60多万人,大干两个冬春,至1965年底,开挖一级排水沟渠57条,二、三级排水沟渠11815条,建桥、涵、闸5270座,修筑台、条田282万亩。随着工程效益的发挥,涝碱灾害明显减轻。到1966年,全区盐碱地由1963年的229.2万亩减少到156.35万亩,建设旱涝保收农田60.24万亩,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40.78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6.25%,粮棉亩产由1957年的101.5公斤、18.5公斤分别增加到137公斤和19公斤。之后,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农田治理一度受到影响,但却一直未有停止。到1970年,全区治涝面积达198.40万亩,盐碱地面积减少至106.74万亩,旱涝保收田面积发展到123.6万亩,有效地控制了涝碱灾害。自1969年引黄复灌以来,为了达到灌而不碱、旱涝保收的目的,先后推广聊城市北杨集、孙堂和茌平县丁块、温陈等乡镇排灌配套改碱试验区经验,采取井河并用,引河补源,以井保丰,井灌助排等综合开发措施,治涝改碱收到明显效益。
  1974年,全国北方农业工作会议后,地区相继于1975年1月成立赵牛苇河流域治理指挥部,1976年10月成立七里河流域会战指挥部,1977年10月成立5县(聊城、临清、东阿、茌平、高唐)会战指挥部,1978年秋成立运西会战指挥部及改碱会战指挥部,以县为单位统一规划,扎框划方,社队分片分期组织施工,配套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农田。1973~1979年间,年均出动劳力70多万人次,完成工日2089.14万个,共计开挖排水沟渠3.20万条,建桥、涵、闸8590座,平整土地615.95万亩,涝洼地普遍得到治理。至1980年底,全区除涝面积达289.70万亩,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田308.47万亩。
  1980年后,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田治理本着“四个为主”(配套为主、小型为主、维修改造为主、自力更生为主)的原则,采取统一规划,以户或联户承包的方式,转向小流域综合配套和综合开发模式治理。1984〜1990年间,治理了莘县阮庄沟、冠县西沙河、临清市车庄沟、高唐县沙河沟、茌平县崔范沟、东阿县郎营沟、阳谷县羊角河及聊城市放马场等地的洼、碱、沙地共36.96万亩,其中,除涝面积9.37万亩,盐碱改良27.59万亩。至1990年底,全区除涝面积达到310.80万亩,占易涝面积的90%;改良盐碱地199.51万亩,比1963年的229.2万亩减少86.93%;有效灌溉面积达到719.90万亩,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田505.31万亩,分别占总耕地面积的85.26%和59.84%。
  1991年以来,全区坚持“沟、路、林、井统一规划,旱、涝、碱、荒、沙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投资投劳,开展水利建设。至1994年,全区水利建设投资25391万元,投工11735万个,完成水利工程11.185万项,全区有效灌溉面积达726.795万亩,盐碱地改良面积203.7万亩。至1995年,全区除涝面积已达317.9万亩,占易涝面积的89.4%;有效灌溉面积768.1万亩,旱涝保收面积542.1万亩,分别占总耕地面积的91.4%和64.5%。至1996年,全区除涝面积已达320.1万亩,占易涝面积的92.6%;有效灌溉面积达到772.46万亩,旱涝保收面积达到548.8万亩, 分别占总耕地面积的92%和65.5%。
  第二节水土保持
  建国前,境内风沙区域甚大,水土流失严重,主要分布在黄河故道河槽地及其边缘,涉及莘县、冠县、临清、高唐、茌平5县市的33个乡镇。建国以来,随着农田治理和防护林体系的发展,水土流失面积逐年减少。据1985年调查(按省水土保持普查标准),全区风沙区面积为2521平方公里(378.15万亩),其中未整平的缓坡农田156万余亩,沙丘上的农田26万余亩,沙丘荒地19万余亩。全区水土流失以风力侵蚀为主,按国家水土流失六级分级标准,属微度侵蚀面积516平方公里, 占风沙区域面积的20.5%;属轻度侵蚀面积940平方公里,占37.3%;属中度侵蚀面积686平方公里,占27.2%;属强度侵蚀面积379平方公里,占15%。除微度侵蚀面积外,全区共有水土流失面积2005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23.32%。据对10个不同类型的典型小流域调查推算,风沙区每年土壤流失613万吨,年均侵蚀深度2.18毫米,年均土壤养分流失量为有机质2.88万吨、全氮0.31万吨、全磷0.8万吨、碱解氮24.5吨、速效磷3.1吨、速效钾42.9吨,每年流失的土壤养分约占风沙区年化肥施用量的21%。
  对于风沙区的治理,主要措施是翻淤压沙,植树造林,防风固沙,减少水土流失。1984年后,全区认真贯彻国家《水土保持工作条例》,根据“防治并重,治管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除害兴利”的方针,按照“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沙荒坡面治理与沟渠治理相结合、治理与生产利用相结合和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以小流域为单元,实行全面规划,进行综合治理、集中治理和连续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至1990年底,全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已达1119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55.8%。至1996年,全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已达1561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77.8%。第四章农业综合开发
  第一节黄淮海平原农业开发
  1988年,根据国务院关于黄淮海平原农业开发的部署,山东省将聊城地区列为重点开发地区之一。农业开发的指导思想是: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以改变生产条件为重点,以改造中低产田为主攻方向,以增产粮棉油为主要目标,以科学技术为依托,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1988〜1996年,完成投资31662万元。其中,中央和省10961万元,地区配套643万元、县配套4292万元,农业专项贷款8324万元,县以下自筹7442万元。其间,共安排农田水利、农业科技、土壤改良、畜牧、林业、淡水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等开发项目222个,均按期完成,分别通过国家、省和地区检查验收。经过9年的开发,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开发区内形成田成方、林成网,沟、渠、路、林、桥、涵、闸与机、电、井、泵、房、管相互配套,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格局,社会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先进的适用科学技术得到推广应用,发展一批龙头企业,加强了农副产品基地建设。9年来共改造中低产田179.3万亩,开垦宜农荒地20万亩,造林12万亩。项目区新增生产能力粮食2.7亿公斤、棉花315万公斤、油料1250万公斤,直接经济效益达10.2亿元。
  第二节徒骇河流域农业开发
  徒骇河流域农业开发,是省计委安排聊城地区的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进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该项目自1990年开始实施,到1994年结束,涉及区内阳谷、东阿、茌平、高唐、莘县5县100个乡镇。项目内容包括农业、林业、畜牧和水利4个方面,共30个子项目。总投资17208万元,其中世行贷款6712万元,省配套1680万元,地区配套2583万元,县配套2719万元,劳务折资3514万元。农业项目:包括培肥地力、种子基地等10个子项目,总投资2329万元。1990〜1992年两批进口磷酸二氨19719吨,改造中低产田75万亩,年增产粮食4876万公斤,增加农民收益2870万元;在5个县扩建种子基地,年新增良种供应能力1.5万吨,可改善240万亩农田用种。林业项目:包括速生丰产林、果品加工厂和果粮间作9个子项目,总投资2874万元。营造速生丰产林4.1万亩,蓄积木材3万立方米,实现产值1500余万元;发展果粮间作37万亩,建成茌平、莘县2个果品加工厂。畜牧项目:包括肉类加工、饲料加工、畜牧技术服务中心、牛羊养殖基地和草场开发8个子项目,总投资3053万元。建成莘县、茌平2个肉类加工厂,扩建了莘县、茌平畜牧技术服务中心和茌平畜牧饲料加工厂。水利项目:包括陶城铺和郭口2个水利灌区,项目总投资9032万元。扩大和改善灌溉面积120万亩,累计灌溉面积1100多万亩次,粮棉净增效益2亿余元。
  第三节十大农副产品'基地开发
  1993年,地委、行署为加快实现农村经济由粮棉主导型向多种经营主导型的转变,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振兴,提岀在全区打好以多种经营为主要内容的十大农副产品基地开发工程建设硬仗的总体发展战略。十大农副产品基地为商品粮生产基地、优质棉生产基地、优质花生生产基地、畜牧业生产基地、蔬菜生产基地、果品生产基地、用材林生产基地、桑蚕生产基地、水产品生产基地和农副产品加工岀口创汇基地。至1996年底,十大农副产品基地开发成果显著。(1)商品粮生产逐年增产。1994年,全区539万亩小麦平均亩产314公斤,比上年增加15公斤,总产169万吨,比上年增加10万吨;秋粮平均亩产334公斤,比上年增加39公斤。1995年,夏粮获得丰收,小麦平均亩产331公斤,比上年增加17公斤,总产180.6万吨,比上年增加11.6万吨;秋粮总产140万吨,比上年增加5万吨。1996年,小麦平均亩产340公斤,比上年增加9公斤,总产187.5万吨,比上年增加6.9万吨;秋粮平均亩产334公斤、总产166.54万吨,分别比上年增加24公斤和25.16万吨。(2)优质棉生产稳定提高。1994年,全区棉花亩产46公斤,比上年增加5.3公斤,总产80266吨,比上年增加24348吨。1995年,全区棉花在遭受严重虫害的情况下仍获得较好收成,平均亩产41.5公斤,总产50106吨。1996年,全区棉花平均亩产46公斤、总产32302吨。(3)花生生产发展迅速。经过种植结构的不断调整优化,以黄河故道和马西地区为主体的优质花生生产基地已经形成。1994年,全区花生种植面积121.6万亩,比上年增加22.6万亩,为1992年的4倍;总产309985吨,比上年增加93180吨。1995年,花生亩产212公斤,比1992年增加22公斤。1996年,花生平均亩产223公斤,比上年增加11公斤。(4)畜牧业生产发展快、效益高。1994年,全区畜牧业产值21.6亿元,比上年增长46.7%,占农业总产值的33.5%;肉类总产27万吨,蛋类总产20万吨,分别比上年增长44%和60%。1995年,全区畜牧业产值达28.2亿元,比上年增长34.2%;肉类总产36.7万吨,蛋类总产23.9万吨,分别比上年增长41%和35.5%。1996年,全区畜牧业产值34.2亿元,比上年增长21.3%,占农业总产值的42.2%;肉类总产42.'49万吨,蛋类总产32.66万吨,分别比上年增长15.8%和36.7%。全区以肉食鸡、牛、羊、猪为重点的规模化饲养、一体化经营的生产格局基本形成。(5)蔬菜生产基地初具规模。1994年,全区蔬菜种植面积发展到85万亩,总产238.3万吨,收入达12.5亿元,比上年增长68.9%。进一步注重科学种菜,以精细菜为主的冬暖式大棚发展到5.3万个,保护地栽培面积发展到25万亩。1995年,全区蔬菜种植面积达99.7万亩,总产256万吨,收入21.5亿元,比上年增加9亿元。保护地栽培面积发展到35.7万亩,冬暖式蔬菜大棚发展至7.1万个。1996年,全区蔬菜种植面积134.42万亩,总产343.09万吨,收入27亿元,保护地栽培面积发展到50万亩,冬暖式蔬菜大棚发展到12.3万个。蔬菜销售市场拓展到省内外10余个大中城市,鲁西大菜园的生产格局初步形成。(6)果树品种结构进一步优化。1994年,全区平茬果园22.8万亩,改接30万亩,新植果园20万亩。以黄河故道为主体的60万亩鸭梨基地,又培育优质梨苗0.2万亩,新栽鸭梨3万亩。全区果树面积发展到118万亩。1995年,全区果园面积达146万亩,总产16.4万吨,其中苹果树面积99.3万亩,总产8.1万吨。1996年,全区果园面积发展到140.2万亩,总产23.05万吨。(7)用材林基地建设稳定发展。1994年,结合绿化达标,全区共完成造林任务30.4万亩,新建农田林网78万亩,四旁植树1307万株。当年,全区有林地面积184万亩,其中用材林66万亩。1995年,全区有林地面积190万亩,其中用材林70万亩,比上年增加5万亩。1996年,全区有林地面积178.91万亩,比1990年增加46.94万亩。(8)桑蚕生产发展迅猛。由于受国际、国内两大市场蚕茧价格上扬的影响,植桑养蚕效益倍增,区内桑园面积迅速扩大。1994年,全区桑园面积发展到4.5万亩,比上年增加2.5万亩,蚕茧总产达70万公斤。1995年,桑园面积发展至5万亩,蚕茧总产121万公斤。1996年,桑园面积达6.4万亩,蚕茧总产102万公斤;以东阿高集和茌平张营为主体的两大桑蚕生产基地初步形成。(9)水产品生产水平明显提高,水面开发利用步伐逐年加快。1994年,全区水面开发利用面积22.04万亩,其中养鱼8.8万亩,总产1.5万吨,植藕6万亩,总产1.2万吨。1995年,全区水面利用面积扩大至25万亩,其中养鱼10万亩,总产2万吨,植藕7万亩,总产1.5万吨。1996年,全区水面利用面积达24.93万亩,其中养鱼11.35万亩,总产2.9万吨,植藕5.64万亩,总产5.67万吨。(10)农副产品加工和出口创汇基地初步形成。1994年,全区建起辐射面广、牵动力强的农副产品加工、贮藏、运销企业500余家,其中产值超1000万元以上的38家;全区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共实现产值22.95亿元、利税2.57亿元、出口创汇交货值2.6亿元。1995年,全区农村二、三产业收入达到20亿元,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达到850余家,农民在乡及乡以下从事二、三产业的人员40余万人。1996年,全区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至900余家。农民在乡及乡以下从事二、三产业的人员近50万人。
