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洪水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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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聊城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82002022000020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洪水灾害
分类号: TV122
页数: 1
页码: 92
摘要: 黄河溃决黄河自1855年(清咸丰五年)铜瓦厢改道至1938年间,沿境河段发生决溢计有30余次,口门53处,其中临黄堤40处、北金堤13处,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1887年(清光绪十三年)伏讯,寿张东纸坊北金堤决口,洪水决城,官署、庙宇、街衢、民舍倾圮。
关键词: 洪水灾害 自然灾害

内容

黄河溃决黄河自1855年(清咸丰五年)铜瓦厢改道至1938年间,沿境河段发生决溢计有30余次,口门53处,其中临黄堤40处、北金堤13处,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1887年(清光绪十三年)伏讯,寿张东纸坊北金堤决口,洪水决城,官署、庙宇、街衢、民舍倾圮。同年秋,张秋镇东南3里处临黄堤决口,口门宽74.6米,水趋东北夺小运河至天津入海,历时3个月后被堵合。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东阿王庙子金堤漫决,香山村七八十户人家,仅剩1座房屋没倒,东阿西北一带村庄及在平、聊城、高唐、临清等县均受灾。大水过后,不少村庄良田被飞沙覆盖,长期颗粒不收,难民被迫离乡乞讨。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寿张大寺张临黄堤决口漫水,淹寿张、阳谷、东阿等县。1933年东阿邵庄临黄堤两处决口,口门宽达60米,当年堵合。1947〜1996年间,境内临黄堤和北金堤无溃决。
  卫运河决溢自1855年(清咸丰五年)至1942年间,先后决漫24次。临清、馆陶、冠县、莘县均遭不同程度灾害;1943〜1963年间,出现过3次特大洪峰,决漫47处。1963年,卫河右堤在河南省内黄漫决,水流至莘县;卫运河右堤在临清冯圈决口,平地可漂筏行舟。全区先后淹地共63万亩。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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