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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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聊城年鉴》 图书
唯一号: 150820020220000062
颗粒名称: 法制
分类号: D927.52
页数: 18
页码: 172-189
摘要: 坚持以落实领导责任制为总抓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考核奖惩、责任查究等工作体系,形成了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考核有效、奖惩兑现、自我激励的平安建设工作新机制。
关键词: 法制 司法制度

内容

政法
  【综述】一、强化领导,责任制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
  坚持以落实领导责任制为总抓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考核奖惩、责任查究等工作体系,形成了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考核有效、奖惩兑现、自我激励的平安建设工作新机制。
  (一)健全任务目标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在平安聊城建设中各部门应承担的职责和任务,进行层层量化和分解。在工作内容上,细化到治安管理、信访处理、安全生产等各个方面;在任务标准上,要求每个部门、每个单位都要高标准、严要求来保证全市目标的实现;在任务分解上,细化到县、乡镇(街道办事处)、单位、村庄和各内部单位,建立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目标管理体系。
  (二)健全执行责任体系。明确规定,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为平安建设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负贵人为直接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共同抓。并明确了各级部在平安建设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强化了各项工作配套措施的落实。
  (三)健全监督考核体系。围绕监督考核体系建设,着重加大了 “三个力度”,一是加大了督促检查力度。市综治委对各级各部门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情况,采取平时抽查、单项检查、随机暗访和半年、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县(市区)、乡镇(办事处)、内部单位和村庄实行严格的检査考核。二是加大监督约束力度。通过开展明察暗访、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等措施,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情况的监督。三是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作为年度全面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人事部门在考察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办理其晋职晋级时,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考察的主要内容之一。占核结果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领导不得力、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全市平安建设表彰大会上,对3个县(市区)、31个乡镇(办事处)、40个单位和10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对26个内部单位和乡镇(办事处)实行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重点管理和黄牌警告。
  二、强本固基,基层综治工作实现新规范
  全市各级综治部门按照“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网络化”的要求,积极实施了基层综治办规范化建设。(一)硬件建设标准化。在前两年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高,全面实施了硬件标准化建设。按照“急用先备,经济实用,规范统一”的要求,对乡镇、管区、村综治办的办公室设置、办公用品、交通工具、档案管理等统一了标准。全市134个乡镇综治办全部达到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各乡镇有30%的村庄达到规范化建设的标准。阳谷、东阿等县已有80%的村庄达到两间办公室。
  (二)制度建设规范化。为使综治工作有章可循,保证依法办事,全市统一制定并完善了综治责任人述职报告、治安形势分析、平安信息员、督查督办、重大事项报告等项制度,并制作了图板,统一上墙。各县(市区)实行了乡镇、管区、村综治主任例会制度,定期汇报工作,排查矛盾纠纷,研究落实措施,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组织建设网络化。在加强乡、管区、村三级综治工作组织网络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垂直管理,专职专用,一村一职,一职多能”的原则,在乡镇、管区配备了专职综治干部,在村庄配备专兼职综治主任和信息员。加强了乡镇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组织建设,建立了多种形式的治安联防队伍。形成了县、乡、村三级配套联动,机制灵活,齐抓共管的综治组织网络,实现了治安隐患排查早、探察准、处置及时的目标。
  (四)日常管理严格化。在综治人员的配备上,按照中心镇5人,一般乡镇3人的要求,对乡镇综治办人员在年龄、学历、工作能力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在认真考察、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实行统一编号、挂牌上岗。对乡村综治办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实行 “三统一”,即乡镇综治办专职工作人员统一享受公安派出所干警特岗津贴待遇,村级综治办主任工资统一统筹到乡镇财所,由乡镇综治办统一发放。
  三、注重实效,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优化
  (一)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一是大力开展严打专项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了春、夏、秋季严打、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在打击对象上,突出了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经济犯罪和涉黑犯罪四个重点。二是狠抓大要案侦破。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案件,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和奖惩激励等制度,集中优势兵力,全力进行攻坚。特别是全市公安机关在18天内成功破获了“11.13”抢劫儿童案特大案件,有力的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全市人民群众拍手称快。三是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先后组织了5次集中统一行动和13次专项行动,全市共摸排涉恶势力线索46条,破获各类案件80起,打掉黑恶势力团伙1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7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重点打击金融涉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犯罪,强化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全市共依法审判和执行各类案件39125件,标的额达38359.5万元,减少了经济领域的不稳定因素。五是严厉打击职务犯罪。全市共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34件,渎职侵权案件162件249人;开展系统预防10个,个案预防60个,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在抓好面上严打的同时,对突岀的治安问题和治安状况不好的局部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对排查出的422个治安后进村庄和重点区域,共选派2200多名干部进行了集中治理,彻底改变了后进村的治安面貌。同时,还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军校武校、武馆专项活动”、“法律服务市场集中稽查治理活动”、“保护电力设施和反窃电工作专项治理活动”、“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公路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清查清理活动”等专项治理活动,都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特别是加强了乡镇司法所和调解中心、村级调委会组织建设。全市三级有排查调处组织134个,人员760余人。乡镇调解中心由综治办牵头,以司法所为依托,派出所、信访办、民政所、土管所等紧密配合;村级调解委员会3-5人组成,形成了乡村结合,乡镇为指导的工作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现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2006年,全市排查矛盾纠纷9183起,调解成功9016起,成功率98%,有效维护了基层的稳定。
  (三)大力加强控防体系建设。一是警力下沉,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全市基层民警已占全部警力的76%,城区派出所平均达到25人,农村派出所均达到5人以上,其中社区警力占派岀所警力的40%,城区34个社区均实现了一区一警或两警。二是建立专业巡防队伍。在城区划分36个巡区,由各派出所、刑警中队和新组建的专职巡防队伍采取步巡、车巡和定点执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4小时巡逻防控,保证了主干道及繁华区域的安全稳定。三是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建立多元化、多措并举的防控网络。在农村全面实施契约式保险联防,建立治安承包巡逻队伍;在城区以社区、小区为依托建立群防群治队伍。四是构建科技防控网络。在城区主要路口均设立了监控录像设施,对331个重点要害部位和单位安装了电视监控;拨款440万元建立了电视监控平台,将GPS卫星定位系统、联网报警系统与110并网联动,利用数字传输技术,为重点单位和目标提供全程安防监控。