  第五章种植业
  建国前,境内土地瘠薄,旱、涝、碱等自然灾害频繁,种植业生产水平低而不稳。至1949年,粮食作物平均亩产77公斤,总产量626595吨;棉花(皮棉,下同)亩产13公斤,总产量17823吨。
  1949〜1978年,随着自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不断改善,农作物产量逐步提高。但在1958年和“文化大革命”期间,经历了升、降、徘徊、回升的曲折过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农村经济制度的改革,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种植业不断发展。到1990年,粮食作物平均亩产592公斤,总产量2465724吨,分别比1949年增长6.68倍和2.93倍,年均递增3.4%;棉花亩产58公斤,总产量262733吨,分别比1949年增长3.46倍和13.74倍,年均递增7%。1993年,全区粮食总产3018576吨,棉花总产55918吨。1995年,全区粮食总产3209891吨,平均亩产322公斤,分别比1949年增长5.1倍和6.6倍,年均递增11.1%;棉花总产50106吨,平均亩产42公斤,分别比1949年增长2.8倍和3.2倍。1996年,全区粮食总产3529970吨,平均亩产337公斤;棉花总产32302吨,平均亩产46公斤。
  第一节种植结构
  建国前,境内种植业沿袭“南粮北棉”传统的种植习惯,形成以粮为主,兼种棉花和其它经济作物的种植结构。北部高唐、临清、冠县、清平(部分今属高唐)、堂邑(今属聊城)等县多植棉,南部聊城、茌平、东阿、阳谷、莘县多植粮油和其它农作物。
  1949年至50年代末期,基本按照国家计划和市场需求,兼顾传统习惯,有计划地扩大棉花和其他经济作物种植面积。1949年,棉、粮种植面积比例为1:5.91,1952年为1:4.04,1956年为1:3.09。1960一1962年,因连续3年自'然灾害,棉田面积锐减,造成种植比例失调,1962年棉、粮种植面积比例为1:8.43。1963年后,随着国民经济计划调整,调整了种植结构,至1965年,棉、粮种植面积比例提高到1:2.19。其后至1978年的10多年间,因受“以粮为纲”的限制,控制棉花种植,每年棉、粮种植面积的比例大体为1:3.05。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形成以粮、棉为主的多种作物种植结构。1985年,随着国家调减棉花种植和收购计划,将棉田面积调减为341.59万亩,棉、粮种植面积的比例为1:1.14。到1990年棉田回升到456.88万亩,棉、粮种植面积比例为1:0.91。1993年后,根据地委提岀的农村经济发展“多步走”的战略思想,对种植结构进行较大调整,全区种植业已逐步.由粮棉主导型发展成为粮、棉、油、果、菜5业并举、全面发展的格局。第二节耕作制度
  建国前,境内农作物种植沿用传统性一年一熟、二年三熟和一年两熟制。50〜80年代,随着农业生产条件的不断改善,逐步改革种植制度,一年一熟和二年三熟面积大幅度下降,一年二熟面积持续上升,除部分经济作物外,基本上形成以一年二熟为主体的种植制度。
  建国前;经济作物和部分沿河涝洼、沙、碱、薄地粮食作物沿用一年一熟制。建国后,除部分棉花作物外,逐年被二年三熟、一年两熟制取代。二年三熟制,即春作物(高粱、谷子、春大豆、地瓜等)一冬小麦一夏作物(玉米、大豆或玉米间大豆)轮作制。60~70年代,逐步推广春播经济作物(棉花等)、秋种及翌年夏播粮食作物新的二年三熟轮作制。60年代开始推广粮食作物一年两熟制;70〜80年代又借鉴外地经验,逐步实行麦棉一年两熟制。
  建国前,间作复种的方式,以高粱与豆类或玉米与豆类间作较多,亦有棉花、地瓜间作芝麻或缺苗断垄补点豆类;仅少量菜园地套种、复种。50〜60年代,在部分水肥条件较好地块及三类麦田中间作套种玉米、大豆。70年代后,间套复种方式普遍应用。间作方式主要有夏玉米间作豆类(主要在中低产地块);夏玉米间作谷子(4〜6行谷子,间作1〜2行玉米);棉花间作绿豆(一般两行棉花,大小垄种植,大垄间作1行绿豆);小麦间作菠菜(一般3行小麦两楼间大垄间作菠菜);小麦、油菜间作(一般3楼小麦间作1楼油菜);棉、菜间作(一般1〜2行棉花间作3一4行大蒜或圆葱;还有4.5~4.7尺一带,两行棉花间作两行马铃薯。)套种方式主要有麦棉、棉菜及棉花套种油料作物等。麦棉套种有“三二''式(即三行小麦套种两行棉花,4.5~5尺一带,小麦垄宽1.6~1.8尺)、"三一”式(即3尺一带,小麦大垄宽1.8尺套种1行棉花),高低
  畦,低畦种麦,高畦植棉。还有油菜套种棉花等,蔬菜间套复种方式亦普遍应用。
  建国前,复种指数在140〜150%之间。1949年,平均复种指数为145%。60〜70年代中期,随着一年两熟制面积扩大,复种指数平均在140〜150%之间。1976〜1984年间,棉田面积逐年扩大,一熟制面积回升,复种指数呈逐年下降趋势,1982年复种指数为126%。1985年适当调减棉田和采用粮棉间套方式后,复种指数回升到140.8%。1990年后,随一年两熟面积的大幅度上升,复种指数逐年回升,1990年复种指数上升到159.3%,1993年为165.4%,1995年为162%,1996年为163%。
  第三节种植作物
  粮食作物
  区内粮食作物有小麦、玉米、大豆、谷子、高粱、稻谷、地瓜和绿豆、豇豆、红小豆等小杂粮。其中小麦、玉米、大豆、谷子、高粱、地瓜为主要粮食作物。
  小麦
  1840〜1949年间,种植面积居粮食作物的首位。1949年播种面积485.97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37.3%,平均亩产37公斤,总产量180240吨,占粮食总产量的28.8%,占夏粮总产的100%。1957年,播种面积556.08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43.2%,平均亩产40.5公斤,总产量225910吨,占粮食总产量的30.2%。1983年,播种面积275.19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47.1% 平均亩产233.5公斤,总产量822555吨,占粮食总产量的54.56%。1990年播种面积507.64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61.04%,平均亩产287公斤,总产量达到1456601吨,占粮食总产量的59.07%。1995年播种面积544.85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54.62%,平均亩产331.5公斤,总产1806054吨,占粮食总产量的56%。1996年播种面积551.77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52.64%,平均亩产340公斤,总产1874561吨,占粮食总产量的53.1%。
  玉米
  建国前,平均亩产40〜50公斤。1949年种植面积226.78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17.4%,平均亩产47.5公斤,总产量107870吨,占粮食总产量的17.2%。建国后,常年种植200多万亩,仅次于小麦。1960年种植148.48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14.23%,平均亩产42公斤,总产量62075吨,占粮食总产量的12.95%。1979年种植304.78万亩,占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的33.5%,平均亩产165.5公斤,总产量505805吨,占粮食总产量的40%。1990年种植面积242.33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29.14%,平均亩产340公斤,总产量达到824083吨,创历史最高水平。1995年种植面积360.94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36.18%,平均亩产338.3公斤,总产1221236吨,占粮食总产量的38%。1996年种植面积405.87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38.72%,平均亩产360公斤,总产1456153吨,占粮食总产量的41%。
  谷子
  建国前,种植面积多于玉米。1949年播种面积156.99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12%,平均亩产86公斤,总产量135011吨。建国后,种植面积一直低于玉米,亩产量徘徊在100公斤左右。1985年播种面积50.55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6.79%,平均亩产217公斤,,总产量109995吨,占粮食总产量的5.8%。1990年,播种面积下降至30.65万亩,平均亩产提高到292公斤,总产量89548吨,占粮食总产量的3.63%。1995年播种面积20.33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2.0%,平均亩产246.5公斤,总产量50122吨,占粮食总产量的1.56%。1996年播种面积21.26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2.03%,平均亩产281公斤,总产量60399吨,占粮食总产量的1.7%。
  大豆
  建国前为境内主要农作物之一,种植面积仅次于小麦、玉米。1949年播种面积187.61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14.4%,平均亩产35公斤,总产量65870吨,占粮食总产量的10.5%。1983年亩产量首次达到100公斤。1990年播种面积34.55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4.15%,平均亩产144公斤,比1949年增长3.1倍,总产量34800吨,占粮食总产量1.41%01995年播种面积50.34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5.0%,平均亩产148.5公斤,总产量74730吨,占粮食总产量的2.3%。1996年播种面积47.21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4.50%,平均亩产155公斤,总产量72571吨,占粮食总产量的2.1%。
  高粱清末至民国时期,高粱为境内主要粮食作物之一,在沿河、涝洼地区其种植面积多于谷子、玉米。1949年播种面积155.93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12%,平均亩产53公斤,总产量82285吨,占粮食总产量的13.1%。1953年,种植面积175.1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13.3%,平均亩产51公斤,总产88840吨,占粮食总产量的16.18%。此后,种植面积大大减少。1983年仅种植0.5万亩,平均亩产89.5公斤,总产量2780吨,占粮食总产量的0.18%。1990年播种面积1.59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0.19%,平均亩产148公斤,总产量2353吨,占粮食总产量的0.095%。1995年播种面积2.71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0.27%,平均亩产224.2公斤,总产量6067吨,占粮食总产量的0.189%。1996年播种面积2.80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0.27%,平均亩产193公斤,总产量5339吨,占粮食总产量的0.15%。
  稻谷
  建国前,境内无种植。1953年试种50亩,平均亩产177公斤。1955年扩大种植至5.7万亩,因水源不足,平均亩产仅24公斤,总产量2788吨。此后,种植面积逐年减少。1965年,在东阿、阳谷、茌平等县沿河涝洼地区种植1.2万亩,仍因水源不足,平均亩产77公斤,总产量925吨。1978年种植面积2.7万亩,平均亩产165公斤,总产量4435吨。1983年试种旱稻20亩,平均亩产237.8公斤。1990年播种面积500亩,平均亩产304公斤,总产量152吨。1995年播种5880亩,平均亩产396.6公斤,总产量2332吨。1996年播种8265亩,平均亩产400公斤,总产量3307吨。
  地瓜
  清代末及民国时期,各县均有种植。1949年种植面积56.08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4.3%,平均亩产(折干,下同)93公斤,总产量52235吨,占粮食总产量的8.33%。建国后,种植面积波动很大。1960年种植202.65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19.4%,平均亩产80.5公斤,总产量1627850吨,占粮食总产量的34%。1975年种植面积减少到106.78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10.4%,平均亩产237公斤,总产量253170吨,占粮食总产量的21.8%。1990年种植面积减少至9.96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1.2%,平均亩产349公斤,比1949年增长2.75倍,总产量34800吨。1995年种植10.82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1.1%,平均亩产350.9公斤,总产量37955吨。1996年种植11.88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1.13%,平均亩产383公斤,总产量45678吨。
  小杂粮
  境内历史上种植很普遍。主要有绿豆、豇豆、红小豆、大麦、黍、稷等,多采取与其它作物间、混作方式,产量偏低。1949年种植面积34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2.7%;平均亩产53公斤,总产量13245吨,占粮食总产量的2.11%。1956年,种植面积为61.61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4.8%,平均亩产48.5公斤,总产量29820吨,占粮食总产量的3.5%。1983年,种植面积为6.39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1.1%,平均亩产194公斤, 比1949年增长2.7倍,总产量12395吨。1990年种植4.81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0.57%,平均亩产178公斤,总产量8561.8吨。1995年种植面积6.98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0.69%,平均亩产186公斤,总产量12982.8吨。1996年种植4.48万亩,占粮食作物面积的0.43%,平均亩产267公斤,总产量11961.6吨。
