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 人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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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聊城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820020220000213
颗粒名称: 第三编 人口
分类号: C924.24
页数: 17
页码: 95-111
摘要: 自明洪武年间起,聊城境内即有户口记载,由于各时期的统计方法、范围不同和资料的疏漏,难以准确反映历代人口的兴衰过程。建国后,户籍制度逐步完善,人口统计趋向科学化、系统化。建国初期,区内人口增长迅速。1957年,全区总人口由1949年的293.55万人增加到336.87万。1960年,全区总人口下降为312.10万人。1964年,全区总人口上升到328.76万人。1975年,全区总人口为409.50万人。1989年,全区总人口达到501.64万人。1996年,全区总人口为546.42万人。由于生育缺乏计划性,人口的增长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失调。1978年后,计划生育成为基本国策,各级党委、政府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晚婚晚育,全区的人口自然增长得到有效地控制。1996年,全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20%。
关键词: 人口状况 人口

内容

第三编人口
  自明洪武年间起,境内即有户口记载,由于各时期的统计方法、范围不同和资料的疏漏,难以准确反映历代人口的兴衰过程。建国后,户籍制度逐步完善,人口统计趋向科学化、系统化。建国初期,区内人口增长迅速。1957年,全区总人口由1949年的293.55万人增加到336.87万人。1960年,全区总人口下降为312.10万人。1964年,全区总人口上升到328.76万人。1975年,全区总人口为409.50万人。1989年,全区总人口达到501.64万人。1996年,全区总人口为546.42万人。由于生育缺乏计划性,人口的增长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失调。1978年后,计划生育成为基本国策,各级党委、政府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晚婚晚育,全区的人口自然增长得到有效地控制。1996年,全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20%。
  第一章人口状况
  第一节人口变化
  据明洪武年间户口记载,1375年(明洪武八年),东昌府共有24029户、总人口110192人。1391年(洪武二十四年)奉诏迁山西洪洞县等居民至东昌府定居。1395年(洪武二十八年)再迁济南、兖州等5府居民分居东昌府。至天顺年间,东昌府人口发展到54239户、424494人;正德年间65774户、579540人;嘉靖年间67536户、578840人;万历年间288235户、662473人。1771年(清乾隆三十六年),东昌府统属户387061户、2906923人。其中男性1525821人,女性1384102人。1795年(乾隆六十年),东昌府统属316168户、1714642人。其中男性936309人,女性778333人。1808年(嘉庆十三年),东昌府统属户323928户、1704792人。其中男性898264人,女性806528人。1920年,东昌府所辖聊城、堂邑、博平、茌平、清平、莘县、冠县、馆陶、高唐、临清、东阿、阳谷、寿张、濮县、范县、朝城、观城等17个县,总人口为3425781人。
  建国后,区内人口有了较快发展。1949年,全区共69.29万户、293.55万人;1974年区内人口超过400万人,1989年超过500万人。1990年7月1日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査时区内总人口达到522.58万人,比1949年增加229.03万人,平均每年增加5.58万人;比1982年7月1日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査时总人口增加80.5838万人,增长了15.42%,平均每年增加10.073万人,年均增长率为22.8%);1990年底,全区总人口为523.44万人。1995年,全区共有人口544.99万人。1996年,全区总人口达到546.42万人。40多年来,全区人口增长岀现了几次大的高峰和低谷。1954〜1957年,全区岀现了第一个人口生育高峰期。此间,年平均增加人口6.4万人,年平均净增率为19.53%,比1949-1957年的年平均净增人口多9878人,净增率高2.35个千分点。1958〜1962年,由于连续遭受自然灾害,区内岀现了建国后第一个人口负增长时期。1960年比1957年总人口减少24.76万人,平均每年减少8.25万人。1963〜1970年,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区内人口增长相应加快,出现了建国后的第二个生育高峰期。