  (四)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法制宣传一条街、法律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平安建设的宣传教育活动,并于4月和8月份组织开展了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依法维权意识、治安防范意识和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治村、依法治企、依法治校工作不断深化,全面推动了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向纵深发展。
  (五)大力强化对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工作。一是加大了对在校生的教育管理力度。在家庭教育、在校生管理,待业青年教育、青年农民教育、个体工商户管理、团队建设、环境治理,创建“平安校园”八条主线上形成了家庭、学校、社会全方位、立体化防线。全市所有中小学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二是加大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管理力度,本着“不歧视、不漏管、不失控,减少重新犯罪”的原则,对刑释解教人员建档立卡,并组成由派出所干警、单位负责人及家庭亲友三结合的帮教小组,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认真落实管控措施,进行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强了流动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大力开展了人户分离和暂住人口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坚持以居住地作为管理人口的基本准则,建立和完善了 “以房管人”的工作新机制。
  (六)强化信访工作,努力解决好信访问题。坚持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制度,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完善了“四定二包”责任制,做到群众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加大了涉法信访案件的处理力度,推行了公、检、法、司、信五长联合接访制度,加大了涉法涉诉案件的调处力度。全年共查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421起,处结率为96%。
  四、致力创新,亮点工程全面开花
  继续滚动推出了聊城的特色成果,即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的“五个亮点”:一是基层综治办规范化;二是农村契约式保险联防;三是社区治安保险; 四是内部单位安全防范保安化;五是建立平安建设信息督查员队伍,这“五个亮点”已经在实践中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在全面推动“五个亮点”的工作中,进一步拓展思路、丰富内涵、完善举措,一个一个地抓深化、抓完善、抓巩固、抓提高,通过“五个亮点”的完善落实,使平安聊城建设再跨新台阶、又上新水平。
  (一)强化村级,大力推行保安化保险联防。重点抓了农村契约式治安保险联防的扩面和完善工作。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把摩托车、电动车、农用三轮车、农机具、已收获农作物和大牲畜等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财产纳入保险范围,扩大了保险覆盖面。同时,严格贯彻合法自愿原则,下发了聊综发24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操作规程,使治安承包费和保险费的筹集更加规范。9月份,市综治委在阳谷县召开了推行契约式治安保险联防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推广了阳谷、东阿两县开展契约式治安保险联防的经验。全市整建制推行契约式治安保险联防的村庄达到5619个,覆盖面达到86%;聘用治安承包人5619名,村级治安巡逻人员达到17092人。通过推行农村契约式治安保险联防,聊城市农村治安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全年农村发生可防性案件6168起,比上年下降了8.8%。全市开展治安保险的经验得到了中央政法委、中国保监会的高度重视。3月份,聊城市在济南向中央综治办和中国保监会的负责同志作了专题工作汇报;7月份,在全省推行契约式治安保险联防现场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6月20日出版的《人民公安报》整版刊载了聊城市推行农村契约式治安保险联防的工作经验;10月4日山东卫视的《乡村季风》栏目,对聊城市农村契约式治安保险联防的做法进行了专题报道。中国保监会准备把聊城创新推出的治安保险作为一个新险种——“农村平安险”,拟在全国全面推开。
  (二)巩固社区,大力落实社区治安保险。为进一步加大治安保险的推行力度,市综治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推广社区治安保险的意见》,在市电视台播出了4期治安保险专题栏目,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6月份,召开了治安保险专题调研会和现场推广会,进一步规范了治安保险运作模式和操作程序,把摩托车、电动车等易爆物品纳人保险范围,保险标的也由原来的4.4元承保3000元调整为5-7元承保5000-7000元,进一步激发了社区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全市加入治安保险的居民达到2万余户。对封闭管理的居民小区,把治安保险纳入物业管理,由物业公司聘请保安,全天候不间断巡逻,并与安装防盗门窗、电视监控等物防、技防设施相结合,社区和居民小区治安状况明显改善。
  (三)强化内部单位,大力搞好“三防”建设。按照“人防抓落实、物防抓巩固、技防抓提高”的原则,在内部单位和大型专业市场积极推行保安化服务,同时在物防、技防上加大资金投入,实现了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全面提升了治安防范水平。在18个大系统、796个内部单位实行了保安化,共派驻保安2400多名,已有2700个单位安装了技术防范设施,占全市单位总数的95%。在6月份,全市公安机关实现了110、122、119“三台合一”并全面联网运行。
  (四)突出信息员督察员建设,确保基层稳定。各县(市区)委相继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平安建设信息督察员队伍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平安建设信息督察员办公室(为正科级),全面掌握社会不稳定信息,及时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全市共选调134名年富力强的同志(每乡镇、办事处一人)做信息督查工作。坚持“急用急报、特用特报”的原则,一周一汇报,一月一总结。信息督查员活跃在广大城乡,进村入户,走街串巷,联系群众,收集信息。全年共收取不稳定信息4830条,其中涉及安全生产隐患550条、矛盾纠纷230条、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1980条。
  五、以人为本,政法综治队伍建设整体上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综治政法队伍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大局,大力加强了政法综治队伍建设。一是坚持重心下移,扎实抓好基层政法组织建设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全市乡镇、街道均建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综治委主任、分管书记任副主任,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综合治理办公室,城区街道18人以上;农村乡镇12人以上,综治办主任由分管副书记兼任,综治办副主任由副科级领导兼任。在村级,对村级综治队伍的任用上实行聘任制,择优录用了一批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强,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人员担任村专职综治主任。为进一步提高基层综治干部的工作水平,全市举办了两期综治干部培训班,培训综治干部450余名;县(市区)举办14期培训班,培训基层综治干部910人(次)。在加强综治队伍建设的同时,加强了各级治安巡逻队伍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落实了职责、任务岗位和报酬。通过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做到基层基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能干好。二是强化政法队伍建设,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活动中,政法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均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员动员大会,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体干警认真收听收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讲座》,并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将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同做好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取得了明显效果。三是建立执法档案,加强队伍的监督与管理。市委政法委制定了《全市政法系统执法执业档案实施意见》,对执法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建立了执法、执业档案,并健全了考核监督机制,有效地加强了执法活动的规范化建设,促进了严格公正执法。为增强工作透明度,树立干警形象,密切警民关系,政法各部门制定了《关于开展“开门评警”活动的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印发《执法服务承诺》,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办事程序、时限和结果,实行阳光作业。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了意见箱,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坚持从严治警,深入开展创满意活动。全市政法机关采取请进来的办法,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群众代表到政法机关和基层所队视察工作,征求社会各界对政法各部门的意见。虚心听取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队伍建设的真实反映,做到边走访、边整改,以此争取群众对政法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积极开展 “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实施了资助一名失学儿童,帮助一名下岗职工,资助一家困难户,建立一处爱心联系点,建立一批便民服务部的“五个一”工程。狠抓窗口单位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认真坚持了警务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度,规范有关证卡服务制度等,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继全国“十大人民检察官”白云、“全国十佳人民法官”李昆仑后,9月份,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王峰同志又被评为“全国十大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