  经济作物
  棉花
  境内植棉历史悠久。明代棉产量已居全省之首,据嘉靖《山东通志》记载,棉花“六府皆有,东昌尤多”。至清代,植棉各县皆有,“高唐为州民恒产,货以木棉甲于齐鲁”(清•嘉庆《一统志》卷六O《山东通志》),素有“金高唐'’之称。清末至民国时期,植棉面积逐渐扩大。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至1941年,境内每年植棉面积137〜180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0%〜15%,高唐、临清、冠县、堂邑(今属聊城市)等县常年植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40〜70%之多。高唐、临清均为全省著名产棉县。1949年全区植棉面积137.57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3.2%,占经济作物面积的82.4%,平均亩产13公斤,总产量17823吨。
  建国后的1950〜1979年间,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国家一系列鼓励发展棉花生产的政策和措施,棉田不断扩大,但棉花产量一直低而不稳,年均亩产18.15公斤,最高的1971年和1979年亩产均为28.5公斤。种植最多的1965年,面积255.60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8.2%,平均亩产22公斤,总产量56232吨。种植最少的1962年,面积为84.3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9.11%,平均亩产9.5公斤,总产量8010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地委、行署在贯彻执行“以粮保棉,以棉促粮,粮棉互相促进”的方针过程中,提出和坚持“粮棉一齐抓,重点抓棉花”的指导思想,大力发展棉花生产。1980〜1990年间,年均亩产增至62.04公斤。种植最多的1984年,面积为489.65万亩,占年初耕地面积的56.83%,平均亩产提高到71.5公斤,总产量达351125吨,分别比1949年增长4.45倍和18.7倍。种植最少的1986年,面积为319.68万亩,占耕地面积的37.6%,平均亩产减至64公斤,总产量205203吨。1990年种植面积456.88万亩,占耕地面积的54.1%,平均亩产58公斤,总产量262733吨。1995年种植面积120.50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4.4%,平均亩产41.6公斤,总产量50106吨。1996年种植面积83.78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0.0%,平均亩产46公斤,总产量32302吨。
  花生
  清末及民国时期各县均有种植,以莘县、冠县、高唐、茌平、临清黄河故道及其边缘区居多。1949年播种面积25.11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4%,占经济作物面积的15.1%,平均亩产(皮果)90公斤,总产量22600吨。1950〜1990年间,播种最多的1985年,面积为40.87万亩,占耕地面积的4.75%,占经济作物面积的10%,平均亩产175.5公斤,总产71820吨。种植最少的1983年,面积为5.84万亩,占耕地面积的0.7%,平均亩产102.5公斤,总产量5620吨。1990年播种面积16.58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平均亩产215公斤,创历史最高纪录,总产量35647吨。1995年播种面积102.53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2.24%,平均亩产212.1公斤,总产217516吨。1996年播种面积90.23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0.78%,平均亩产223公斤,总产量203930吨。
  芝麻
  明、清时期就有种植,多与低杆作物混作或零散种植,产量较低。1949年播种面积2.73万亩,占耕地面积的0.26%,占经济作物面积的1.61%,平均亩产29公斤,总产790吨。1952年种植面积3.4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0.32%,占经济作物面积的1.37%,平均亩产35公斤,总产1208吨。1964种植面积0.36万亩,占经济作物面积的0.075%,平均亩产25公斤,总产量180吨。1990年播种面积0.15万亩,占经济作物面积的0.03%,平均亩产61公斤,创历年最高纪录,但总产减少至91吨。1995年播种面积0.62万亩,平均亩产62.8公斤,总产390吨。1996年播种面积0.22万亩,平均亩产77公斤,总产116吨。
  油菜
  1971开始引种,多在麦田套种。
  1971~1975年间,年均播种0.29万亩,平均亩产35.8公斤。1976〜1980年间,年均播种8.19万亩,平均亩产27.8公斤。1978年播种13.55万亩,平均亩产41公斤,总产量2725吨。此后,逐年减少。至1985年仅播种100.亩,平均亩产50公斤。1990年播种面积回升至3.92万亩,平均亩产59公斤,总产量2313吨。1995年播种6.35万亩,平均亩产121.2公斤,总产7699吨。1996年播种4.66万亩,平均亩产109公斤,总产5058吨。
  麻类明、清时期,《东昌府志》及各县志书中均有种植黄红麻、大麻等记载。至民国时期,多在低洼瘠薄地里种植。1949年播种4.1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0.4%,平均亩产30公斤,总产量419.05吨。1977年播种12.37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41%,平均亩产21公斤,总产量2620吨。1990年播种600亩,平均亩产61.5公斤,总产量74吨。1994年播种240亩,平均亩产116.7公斤,总产量28吨。1996年播种90亩,平均亩产100公斤,总产量9吨。
  烟草
  明、清至民国时期,《东昌府志》及各县志书中均有种植烟草的记载。1949年种植黄烟0.1万亩;1977年种植面积0.82万亩,平均亩产烟叶(干叶,下同)90公斤,总产量740吨。1989年种植面积0.01万亩,平均亩产120公斤,总产量24吨。1990一1996年,播种面积每年不足100亩,平均年产10吨左右。
  蔬菜、瓜类作物
  境内蔬菜、瓜类种植历史悠久。清乾隆《东昌府志》及历代州县志书中均有种植黄瓜、西瓜、冬瓜、南瓜、葫芦、丝瓜、韭菜、蒜、菁苔、茄子、萝卜、白菜的记载。建国初期,农村种植蔬菜、瓜类更为普遍,但绝大多数农户无固定菜园地,多零散种植,仅靠近河渠、坑塘及有水井的城镇郊区、少数村庄农户有小片固定菜园地,多种植耐旱性强、收获量较大的大白菜、萝卜、瓜类、豆角、茄子、辣椒、菠菜、葱、蒜、韭菜等大路菜,产量较低。1950〜1954年间,年均种植12.54万亩。其中1954年种植17.1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0.16%,平均亩产718公斤。1960~1962年连续3年农业歉收,农民群众以瓜菜作为代食品,年均种植70.23,万亩。其间,1961年种植最多,面积92.08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0.2%,平均亩产426公斤。1963〜1975年间,种植面积保持在35~55万亩之间,年均种植45.37万亩。“五五”时期,年均种植面积下降至30.54万亩,但塑料膜、阳畦、温室等保护地栽培面积逐步扩大,并涌现出一批专业村和专业户。“六五”时期,年均种菜面积22.32万亩。“七五” 时期,年均种菜30.26万亩,其中1985年种植蔬菜27.87万亩,总产量680285吨。1990年,种植蔬菜27.42万亩,总产量682414吨;种植瓜类(包括西瓜、甜瓜、脆瓜等果用瓜)5.69万亩,总产量154168吨。1994年,种植蔬菜71.17万亩,总产量1807760吨;种植果用瓜13.89万亩,总产量389445吨。1996年,种植蔬菜2552万亩,总产3430917吨;种植果用瓜21.1万亩,总产547819吨。第四节栽培技术
  建国前至建国后的50年代初,主要农作物种植栽培沿用传统方式,即宽行匀播、平垄稀植。自50年代中期始,随着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种植栽培技术不断改进。由宽行匀播到大小行种植,由稀植到合理密植,由平垄到起垄,施用畦田种植和间作套种,并逐步推广间作、套种、混种“立体”栽培技术。
  粮食作物栽培
  小麦
  建国前,沿用0.4米两腿髅或0.6米三腿楼,行距0.3~0.4米,每亩用种3.5〜5公斤。建国后,50年代初期,专署农业技术推广所开始推广靠楼或套楼播种,行距改为0.2米左右,后又推广0.4米小三腿楼播种。60年代后,逐步改用9~12行机播楼,早茬麦每亩用种5~7公斤,晚茬麦10~12公斤,并按麦种千粒重适当调整用种量。播期一般由“秋分”前后推迟到10月1日至“寒露”前基本结束。对晚茬麦及旱薄低产田,选用抗旱、耐瘠性强品种,适时开沟早播,扩大行距,减少用种量,实行小群体,壮个体,保有效分蘖。1983年后,对晚茬麦及其弱苗推广地膜覆盖和“五补一促”(足峋播种、以晌补晚;施足底肥,以肥补晚;适当选种,以种补晚;加大播种量,以密补晚;提高播种质量,以匀补晚;早划锄、清垄,促苗早发)等措施。
  玉米
  建国前至60年代中期,春玉米在“清明”至“谷雨”间播种;夏玉米在“芒种”至“夏至”之间播种,每亩用种2〜3公斤,行距0.6米左右,每亩留苗0.15〜02万株。此后,随着杂交种的推广,每亩留苗增至0.3一0.35万株。1980年后推广玉米“紧凑型”品种,高产地块密度进一步增加,每亩留苗达到0.4-0.45万株,并推广麦田套种、早播和高产指标化等栽培技术。
  谷子分春、夏两种。一般用0.4〜0.47米三腿楼播种,每亩用种0.4〜0.5公斤。建国前,沿用锄留墩苗法,每墩6〜10株。50年代曾推行手剔苗,每亩留苗4〜5万株。生长期间,中耕5〜6次。1965年后,追肥、浇水、中耕三结合面积逐渐扩大。1985年,茌平县六七万亩谷子平均亩产276公斤。1984年,冠县技术站2.3亩高产试验田,亩产510公斤。
  大豆分春、夏两种。春大豆“谷雨”前后播种,夏大豆麦收前后抢种或麦收前套种,一般用0.4米两腿髅播种,每亩用种3〜4公斤,中耕1〜2次,一般不追肥。
  高粱
  一般在“清明”前后用0.4米两腿耧播种,每亩用种1〜1.5公斤,每亩留苗0.3〜0.4万株,中耕2〜3次,追肥1次。
  地瓜
  分春、夏两季栽植。50年代初,多沿用大宽垄平地栽植,每亩0.2万株左右。1955年后推广起垄栽植,由直栽、斜栽到船底形栽植,每亩0.3万株左右,并推行提秧(不翻秧)、锄草。底肥以条施、穴施、集中施为主,在根块膨大期追肥1次。
  棉花栽培
  播期
  解放前至50年代初期,承袭“枣芽发,种棉花”的物候播期,一般在4月下旬至5月下旬播种。50〜60年代中期,提前到4月下旬。此后,以5厘米深处地温连续5天平均12〜14°C为标准,掌握“终霜”前播种,“终霜”后出苗的原则,以多拿“4月苗”。麦套春播棉与纯棉同期,麦套夏播在5月20〜25日播种。自60年代以来,“4月苗”常年在40〜70%左右。
  播前准备
  (1)整地保墙。建国前,木犁耕作层浅,多顶棱耙耕保墙;50年代使用“双铧犁”、“十时步犁”,深耕6〜8寸。60〜70年代以后,逐步实行冬春造墒,使用拖拉机冬耕,早春耙透耢平,施足底肥。与此同时,推广莘县河店公社“棉花丰产沟”经验,历年挖丰产沟35〜50万亩,占棉田面积的20〜25%,一般比平播棉田增产30%左右。(2)种子处理。建国前多用温水浸种、草木灰拌种,堆放3〜5天,待种子萌芽后播种。50年代推广粒选、晒种和用“三开一凉”温汤浸种,“赛力散”农药拌种、闷种催芽。70年代以后,推广“3911”或“吠喃丹”等杀菌剂拌种防治病虫措施。
  播种方式
  建国前至50年代,多用木楼条播或点播。60年代以来,普遍推广播种机 (棉播楼)或拖拉机播种,深浅一致,下种均匀,岀苗快齐。70年代以来,在干旱贫水区,借鉴推广昌邑县“水种包包”(即开沟、浇水、点播、封包,5〜7天后破包)点播方式。80年代初推广地膜覆盖保护栽培经验,取得明显增产效果。
  密度配置
  建国前至50年代,沿用等行距种植法,株距一步(约1.7米)3株,一般每亩0.2万株左右。60年代初期增至0.3一0.4万株。1965年以后,推广大小行种植,扩大行距,缩小株距,每亩增至0.4〜0.5万株。70年代中期,一度推广“密植小棵早打顶”方法,每亩达到0.5~0.7万株,个别地块达到万株左右。因密度太高,产量低下,到1977年旋即恢复常规密度。80年代以来,随着良种的更换,改大小行为等行距种植,每亩由0.5~0.7万株减至0.3~0.5万株,亩均0.37万株左右,充分发挥了棉花个体与群体的增产潜力。
  田间管理
  查苗补种、定苗,50年代以来,在播种10天后,普遍提倡査墙情、查发芽定橛率、查苗情,针对不同苗情,采取应急措施。对较干棉田浇水补种,五成苗以下的翻种,七八成苗的贴芽补种,芽苗移栽或大苗移栽等。自70年代起,一般在出七八成苗时开始疏苗,一二片真叶期定苗结束。中耕松土,一般在出苗前“锄梦花”1〜2遍,苗期中耕2〜3次,蕾期中耕1〜2次,生长后期一般浅中耕1〜2次。60年代后期,始推广在现蕾盛期至盛花期前后结合中耕培土2次,以保根、防涝、防倒伏。
  施肥
  建国前,棉田以施底肥为主,一般亩施500一1000公斤左右;追肥以饼肥(豆饼、棉饼)和大粪干混合,在开花前追肥(穴施或沟施)1〜2次。50年代后期至60年代中期,仍以施底肥为主,每亩施肥量增至1500公斤左右;追肥1〜2次,亩追施氮素化肥7.5公斤、饼肥10公斤左右,或大粪干50一100公斤和土杂肥500公斤左右。70年代以后,按照以“基肥为主,追肥为辅,氮肥为主,氮磷配合”和“轻施苗肥,稳施蕾肥,主施花铃肥,补施盖顶肥”的原则进行施肥,并推广后期根外喷肥。到80年代中、后期,推广配方施肥法,一般只在现蕾盛花期施追肥1〜2次,用肥量的多寡与产量高低成正比。
  修枝
  建国前,沿袭“捋裤腿”、打顶心(立了秋,把头揪)修枝法,因打顶偏晚,霜后花较多。50年代后,逐步推广因地制宜修枝技术,将“捋裤腿”改为去叶枝留二三片大叶,并根据棉田肥力和生长势,适时抹耳子、打顶心、打边心、去老叶等。打顶心按“时到不等枝,枝到看长势”、“凹顶早、尖顶迟、平顶早打正当时”的原则,一般在7月20日前后打顶,单株留果枝10-12个,高产田留枝13一15个,高密度、旱薄棉田提前在7月10~15日打完。70年代初期,普遍推广阳谷县“时到不等节,节够不等时”、“四门落锁”(即打边心)经验,一般于7月中旬开始,分期分批打边心,于9月10日前后开展一二次“四门落锁”活动,并结合打边心,剪空枝、抹赘芽。80年代末,开始推广“摘早蕾”(即将棉株一二个果枝上的二三个早蕾摘掉)技术,促使棉花早长棵、长大棵,多结伏桃、大桃,提高产量和质量。