其间,年平均增加人口6.93万人,年平均净增率为19.64%,比第一个高峰期的19.53%。高出0.11个千分点。特别是1964年,全区共出生12.67万人,出生率为38.92%;死亡3.96万人,死亡率为12.17%;净增人口8.71万人,自然增长率高达26.75%。1971年以后,由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到80年代初,由于受第一次生育低谷的影响,自然形成了第二个人口生育低谷期。由于受第二次人口生育高峰的影响,从1986年开始又进入了第三次人口生育高峰期。这次生育高峰与前两次生育高峰相比,来势猛,持续时间长。1991年以来,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狠抓了计划生育工作,使人口的增长基本呈平稳递增趋势。建国前,境内农民因无地或少地去东北谋生者较多。1956年5月,区内有1.5万名青壮年先后迁赴黑龙江省支援垦荒。1958年12月,区内有0.3万名青壮年赴北京支援首都建设,完成建设任务后,到黑龙江省落户,支援边疆建设。1960年6月,区内有1.7万名青壮年和1万户整户社员迁往东北地区支援边疆垦荒。1963年后,外流人口减少,人口流动趋于平衡。1978年后,内迁人口增加,外流人口减少。因工作调动、经商往来、婚姻嫁娶等,人口流动量较大。1985年,全区迁入人口57271人,迁岀人口40079人。1990年,全区迁入人口72473人,迁出人口36815人,迁入人口比迁岀人口多35658人。1995年,全区迁入人口51824人,迁岀人口38901人。1996年,全区迁入人口50479人,迁岀人口43598人。
  第二节人口分布
  年,全区人口每平方公里342人,1979年每平方公里498人,1982年7月1日每平方公里512人,1990年7月1日每平方公里达到605人。41年间全区每平方公里增加了263人。1990年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比全省平均数多63人。1996年,区内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636人。
  区内人口主要分布在农村。1949年,全区总人口293.5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80.26万人,占总人口的95.47%,非农业人口13.29万人,占人口的4.53%。1982年底,全区总人口448.1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15.95万人,占总人口的92.81%;非农业人口32.20万人,占总人口的7.19%。1990年底, 全区总人口523.4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72.82万人,占总人口的90.33%,非农业人口50.62万人,占总人口的9.67%。1996年,全区总人口546.4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64.16万人,占总人口的84.95%;非农业人口82.26万人,占总人口的15.05%。
  建国以来,区内人口密度不断增加。
  第三节人口构成
  民族构成1964年7月1日第二次人口普査时,区内有汉、回、满、壮、朝鲜、蒙古、藏、维吾尔、苗、彝、布依、俄罗斯族等12个民族。以汉族人口为最多,共3223812人,占全区总人口的99.12%;其次为回族,共28676人,占全区少数民族的99.79%;其他民族人口数分别为:满族37人,朝鲜族6人,壮族3人,苗族3人,藏族2人,蒙古族1人,维吾尔族1人,彝族1人,布依族1人,俄罗斯族1人。区内人口中民族不详者3人,外国人加入中国籍者14人。
  1982年7月1日第三次人口普査时,区内有汉、回、满、壮、朝鲜、蒙古、白、彝、布依、侗、达斡尔、傣、苗、藏、维吾尔、纳西、土家族等17个民族。以汉族人口最多,共4380588人,占全区总人口的99.11%,比1964年增加1156776人,平均每年增加64265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9.93%;其次为回族,共39172人,占区内少数民族的99.42%。其他民族人口数分别为:满族89人,壮族39人,朝鲜族27人,蒙古族17人,白族14人,彝族11人,布依族5人,侗族4人,达斡尔族4人,傣族4人,苗族4人,藏族3人,维吾尔族3人,纳西族1人,土家族1人。区内人口中民族不详者1人,外国人加入中国籍者14人。
  1990年7月1日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区内有汉、回、蒙古、藏、维吾尔、苗、氟壮、布依、朝鲜、满、侗、瑶、白、土家、哈尼、傣、黎、傈僳、佤、高山、拉祜、水、纳西、柯尔克孜、土、达斡尔、仫佬、羌、布朗、撒拉、毛南、锡伯、普米、怒、保安、独龙、鄂伦春、基诺族等39个民族。以汉族人口最多,共5175802人,占全区总人口的99.04%;其次为回族,共48552人,占全区少数民族人口的96.52%。其他民族人口数分别为:蒙古族60人,藏族39人,维吾尔族7人,苗族147人,彝族145人,壮族443人,布依族58人,朝鲜族85人,满族349人,侗族33人,瑶族23人,白族108人,土家族64人,哈尼族28人,傣族27人,黎族5人,傑傑族12人,佤族12人,高山族2人,拉祜族6人,水族14人,纳西族39人,柯尔克孜族2人,土族2人,达斡尔族4人,仫佬族13人,羌族4人,布朗族2人,撒拉族1人,毛南族1人,锡伯族5人,普米族6人,怒族1人,保安族2人,独龙族1人,鄂伦春族1人,基诺族1人。区内人口中,民族不详者2人,外国人加入中国籍者7人。
