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风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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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聊城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82002022000020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风灾
分类号: S424
页数: 1
页码: 93
摘要: 干热风几乎年年发生,集中发生在每年的5月下旬至6月上旬。轻干热风年平均出现4~5天,出现年率83〜100%;重干热风年平均出现1.5-2.4天,最长持续时间达7天,出现年率57〜89%。干热风常造成小麦青枯逼熟,对产量影响较大,一般年份减产5〜10%,严重年份减产15〜20%。
关键词: 风灾 自然灾害

内容

干热风几乎年年发生,集中发生在每年的5月下旬至6月上旬。轻干热风年平均出现4~5天,出现年率83〜100%;重干热风年平均出现1.5-2.4天,最长持续时间达7天,出现年率57〜89%。干热风常造成小麦青枯逼熟,对产量影响较大,一般年份减产5〜10%,严重年份减产15〜20%。
  大风多年平均(瞬时风速大于或等于17米/秒)日数为15.8~25天,以3~4月份最多,占全年大风日数的三分之一。危害性大风集中出现在6〜7月份,最大风力达10级以上,常伴有雷雨、冰雹,造成严重灾害。
  龙卷风建国以来,屡遭龙卷风袭击,造成严重灾害的主要有两次:1971年6月27日17时30分〜18时,高唐县南镇公社纸房头村发生龙卷风,雷雨相伴,中心直径约400米,人、畜、车辆席卷入空,石磙被刮离地60米,造成46人死亡、169人受伤,毁坏房屋428间,折断树木467株,死伤牲畜58头。1987年8月26日16〜18时,莘县、聊城、阳谷3县市的11个乡镇43个行政村遭龙卷风袭击,死亡2人、伤348人,倒塌房屋3100余间,折断树木21.58万株,刮断电线杆390根,中断通信线路7.6万米,农作物受灾面积6.54万亩,成灾面积5.4万亩,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多万元。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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