  激素调控
  自60年代末,先后应用和推广矮壮素、缩节安、助壮素等植物生长调节剂,均起到控制棉株徒长,减少蕾铃脱落,增加成铃率的作用。70年代初,开始使用乙烯利催熟试验,效果比较明显,霜前花提高12.4%,随后逐步应用。1983〜1984年,在麦套、晚发棉田和“中10”夏播棉田应用15万亩左右,因此棉纤维成熟度差,拉力低,旋即停用。花生栽培
  传统栽培以春种为主,每亩点播0.4〜0.6万墩,用种15〜20公斤。50年代后期,逐渐改为夏播或麦田套种。至80年代,每亩点播增至0.7〜0.8万墩。1979年后,借鉴外地“清棵墩苗''经验,一般增产5〜10%;1983年后推广地膜覆盖技术,一般增产15〜20%。1984年,冠县清水镇柳行头村村民邢培宾地膜覆盖的4亩春花生,亩产达到686公斤,创全区最高纪录。
  蔬菜瓜类栽培
  建国前,蔬菜、瓜类均在露天栽培。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逐渐应用风障、玻璃阳畦和温室栽培。70年代中期,开始推广塑料薄膜覆盖和小拱棚、中拱棚、塑料大棚、温室等保护地栽培。到1985年,全区保护地栽培面积有2.81万亩;1990年扩大至6.08万亩。1996年达到50余万亩。地膜、拱棚主要用于西红柿、茄子、甜椒、甘兰、黄瓜、西葫芦等保护栽培,一般提早成熟10~15天,提高产量20〜40%;塑料大棚及温室主要用于黄瓜、西红柿等蔬菜保护栽培,打破蔬菜季节界限,一般亩收入0.5〜0.6万元。1984年后,电热温床育苗亦开始应用。
  第五节作物品种
  粮食作物品种
  小麦品种
  建国前,以当地农家品种为主,有小火麦、大红芒、红秃头、白秃头、大白芒、小白粒、透亮紫等。1947年,开始引进她子麦。50年代,陆续引进平原50麦、河北鱼鳞白、辉县红、小粒红、白麦、臭麦、江西白、早洋麦、大粒半芒、碧码4号、钱交麦、南大2419、农大183、齐大195、石家庄407等。60年代,相继引进石家庄52、54号,山农1、3号,跃进5号,济南1、2、3、4号,毛颖阿夫,阿勃,春麦泗水38等。70年代,引进当地和培育的品种有丰产3号,晋阳5号,北京8、10号,矮丰1号,矮杆早,鲁滕1号,郑引1、3号,鲁高1号,东繁1号,晋阳1号,昌潍20号,百泉40、41号,淄选1号,济南6、8、9、12号,泰山1、4、5号,聊城1号,聊幅1号等。还引进墨西哥黑勃、墨塔春小麦品种。80年代后,大田种植的品种有鲁麦1>3号,山农幅63号,昌乐5号,济南13号,津丰1号,莒农4号,京农1、3号,晋麦11、21号,冀麦26号,科红1号,鲁麦3、5、7、8、9、11、12、14号及聊农晚播早熟品系73052等。
  大麦品种
  主要有黑芒、白芒、三月黄、鲁啤1号等。
  玉米品种
  建国前至50年代初,以农家品种为主,有大红袍、鹅翎白、鸭子嘴、二敏、七叶子、白头霜、叶里三、灯笼红、小火棒子、小细心、小矮腿、小姜黄、小粒红、小八趟、金棒锤等。50年代中期,引进品种间杂交种主要有安东黄马牙,齐玉2、6号,坊杂4号,唐山白等。60年代,以双交种为主,相继引种华农2号,新双1号,双跃150、151、3、4、42、66、80号,中杂22号等。70年代以,单交种为主,其次为三交种。单交种主要有中单2号,京早2号,郑早1、2号,群单105号,泰单75号,新单1号,华威单交,白单4号,鲁原单4号,鲁单33、36、37号,丰单1号;三交种有聊三1号,烟三1、6、10号,中三交,早三交,鲁三9号,昌三1号等。80年代后,相继引进烟单14号,鲁玉1、2、3、5、10号,丹玉13号,沈单7号,鲁原单4、8号,郑单4号,掖单2、4、12、13号和“紧凑型”4、12、13号等。
  谷子品种
  建国前,农家品种主要有大毛谷、小毛谷、大黄苗、二黄苗、红苗、大伏谷、红谷、鸡嘴谷、绳头谷、红粘谷、黑粘谷、龙爪谷、碱谷。50年代,引进的品种有华农1、4号,刀把齐,金线子等。60〜70年代,引进的品种有东风谷,平阳谷,大黄谷,双庆1号,石农1号,红胜利,杨树谷,肥城1号,鲁金1号,汶上谷,大青谷,昌潍75,大黄穗,柳条青,新农724、7025等。还有地区农科所选育的聊选2号,聊农1、4、5号等。80年代后,引进选育的夏播谷品种有鲁谷1、2、5、7号,豫谷1号,青到老,安316号及聊农6号等。
  高粱品种
  建国前至50年代,农家品种有灯笼红、黄罗伞、披头僧、老来僧、老来紫、三变丑、打锣锤、黑壳白、黄高粱、白高粱、大散把、狐狸尾、老鹄翻白眼、香高粱、冻高粱等。60年代,引进的品种有熊岳253、鹿邑歪头、多穗高粱、秋高粱、千斤准、靠山黄、离石黄、抗蚜2号、东北矮高粱等。70年代,引进选育的杂交高粱品种主要有晋杂5号,原杂4、6号,忻杂2、12、19号及聊杂1、2、3、4号等。80年代后,原有的杂交高粱品种被淘汰,以优选农家品种为主,新引进杂交品种有鲁杂1号、鲁粱15号及冻高粱等。
  大豆品种
  建国前至50年代,农家品种主要有牛毛黄、平顶黄、大青皮、四角齐、乌鸡腿、支半月、铜城八月炸、天鹅蛋、绿大豆、水里变、黑大粒、老鼠眼、猪眼豆、四粒黑、爬蔓青等。60年代,引进齐黄1号、新黄豆、界湖大豆。70年代,引进齐黄5、10号,文丰3、5、7号,备战1、2、3号,卫四一九,通州小黄豆,胜利豆,中山2号,跃进4号,兖黄1号,豫农1号,铁角牛,毛黄等。80年代后,又引种备战4号,丰收黄,冻解1号,向阳1号,日本豆,跃进5号,鲁豆1、2、4、5、10号,文丰7号,铁丰18号,郑州135,晋豆4号,冀豆4号,豫豆2号等品种。
  地瓜品种
  建国前至50年代中期,农家品种主要有串心红、小紫皮、椿树根、白瓜半红心、密糖罐等。50年代后期至60年代,陆续引种胜利百号(冲绳百号),北京553,华北117、52一45、3225,农大红,选87,丰收白,青农2号等。70年代,引进品种有济薯2、3号,烟薯1、3、5号,大红袍,栗子香,丰收黄,一窝红,南京92、118,徐薯18等。80年代后,又引进烟薯18、济薯1号等。
  棉花品种
  明、清时期,长期种植亚洲棉,又称中棉。至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始引种美棉。民国时期,中棉、美棉兼种,品种混杂,退化严重。中棉品种主要有小白花、小紫花、白丝棉、白柴棉、紫丝棉、粗绒棉;美棉品种主要有大白籽、小洋花、绿籽棉、脱字棉、细绒棉、狮子头等。1948年,始引种斯字棉。50年代,推广美棉斯字棉2B、5A,引进岱字棉15号、高密933等。60〜70年代,引种的中熟品种有徐州1214、鄂光棉、岱字棉15、岱尔培平16、邢台6871、徐州1818、中棉所2号等;早熟品种有黑山棉、中棉所10号,以及聊城地区农科所选育的聊夏棉1、2号,阳谷县农科所选育的71一6等品种;抗病品种主要有86一1、陕棉4号、协作1号、鲁抗1号等。70年代末至80年代,试种面积较大的品种有鲁棉1、6号及2、3、4号,中棉所49,冀棉8号;抗病品种主要有中棉12号。1989年后,随着麦棉两熟面积的扩大,夏播棉及中早熟品种中棉12、16、17号,鲁棉9、10、11号,基本成为麦套棉的主要品种。
  油料作物品种
  花生品种
  建国前至50年代初期,农家品种有一窝猴、大立秧、半爬秧、大爬秧、小麻皮等。1956年,引进伏花生。60〜70年代,引种莱阳鸡窝,花11、27、28、37,白沙142、1016,大花生等品种。80年代后,引种海花1、4、6号(BH321),鲁花9、10、11号等。
  油菜品种
  建国前至60年代,一直以农家品种芥菜型油菜为主。70年代,改种甘兰型油菜,主要有胜利1号,铁秆青,矮脚早,沪23,上105,甘油4、5号、F211,M412,陕油110,单农1号等19个品种;白菜型品种有关油3号。80年代后,引种垦C1号,秦油2、3号等品种。蔬菜、瓜类品种
  建国前,境内传统种植的蔬菜、瓜类有28个种类近百个品种。建国后,不断引进新品种。至1996年,蔬菜、瓜类增至40多个种类600多个品种。
  蔬菜品种
  主要有叶菜、根菜、茄果、豆角、葱蒜、花菜、薯芋、水生菜7类。
  叶菜类:(1)大白菜,当地品种主要有大青帮、核桃纹、月亮心、包头白等;引进品种主要有鲁白1、3、5、6、8号,山东2、3、4、5、7号,83一2,青杂中丰,天津绿,福山包头白,小杂55、56,通心菜、绿菜花、紫甘兰等。(2)甘兰(包心菜),全系引进品种,有中甘11、迎春、夏光、报春、京丰1号,还有球茎甘兰(苤拉)等。(3)菠菜,有刺籽菠菜、圆粒菠菜、圆叶菠菜、尖叶菠菜等。(4)韭菜,当地品种有大黄根、小紫根、马兰韭;引进品种有汉中冬韭、崂山韭、诸城宽叶F91、大金钩、79一1,雪韭等。(5)芹菜,分实秸、空心两类。实秸类有天津黄苗、桓台实秸;空心类有大花叶芹菜、福山芹菜等。(6)小白菜、苔菜、油菜、茴香苗及茎叶兼用的蒿蒿、莴苣等,皆为当地品种。
  根菜类:(1)萝卜,当地品种有胡萝卜,白皮、红皮、绿皮萝卜等;引进的有潍县青,济杂2、3号,心里红,速生小水萝卜等。(2)疙瘩, 有芥菜疙瘩、面疙瘩、菜子疙瘩、春不老(雪里红)等。
  茄果类:(1)茄子,当地品种有紫圆茄、黑圆茄、牛心茄等;引进品种有济南长茄、早小长茄、北京六叶茄等。(2)蕃茄(西红柿),全系引进品种,有青岛早红,津粉65,历红2号,中蔬4号、110,齐研矮粉,农大24,鲁粉1号,北京薯叶、早红,矮丰,明春,佳粉1、2、10号,无枝架蕃茄等。(3)辣椒,当地品种有羊角辣椒、柿子辣椒;引种的有益都辣椒、上海茄门甜椒、早丰1号、双丰、牟农1号、三道筋、小黑秧辣椒、甜杂1号等。
  豆角类:当地菜豆角有柳条青、月豆角、蛇豆角等。扁豆角有青扁豆、紫扁豆、白扁豆、猪耳朵、三枝扁豆等。芸豆角又称四季豆,有矮生、蔓生型两种。矮生型有黑粒地芸豆、白粒地芸豆、法国地芸豆、美国地芸豆、花粒地芸豆等;蔓生型芸豆有黑粒芸豆、白粒芸豆、老来嫩芸豆、丰收1号等。
  葱蒜类:葱类有本地大葱、章丘大葱、河北鸡腿葱、玉葱(圆葱)等;蒜类有白皮蒜、粉红皮蒜、狗芽蒜、杂交蒜、苍山大蒜等。
  花菜类:黄花菜,俗称金针,多为本地品种。引种的有荆州花、茶花子等。花椰菜(菜花)有福州平头、瑞士雪球、荷兰雪球、同选3号等引进品种。
  薯芋类:有马铃薯、菜山芋、毛芋头、菊芋 (洋姜)、甘露等。
  水生菜类:有莲藕、荸荠,多为当地品种。
  瓜类品种
  主要有菜用瓜和鲜食瓜两类。
  菜用瓜类:(1)黄瓜,大体分刺瓜、线瓜两类。刺瓜类有北京大刺,长春密刺,鲁春26,津研1、2、3、4、6、7号,津杂1、2号,新泰密刺,中农1101等引进品种;线瓜类有二秋子、线瓜等地方品种。(2)南瓜,主要品种有碗子南瓜、牛腿南瓜、长南瓜等。(3)冬瓜,主要有白皮、青皮等地方和引进品种。
  鲜食瓜类:(1)西瓜,当地品种多以皮色命名,主要有大青皮,花皮,猪皮黑,黑油皮,黑崩筋,红、白、黄瓢和“三白”等。引种品种主要有中育6、9、10号,郑州3号,丰收2号,早熟新红宝,裕农新红宝,佳丽,金钟冠龙品系,郑杂5号,兰州P2,新澄1号等。(2)打瓜(以收瓜籽为主),多为农家品种,有大白心、小白心、一窝猴、猪皮黑、桃李皮等。(3)甜瓜,农家品种主要有脆甜瓜、面甜瓜两个品系,品种很多。(4)其它菜瓜,有黑花条脆瓜、长稍瓜、艮瓜、瓠子瓜、一窝蜂及丝瓜等,均为当地品种;引进品种有苦瓜、佛手瓜等。(5)台湾香瓜,1991年从台湾省引进,莘县燕店乡种植最多,1994年后该乡成为香瓜生产基地。第六节良种繁育
  1950年,全区建有农场11处,担负良种繁育和示范推广,每年繁育推广良种50吨以上。1959年后,农场先后解体。1963年后,各县市又相继建立和恢复棉花原种繁育场和粮食良种繁育场。至1977年底,全区县属原种、良种场16处,共有土地1.65万亩,其中耕地1.18万亩。1990年,全区8处县市属棉花原种繁育场有职工437人,其中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的38人,有固定资产原值264.24万元,经营土地面积5406亩,其中耕地4636亩,全年繁育棉花良种126吨;8处县市属粮食良种繁育场共有职工291人,其中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的60人,有固定资产原值414.7万元,经营土地面积10098亩,其中耕地面积5461亩,全年繁育粮食良种414吨。1994年,全区16处县市属原种、良种场共有职工1300人,固定资产原值8709.77万元,经营土地面积15286亩,其中耕地9395亩,全年共繁育棉花、粮食良种1832.8吨。1996年,16处原种、良种场共有职工601人,固定资产原值24399.19万元,经营土地面积15286亩,其中耕地9806亩,全年共繁育棉花良种160.8吨、粮食良种1558.9吨。
  第七节植物保护
  建国前,对农作物病虫害无有效防治措施。建国以来,随着植物保护事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逐步建立健全测报、检疫、防治相结合的植物保护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并相继由人工防治、化学防治、综合防治向新技术规范化方向转化。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
  境内危害粮食作物的病虫害有59种,其中常发性和暴发性危害严重的病虫害有20多种,虽经防治,每年仍损失粮食约1亿公斤。小麦锈病亦称“黄疸”、“黑疸”,分条锈、叶锈两种。建国前无防治对策。自建国至1975年间,条锈病呈间歇性大流行,尔后逐年呈下降趋势。叶锈病,70年代以前发生甚少,尔后亦呈间歇性流行。为防止“两锈”病,50年代推广抗锈耐锈的50麦、蚰子麦、碧码麦等品种或用石硫合剂杀伤保护;60年代,推广发病中心埋土切叶、药剂杀伤治疗及后期灌水等措施。尔后,选用抗病强品种。80年代初引用粉锈宁防治,90年代初采用粉锈宁和石硫制剂等代用药剂兼用的方法防治。小麦丛矮病的防治方法为农艺防治和消灭灰飞虱综合防治。1983〜1985年,采用“3911”农药拌种和小麦三叶期、返青期叶面喷粉防治灰飞虱或在拔棉柴后播种,发病率明显下降。对小麦白粉病,采取选用抗病品种,改善麦田环境与化学药剂保护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防治。小麦蚜虫的防治方法,50年代一般靠自然控制或土法防治;70年代初改用“六六六”粉或乐果乳剂喷治;自70年后期,改为保护、利用天敌和选择低浓度农药喷洒进行防治。麦蜘蛛的防治方法以灌水、锄草、农艺防治为主,并先后推广使用石硫合剂、“六六六”粉、“1605”或乐果乳剂喷洒。粘虫的防治,建国前主要靠人工捉拿、挖沟封锁和掩埋等。自50年代至90年代初,采用化学药剂喷洒,在三龄前控制其危害。玉米螟的防治,50年代曾以"六六六''毒液或毒土、毒砂颗粒剂灌心叶,并结合雌穗扑粉抹药泥、采卵块、剪螟穗等方法防治。80年代后试用、改用“1605”、辛硫磷、BT颗粒剂防治。栗灰螟,又称谷子钻心虫,50年代初曾以抹卵块、剪枯心苗为主,辅以“六六六”毒液灌枯心苗的办法防治;60年代改为谷根撤毒土的方法治;70年代后,危害夏谷的钻心虫常和粘虫、谷蚜、灰飞虱混生,改用有机磷、菊脂类药液兼治的方法。大豆造桥虫,又称透风虫,采取在低龄期用敌百虫喷粉的方法防治,杀灭率90%以上。玉米小斑病,采取以选用抗病品种为主,良种良法配套的方法防治,而低产区推行早播避病或玉米、大豆间作等办法。因化学保护法效率低,很少应用。谷子线虫病,以“1605”2500倍液浸种24小时的方法防治,防效率98.2〜100%,并兼治地下虫。
  棉花病虫害防治