  区内回族主要聚居在冠县冠城镇、店子乡、梁堂乡,临清市城内及临东镇、尚店乡、朱庄乡,聊城市城内及北杨集乡,莘县张鲁、朝城镇,阳谷县张秋镇、阿城镇、十五里园乡,茌平县洪官屯乡等。其他少数民族则散居于区内。
  性别构成区内人口男女性比例历年稍有变化。1949年,全区总人口293.55万人,其中男性141.90万人,女性151.65万人,男女性比例为100:106.87,女性多于男性。1964年,全区总人口325.26万人,其中男性162.97万人,女性162.28万人,男女性比例为100.42:100人口性比例趋于正常。1982年7月1日,全区总人口442.00万人,其中男性222.88万人,女性219.12万人,男女性比例为101.72:100,男性略多于女性。1990年7月1日全区总人口522.58万人,其中男性261.71万人,占50.09%,女性260.88万人,占49.91%,男女性比例为100.32:100。1996年,全区总人口546.42万人,其中男性275.83万人,占50.48%,女性270.59万人,占49.52%,男女性比例为101.94:100。区内人口性比例基本平衡。
  年龄构成全区人口年龄构成较为年轻。据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査资料,全区平均年龄为27.7岁,人口年龄中位数为23岁,即有一半人口的年龄在23岁以下。其中17岁以下未成年人口为1745367人,占总人口的39.49%;18〜59岁为2254228人,占总数的51.00%;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为420406人,占9.51%。
  1981年,全区育龄妇女(15〜49岁)为1097007人,与1964年相比增加52.77%;占总人口的比重由22.08%增至24.82%;30岁以上的未婚者57346人,占总人口的1.29%,其中男57006人,占同龄未婚总人数的99.4%;劳动年龄人口2386059人,占总人口的53.98%,其中男(18〜59岁)1244663人,女(16〜54岁)1141396人;共有学龄前儿童(0~6岁)598257人,占总人口的13.54%;学前儿童(7~11岁)526761人,占总人口的9.18%;青年(15〜25岁)901971人,占25.40%。同年,全区死亡人口共30455人,占总人口的6.89%。。其中男15416人,占死亡总数的50.62%;女15029人,占49.3%,平均寿命为70.7岁。
  据1990年7月1日第四次人口普査,全区人口年龄中位数为24.51岁,低于全省平均年龄中位数(26.37岁),居全省第15位。按年龄划分,0〜14岁人口161.35万人,占总人口的30.9%;15〜59岁人口313.39万人,占59.9%;60岁及60岁以上人口47.84万人,占9.2%。人口构成中,儿童、青少年所占比重较大,0〜29岁年龄组人口310.90万人,占总人口的59.5%。全区人均寿命65.2岁,其中男63.9岁,女66.8岁。人文化构成
  建国后,全区人民群众的文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査时全区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者865320人,占总人口的26.57%。其中大学生占0.07%;高中生占0.5%;初中生占2.5%;小学生占23.5%。全区文盲、半文盲1570905人,占总人口的48.3%;12岁以下不在校儿童为816340人(其中7〜12岁290573人),占总人口的25.09%。
  1982年7月1日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区共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者2367888人,其中大学毕业8251人,大学肄业或在校生2464人,高中生224507人,初中生656300人,小学生1476366人;文盲、半文盲1547913人(含6~11岁儿童152258人)。按性别区分,男性文化程度高于女性。文盲、半文盲人口中,女性多于男性。
  1990年7月1日第四次人口普査时,全区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者3356228人,占总人口的64.2%。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者28407人,占总人口的0.54%;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者279489人,占总人口的5.3%;具有初中文化程度者1067815人,占总人口的20.43%;具有小学文化程度者1980517人(以上各种文化程度者分别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占总人口的37.9%。与1982年人口普査数字相比,每万人中拥有各种文化程度的人数有如下变化:具有大学文化程度者由24人上升到54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者由507人上升到533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者由1485人上升到204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者由3338人上升到3784人。1990年7月1日,全区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共3612353人,其中男1778950人,女1833403人。文盲、半文盲1036002人,其中男306585人,女729417人。文盲、半文盲占同龄人口的28.68%。