  (吕淑华司翔成)
  社会治安
  【综述】2006年,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一个理念”(“亲民公安”理念),突出三条主线(平安聊城建设、队伍正规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构建“三型机关”(学习型、服务型、开拓型),进一步深化“六大机制”(信息灵敏、处置妥善的维稳机制,攻坚克难、重案必破的打击机制,动静结合、网络健全的防范机制,立足服务、廉洁高效的管理机制,装备精良、技术先进的保障机制,素质强警、从严治警的队伍管理长效机制),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了新发展、新突破,为推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平安聊城”、“和谐聊城”建设做岀了积极贡献。20余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先列,多项工作已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公安部、省厅10余次在聊城市召开了不同类型的现场会、观摩会,实现了刑事发案、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进京赴省上访、队伍违法违纪六个方面的下降,以及打击能力、驾驭能力、群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率四个方面的提升,为推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平安聊城”、“和谐聊城”建设的深入开展创造了安定的治安环境。圆满完成保卫任务215批(次),确保了来聊领导的绝对安全和每项活动的万无一失。加强信息灵敏、处置妥善的维稳机制建设,市局共收集整理情报信息10940条,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上报信息2371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79次,为服务领导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围绕各级“两会”和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要敏感期,依法妥善处置一批群体性治安事件。认真坚持“一
  二四”领导接访制度,集中开展了两次大的信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信访遗留问题均得到了圆满解决。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切实增强打击实效,各类案件均呈下降态势,先后侦破了“10•13”重大拐卖儿童案和“3•01”蝶贝蕾特大传销案等一大批有影响的案件,社会治安保持了持续稳定的良好态势。以公安部“三基”工程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经费和装备投入,切实加强动静结合、网络健全的防控机制建设,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加强立足服务、廉洁高效的管理机制建设,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危险物品专项整治。加强素质强警、从严治警的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年内市公安局先后被评为全国“公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油区治理先进单位”,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党员教育先进单位”和省级文明机关,市委给予通报表彰,被市政府荣记集体二等功,涌现出全国“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王峰、二级英雄模范白贵华等一大批献身基层、服务群众的先进典型。另外还有4名民警荣立个人一等功,5个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17名民警荣立个人二等功。
  【打击刑事犯罪】以“侦破命案”和“打黑除恶” 为龙头,以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为重点,深入开展严打整治集中行动,始终保持了对各类刑事犯罪的凌厉攻势和高压态势,先后成功侦破了“10.13”重大拐卖儿童案、东阿“9.15”持枪抢劫杀人案、聊城系列盗窃、抢劫农用四轮、三轮车及大牲畜案等一大批影响大、危害大的案件。2006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刑事案件9399起,同比下降3.75%,破获9433起,同比上升6.85%,刑事拘留5247人,劳教491人,逮捕1865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9.77%J62.57%和1.36%。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取得了重大战果,全市发生命案71起,同比下降16.47%,破获81起,其中积案14起,现案破案率94.37%,总破案率114.08%。始终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从预防、发现、控制、打击等环节,全面强化打黑除恶措施,坚决给黑恶犯罪活动以毁灭性打击。追逃工作战果显著,共抓获逃犯923名,其中外省逃犯272名、省内逃犯53名、当地逃犯598名,抓获逃犯总数同比上升167%。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行动中'共破获“两抢一盗”案件61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62名,侦破“两抢一盗”系列案件397起。
  【打击经济犯罪】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商业贿赂、非法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假币犯罪、涉税犯罪等专项整治行动,共受理案件349起,破获227起,避免和挽回损失7199万元,成功侦破了涉案总金额达20亿元、号称共和国传销第一案的“3.01"蝶贝蕾特大传销案、“2.28”蒙卡迪公司互联网传销案等一大批在全国和全省有影响的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较好地维护了全市经济秩序。省公安厅在聊城召开了公安经侦建立全面主动进攻机制提高打击经济犯罪水平现场会;市公安局先后4次在全国性会议、5次在全省性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公安部部长周永康,部长助理、经侦局局长郑少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高丽,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曲植凡,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兆信等领导同志先后对打击非法传销、队伍正规化建设、主动进攻机制建设等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被评为“全省优秀经侦支队”和“全市公正执法先进单位” 。
  【打击涉油犯罪】大力整治汕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严历打击各类涉油犯罪。相继开展了春季油区专项整治“能源利剑”专项行动和油区治安整治百日会战,形成了对各类涉油气电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现行案件的围剿之势。先后破获各类涉油案件20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名,累计为企业避免和挽冋损失1000余万元,涉油犯罪多发的势头得到了遏制。公安部、省厅督办的所有案件全部告破。同时,探索建立输油气管道生产安全管理新机制,建立了专职巡护队伍,门上年10月份以来,持续实现了全市输油管道“冬发案”。市公安局被评为全国整治油气出及输油气管线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三基建设】全市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三基”工程建设总体部署, 按照市局党委提出的“换件建设加大投入上水平、软件建设强化措施求实效”的总体思路,以“三所三队”为重点,基层基础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完成了县级警务机制改革,精简了内设机构,充实了基层警力,较好地解决基层民警的职级待遇,已有41名派出所长进入乡镇党政班子,下沉警力610名,基层一线实有警力已达到县级公安机关的90%以上。以“五大防控网络”为核心,大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共建成433个社区和农村警务室,配备民警733名,各类群防群治力量达到17000余名,农村86%的村庄推行了治安承包和契约式保险联防;95%以上的内部单位实行了保安化;在出入城区的主要路口和交通主干道,建成25处警务工作站.并实现了声像与指挥中心联网;城区科技防控、公安综合信息查询、网上办案、派出所综合信息等八大系统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基层科所队四级网覆盖率达到100%。通过大力加强“三基”工作,全面提升了防范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对社会治安和公安队伍满意率均达到了96%以上。