  50年代初,防治棉蚜以烟叶水、烟草石灰水、棉油乳剂、棉油皂为主。1954年转向化学防治。1974〜1977年,一度推广“以瓢治蚜”。1978年后转向综合防治,主要措施为药剂拌种,用化学药剂拌种变治为防,兼治地下虫;苗期药杀,自50年代开始以喷雾为主进行防治。1978年后,用氧化乐果、久效磷加聚乙烯醇和水缓释剂涂茎法,省工、省药,保护天敌,曾推广全区。1980年后用菊脂类农药喷雾。1983年改用手摇喷雾器(控制喷头)施药及苗期“滴心法”,既省药、省力,又保护了天敌。1985年后主要使用氧化乐果、久效磷等农药防治,用灭多威及复制剂等灭蚜。生物防治,1972年学习借鉴安阳“以瓢治蚜''经验,保护利用天敌,采取生物、化学结合防治。1980〜1983年间,保护利用面积526.6万亩,占同期棉田的35.7%。农艺措施,如采用粮棉条带种植、油菜诱集带、麦棉套种、棉蒜间作等,控制苗蚜。苗病防治,50年代推广温汤浸种和西力生、赛力散、五氯硝基苯等药剂拌种。1982〜1983年,施用棉苗丹(由吠喃丹与拌种灵复合配制),兼治苗病苗蚜。1990年后,开始试用种衣剂拌种及更换抗病品种等措施。铃期病虫害防治,50年代中期至60年代中期,除用土法防治外,曾在高唐、临清、冠县等集中产棉区用飞机喷洒滴滴涕乳剂,连治三代棉铃虫228.3万亩。因漏治死角甚多,后改用喷雾器喷洒有机氯农药“六六六”、滴滴涕(单用或混用)或粘虫散等。70年代改用喷洒有机磷农药“1605”、磷氨、久效磷、水氨、硫磷、敌百虫等。80年代使用机动背负弥雾机喷撤速灭杀丁、杀灭菊脂、溴氰菊脂、绿氰菊脂、百树菊脂及来福灵等。1985年后,因棉铃虫对菊脂类农药产生抗性,并引起红蜘蛛回升,改用菊脂类农药与久效磷等有机农药复合制剂、氨基甲酸脂类及灭多威、BT等生物制剂,并结合修棉人工捉虫、抹卵块等方法防治。1992、1993年,全区棉铃虫暴发,曾采用高压泵灯、杨枝把、性诱芯等诱杀办法,效果较好。铃病防治,主要采用修棉整枝,改善棉田通风透光环境等农艺措施。
  花生病虫害防治
  花生病虫害主要有倒秧病、青枯病、根腐病、螃虫及地下害虫等。防治方法主要采取农艺措施,选换抗病、无病种子,提高田间管理技术水平,并使用药剂控制虫害等。
  蔬菜、瓜类病虫害防治
  50〜60年代,防治病害以提高栽培技术,起垄栽培、合理轮作,改善排灌条件,拔除病株等农艺措施及使用硫酸铜和生石灰配制的波尔多液农药防治为主;害虫防治以人工捕治为主,结合农艺技术,减轻虫害。70年代至90年代初,逐步实施综合防治和规范化防治措施。(1)农艺措施,改革种植制度,轮作换茬、起垄栽培,防止土壤传病;选用高纯度抗病品种,作好种子处理,采用无毒育苗或嫁接育苗,推广地膜覆盖,增温保墙,抗病增产。(2)生物防治,苗期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农抗120”灌根和BT一37乳剂及蛔蒿素等无毒无残留农药防治菜青虫、棉铃虫、蚜虫等。并保护利用天敌寄生蜂、甥茧蜂等消灭害虫。(3)化学防治,使用杀毒砒M8药剂兼治多种病害,防效达59.8%;用20%粉锈宁864〜1000倍液喷雾防治韭菜灰霉病,用防治细菌病害的农用链霉素等防治疮痂病等,均取得明显效果。区内应用的蔬菜瓜类杀菌剂还有三铜唑(粉锈宁、百理通)、多菌灵、代森锌、代森铵、代森锰锌、福美双、百菌清、甲霜灵(瑞毒霉)、托布津(硫菌灵)、甲基硫菌灵、甲霜铝铜等。
  地下害虫防治
  建国前,主要以调整播期躲避虫害。50年代,推广使用砒制信米、毒谷、“六六六”拌毒饵和农艺措施控制及灯火诱杀蝼蛄等。60一70年代,改用“1605”拌种、喷洒“1605”敌百虫药液或毒土防治。在卵孵化前或幼虫低龄期,结合中耕除草翻压卵粒或清晨查苗扒虫等。80年代后,推广辛硫磷、“3911”拌种,喷洒药液或毒饵、毒土等技术,防治蛟蛀、蟒蟾、地老虎等地下害虫,并兼防麦蚜、灰飞虱等。
  蝗虫防治
  建国前,历代蝗虫不断,境内沿河涝洼地区常年发生,多因无法除治任其自然生长,造成毁灭性灾害。50年代至60年代中期,伴随旱涝灾害,仍屡有发生。1952〜1976年间,全区先后发生蝗虫面积2246.46万亩次。其间,聊城专署及各县政府成立治蝗指挥部,本着“依靠群众,勤俭治蝗,改治并举,根除蝗害”的方针,采取多种措施,突击捕灭蝗虫,先后发动组织群众扑打649.8万亩次,地面喷撒“六六六”粉、毒饵防治852.62万亩次,飞机喷粉(“六六六”)防治744.73万亩次,并结合综合治理涝洼地控制了蝗虫孽生。80年代后,蝗虫灾害没再发生。
  农田鼠害除治
  1980年,地区和各县市建立由农业、卫生、粮食、商业、供销等有关部门领导人参加的灭鼠领导小组,培训灭鼠技术人员2.89万人,连续开展田间与家室相结合的统一灭鼠活动。是年,拌毒饵使用磷化锌2.8万公斤,灭鼠589万只。1986年,月平均捕获率已下降至1982年以来的最低点。到1990年,农田最高月捕获率为1.44%,最低为0,经省级鉴定,已达到田间无鼠害标准。
  农作物病虫测报
  建国前,无农作物病虫预测预报。1956年,聊城专署农作物病虫预测预报站建立。1959年,建立健全县、社、大队和生产队测报体系,上下定期联系,横向交流情报。到1985年,地、县市有测报站9处。1966年,确定小麦、玉米、谷子、地瓜、棉花5大作物的锈病、粘虫、玉米螟、栗灰螟、地瓜黑斑病、棉蚜、棉铃虫、蝗虫及地下害虫蟋蛀、地老虎为测报主要对象。1980年,全区统一调查项目,对主要观测对象开始建档和用数理统计预报。1983〜1985年间,将测报对象分系统测报和一般测报两类。系统测报对象为棉蚜、棉铃虫、三代粘虫、玉米螟、小地老虎、黄地老虎、小麦丛矮病;一般测报对象有麦蚜、豆天蛾、大豆造桥虫、一、二代粘虫、豆荚螟、栗灰螟、地下虫、灯蛾、白粉病等。预报均按全国或全省统一要求编制短、中期预报,并结合气候趋势编制发出半年或全年的病虫展望。1979年,预报编制由用实验法、比较法改为数理统计法,预报的有棉蚜、棉铃虫、粘虫、玉米螟、栗灰螟、黄地老虎、小麦条锈病、麦蚜、造桥虫等,增强了预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1990年,地、县市在以病虫为主的单项预报编制的同时,还以作物为单位编发综合预报5期,为全面搞好防治准备超前服务。预报发布时间和方法,自1976年均按山东省统一规定进行,至80年代,日趋多样化,有传真电报、广播电视等,提高了预报时效、覆盖率和利用率。1990年,全区编发预报情报200期,完成全国、全省安排的电码模式23次。自1991年始,全区普遍采取模糊数学预报方法,地区、阳谷、临清3站配备微机预报。预报内容变单一病虫预报为分阶段综合预报,预报对象增至60种,预报准确率达92%以上。
  植物检疫
  1957年始,按国内植物检疫试行办法,开展植物检疫。1963〜1964年,普查小麦线虫病、棉花枯黄萎病,并对出口越南乌枣进行检疫。“文化大革命”初期,检疫工作陷入停滞状态。1973年后,重新建立检疫队伍,恢复检疫工作。
  1957年在引种的墨西哥春麦和1990年引种的河北冀麦26号麦田中发现腥黑穗病共4.09万亩,由地、县市检疫部门及时将麦种封存处理,不准再种。1963年在莘县发现28万亩小麦线虫病,阳谷、东阿、茌平亦有发现,经推行盐(泥)水选种、换无病种等控制了蔓延。1977年区内发生此虫病麦田14万亩,及时防治捕灭。1965年,从临沂调进的600吨豌豆麦种中发现有豌豆象和线虫病粒,经熏蒸后全部加工成面粉。1964年,全区首次普查发现有棉花枯、黄萎病棉田面积0.14万亩,经铲除病株、换茬,一度控制蔓延。1982年普査,在6个县市发现有此病棉田61.8万亩,其中枯萎病田占69.25%。1987年,在全区8县市166个乡镇中发现此病田234.2'7万亩,占棉田的62%。采取以更换抗病品种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后,1990年全区虽发现此病棉田360万亩,占棉田78.9%,但由于普遍推广提纯抗病品种,春套、夏播棉抗病品种配套,控制住枯萎、黄萎病的扩展蔓延危害。棉花红铃虫自60年代末控制危害后,至80年代未再发现。1990年秋,在全区8县市棉花轧花厂又均有发现,每斤籽棉最多有虫5~6头,平均每平方米垛面中有虫200〜400头,经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防治,疫情得到控制。1988年始在茌平县乐平镇大崔村零星发现小麦全蚀病,后在茌平、聊城、高唐、莘县的13个乡镇发现0.58万亩。1990年,因串换麦种蔓延8县市4.8万亩,以药剂喷雾、改茬、换种和药剂拌种防治。1977年在莘县、阳谷、茌平、冠县4县发现地瓜烂根病0.44万亩,至1978年莘县蔓延至0.77万亩,绝产71%。后采用改种抗病品种等措施,消灭此病危害。此外,70〜80年代,全区还进行水稻线虫病、毒麦、美国白蛾等病虫普查,均未发现。1990年,对全区种子地检疫10.34万亩,合格4.27万亩,合格率为41.3%,产良种91480吨;对调出种子检疫2.21吨,其它调出品检疫1959批。1991年后,进一步完善植物检疫手段,加强检疫实验室建设,至1994年全部达到省检疫实验室标准。1991年,全区8县市均发现冀麦26发病品种,由于及时采取措施,至1993年疫情得到控制。
  第六章林业
  建国前,战乱频仍,境内林木、果树惨遭破坏。至1949年,全区林地面积仅有14.28万亩。建国后,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响应国家“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号召,落实林业政策和生产责任制,签订任期造林绿化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开展群众性造林绿化和义务植树活动,造林步伐明显加快。1949〜1996年,全区累计造林523.12万亩,平均每年造林11.13万亩。人均占有林地面积,1949年为0.05亩,1990年达到0.25亩,1995年0.36亩,1996年0.33亩。
  第一节林木资源
  植树造林
  建国前,全区遗留下来的林地面积为14.28万亩。1949〜1996年,全区累计造林523.12万亩,平均每年造林11.13万亩。当年造林面积最多的年份是1986年和1995年,每年都在25万亩以上;最少的是1949〜1969年和80年代初,每年造林面积不足10万亩。造林保存率,平均为34%。1990年,全区造林4.92万亩。其中用材林1.4万亩,占28.4%;防护林0.46万亩,占9.4%;经济林3.06万亩,占62.2%。1992年全区造林28.29万亩,为历史最高纪录。1994年全区造林超过30万亩,1995年为49.21万亩,1996年为12.16万亩。
  1949~1996年,全区累计零星植树95163万株,平均每年植树2024万株。植树最多的年份是1973年和1977年,每年植树7000万株以上;最少的年份是1949一1963年,每年植树一般不超过1000万株。四旁植树保存率较低,47年平均为9%。1990年全区四旁植树866万株,1993年1064万株,1995年1259万株,1996年956万株。
  1949〜1996年,全区累计育苗149.85万亩,平均每年育苗3.19万亩。育苗最多的年份是1975~1977年,每年育苗在10万亩以
  上;最少的年份是1949一1963年,每年育苗在5000亩以下。1990年全区育苗面积2.3万亩,1993年2.88万亩,1995年0.98万亩,1996年0.66万亩。
  资源状况
  有林地
  1978年,全区有林地不到60万亩;1980年超过80万亩;1990年达到131.97万亩,占全区总面积的10.2%,比1985年增加50.55万亩;1994年增至184万亩,比1990年增加52.03万亩;1996年达到178.91万亩,占全区总面积的13.9%。在有林地面积中,1986年前用材林面积大于经济林,1987年后经济林面积超过用材林。
  四旁树木
  1975〜1984年间,全区每年都在1亿株以上,最多的1978年达到3.03亿株。1985~1987年每年均减少到1亿株以下。1990年为866万株,1995年1259万株,1996年956万株。
  农田林网
  1978年前,全区农田林网不到200万亩,1979年发展到500万亩,1982年下降到370万亩。此后逐渐回升发展,1986年超过600万亩,1988年超过700万亩。1990年为720万亩,1995年642.75万亩,1996年708.91万亩。
  农林间作
  1978年前,全区农林间作不到40万亩,1979年超过100万亩,1986年超过300万亩。1990年为354.1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41.9%。1995年59.69万亩,1996年76.19万亩。农林间作包括农桐间作和农枣间作两种方式。农桐间作,1978年前不到30万亩,1979年后猛增到100万亩以上,1982年下降到90万亩,此后逐年回升发展,1986年超过300万亩。1990年为321.75万亩,占农林间作面积的90.9%。1995年49.34万亩,1996年66.14万亩。农枣间作,1978年前不到20万亩,1979〜1980年间发展到45万亩,1981年后变动在30~40万亩之间。1990年面积为32.37万亩,占农林间作面积的9.1%。1995年为10.38万亩,1996年10.05万亩。
  灌木林
  1979〜1981年间,全区灌木林每年均在1亿墩以上,1982年减少到6686万墩,1984年减少到2921万墩,1990年减少到1234万墩。1995年增至1799万墩,1996年1825万墩。
  木材蓄积量
  1962年全区仅有1.69万立方米,1975年超过100万立方米,1984年超过200万立方米,1986年超过300万立方米。1990年为384.24万立方米,比1985年增加99.73万立方米,增长35.1%。1994年为519.22万立方米,1996年为592.63万立方米。人均占有蓄积木材,1980年前不足0.3立方米,1985年超过0.6立方米,1990年达到0.73立方米,1995年为0.96立方米,1996年1.07立方米。第二节林业场圃
  1990年,全区有国营场圃19处,共有职工1280人,其中技术人员57人,固定资产总计552.6万元,经营面积共计5.82万亩,年纯收入合计65.6万元。乡村办场圃161个,经营面积共计7.2万亩。至1996年,全区有国营场圃19处,共有职工852人,固定资产1022万元,经营面积5.75万亩,年纯收入209万元。另外,乡村办场圃17个,经营面积共计2.3万亩。
  林场
  1949〜1972年,全区先后建立8处林场,均属县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林场的自然环境和土地条件较差,6处建在黄河故道沙荒地上,2处建在盐碱荒地上。林场经营面积较小,最大的高唐旧城林场面积为1.62万亩,最小的阳谷赵王河林场面积只有0.16万亩。栽培树种主要是杨、桐、槐、柳、榆等乔木,苹果、梨、枣、桃等经济树木及灌木。自60年代开始引进和培育优良树种,1975年后大量引进杨类树种进行培育,同时自选自育岀4个毛白杨新品种,为全区造林提供良种。1959〜1988年,国家安排对全区国营林场总投资为679.1万元,累计完成造林7.8万亩,扶育38.5万亩次,育苗0.9万亩,建房7381平方米。1990年,全区8处林场共有职工675人,固定资产原值268.5万元,经营面积4.53万亩(其中林业用地3.76万亩,占83%),活立木蓄积量7.23万立方米,水果总产量534吨,全年纯收入25.9万元。至1996年共有职工436人,固定资产原值553万元,经营面积4.45万亩,活立木蓄积量10.1万立方米,水果总产量428吨,全年纯收入170万元。另外,1963年在6个县建立国社(队)合营林场37处,国家投资12.36万元,造林1.06万亩。1976年,在3个县建立国社(队)合营林场121处,经营面积6.99万亩,有林地4.08万亩。70年代初至1976年,全区建集体林场1050个,经营总面积达到36.94万亩,有林地27.3万亩。1990年,全区有乡镇、村办林场161个,经营面积7.2万亩,有林地面积5.8万亩。1996年,全区有乡镇、村办林场17个,经营面积2.3万亩,有林地面积2.3万亩。