  城乡人口构成
  建国前,全区居民主要居住在农村,城镇人口所占比例很小。1949年,全区人口共293.5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80.26万人,占总人口的95.47%,非农业人口13.29万人,占总人口的4.53%。建国后,特别是1978年后,区内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镇人口逐年增加。1975年,区内城镇人口为23.58万人,1986年为46.17万人;1990年为73.64万人,占总人口的14.1%;1996年,全区城镇人口达到76.81万人,占总人口的14.06%;乡村人口达到469.61万人,占总人口的85.94%。在业人口构成
  1982年前,区内在业人口各行业构成没有严格的划分统计。1982年7月1日第三次人口普査时,全区共有在业人口2434877人,按8大类职业划分各类职业状况是: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3263人,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27133人,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16985人,商业工作
  人员24927人,服务性工作人员19067人,农林牧渔劳动者2150285人,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112439人,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778人。
  1990年7月1日第四次人口普査时,全区共有在业人口304.20万人,占15岁及其以上人口的84.3%。按行业划分分别是:农、林、牧、渔、水利业271.66万人,占在业总人口的89.3%;工业13.72万人,占4.5%;教育、文化、艺术、广播事业4.75万人,占1.6%;商业、饮食、供销、物资、仓储业5.26万人,占1.7%;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事业1.39万人,占0.5%;国家党政机关、群众团体3.93万人,占1.3%;金融、保险业0.69万人,占0.2%;交通、运输、邮电业1.39万人,占0.5%;建筑业0.69万人,占0.2%;房地产、咨询、公用事业0.64万人,占0.2%。另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者783人,地质勘探和普査者24人,其他不便分类的行业93人。
  全区在业人口按职业划分分别是:各类专业技术人员9.47万人,占3.1%;国家机关、党群、企事业负责人2.94万人,占1.0%;办事人员3.49万人,占1.1%;商业工作人员3.73万人,占1.2%;服务性工作人员1.94万人,占0.6%;农、林、牧、渔劳动者269.96万人,占88.7%;生产、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12.61万人,占4.1%。另外还有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491人。
  全区在业人口的文化程度按行业划分,最高的是科研和科技服务行业,大专程度以上的占24.5%;其次是教育、文化艺术、广播电视行业,大专程度以上的占18.6%;文化程度最低的是农、林、牧、渔、水利行业,文盲、半文盲占26.1%。按职业划分,文化程度最高的是机关团体、企事业负责人,大专程度以上的占16.2%;其次是专业技术人员,大专程度以上的占14.6%;文化程度最低的是农、林、牧、渔业劳动者,文盲、半文盲占26.3%。婚姻构成
  建国前,境内富豪子弟中的男子十几岁即结婚,且有三房四妾;贫寒之家男子多在30多岁结婚,甚至终身无力娶妻。旧时近亲结婚者有之。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后,全区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力平等。规定男20岁,女18岁,始得结婚。1965年,中共中央提倡晩婚。1973年,农村青年提倡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城市男女青年均提倡25周岁结婚。有关部门在安排青年就业时,优先录用未婚大龄青年,城市在分配住房上也优先照顾晚婚者。