  【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大力加强公安信访工作,着力在延伸工作触角、超前预防化解、强化重点问题日常治理上下功夫,逐步健全了公安信访工作长效管理机制,集中开展了两次大的信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超前预防、及时化解和有效处置了群众反映的大量信访问题。年内.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022件次,息诉罢访964起,基本上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案案有结果。12月29日,省公安厅在聊城召开了全省公安信访工作现场会,推广了聊城市的经验做法。市公安局被公安部授子全国公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110报警服务】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加强社会治安动态监控系统建设的要求,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全面建成并开通运行了市县两级公安机关110、119、122“三台合一”系统,真正实现了警务资源效能的最优化、警务运行模式的现代化和警务决策的信息化。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亲民公安”理念为指导,始终把处警救助是否有效、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110报警服务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严格按照“城区5分钟、城郊10分钟、农村尽快到达”的要求,认真兑现承诺,紧紧围绕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抢险救灾、扶危帮贫、服务群众,积极主动,认真扎实地开展好各项工作。年内,全市共有效接处警37954起,救助群众1381起,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广泛称赞。
  【交通管理】认真落实“五整顿、三加强”措施,多措并举,标本兼治,交通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了“政府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事故预防工作机制,并实施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深入推进了交通安全工作的社会化进程。加大了道路交通事故黑点的整治力度,认真组织开展了“奋战七十天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通过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违法行为的管理和控制,事故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强化了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接送学生车辆、大型载货汽车及其驾驶人的户籍化管理工作,将重点车辆全部纳入了有序管理。坚持开展治理“双超”、打击盗抢机动车违法犯罪、路面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有效地提高了路面管控能力。在城区重要路段普遍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同时在出入市区主要路口规划建设了警务工作站,实现了对交通信息的全天候控制,为有效控制交通违法提供了有力保障。年内,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714起、死亡290人、受伤1880人、直接经济损失51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4.46%、13.17%、1.88%和13.86%,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被公安部授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成绩突出的基层单位。同时,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工作率先在全省取得了显著成果。在全省交警系统岗位练兵比武竞赛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取得了全省团体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
  【户籍管理】圆满完成了2006年度人口统计工作,全市共有常住人口5728188人;年内,共登记出生人口53513人,死亡注销28236人,自然增长率为4.43%。;迁入64794人,迁出58683人。积极深入开展“三个一、双百千”活动,共走访99355村(户),发现违法犯罪线索172条,侦破案件52件;登记暂住、流动人口3294人,列管重点人口、工作对象426名;承包治安薄弱单位(社区、村庄)129个。全力开展换发“二代证”工作,共上传制证信息195万条,高质量地提前完成了省厅下发的全年工作任务。
  [消防管理】各级公安消防部门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大力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探索建立了周边市地消防救援工作协作机制,全面提升了部队灭火和救援能力。全市消防部队共参加社会抢险救援655起,投入车辆2342台次,动用警力16007人次,抢救遇险群众82人,保护建筑43937平方米,抢救和保护物资价值5979万余元。不断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积极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探索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管理新模式,全面推进了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火灾预防形势持续稳定,全年共发生火灾事故824起,直接经济损失193万元,同比分别下降了12.15%和5.36%,无人员伤亡,实现了全市连续12年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市消防支队连续10年被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评为“基层建设先进单位”,并被市政府授予“水城消防卫士”荣誉称号。2006年9月,公安部在山东召开全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现场会,期间专门组织与会人员到聊城进行了实地参观,向全国推广了聊城的经验做法。公安部刘金国副部长、山东省李玉妹副省长,省长助理、公安厅长曲植凡等领导莅临会议并给予充分肯定。
  [出入境管理】各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始终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在积极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的同时,严格出入境各项审批事项的审核把关。全市共办理公民出国境证件及签注6704人次,同比上升30%,登记临时入境的境外人员2000余人次,同比上升78%。全市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报备工作及上传制证信息准确率等单项工作均名列全省第一。及时查处并依法遣送一批非法入境、居留人员,并妥善处置了一批涉外案(事)件,有力地维护了全市出入境管理秩序。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被评为全省巾帼文明岗,全省公安岀入境系统首批“文明窗口”、全市“文明窗口”、全市口岸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市对台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队伍建设】以打造“亲民公安”队伍为总抓手,大力强化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了荣辱观、法制理念等专题教育活动,打牢了广大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对党忠诚的思想根基。以领导骨干培训和全警大练苦练基本功为重点,全面落实“三个必训”制度。举办了14期领导骨干培训班和58期实战技能培训班,参训民警占到全市总警力的87.5%,市公安局在省公安厅组织的各项比武竞赛中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经验材料被公安部转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三项排查”“三个专项治理”活动,大力强化纪检、督察、审计和执法监督,切实加强公安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2006年10月15日,全省公安机关“三项排查”“三个专项治理”暨廉政文化建设现场会在聊城召开,市公安局介绍了工作经验。在6月份举行的全市学党章知识竞赛中,市公安局代表队夺得第一名。
  (张兆刚安童童)
  
  检察工作
  
  【综述】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积极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按照在服务大局、履行职责、检察改革、队伍建设、基层院建设和抓工作落实上取得“六个新成效”的目标要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为全市加快跨越发展、促进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聊城”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审查逮捕、提起公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重点打击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078人,提起公诉2328人,及时有力地惩治了犯罪,增强了群众安全感。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打击金融诈骗、制假售假、非法经营等犯罪活动,共办理此类案件71件127人,依法保护各类市场和中介组织发展,支持和引导经营者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合法经营。