  苗圃建国后,聊城专署造林局先后在聊城的田庄、堂邑的路庄、莘县的王奉、清平的五神庙、冠县的刘屯及茌平建立6处直属重点苗圃,面积共905亩。同时,先后在莘县的吴成集、临清尤集和阳谷、寿张、观朝、馆陶、东阿等县建立8处县直苗圃,面积共310亩。至1964年,全区共有国营苗圃11处。各苗圃主要培育杨、柳、槐、侧柏、桑、杏等苗木。1964一1985年,国家向区内11处苗圃累计投资18.97万元。1972〜1990年,全区累计育苗面积5.98万亩,其中毛白杨2.68万亩,杂交杨2.11万亩,泡桐0.65万亩,刺槐0.02万亩,其他0.52万亩;总计岀圃苗木5254.1万株。1991〜1996年,全区累计育苗面积0.75万亩,岀圃苗木2152.1万株。其中1996年育苗0.08万亩,岀圃苗木123万株。1990年,全区11处国营苗圃共有职工605人,房屋2.0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368.9万元,经营面积1.3万亩,其中育苗面积2923亩,果园面积2024亩,林地(测定林、试验林)面积4303亩,全年岀圃苗木146万株,年纯收入39.7万元。1996年共有职工416人,固定资产原值469万元,经营面积1.3万亩,全年出圃苗木123万株,年纯收入22万元。
  第三节果品生产
  境内果树栽培历史悠久。据1808年(清嘉庆十三年)《东昌府志》记载,境内“果有枣五种,梨六种,桃数种,李四种,沙果二种”。1933年《中国实业志》记载,境内盛产的枣、梨、桃、杏、葡萄等,除本地销售外,还销往上海、南京、天津、济南、济宁、泰安等地。苹果从1931年引进境内,建国后才有较快发展。
  建国初期,全区有果树386.7万株,其中枣树342.6万株,占88.6%,折合枣粮间作面积26.1万亩;梨、桃、杏、柿子等树44.1万株,折合果园面积1万多亩。50年代中后期,果树发展较快。1957年,全区果树达到876.5万株,其中枣树604.3万株,梨树98.8万株,杏树80.3万株,桃树53.3万株。1958年以后,果树遭到破坏,70年代得到恢复和发展。1979年果树资源普查,全区果园面积21.82万亩(统计年报为22.75万亩)867.55万株,总株数基本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发展最快的是苹果,由1957年的10.4万株发展到1979年的196.07万株,面积达到11.21万亩;其次是梨树,发展到114.42万株;其他果树均比1957年减少。1980年后,果园面积逐年减少,1984年减少到15.29万亩。1985年后迅速恢复和发展,1986年超过35万亩,1988年达到70.92万亩,1990为64.94万亩,1995年达146.19万亩,1996年157.85万亩。
  果园种类主要有苹果园、梨园、葡萄园和桃园等,各种果园面积构成不断发展变化。苹果园面积逐年扩大,1986年超过20万亩,1990年达到52.1万亩,占果园面积80.2%,1994年93.71万亩,1996年10387万亩,占果园面积的65.8%。梨园面积处于稳定状态,常年在5~6万亩之间,1990年为7.42万亩,比前几年有所增加,但是占果园面积的比重,却由1985年的30%以上下降到11.4%。1994年为13.07万亩,1996年为47.01万亩,占果园面积的30%。葡萄园面积迅猛发展,1984年前不足2000亩,1987年超过1万亩,1990年为1.19万亩,占果园面积的1.8%,1994年为1.04万亩,1996年1.75万亩,占果园面积的1.1%。桃园,1985年前波动起伏较大,多数年份在8000亩以下,1986年超过1万亩,1990年达到2.42万亩,占果园面积的3.7%。1994年2.19万亩,1996年2.5万亩,占果园面积的1.6%。其他果园(杏、柿子、山楂、李子等),1990年面积1.81万亩,占果园面积的2.8%,1994年1.33万亩,1996年5.01万亩,占果园面积的1.5%。
  枣树是区内的优势果树,农户普遍栽植。1957年,全区有枣树604.3万株,占果树总株数的68.9%。1958年以后,枣树逐年减少,1961年减少到197.4万株。1975年后枣树大量增加,1979年增加到490.4万株。1981年后再度减少,1984年减少到242万株。1985年后再次回升和发展,1990年发展到436万株,1996年达426万株。
  1949一1959年的10年间,全区果品产量在3〜4万吨之间变动,1960〜1965年,果品产量下降到1.3一2.4万吨。1966年以后,果品产量有了较大提高,但波动起伏较大,最高的1967年达4.6万吨,最低的1971年只有2.5万吨。1976年以后,果品生产稳定发展,当年产量超过5万吨,1987年超过8万吨。1990年,全区果品产量达到9.03万吨,比1985年增长59.3%。1996年,果品产量增至19.25万吨。
  在果品总产量中,各类果品的产量和产量构成不断发生变化。鲜枣产量波动起伏较大。1949〜1959年,变动在1.96一3.17万吨之间;1960〜1964年,变动在0.99一1.79万吨之间;1965〜1975年产量变动较大,最高的1967年达到3.69万吨,最低的1970年只有1.46万吨;1976〜1980年,年均产量3万吨以上,1977年达到3.87万吨,为历史最高产量;1981年后产量逐年下降,1984年仅0.57万吨;之后有所恢复发展,但年产量尚未超过2万吨,1990年0.76万吨,1995年0.48万吨,1996年0.47万吨。鲜枣产量占果品总产量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1969年前占70%以上,1970年后下降到60%以下,1980年后下降到50%以下,1984年后下降到20%以下,1990年下降为8.4%,1995年占3%,1996年占2.4%。苹果产量于1966年前在100吨以下,1969年超过600吨,1978年超过1万吨,1990年达到5.35万吨,1995年8.13万吨,1996年9.98万吨。苹果产量占果品总产量的比重,1970年前不到10%,1979年超过20%,1983年超过40%,1990年占59.3%,1995年占49.6%,1996年占51.8%。梨产量呈稳定上升趋势,建国初期不足0.3吨,1973年超过1万吨,之后几年变动在2万吨以下。1990年达到2.1万吨,1994年3.69万吨,1996年6.78万吨。梨产量占果品总产量比重,1965年前占12%以下,1970年以后占13〜26%,1984年占34.7%,1990年占23.3%,1994年占38.6%,1996年占35.2%。葡萄产量于1986年前(除1983年外)不到400吨,1987年超过0.2万吨,1990年达到0.47万吨,1994年0.201万吨,1996年0.86万吨。葡萄产量占果品总产量的比重,1986年前(1983年除外)不到1%,1990年占5;2%,1994年占2.1%,1996年占4.5%。桃杏产量近年有所回升和发展,1982~1987年产量不到0.1万吨.1990年达到0.22万吨,1994年0.38万吨,1996年0.79万吨。桃杏产量占果品产量的比重,1990为2.5%,1994年为3.9%,1996年为4.1%。第四节林木保护
  林政管理
  确权发证
  1951〜1983年间,全区3次进行林木确权发证工作。1951年5月,聊城专署发布《关于确定林权造林开荒的通令》,各县人民政府于当年7月依照通令精神,重新明确国有和农民个体所有制林、地权属,对国有和个体农民的林木和沙荒造林地发给林权、地权的所有证书,有效地稳定了林木权属,调动了农民群众造林、护林的积极性。1963年2〜4月,在全区75个生产大队试点贯彻人民公社“六十条”规定的林木政策。是年6月,聊城专署批转专署农林局《关于林木所有制试点座谈会议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第二次林木确权发证工作全面展开,至1964年9月底结束。此次林木确权,基本上纠正了1958年“五风”时期的“一平二调”错误,落实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林木所有权和宜林地使用权,并处理一些林木历史纠纷和遗留问题,稳定了林木权属。1981年9月,地区行署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议》和山东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批转地区林业局《关于切实搞好林木确权发证工作的意见》。1989年,开始对国营林场、苗圃进行定权发证,至1990年底,各县市对国营林、合营林、集体林、农民个体和城镇居民个人所有林木全部进行了确权发证。这次确权发证,彻底解决了长期遗留的林木权属和争议纠纷问题,充实完善了林业生产责任制,激发了群众造林护林热情。
  护林法规
  1914〜1945年间,民国山东省政府先后发布的《山东保护树株章程》、《山东推行林业章程》、《山东督励造林暂行条例》中均有林木保护规定,但由于内战外患频仍,均未实施。1948年贯彻解放区山东省政府公布的《保护与奖励培植林木暂行办法》后,开始保护培植林木。1950〜1955年间,各级政府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林业工作指示》、《发动群众开展造林、育林、护林工作的指标》和省政府发布的有关通令、布告及条例,宣传“破坏林木处罚,护林有功有奖”的政策,乡乡村村建立护林组织,订立护林公约,普遍开展护林活动。其间,立案查处盗窃林木案件34起,打击了一批破坏林木犯罪分子,护林秩序逐渐好转。1961〜1965年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关于确定林权,保护山林和发展林业若干政策规定(试行草案)》、《森林保护条例》和省人委有关指示、规定,专署和各县政府均发布护林布告、条例,认真执行“以生产队和社员个人植树造林为主,国家、集体、个人并举”的方针,逐级纠正1958年“五风”期间“左”的错误倾向,社、队普遍恢复和建立健全护林组织,订立护林公约,全区掀起林业生产高潮。“文化大革命”初期,省革委虽颁发《关于林业问题的若干具体规定》,地革委亦成立护林委员会,但在无政府状态影响下,护林秩序混乱,滥砍乱伐蔓延成风,致使60年代初期营造的国社合营林绝大部分被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先后贯彻执行有关章程和以森林法为主要内容的林业法规,纠正“文化大革命”期间“左”的错误思潮,乡(社)村(队)组织起以老党员、老贫农、老干部为主的“三老”护林专业队伍,护林秩序逐渐好转,但滥伐、盗伐现象仍时有发生。1982年6月,地委、行署批转《聊城地区检察分院关于当前林木被盗伐滥伐情况的处理意见的报告》后,冠县、莘县、茌平、高唐、聊城公安局相继在县市国营林场建立林业派岀所,形成公安机构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护林网络。当年立案査处破坏林木案件87起,拘留逮捕首恶分子32人,经济制裁及纪律处分39人,追回盗伐木材173立方米,罚款额4.02万元,有效地遏止住毁林风。1983年后,随着林木确权发证、林业“三定”(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和划分“三荒地”(村头荒、沙荒、碱荒)政策的实施,护林秩序岀现好势头。
  1991年后,认真宣传贯彻《山东省林木资源管理条例》、《林地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并实施《聊城地区林木资源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各县市先后建立林政管理机构,配备林政管理人员,全区林木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开始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病虫害防治
  建国前至50年代中期,林木病虫害防治沿用传统人工防治和生物天敌等综合防治方法,挖掘和冻治地下越冬害虫等。1958年后,随着化学农药的使用,部分林业专业队开始使用“六六六”和“DDT”防治虫害。60〜70年代,随着杨树类、泡桐树扇舟蛾、大袋蛾等害虫逐年加重,虫害防治遂即向以化学农药防治为主与人工捉拿相结合的方向转换,多使用“六六六”、“DDT”、“1605”、“1059”、“乐果”、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有机农药防治林果害虫,并对枣树龟腊蚧进行重点防治,均取得明显效果。80年代后,随着各级林保专业机构和专业队伍的健全,逐步实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方针,在全区开展林果树病虫害普査和防治。地区和各县市林保站还实行有偿技术服务,配备大型机动喷雾机和喷灌车,年均使用农药30吨,及时为城乡防治林木果树病虫害服务。1983〜1990年,区内防治白杨透翅蛾害虫5万亩、青杨枝天牛害虫和桑天牛害虫及光肩星天牛害虫树株692万株、大袋蛾4.2万亩、豆天蛾2.1万亩、杨树腐烂病株2万株、天社蛾1327万株、榆兰金花虫101.8万株。在防治第一代榆兰金花虫时,全区组织林保专业队1717个,使用农药108吨。其中用3%“氧化乐果”涂环和“吠喃丹”颗粒剂埋根防治,杀虫率达95%以上。1990年,全区发生林果树病虫害面积31.9万亩,防治面积23.4万亩,占73.35%。1991后,全区普遍开展林果病虫测报工作,建立4处林果病虫测报点,设立48个固定监测点,固定了专职测报员,基本形成全区林果病虫监测测报网络,每年发布病虫预报40期近1万份,测报准确率达85%,为防治林木病虫害工作提供了依据。
  林木检疫
  1980年前,区内没有专职林木病虫检疫机构及人员。1982年9〜10月,地区林业局印发《聊城地区林木检疫试行办法》,并召开全区林木病虫检疫工作会议,明确区内杨树类5种危险病虫(白杨透翅蛾、青杨枝天牛、美国白蛾、杨树溃疡病、杨树根癌病)检疫对象及其分布、寄主、形态、病状、病源、发生规律等。1983〜1984年间,选配专职检疫员16人、兼职检疫员166人,逐渐配备交通工具和检疫器材等。到1987年,共办理林木种子、木材调运证900份,查岀违章调运事件430次;共检疫种子500吨、苗木1230万株、木材6.1万立方米、竹材3.6万根、果品1500吨。1987〜1988年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森林植物检疫对象普查,划定疫区和保护区,并测绘岀检疫对象分布图。据此次普查,区内林木危险性病虫有12种,且查明害虫的昆虫天敌90多种,食虫益鸟70余种,为开展林果病虫害防治提供了依据。1991〜1995年,全区木材检疫2万立方米,果品检疫5万吨,苗木检疫4500万株。1996年,木材检疫0.7万立方米,果品检疫1.0万吨,苗木检疫500万株。
  保护利用野生动物