  1981年1月1日起,全区施行新“婚姻法”。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结婚,并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及3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通婚。
  1982年7月1日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査统计时,全区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总计2983097人(男1486695人,女1496402人)。其中,未婚者767052人(男432366人,女334686人),有配偶者1958978人(男969278人,女989700人),离婚者13297人(男10608人,女2689人)。
  1990年7月1日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全区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总计3612353人。其中,未婚者768947人,有配偶者2588184人,丧偶者241713人,离婚者13509人。第二章计划生育
  第一节政策措施
  1956年,区内开始宣传人口节育知识。1972年,全区推行“晚(晚婚)、稀(间隔4年)、少(一对夫妻最多生两个)”的生育原则。1973年,全区提倡“一对夫妻一对孩,两胎相隔四五年”的生育精神。1978年,全区人口出生率为17.50%,比1963年的人口出生率下降20.82%。1979年,全区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自当年4月起,独生子女由县计生部门发给《独生子女优待证》,其子女可优先入托儿所、幼儿园。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干部、职工者,每月领取儿童保健费5元;是村民者,由生产队决定每月补贴儿童保健工分或保健费;此保健费享受到独生子女7周岁为止。
  1982年,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把计划生育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向全国人民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结合这一指示精神,区内推行计划生育责任制,在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时,实行“一票否决”(即达不到计划生育指标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单位,违犯计划生育要求的个人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制度。
  1988年7月地方规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晚婚并按计划生第一个孩子的为晚育。男女双方按晚婚要求结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两周;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2个月。以上增加的假期,视为出勤。对实行晚婚、晚育的农业人口,可免去一年的集体义务劳动工。
  1991〜1996年,全区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效地控制了人口增长,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自1991年始,全区普遍实行抽样调查、重点管理、“一票否决”、追踪奖惩等制度。1992年,地委、行署提出“清底子、建班子、搞服务、上路子”的工作思路,并树立了东阿县高集乡和阳谷县七级镇两个先进典型。1993年5月起,区内婚姻登记由民政、公安、计生办3家联合办公。6年间,地区和县市共制定法规性文件132件,其中地区建立的计划外生育报告制度和做法由国家计生委转发全国;县、市、乡、村普遍建起人口学校;采取多种形式落实独生子女优待政策。1992年,地委、行署下发《关于全区计划生育工作3年实现“三为主”实施方案》;1993年,行署下发《关于全区计划生育“八五”期末基本实现“三为主”的意见》。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区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实现了“三为主”的目标,有5个县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三为主''先进县市。
  第二节技术队伍