  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出发,坚决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村霸、市霸、街霸、路霸“四霸”犯罪活动,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严打”工作中,注重加强与公安和审判机关的协调配合,对重大案件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形成“严打”合力,壮大“严打”声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促进治安秩序的进一步好转,全力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认真贯彻中央、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围绕党委关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依法查办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改革发展稳定的腐败案件。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62件249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4件187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8件62人;涉及科级干部22人,县级干部2人。已提起公诉138件213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15件160人。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增强运用检察职能服务工作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上学难等社会问题,集中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和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工作,共查办医药、教育等事关民生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18件19人,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16件28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20件26人,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现代市场体系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在办案中充分发挥一体化机制的作用,支持基层院依法办案,对基层院查办难度大的大要案,帮助排除干扰压力,通过参办、提办、异地交办等方式,加大侦破力度。继续完善案件质量和办案安全监控机制,注重视听资料的采集运用,按要求搞好对犯罪嫌疑人讯问的全程录音录像工作,严格扣押款物管理制度。加强办案安全防范,确保无程序违法、无错案、无超期羁押、无安全事故。
  以保护干部为着眼点,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到关口前移、多措并举,尽力减少一个犯罪,保护一个家庭,少受一份损失,增加一份和谐。全市检察机关通过上法制课、举办演讲比赛、书画展览、征文评选、罪犯现身说法等形式,组织开展警示教育66次,受教育干部群众1万余人。完善个案预防工作机制,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选择职务犯罪多发、易发行业部门开展系统预防,推动加强内控管理,铲除滋生犯罪的土壤。在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公路改造等23个重大建设工程中开展了专项预防,加强对招标、投标、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有效防范和减少了违法犯罪的发生。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相统一,切实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公正司法,不枉不纵。加强立案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3件65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36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销案件25件。加强侦查监督,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追加起诉162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115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1人;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不批准逮捕577人,不起诉18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刑事抗诉3件3人。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依法提出抗诉160件,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抗诉5件,审判机关已开庭审理35件,改判和调解结案22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及时纠正发生在监管改造环节的违法问题,督促消除不安全隐患,完善防范超期羁押长效机制,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的尊严。
  四、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和谐聊城建设
  坚持立足本职用心把握,找准定位服务大局,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拓展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途径和方式。
  深入开展集中处理涉检上访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检察长接访制度,落实首办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试行约访、下访、巡防工作模式,在重点乡镇聘请信访联络员106名、设立便民接访室56个,疏通上访渠道,掌控上访动态,做好稳控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深入村居社区开展接访活动106次,解决涉法涉诉问题61个,妥善处理告急信访17件,化解矛盾纠纷44起。对群众诉求合理的,该纠正的纠正,该赔偿的赔偿;对诉求不合理的,耐心说服教育,促其息诉罢访;对久诉不息的缠访老户,实行公开听证、答询制度,公开案件事实和处理过程,公开处理结果和法律依据,依靠群众和社会舆论破解缠访缠诉难题。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促进社会和谐。正确处理履行职责与服务大局、惩治腐败与保护干事创业、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讲究办案策略,改进执法方式,办理任何案件都更加注重化解矛盾,更加注重促进和谐。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始终做到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鼓励开拓者,查处违法者,打击诬陷者,努力营造既惩治犯罪又保护干部群众大胆干事创业的执法氛围。在惩治刑事犯罪工作中,把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与执行刑事司法政策有机统一起来,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于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打击;对未成年犯和初犯、偶犯,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从轻从缓处理。全市共对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好、取得被害人谅解的144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对18人依法决定不予起诉,尽力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
  【队伍建设】紧密联系检察实际,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学习心得交流会、建立“先进性建设教育基地”、开展法治理念教育万人评、召开析案明理现场会等方式,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打牢公正执法的思想基础。为解决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各部门采取自查互查、征求上下级意见、走访案件当事人、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深入查摆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以事论理,举一反三,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找准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加以整改,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转化为检察干警的内在素质和执法办案的具体行动。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职能部门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层层签订责任状,按规定进行述职述廉,以实际行动为干警作出表率;健全完善对基层院领导班子的考察考核制度,积极建议、协助党委做好基层院班子的调整充实工作,使领导班子的结构得到优化,整体效能得到提高。把检察机关内设职能部门建设作为推进基层基础工作上台阶的着力点,通过竞争上岗,选好配强了部门负责人;通过落实“一岗双责”,提高了部门负责人的协调能力和抓工作落实的能力;通过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使每个职能部门的工作逐步纳入规范有序的运行轨道。
  组织干警苦练基本功。围绕创建学习型机关,提高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全市检察机关大兴学习之风和练兵热潮。各部门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和岗位要求,制定苦练基本功的实施方案,细化练兵内容,针对如何调查取证、讯问犯罪嫌疑人、出庭公诉、加强监督、提高办案质量等,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专题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共有700余人次参加了网上办公、晋升检察官等级、岗位技能等培训。以培训促规范,靠练兵上水平,有效提升了检察干警的专业理论素养和实际办案技能。
  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大力弘扬白云精神,充分发挥模范人物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系统营造弘扬正气、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广大干警以英模人物为榜样,自觉学习先进,努力赶超先进,用心工作,拼搏奉献,涌现出一批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有37个单位和86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白云热线”被评为全市十大杰出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四五”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并被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全国优秀青年卫士”王传师同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在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届“双十佳”评选活动中,临清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十佳基层检察院”,茌平县人民检察院邵景良同志被评为全省“十佳基层检察长”。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冠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
