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2007年4月28~29日,召开聊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分组酝酿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名单。表决通过了会议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会议补选宋远方为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聊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会议】第30次会议2007年1月16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聊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若干意见(草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的若干意见(草案)。补选了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31次会议2007年2月26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聊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召开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了提请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的会议议程(草案),表决通过了提请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的会议议程。审议了提请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的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表决通过了提请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的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审议了列席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人员范围(草案),表决通过了列席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人员范围。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工作报告(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工作报告(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书面印发了市法院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印发了市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全市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审议意见的报告。
第32次会议2007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聊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草案),表决通过了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聊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听取了关于提请审议郭兆信辞去聊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说明,作出了相应决定。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聊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了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的会议议程(草案),表决通过了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的会议议程。审议了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的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表决通过了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的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33次会议2007年6月5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听取了根据《监督法》要求梳理修改有关文件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有关文件。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及部门整改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书面印发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聊城市金融运行情况的调查报告。书面印发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印发了市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贯彻实施(出版管理条例)情况的汇报》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第34次会议2007年7月24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业经济视察组关于全市工业经济发展专题视察报告,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视察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聊城市200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聊城市2006年财政决算和200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聊城市2006年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聊城市2006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社会治安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情况的汇报。书面印发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印发市人大民侨外委员会关于全市旅游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印发市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情况的汇报》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市法院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35次会议2007年8月25日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聊城市选举工作委员会关于2007-2008年全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
第36次会议2007年9月29日召开,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意见 (试行)》(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审议了《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意见(试行)》(草案),表决通过了《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意见(试行)》。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几项制度建设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技工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情况的汇报。书面印发了市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的汇报》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了市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情况的汇报》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了市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全市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第37次会议2007年11月27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聊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聊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政府系统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劳动合同签订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民增收情况的汇报。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书面印发了《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办法(试行)》(草案)。书面印发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聊城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印发了市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几项制度建设情况的汇报》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了市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全市技工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第38次会议2007年12月4日,根据市长林峰海的提请,决定任命:秦传滨为聊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任命:秦新义为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第39次会议2007年12月27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提请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的会议议程(草案)。审议通过了提请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的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提请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的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提请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的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
审议通过了列席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人员范围(草案)。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聊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工作综述】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先后组织召开2次市人民代表大会,9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汇报27项,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13次,作出决议决定8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4人。
注重实效,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常委会紧紧围绕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不断加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一是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加强监督。抓住事关全市发展大局的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集中对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和金融运行等情况开展了一系列专题视察和工作调研,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政府改进工作。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听取审议了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畜牧业发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村村通自来水等情况的汇报,对贯彻实施《农业法》、《种子法》、《渔业法》及农民增收减负、农业节水、农业开发等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或执法调研。着力推动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开展“环保世纪行” 活动,加强了对《节约能源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了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常委会还听取审议了全市旅游业、外经贸、城市建设、服务业、国有资产监管,以及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公路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山东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情况的汇报,及时提出审议意见,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二是围绕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监督。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强化建议。认真开展《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聊城城区小学规划建设情况、全市技工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督促解决了影响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对全市文物保护、体育工作、食品卫生、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药品管理、档案管理、广播电视管理、文化市场管理情况开展了执法监督,推动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三是围绕保障民生权益加强监督。常委会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与再就业、养老保险等,认真听取审议了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制度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劳动合同签订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汇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有关政策,维护群众利益。扎实开展了《工会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情况的检查,对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动植物检疫法》进行了检查,督促政府加强公共卫生应急机制建设。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1500人次,受理来信489件,重点督办案件46件,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先后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执行法律法规、服务全市发展的情况进行了评议,督促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听取审议了市政府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审计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对市政府贯彻实施《城市规划法》、《城市供水条例》、《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监督检查, 督促市政府加快职能转变,推进管理创新和依法行政。五是围绕促进公正司法,加强监督。先后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法官法》、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开展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市检察院贯彻实施《检察官法》、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预防职务犯罪、规范执法行为等情况的汇报,督促“两院”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文明执法,提高司法能力,促进司法公正。
服务大局,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常委会紧紧抓住事关全市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深入调研,认真审议,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围绕城市规划建设,常委会严格审议总体规划,使城市建设更多地突出了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为推动全市生态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为大力实施科技兴聊战略,加强对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常委会认真听取审议全市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并及时作出决议决定,督促市政府加强财源建设,规范预算编制,切实做好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为规范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市人大常委会在总结多年实践并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研究了《关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办法(试行)》(草案),对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的范围、内容、提出和处理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该《办法》(草案)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了初审,为今后推进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规范运作和制度化建设打下了基础。
完善程序,切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在任免工作中,注重把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有机结合,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改进完善法律考试、供职报告、任职表决等工作程序,提高任免质量,体现了人民意志,促进了地方政权建设。为加强任后监督,先后对“一府两院“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评议,把对人的监督与对事的监督结合起来,把监督与支持结合起来,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加强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了《代表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促进了《代表法》的实施和代表活动的开展。二是总结经验,示范引导。先后召开了全市人大代表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发了代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完善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了《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等文件,促进了代表工作的规范开展。四是精心组织代表专题调研和会前视察。组织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开展了会前视察和一系列专题调研,丰富了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及时向政府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五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一年来,共收到代表建议69件,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代表建议办理专题视察活动,对一批事关发展全局和民生权益的重要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六是加强服务。密切与代表的联系,邀请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及时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吸收代表参加重要活动,宣传代表先进事迹,为代表订阅人大报刊,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保证了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
广辟渠道,深入开展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普法、依法治市情况的汇报,对普法工作和依法治市提出了明确要求;利用报纸、广播、网络等传播媒介,广泛开展民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建设法治聊城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通过各种形式,集中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宣传。多次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完善人大好新闻评选制度,充分发挥《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公报》、《聊城人大》杂志和聊城人大信息网在人大宣传工作中的主阵地作用,扩大了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与时俱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常委会始终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增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集中学习了《宪法》、《监督法》、《代表法》和《地方组织法》,开展了科技创新、新农村建设、工业发展、税收、质量技术监督、社会保障等专题知识学习,提高了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落实《监督法》、提高常委会质量、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修改,保证了常委会及机关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转。增设为专门委员会服务的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干部,较好地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机关办公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整体服务效能有了全面提高。
(孙凤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