  1958年,区内仅有8名医务人员能做男女节育手术。通过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临床传授,至1964年底,全区有71名医务人员做男女结扎手术通过了技术鉴定,各县县医院妇科、妇幼保健站都能掌握放环技术。1971年7月,地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建立。1978年12月,地区计生委设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有医务人员4人。1982年7月增加到13人,其中9名医务人员均能做节育手术。1980年,全区共有260人会做男扎手术、375人会做女扎手术。1985年,全区150所乡镇、办事处医院均能独立做节育手术。全区2963名乡村女医生、卫生员中,有三分之一的会放环。1984年后,阳谷、冠县、莘县等县陆续建立计划生育服务站,其医务人员均能做节育手术,并负责宣传指导计生工作。1988年起,根据山东省劳动局、计生委关于从农业户口的计划生育临时工作人员中招收合同制工人的通知精神,当年全区共招收计生合同制工人108人,1989年招收102人,1990年招收96人。所招人员大部分在乡镇级服务站和管理区工作,从事计划生育工作均10年以上。1990年,全区共有4个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132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每站7〜10人。1996年,全区8个县市和166个乡、镇(办事处)全部建起计划生育服务站。其中阳谷、东阿、茌平3个县站和53个乡镇站分别达到省、地优秀标准;高唐县站和121个乡镇站分别达到省、地合格标准。8个县市站和166个乡镇站全部配备了B超机,所有乡镇服务站均能进行査体、放环。同年,全区计划生育专业工作者共2812人,其中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者1920人,占68%。全区计生系统先后有583人受到地级以上表彰或奖励,其中1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4人受到国家计生委的表彰,3人被评为省计划生育劳动模范,9人获全省“计划生育科技先进工作者”称号,51人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
  自1980年起,区内许多单位受到山东省委、省政府及其它部门的表彰。1980年,省委、省政府授予阳谷县“红旗单位”称号,授予东阿、临清、茌平3县“先进集体”称号。1981年,省委、省政府授予聊城地区及阳谷、东阿、茌平、临清4县“红旗单位”称号,授予聊城地区人民医院、地委党校、聊城县、聊城手表厂、油泵油咀厂、聊城军分区和聊城一中“先进集体”称号。1982年,省委、省政府授予阳谷、东阿2县和聊城手表厂“红旗单位”称号,授予聊城军分区、地委党校、地区林业局、聊城师院、聊城棉纺织厂、莘县、地委宣传系统、地直财贸系统和地直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1984年,省委、省政府授予茌平县“红旗单位”称号。授予地区体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1986年,国家计生委授予茌平县“全国计划生育先进集体”称号。1988年,省委、省政府授予高唐县张大屯乡“模范单位”称号,授予聊城军分区、聊城市教育局、聊城市侯营镇蒋庄村等26个单位“先进单位”称号。1991年,省计生委、省人事局授予聊城市许营乡、临清市杨桥乡计划生育办公室等11个单位“先进集体”称号。1994年,阳谷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被评为“山东省优秀计划生育服务站”。1996年,聊城地区计生委被评为全省“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先进集体”,茌平、东阿两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被评为“山东省优秀计划生育服务站”。
  第三节节育
  区内采用最早的节育方法是男子使用避孕套,50年代初,即有使用其方法者。1956年10月17日,在聊城县城关镇物资交流大会上区内首次展岀避孕知识挂图、避孕工具、避孕药方等。通过展览,向广大群众宣传节育知识。1957年,区内育龄妇女有使用阴道隔膜避孕者。60年代,育龄妇女使用口服、针剂等药物避孕。1964年,区内育龄妇女使用节育环避孕。1965年,全区已婚育龄妇女接受放环避孕者达21680人、接受阴道隔膜避孕者达31200人。1980年,全区已婚育龄妇女放环避孕者共75600人,1987年为129458人,1992年为77633人,1996年为25133人。随着社会的进步,节育措施逐步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1959年,聊城专区医院医生郑福增在临清做了区内第一例输卵管结扎节育手术。1964年,茌平县医院派员赴曹县学习男性绝育穿针引线法,后改用针头固定法。1963〜1966年,全区结扎节育者共12306人,其中男扎10173人、女扎2133人。1975年,女子绝育改为腹部小切口。1987年12月,冠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派员到山西人民医院学习男性输精管可复性注射栓堵法,该法很快在全区得到应用和推广,并受到省、地有关部门的表扬。1990年,全区结扎节育者74712人,其中男扎20097人、女扎54615人。1996年,全区结扎节育者5982人,其中男扎1243人、女扎4739人次。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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