  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全面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共选任人民监督员49人,其中人大代表26人,政协委员11人。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监督案件47件61人,经人民监督员评议,均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不定期邀请人民监督员或人大代表旁听重大案件的庭审,探索人民监督员参加涉检上访案件听证会制度,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执法办案情况进行监督评判。增强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促进了检察干警执法观念的转变和办案质量的提高。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接受监督。定期寄送《聊城检察》,全面介绍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办理转交的事项和案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采取主动邀请视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等方式,
  虚心听取建议和意见。
  [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迎接省院对全省分市院检查为契机,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检查的标准,进一步严密了办案程序,细化了工作流程,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针对检查点评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逐一整改,提升了执法监督、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礼仪等各项管理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在此基础上,按照市委和省院的要求,基本完成了具有部门特点的执法档案建设,两级院共建立部门执法档案92册,个人执法档案514册,涵盖了所有执法部门和办案干警。执法档案的建成及应用,加快了规范化建设由制度层面向机制层面的转变。
  以信息化带动和提升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全面推广使用综合信息平台,全市检察机关综合信息平台于2006年初安装、调试完毕,实现了系统内部之间办公、办文、办事的网上操作和流转,切实将信息技术转化为现实的管理手段和办案能力。配合专项活动及时设置和更新栏目,充分发挥了信息平台的信息交互作用。检察专线网视频会议系统各项功能运转良好。建立网上考试平台,在全省检察机关第一个调通并正式使用。市院建立了集会议签到、考勤等多项功能为一身的智能管理一卡通系统。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和省院制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在全省较早开展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从设施、人员、制度上规范,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持。(吕鲁华)
  
  审判工作
  
  【综述】2006年,全市法院系统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切实贯彻“司法为民”要求,积极参与“平安聊城”建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工作和各项建设都取得了新进展。2006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和执行案件39739件,审(执)结39141件,同比分别上升13.48%和18.91%,结案率达到98.5%,诉讼标的额18.91亿元,为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中院机关连续两年荣获“省级文明机关”称号;冠县法院定远寨法庭庭长李昆仑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中国法官十杰”等称号,并被授予“金法槌”奖。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振奎来聊城市法院视察工作时给予高度评价,省法院尹忠显院长、市委书记郭兆信、市长张秋波等领导同志先后对全市法院工作作出批示, 并给予充分肯定。
  【刑事审判】积极参与“平安聊城”建设,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503件,审结1479件,判处刑事犯罪分子2145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包括死缓)的罪犯434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在刑事审判中,坚持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和盗窃、诈骗等多发性犯罪,特别是团伙犯罪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927件,判处罪犯1690人,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促进了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同时,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案件85件,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审结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案件56件,判处罪犯115人,促进了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在刑事审判中,坚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力争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关于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的改革要求,在加强死刑一审案件审判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做好死刑案件二审开庭的组织、保障等工作,确保了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依法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共为83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依法对3名被告人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公民不受刑事追究,加强了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
  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利用公开审判、公开宣判、法制宣传、司法建议等各种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举办公判大会、法制宣传咨询活动50余场次,发表法制宣传稿件623篇,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向有关单位提出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司法建议394条,促使其堵塞了漏洞,改进了工作;办理减刑案件957件、假释案件9件,对84名缓刑罪犯进行了回访帮教,促进了罪犯改造和社会稳定。
  【民事审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重大部署,充分发挥调节经济关系的职能作用,共审结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商事案件16370件,诉讼标的额10.2亿元,为全市的经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其中,审结破产案件9件,破产额3.9亿元,审结租赁、联营等纠纷案件260件,为国有资产重组奠定了基础,促进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的完善;审结买卖、担保、服务等合同纠纷案件3091件,诉讼标的额1.52亿元,依法制裁了违约失信行为,维护了公平诚信的市场经济秩序;审结借款合同、融资租赁、股票、票据等纠纷案件4823件,维护了金融运行安全;审结房地产案件390件,劳动争议案件168件,知识产权案件29件,促进了房地产、劳动力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的健康发展;审结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1026件,依法维护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促进了农村稳定和农业发展。
  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不断强化民事审判工作,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共受理民事案件9106件,审结8864件,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和谐。其中,审结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614件,加强了对老人、妇女、儿童和无过错方的保护,弘扬了社会主义道徳风尚;审结人身、财产等损害赔偿案件4492件,依法制裁了民事侵权行为,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全面加强民商事诉讼调解工作,在重视办案法律效果的同时,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74%,有效地化解了人民内部矛盾,增进了人民内部团结,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行政审判】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共受理行政案件869件,审结831件;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774件,执结3776件,依法妥善处理了一批涉及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农民负担等热点问题的案件,既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干群矛盾。积极探索实行行政案件协调解决制度,经协调原告主动撤诉208件,促进了“官民”和谐。市中级法院认真做好国家赔偿工作,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件,使蒙受冤屈的公民依法获得赔偿,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审判监督】积极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认真做好审判监督工作,共审结各类案件142件,进一步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