  1984年以来,随着森林法的贯彻实施,聊城地区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成立,制定实施《聊城地区鸟类保护暂行办法》和《聊城地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办法》,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开展爱鸟活动,划定国营林场、苗圃和人民公园为禁猎区,保护利用野生动物资源。每年在全省“爱鸟周”(4月23〜29日)期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保护鸟类和其它野生动物的宣传活动。1986年联合地区电视台录制大天鹅新闻片向全区播放。1989年2月27日在环城湖举行大天鹅环志放飞仪式时,山东大学副教授纪加义、地区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负责人、省电视台记者等均参加放飞仪式,录制的新闻记录片在省内外播放。1986、1989年“爱鸟周'’期间,地区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与地区艺术馆联合分别于聊城环城湖湖心亭、望月亭管理处举办益鸟类图片展览,展出益鸟80余种,参观者达2万多人。随着保护鸟类暂行办法的宣传和爱鸟周活动的开展,滥打乱捕鸟类现象普遍减少,来区旅鸟、留鸟愈来愈多。据1987〜1989年鸟类普查,区内鸟类共77种.其中农林益鸟61种,占79.2%。鸟类中,属国家一、二、三级保护的珍稀鸟类有白鹳、大天鹅、红隼、中华秋沙鸭等。1990年7月下旬,莘县马西林场1.5万亩杂交杨.树林内发生小舟蛾危害,在准备用飞机防治方案的同时,地、县林保站积极组织人工防治,密切监视害虫动态,查清此幼虫因被其天敌益鸟和赤眼蜂猎食逐渐减少后,遂建议改变了飞机防治方案,既保护了益鸟又节省费用20多万元。
  第七章畜牧业
  第一节饲草饲料资源
  草场资源据1986年草场资源调查统计,全区天然草场面积37.9万亩,其中成片草场面积19.4万亩,占草场总面积的51.1%,主要分布在冠县、莘县和临清市。附属草地面积93.7万亩,其中农田隙地62.9万亩,占67.1%;林下草地28.6万亩,占30.5%;灌木林草地2.2万亩,占2.3%。天然草场植被主要有白茅、黄蒿、虎尾草、狗尾草、马唐、狗牙根、芦苇、沙打旺、柽柳等植物。这些天然草场,产草量较低,一般亩产仅250~335公斤,质量较差,不适应畜牧业发展的需要。随着畜牧业的发展,人工草场面积逐年扩大,1990年全区达到2.96万亩,1995年3.5万亩,1996年达5万亩。人工草场植被主要有沙打旺、苜蓿、草木樨等牧草,平均每亩产量1500~2000公斤,为天然草场产量的4〜5倍,牧草质量明显高于天然草场植物。
  粗饲料资源
  粗饲料资源种类有农作物秸秆、秧蔓、棉叶、棉籽皮、菜叶及青干草、树叶等。据1990年计算,全区共计可产粗饲料499.03万吨。其中,麦秸189.35万吨,占37.5%;玉米秸131.85万吨,占26.4%;谷秸12.53万吨,占2.5%;棉籽皮19.70万吨,占3.9%;树叶60万吨,占12.03%;干青草5.6万吨,占1.1%;其他粗饲料80万吨,占16%。上述粗饲料资源,每年约被畜禽饲用330.6万吨,占粗饲料资源总量的66.24%;用作农户燃料、盖房及工业造纸等约耗用35万吨,占7%;剩余约计133.43万吨,占26.7%,还可喂标准畜53.10万头。
  精饲料资源
  畜禽饲用精饲料主要是玉米、高粱、糠麸和饼类。据1990年计算,全区粮食总产量246.57万吨,加工饼类15万吨,两项合计261.57万吨。按时有人口、耕地和食品工业计算,用于口粮100万吨,占40.5%;种子粮6万吨,占2.2%;畜禽(按集约生产投料)用粮136.85万吨,占52.3%;剩余粮食18.72万吨,占5%。如果扣除外调粮食,全区粮食剩余很少。
  第二节畜禽饲养
  畜禽饲养量
  大牲畜
  饲养量呈稳定发展逐年上升趋势。1981年以前,绝大多数年份饲养量不足30万头,最少的1962年只有14.19万头。
  1982年超过30万头,1986年超过50万头。1990年达到90.79万头,比1985年增加46.23万头,增长1倍多,户均0.81头,高于全省户均0.39头的水平。存养量居全省第三位,户均占有量居全省第一位。其中,役畜共69.52万头,每头役畜负担耕地12.1亩。1994年,大牲畜存栏量由1991年的99.68万头增至157.11万头,年均增长12%。1996年,大牲畜存栏量达201.17万头,每农户平均1.67头。其中,役畜共126.47万头,每头役畜负担耕地6.62亩。在大牲畜中,近几年发展最快的是牛,1983年前全区不到20万头,1987年超过30万头。1990年达到60.95万头,比1985年增加37.4万头,增长1.6倍。1993年101.93万头,1995年152.15万头,1996年增至168.22万头。
  猪
  建国后有了较快发展,但是波动起伏较大。1949年末存栏16.94万头,1952年末存栏增至26.07万头,1953年末存栏降为16.59万头,1957年末存栏升为46.06万头,1965年末存栏降至35.88万头,1966年末存栏发展到62.03万头,后几年有所下降。1971-1981年间,是历史上的养猪大发展时期, 有4个年份超过100万头,最多的1976年达到129.92万头。1980年以后逐年下降,1984年减少到44.44万头。1985年以后缓慢回升,1990年恢复发展到81.03万头,为历史最高年份的62.4%,每一农户平均0.72头。1994年,生猪存栏由1991年的91.07万头增至145.10万头,年均增长12.4%。1996年, 生猪存栏达到169.69万头。
  羊
  基本上呈上升发展趋势,近几年飞速发展。1949年末存栏只有4.09万只,1957年超过25万只,1962年增至42.51万只,1970年达46.52万只,其后略有波动。1974年以后逐年上升,1980年发展到97.5万只。1981一1984年逐年下降,1985年恢复到63.97万只,1986年超过100万只只990年达到199.06万只,比1985年增加135.09万只,增长2.1倍,户均1.78只,高于全省户均1.11只的水平,存养量和户均占有均居全省第三位。1994年,羊存栏由1991年的196.92万只增至314.01万只,年均增长12.4%。1996年,羊存栏达到402.18万只,户均3.35只。在山羊和绵羊两大类中,山羊近年发展迅猛,1985年前不到35万只,1986年发展到60.96万只;1990年达到131.64万只,比1985年增加96.91万只,增长28倍“996年达到339.44万只。
  禽、兔、蜂
  家禽饲养量近几年大幅度增长。1949年为197.4万只,1979年超过300万只,1985年超过1000万只。1990年达到1683.38万只,比1985年增加678.33万只,增长67.5%,户均15只,高于全省户均12.8只的水平。1994年,家禽存栏由1991年的2125.71万只增至4153.11万只,年均增长18.3%。1996年,家禽存栏达到7111.63万只,户均59.18只。家兔的饲养量变动起伏较大,1975年为53.14万只,1977年超过100万只,1981年达到129.22万只。此后逐年下降,1984年降至22.58万只。近几年虽有所回升和发展,但始终未超过70万只。1990年为57.56万只,1996年83.91万只。蜂的饲养量比较稳定,1978年以后每年保持在1.1〜1.5万箱。1990年为1.42万箱,1996年1.14万箱。
  除传统饲养的畜禽以外,近几年开始饲养貂、貉、獭兔、狐狸等珍贵毛皮动物和鹤鹑、肉鸽等,使野生动物和飞禽逐步进入家庭饲养业。
  畜禽结构全区历年畜禽饲养结构有较大变化。按标准畜计算(1头大牲畜=5头猪=10只羊=100只禽=50只兔),大牲畜(牛、马、驴、骡)同中小畜禽(猪、羊、禽、兔)的比例:1949年为28.71:5.77(不包括兔),1985年为44.56>29.13,1990年为90.79:53.25,1995年为185.13:121.82,1996年为201.17:146.95。役畜占大牲畜的比重,历年在80%左右,1990年为83.8%,1995年为69.29%,1996年为62.86%。大牲畜中,牛占比重较大,1949年占93.2%,1970年占86.6%,1990年占72.95%,1996年占83.62%。驴占比重,1949年占6.1%,1978年占15.4%,1990年占18.5%,1996年占12.13%。马占比重,1949年占0.14%,1978年占3.6%,1990年占4.2%,1996年占2.27%。骡占比重,1949年为0.61%,1978年为1.9%,1990年为3.5%,1996年为1.97%。
  中小畜禽占畜禽饲养总量的比重,总的呈上升发展趋势,但各种畜禽增长有较大差异。猪占畜禽总量的比重以70年代最大,1980年以后逐年下降。1949年占9.83%,1978年上升到35.41%,1990年下降为11.25%,1996年为9.75%。羊占畜禽总量的比重,1949年占1.19%,1978年上升为13.25%,1990年为13.23%,1996年为11.55%。绵羊和山羊饲养比例发生了较大变化。绵羊占羊的比重不断下降,1978年为58.0%,1990年下降到33.9%,1996年下降至15.6%;山羊占羊的比重逐年上升,1978年为42.0%,1990年上升为66.3%,1996年为84.4%。家禽占畜禽总量的比重,进入80年代以来有较大提高。1978年以前均在10%以下,1985年达到13.64%,1990年下降为11.69%,1996年升为20.43%。家禽种类以鸡为主,占90%以上,鸭、鹅等禽类不超过10%。兔占畜禽总量的比重在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最大,以后逐年降低,1978年为4.6%,1990年下降到0.78%,1996年为0.48%。第三节疫病防治
  传染病区内畜禽主要的传染病,猪有6种,禽有5种,羊有2种,大牲畜有1种,兔有3种,犬和貂有3种,人畜共患的传染病有4种,发病面广、危害严重的传染病主要有猪瘟、猪丹毒、鸡瘟、鸡霍乱等。由于防治不及时,每年都造成部分畜禽死亡,死于猪瘟的约占猪存养量的0.2%,死于鸡新城疫的约占鸡存养量0.5%。经过多年的疫病防治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已基本消灭的传染病有牛瘟、牛肺疫、牛气肿、口蹄疫、马传染性贫血、猪传染性水泡病、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牛疥癣,基本能控制发病的有布氏杆菌病、牛结核等,一般发病率能控制在0.01%。以下。传染病的危害程度逐步下降,如猪的死亡率已由70年代的0.5%下降到目前的0.2%左右。1990年统计,全区畜禽传染病发病率最高的是鸡霍乱和鸡瘟,分别占鸡存养量的0.4%和0.6%;其次是猪瘟和猪肠炎,发病率分别占猪存养量的0.1%和0.2%;死亡率最高的是鸡瘟,占发病的72.4%。各县市比较,猪瘟发病率最高的是聊城市和茌平县,均占猪存养量的0.2%;死亡率最高的是聊城市和临清市,均占发病的95%。鸡瘟,发病率最高的是茌平县和莘县,分别占鸡存养量的0.8%和2%;死亡率最高的是莘县和临清市,均占发病的98%。防治畜禽传染病的途径和方法:一是加强领导,发动群众,宣传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广泛开展群防群治工作;二是提髙饲养管理水平,科学调配饲料,合理使役,搞好畜禽厩舍的通风透光和环境卫生,增强畜禽的抗病能力;三是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避免传染源的带入,如需引种,必须实行检疫和隔离喂养,确认无病后,方可合圈饲养;四是推广畜禽防疫技术承包制,提高防疫密度和质量,按期对畜禽进行防疫注射和预防工作,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五是强化兽医检疫工作,搞好定期检疫、集市检疫、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和屠宰检疫,控制疫病的传播。
  寄生虫病区内常见多发的畜禽寄生虫病主要有鸡和兔的球虫,猪、羊和大牲畜的蛔虫、绦虫,鸡的线虫等,危害较严重的是球虫和蛔虫。这些体内寄生虫影响畜禽的正常生长,降低畜禽产品质量,严重的导致死亡。防治畜禽寄生虫的方法:一是保证畜禽饮用水和饲料的清洁,不受粪便等污染,经常清扫畜禽厩舍粪便,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为畜禽创造无虫源的环境条件;二是定期给畜禽服用杀虫药物,对患有寄生虫病的畜禽,进行隔离治疗,防止蔓延;三是对宰杀和死亡的畜禽,如发现有寄生虫病时,必须采取深埋等措施销毁胴体和脏器。
  中毒和代谢病畜禽中毒主要是农药中毒和敌鼠那中毒。代谢病主要是维生素缺乏症和微量元素不足引起的病症。防治畜禽中毒和代谢病的措施:一是严防畜禽误食拌过农药的种子,正确掌握敌鼠那的使用方法和投放位置;二是多喂全价配合饲料,注意微量元素和维生素的平衡,适当补充含维生素的青菜。
  第八章水产业
  第一节水域资源
  据1984年渔业资源普查,全区可用于开发渔业生产的水域面积37.04万亩,其中常年积水面积7万亩,占18.9%;季节性积水面积30万亩,占81.1%。在可利用水面中,可养种水面17.93万亩,占可利用水面的48.4%。按水深划分,小于1米深的面积11.08万亩,占61.8%;1〜2米深的面积5.15万亩,占28.7%;大于2米深的面积1.7万亩,占9.5%。各县市比较,可利用水域面积最多的是聊城市9.6万亩,其次是临清市7.5万亩,其余县均在5万亩以下。1990年,全区已利用水面21.46万亩,占可利用水面的58.0%。其中,养鱼面积6.67万亩,占31.3%;种藕面积5.06万亩,占23.6%;植苇蒲面积9.73万亩,占45.3%。至1996年,全区已利用水面达24.93万亩,占可利用水面的42%。其中,养鱼面积11.35万亩,占46%;种藕面积5.64万亩,占23%;植苇蒲面积7.96万亩,占32%。
  坑塘
  遍布农村的坑塘是渔业生产的主要水域。据1984年普查,全区有坑塘1.48万个,面积7.08万亩。其中常年有水的面积4.35万亩,占61.4%;季节性有水的面积2.72万亩,占38.6%。水深小于1米的3955个,面积1.87万亩,占26.4%;1〜2米的8539个,面积4.08万亩,占57.6%;大于2米的2297个,面积1.13万亩,占16%。坑塘面积在10亩以下的1.37万个,占92.5%;10〜50亩的1036个,占7%;50亩以上的76个,占0.5%。坑塘大部分能够引用黄河水,多数水质较肥沃,符合渔用标准。目前全区坑塘利用面积5.5万亩,占坑塘总面积的77.7%。
  湖泊
  聊城东昌湖于1070年(宋熙宁三年)建城取土,形成护城河;1372元(明洪武五年)改建砖城修护城堤,形成0.6万余亩的环城洼地;1953年被洪水浸漫,形成沼泽水域;1956年修建灌排工程,形成环城湖。全湖总面积5700余亩,水面约4000亩,容水量约359万立方米,平均水深1.3米,聊冠公路以南的820亩水域,经1977年改造加深至2米。湖底海拔高程29米,低于周围陆地3米,湖水常年不竭,引黄补源便利,无污染,水质较好,属富营养型湖泊,按天然饵料指数计算,鱼类每亩产量可达100公斤。高唐城圈湖,是元朝修城取土形成的人工湖。原为季节性积水,1971年修建排灌工程,引黄水补源,常年水深保持在1米左右。全湖总面积0.1万亩,常年积水面积940亩,容水量60万立方米左右,水质肥沃,属富营养型湖泊,水面已全部养鱼。