  在再审案件审理中,始终坚持事实求是、依法纠错的原则,对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认定的事实,或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的生效裁判,坚决依法及时予以纠正,切实把好了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关口”。通过再审程序,全市法院做到了不遮丑、不护短,依法纠正了一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切实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按照最高法院提出的“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进一步加大了再审案件的调解力度,总结推广了东昌府区法院再审案件100%调解结案的经验做法,全市法院再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30.9%,使一批长期缠诉上访的案件得到有效解决,既维护了合法权益,又做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执行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52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共受理民商事执行案件7499件,执结7494件,执结标的额3.68亿元,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生效裁判权威和法律尊严。
  为提高执行效率,保证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实现,全市法院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两级法院对执行积案进行了全面排查,灵活运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等方式,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积案,加大执行力度执结完毕;对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财产线索的积案,依法中止执行;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和确无履行能力的积案,依法向申请执行人发放债权凭证文书。执行工作中,注重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引导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阻碍法院执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了执行积案的顺利执结。经过不懈努力,全市法院共清理执行积案3867件,其中执结2792件,执结标的额1.39亿元, 发放债权凭证执行案件892件,中止执行积案183
  件,使一大批久执不结的“骨头案”、“难缠案”得以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好评。
  为切实化解“执行难”问题,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市中级法院争取市委的领导和支持,召开了由纪委、公安局、检察院、建委、银行等29个部门参加的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联动会议,下发专门文件,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在全市初步建立起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市中级法院通过加强检查通报、加大提级、指定执行力度和案件督办力度等方式,不断完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统一”执行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
  【审判改革】积极推进审判改革,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全年所有案件均在审限内结案,无一件超过法定办案期限。
  坚持将案件流程划分为立案、排期、开庭审理、合议研究、裁判文书签发、报结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规定了职责范围和完成时限,由立案庭统一行使审判流程管理职责,借助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对每一件案件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了审判监督秩序。同时实行内部审限制度,规定民事一审案件必须在4个月内审结,二审案件必须在2个月内审结,由立案庭对临近审理期限的案件进行催办,对超过内部审限的案件进行通报,同时将办案期限记入法官业绩档案,纳入年终考核范围,切实提高了审判效率。2006年,全市法院审、执结的各类案件全部在法定审限内结案,其中市中级法院在内部审限内结案的达到91.7%。
  认真制定严格的案件质量评价标准,初步构建起了以案件评查为核心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实现了对立案、保全、送达、排期、收费、庭审行为、庭审驾驭、合议规范、文书制作、诉讼调解、执行措施、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等各个办案环节的监督评查,由审判监督庭统一行使审判质量管理职责,采取定期评查与临时评查相结合、全部评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卷宗评查与行为评查相结合等灵活多样方式,对各类案件进行百分制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业绩档案,作为主要业绩与法官奖惩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了审判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全市法院整体审判质量得到有效提高。2006年,全市法院二审案件改判、发还率同比下降2.23个百分点,再审申诉率同比下降0.11个百分点,“赴省进京”涉诉上访案件明显减少。
  对于申诉复查案件,全市法院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制度,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权,又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对原审判决的意见,提高了再审复查案件的质量,依法规范了再审案件的“入口”。对于再审案件,不管是按一审程序还是二审程序进行再审,均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将再审诉讼活动的重心放在法庭上,实行公开举证、质证和认证,公开裁判理由,增强了再审审判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了再审裁判的公信力。进一步规范再审改判标准,对于无法律明确规定或认识上有分歧的案件,属于法官自由裁量范围的案件,失去改判条件的案件,影响社会效果的案件,一般不予改判。同时,进一步健全再审裁判的运作机制,实行庭长参加合议庭审判制度,强化审判委员会对裁判结果的监督,切实提高了再审案件的审判质量。2006年,市中级法院共审结再审上诉案件27件,其中予以维持的17件,改判、发还的6件,调解、撤诉等其他处理的4件。
  【立案信访】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和“公正与效率”主题,积极开展创人民满意活动,认真做好立案信访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解决群众“告状难”,全市法院在实行窗口立案、网络立案的基础上,又采取假日立案、巡回立案、传真立案等便利群众诉讼的措施,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诉讼风险告知,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保障了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以及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纠纷优先审查,及时立案,依法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共对300起案件的当事人实施了司法救助,依法减、缓、免诉讼费54.97万元,保证了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为解决群众“申诉难”,全市法院进一步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接访工作,健全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信访形势分析制度、信访流程管理制度、重大案件协调制度和信访案件终结制度,严格信访工作责任制,对申诉、来信来访限时进行回复,做到文明、规范接访,共处理来信349件,接待来访996人次,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14件,对裁判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予以纠正,保证了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
  为推进司法民主进程,全市法院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全面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通过开展陪审员培训、规范陪审员管理制度、落实陪审员工作补助等措施,为人民陪审员行使职责提供了有力保障。2006年,全市人民陪审员共有1023人次参与了724件案件的审理,人民陪审员监督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省人大来聊城检查时对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队伍建设】按照“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创一流”的总体思路,深入开展“三项活动”,提高了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树立了人民法官良好形象。