  废河道、窑坑和村头荒洼
  据1984年普查,全区有废河道134处,面积3.9万亩,占可利用水面的10.5%,其中常年积水面积2.35万亩,占废河道面积的60.2%。砖瓦窑厂800余处,占地10万余亩,可改造利用养鱼的面积6.95万亩,占可利用水面的18.8%。可供开发利用的村头荒洼19.11万亩,涝洼盐碱荒地20.12万亩,改造后均可用于发展渔业生产。
  温泉
  位于聊城市军王屯村的温泉,系胜利油田1977年勘探石油时所发现,探井深2338米,自流温热泉水,日出水量1800立方米,安装直径30厘米、深800米的井管后,日出水量控制在160立方米,岀水温度52°C。1982年,聊城市水产局利用温泉水资源建罗鲱鱼越冬种池1处,面积540平方米,池深2米,水温19〜25°C。
  第二节水产业生产
  渔业产值
  建国后渔业产值不断增加,近几年增长幅度较大。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1949年仅有51万元,1957年超过100万元,1970年上升到310万元,1971年后降到200万元以下,1978年后逐年回升发展,1981年猛增到486万元,1984年超过700万元。1990年达到2123万元,比1985年增加1417万元,增长2倍。1994年增至4011万元,1996年达22601万元,为1990年的5.6倍。渔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波动起伏,提高缓慢,近两年有较大突破。1958年以前仅占0.1〜0.2%,1959一1970年上升至0.2〜0.4%,1971~1978年下降到0.1~0.2%,1979一1986年回升到0.2~0.4%,1987年超过0.5%,1990年达到0.8%,1995年为1.6%,1996年为2.79%。水产品产量
  全区水产品产量呈逐年提高趋势。1975年以前每年不到0.2万吨,1980年超过0.3万吨,1986年超过0.6万吨。1990年达到1.37万吨,创历史最高水平,比1985年增加8839吨,增长1.8倍,人均占有水产品2.50公斤。1993年为1.94万吨,其中鱼类1.929万吨;1995年增至2.84万吨,其中鱼类2.83万吨;1996年达到2.9万吨,其中鱼类2.89万吨。
  鱼类生产
  养殖面积1956年,聊城市从长江流域购进中南鱼苗投放环城湖,区内始有人工养鱼。1959年全区养鱼面积发展到5955亩,1965年超过2万亩,1978年超过3万亩;1985年超过4万亩,其中精养2.75万亩;1990年达到6.67万亩,占已利用水面的31.1%,比1985年增加2.43万亩,扩大57.1%,其中精养4.46万亩,占66.9%。1996年,养鱼面积扩大到11.35万亩,占已利用水面的46%,其中精养6.53万亩,占58%。
  养殖方式
  (1)坑塘养殖。1964年,家鱼人工繁育试验成功,解决部分苗种,推动了全区坑塘养鱼的发展。1973年后推广“八字”科学养鱼法,精养面积扩大,产量提高,涌现出一批高产典型。1981年,聊城市蒋官屯镇辛屯村,3亩坑塘水面实行精养,每亩净产成鱼H13.6公斤,创全省亩产最高记录。坑塘养鱼已成为全区水产养殖的主要方式。1984年以来,大搞坑塘开发建设,坑塘养殖面积迅速扩大,产量不断提高。1990年全区坑塘养殖面积发展到5.5万亩,占全区养殖水面的82.5%,比1984年的2.78万亩扩大近1倍;总产成鱼10699吨,占全区养殖产量的91.7%,比1984年的1921吨增长4.6倍;亩产195公斤,高于全省平均养殖亩产,比1984年亩产69公斤提高1.8倍。1996年,坑塘养殖面积达到10.05万亩,占养殖水面的88%;总产成鱼2.66万吨,占全区养殖产量的92%,亩产265公斤,比1990年增加70公斤。(2)湖泊养殖。区内的2个城内湖泊是全区最大的个体水面,均有多年的养殖历史。聊城东昌湖自1956年开始人工养殖,投放鲤鱼种2296.47万尾,中南鱼种234万尾。1959年后,每年投放鱼种100万尾,但由于体制和管理等原因,产量低而不稳。1974年成立环城湖水产养殖场,1976年建15个鱼种池,1977年改造820亩养殖水面,水深达到2米以上,改善了养殖条件。1975〜1980年,每年向湖内投放鱼种62万尾,1980年产商品鱼35.6吨。1985年养殖水面发展到4280亩,总产成鱼106吨,亩产25公斤。1990年养殖水面达到4460亩,总产成鱼369吨,亩产83公斤。1996年养殖水面4005亩,总产成鱼275吨,亩产68.6公斤。高唐城圈湖自1971年开始人工养殖,放养的鱼种中,鮭鱼和鰭鱼占80%,成鱼亩产一般在25公斤左右。1980年以后,实行承包经营,产量不断上升。1983年养殖水面940亩,成鱼总产50吨,亩产53公斤。1990年养殖水面1000亩,成鱼总产58吨,亩产58公斤。1996年养殖水面1005亩,成鱼总产146吨,亩产145公斤。(3)河沟养鱼。引水较为方便,水面较宽阔,但水质贫瘠,管理难度大,一般产量较低。1990年,全区河沟养鱼面积6299亩,占全区养殖面积的9.4%,总产成鱼509吨,亩产81公斤。1996年,河沟养鱼面积7995亩,占全区养殖面积的7%,总产成鱼440吨,亩产55公斤。(4)网箱养鱼。1977年聊城环城湖开始小面积试养,获得成功后逐步推广。1990年全区网箱养鱼水域面积2亩,网箱40个,净养殖面积1330平方米,总产量60吨,每平方米水面产鱼45公斤。1996年网箱养鱼水域5亩,网箱76个,净养殖面积2500平方米,总产200吨,每平方米水面产鱼80公斤。
  苗种生产
  1956年以前,区内养鱼所需苗种依靠在河道和湖泊中采捕。1956年聊城县在购进中南鱼苗的同时,人工繁殖鲤鱼试验成功,孵化出鲤鱼苗30万尾。1956一1963年培育鱼种2540万尾,除满足本市需要外,还支援了其他部分县。临清市于1964年人工繁殖草、鲢、鳙鱼获得成功,当年孵化鱼苗40万尾,培育鱼种10万尾。1978年以后,全区苗种生产实现自繁自育,岀现了以国营鱼种场为骨干、群众育种为基础的苗种生产新局面。1990年,全区共生产鱼苗9300万尾,培育鱼种3343万尾,其中斤、两鱼种753万尾。1996年共生产鱼苗30210万尾,培育鱼种11990万尾,其中斤、两鱼种3224万尾。
  水生植物
  藕在境内有400多年的栽种历史,栽种面积逐年增加,产量不断提高。1959年全区只有5360亩,总产2500吨。1965年面积超过1万亩,总产量超过6100吨。1978年面积超过2万亩,总产量超过1.1万吨。1985年发展到3.3万亩,总产量2.5万吨。1990年面积达到5.06万亩,总产量达到5.7万吨,亩产1100公斤。同1985年相比,面积增加1.8万亩,扩大55.2%;总产增加3.07万吨,增长1.2倍;亩产增加333公斤,提高43.4%。1996年养藕面积达到5.64万亩,总产量5.67万吨,亩产1005公斤。
  芦苇和蒲草是建筑和编制材料,在浅水坑塘和沙碱荒洼地广泛分布。1959年,全区有苇、蒲面积3.63万亩,总产1万吨。1975年面积超过8万亩,总产量4.49万吨。1980年面积扩大到9.33万亩,总产量2.35万吨。1990年面积达到9.73万亩,总产达到4.5万吨,亩产463公斤,同1985年相比,面积和产量基本持平。1996年,全区有苇、蒲面积共7.955万亩,总产量3.94万吨,亩产495公斤。
  其他水生植物有荸荠、菱角、菱白、鸡头米和水花生等。荸荠分布在莘县和阳谷两县。1957~1958年,全区种植荸荠面积年均达到1300亩,此后逐渐减少。1985年莘县、阳谷两县种植面积仅200亩,近几年种植面积在600亩左右。菱角、菱白、鸡头米、水花生于1962年引进种植,70年代以后逐年减少,80年代后除临清市种植茭白7〜8亩以外,其余水生植物已无种植。第三节鱼病防治
  随着精养面积的扩大和单产的提高,鱼病开始在部分养殖坑塘发生。1990年后,全区每年养殖发病面积大约在0.5~0.6万亩,占养殖面积的10%左右,给渔业生产带来一定危害。区内鱼病类型主要有微生物病、寄生虫病和非寄生虫病。对养鱼业造成危害的鱼类病虫害主要有赤皮病、水霉病、肠炎、烂腮病、中华蚤、鱼虱、白皮病、打印病、锚头蚤等, 鱼类敌害主要有水蜈蚣、红娘华等。
  赤皮病
  是一种常见的传染性鱼病,多发生在6~10月,草鱼和鲤鱼发病率较高,病鱼体表局部或大部充血发炎,鳞片脱落。治疗方法:往鱼池撒漂白粉,使池水成1ppm浓度。
  烂腮病
  草鱼多发常见的传染性鱼病,多发生在5〜10月。病鱼腮口多粘液,沾污泥,腮丝颜色变淡,腐烂。治疗方法:全鱼池撒漂白粉,使池水成1ppm浓度。
  鱼肠炎
  草鱼多发常见的细菌性传染病,多发生在5〜9月。病鱼肛门红肿,肠道紫红色,轻压腹部有带血黄色粘液流出。治疗方法:(1)喂大蒜,每百公斤鱼喂食大蒜半公斤,连喂4〜6天;(2)食痢特灵,每公斤饵料掺药1.2〜2克,连服6天。
  打印病
  鲢鱼常见的传染性鱼病,多发生在7〜8月份。病鱼尾部或腹部两侧出现圆形或椭圆形红斑,严重时引起肌肉腐烂。治疗方法:(1)全池撒漂白粉,使池水成lppm浓度;(2)全池撒五倍子,使池水成4〜10ppm浓度。
  水霉病
  由霉菌而引起的传染性鱼病,常年发生,早春和晚冬最为流行。病鱼体表丛生棉絮状菌丝体。防治方法:(1)掌握合理的放养密度,防止鱼体受伤;(2)全池撒五倍子, 使池水成4ppm浓度。
  锚头蚤
  对幼鱼危害严重,常年发生,6~11月尤甚。被害鱼体表皮肉眼可见象铁锚形状的小虫体。防止方法:全池撒敌百虫(90%晶体),使池水成0.5ppm浓度,间隔两周撒1次,共撒2〜3次。
  鱼虱
  严重危害鱼种的寄生虫,多发生在6〜8月。主要寄生在鱼体表面和腮上,被寄生的病鱼,常表现出极度不安的症状。防治方法:全池撒敌百虫,使池水呈0.3~0.5ppm 浓度。
  第九章土特名产
  第一节鲁西黄牛
  鲁西黄牛为山东地方良种牛,以役肉兼用著称。清末民国时期,境内即有饲养,主要分布在东阿、阳谷、冠县、莘县等县。建国后,逐渐优选繁育良种及鲁西黄牛与本地黄牛杂交改良品种。被毛多为黄色、淡黄和红棕色,一般具有眼圈、嘴圈和腹下部毛色较浅的特征。性情温顺,耐粗饲,体驱粗壮,腰背宽平,形体结构匀称、紧凑,前驱肌肉发达。一般成龄牛的体重350一550公斤,乘挽力200〜300公斤,最大乘挽力为其体重的65%。育肥膘牛屠宰率为54〜58%,净肉率达44%,肉质细嫩,层次均匀,味道鲜美,为传统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享有“山东膘牛”称誉。其繁殖力较强,公牛2〜2.5岁龄即可配种,利用年限一般为5~7年;母牛初配为1.5~2岁龄,妊娠期285天,终生可产犊10一12头。鲁西黄牛后驱狭小,肌肉不够发达,近几年随着肉牛及其冷冻精液的引进和人工受精的推广,逐步得到改良。第二节大尾寒羊
  大尾寒羊属肉裘毛兼用型,地方绵羊品种,沿黄河故道徙入境内,集中分布在临清、冠县,其它县市亦有饲养。其品种特点是:性情温顺,适应性强,生长发育快(一般6月龄体重32〜40公斤),繁殖率高(平均每只成龄母羊年产羔2.5头),被毛为白色,鼻梁隆起,耳大下垂,四肢坚韧,背垂尻斜,尾呈扇状,覆盖在飞节以下。成龄羊年均产毛2〜3公斤,高者达4公斤以上,无髓毛占95%,属56~58支同质半细度毛型。育肥羊屠宰率为50%左右,净肉率在35%上下,肉质鲜嫩,尾脂肥大;裘皮板毛长、柔软,成缕不擀,羔皮板薄、毛密、坚实,毛腹呈螺旋型花纹,为染制多色裘制品原材料和出口商品,在国内外市场享有“珍珠隽毛”称誉。
  第三节临清狮猫
  临清狮猫系清末临清城区回族群众用波斯猫与本地猫杂交选育的稀世品种,其貌酷似小狮子,故名临清狮猫。1934年《临清县志》中记载:“狮猫比寻常者较大,长毛拖地,色白如雪,以鸳鸯眼者为贵,最佳者每对百元,北街回民多畜此居奇。”所谓鸳鸯眼,即其眼睛一只为黄色,一只为蓝色,在世界猫类动物中,唯临清狮猫所独具。
  狮猫从毛色上可分为白狮猫、黑狮猫、鞭打绣球狮猫、花狮猫4种。白狮猫毛色洁白无杂,以其眼睛区别,又分鸳鸯眼、两眼蓝、两眼黄3种,以鸳鸯眼最为珍贵。黑狮猫体驱比白狮猫稍长,两眼色黄,全身除肩为白色、腹毛灰白外,其它被毛皆为黑色。因其为数极少,被视为稀有品种。鞭打绣球狮猫形如白狮猫,额部有黑斑,尾长且夹呈黑色,能甩至头部,故名鞭打绣球。花狮猫有的被毛灰褐,间有虎斑;有的被毛白色,间有黄花斑。这种猫多为白狮猫与其它猫种杂交的后代。
  狮猫繁殖,一般成龄母猫年产两胎,每胎产仔2〜3只,繁殖年限3〜4年。它性情温顺,小巧玲珑,毛长而柔软,头小眼圆,耳小腿短,腰圆尾粗,喜洁净,善跳跃,行动敏捷,亦能捕鼠除害,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深受世人所喜爱。在北京、天津、济南、青岛等动物园内能观赏到临清狮猫,日本、新加坡等国也能寻觅到它的踪迹。
  第四节毛白杨
  毛白杨为区内传统优良树种,树干高粗通直,冠幅雄伟美观。盛夏浓荫遮日,令人心旷神怡。
  自古迄今,该树在全区各县市均有栽培,以冠县尤多。其品种适应性强,主根和侧根发达,枝叶茂密,优质、速生、丰产,为速生用材林、防护林和行道、河渠绿化的好树种。境内有200年以上的老龄毛白杨3株,其中高唐县杨官屯乡杨东村1株,树高23.5米,胸径1.25米,为区内毛白杨之冠。1983年,冠县国营苗圃被林业部列为全国毛白杨良种繁育基地后,从10个省市选送的毛白杨1074个无性系属中,繁育、筛选出优良无性号500多个,每年向全国各地提供良种苗木30一50万株。联合国粮食计划署援助的冠县、莘县沙河区2606一1造林项目中,抽样调査3年生的毛白杨平均树高8.3米,胸径10.5厘米,年均高生长1.8米,粗生长2.8厘米。
  第五节冠县鸭梨
  冠县鸭梨原为堂邑县传统梨类中佳品之一,已有500年的栽植历史。兰沃一带产量高、质量佳,素有“鸭梨之乡”的称誉。
  鸭梨,因其梨梗基部突起似鸭头状故名。此梨外型美观,初摘成熟果面呈黄绿色,贮藏后通体金黄,个大核小,皮层薄,汁液多,酸甜适中,香味浓厚,鲜食甜脆可口,制作罐头和饮料亦佳。建国以来,鸭梨发展成为冠县梨树中的主栽树种,并先后销往省内外和东南亚一些国家,深受消费者欢迎。
  第六节圆铃大枣
  圆铃大枣又名“博枣”,主要产地为茌平县博平镇一带,已有2000多年的栽培历史。聊城、东阿、阳谷及黄河故道边缘均有栽植。
  圆铃大枣形似圆铃,皮色紫红,较一般枣个大,肉厚核小,味美甘甜,干品率高,为熏制乌枣和多种加工食品的主要原料。用圆铃枣熏制而成的乌枣,外观花纹细密,色泽紫黑透亮,肉质柔韧,远销江南和欧、亚、北美几十个国家和地区。1915年,茌平、东阿、阳谷、聊城4县所产的乌枣、红枣均被选为山东省物品展览会展品。1985年,茌平县被林业部和省政府确定为大枣生产基地县。1986年,东阿、阳谷、聊城、临清、高唐、莘县又被列入全省大枣生产重点县市。
  第七节聊鲤一号
  聊鲤一号是1975年由聊城市淡水养殖试验场高级工程师刘善永主持,以散鳞镜鲤为父本、红鲤为母本,培育而成的鲤鱼杂交一代,曾获山东省科技成果奖。其全身披鳞,体宽,背高,体色青灰,臂鳍,尾鳍下叶及尾柄下部呈桔黄色。体长为体高的2.6〜2.8倍,体长为头长的3.5~3.9倍。此鱼一般年生长至1.5~2公斤,两年生长至3.5〜4公斤,且肉层厚,可食率高。此鱼觅食广杂,争食力、抗病力强。
  聊鲤一号杂交种的优势主要表现在第一代,最宜于人工控制的小水面养殖。因其容易和自然鲤种混交,故不适于在水库、湖泊等大水面养殖。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阅读

相关地名

聊城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