  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年”三项活动,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举办演讲比赛、听取专家讲座、加强研讨交流等多种学习教育形式,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端正了司法指导思想和职业道徳观念;通过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向社会发放调查意见表等形式,虚心听取外界意见和建议,深刻查摆了司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法官业内业外行为;继续完善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不必为的“四不为”廉政建设机制和内外监督机制,广大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法院队伍没有出现大的违法违纪问题。
  积极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全面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依托山东法官学院聊城分院先后举办了全市基层法院法官培训班、法庭庭长培训班和全市法院领导干部培训班等9期培训班,共培训650余名领导干部和基层法官,法官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通过与中国海洋大学等高等院校联合举办研究生班等措施,鼓励干警参加高学历教育。全市法院干警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达63.2%,中院具有硕士学位的有12人,有2人取得了博士学位,法官队伍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明显优化。
  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争先创优活动,年初推出了“中国法官十杰”、“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李昆仑这一全国法院具有重大影响的先进典型,极大地提升了全市法院队伍形象。全出法院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以开展向李昆仑同志学习活动为载体,继续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等活动,形成了奋发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全市法院形象进一步提升,人民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
  [物质装备建设】按照“一流建设、一流管理、一流服务”的总体要求,努力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提高了物质装备建设和管理水平,开创了法院工作新局面,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为契机,促进全市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为贯彻落实好《决定》精神,市委于11月下发了《关于贯彻中发【2006】11号和鲁发[2006]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意见》,在班子队伍建设、基层建设、经费保障、物质装备与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给予法院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为全市法院工作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以开展争创“五化法庭”活动为重点,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全市法院解决基层法院干警职级、办公经费、建设资金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通过不懈努力,2006年全市39处人民法庭全部达到设置规模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的“五化”法庭标准,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
  附:
  【先进典型】李昆仑,女,1971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原籍河北省馆陶县,1995年考入冠县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现任定远寨法庭庭长,是我全市法院系统唯一在基层法庭主持工作的女法官、冠县法院建院以来第一个女法庭庭长。
  李昆仑作为一名女法官,扎根基层,默默奉献,在审判场所简陋、办案工具差、交通不方便,整日满身黄土、缺电少水条件下,以顽强的毅力和对法律的执著,踏踏实实,甘于奉献,一干就是十年,不仅改变了办公条件,建起了高标准的法庭,而且公正审理了近千件案件。2002年担任法庭庭长后,大力开展“民心工程”,努力践行司法为民,不断探索人民法庭规范化管理的新路子,创新的“当日立案,一月审结,公正裁判,及时执行”的社会承诺制度,成为全市人民法庭工作的一大亮点。在工作和生活中,克己奉公,甘守清贫,不仅个人从未因廉政问题受到投诉,还始终致力于建设“廉洁型”法庭队伍,抓管理强廉政,以廉洁保公正,在全市人民法庭率先建起了“小伙房”,带出了一支不吃请、不收礼、模范守纪的执法队伍,确保了廉洁办案、公正执法,法庭“小伙房”也被周围群众亲切地称为“廉政灶” 。
  李昆仑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二等功一次;2002年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05年,被省法院、省妇联授予”全省优秀女法官”荣誉称号,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称号,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平安山东建设优秀卫士”;2006年2月被评为“中国法官十杰”,并获得“金法槌”奖,随后又荣获“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2006年度中国十大法制新闻人物”、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山东省第十届“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称号。所在法庭多次被授予省、市、县级“青年文明号”,荣立全省法院系统2004年度集体二等功、2006年度集体一等功。(王希玉)
  司法行政
  【综述】一、基层基础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
  全市133个乡镇街道司法所83.3%已达到了规范化标准,超过了全省平均82%的水平。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突破。全市司法所办公用房已达11000多平方米,年内新增1200平方米,所均87平方米.多数司法所配备了电话、传真机,三分之一以上配备了微机,部分乡镇配备了汽车。二是队伍建设取得突破。全市133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470人,所均3.5人以上,三是管理体制上有了突破。在2005年底莘县率先实现对22个乡镇司法所所长实现收编管理的基础上,高唐县在2006年彻底解决了司法所整体收编管理工作,其他部分县市也已争取到了政策。四是管理运行体制取得了突破。全市各司法所均建立了一整套定期排查、调解程序、分析例会、领导包案、职责纪律、考核考评、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各项工作均按规范化操作方式运行。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全年共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620次,调解矛盾纠纷14023件,调解成功率达98%,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85件,制止群体性械斗47件,防止民转刑案件94件,涉及201人,较好地维护了基层稳定。
  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规范。2006年全市共有713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得到了帮教和安置,避免了上述人员的脱管、漏管和失控,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了2%以内。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
  (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起草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2006—2010年依法治市规划》,并经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进行决议通过,市委、市政府予以批转,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取得了突破。2006年,在“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中,经过省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省领导对聊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给予了全面充分肯定,使得聊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全省位次明显前移,也使得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共同认可和赞誉。
  (三)年度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取得了重大突破。2006年,陆续开展了“我与普法20周年”征文活动,“平安聊城”建设演讲大赛活动,“法律五进”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活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等。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全面推进了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平安和谐聊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治市氛围和法治环境。
  三、法律服务的规范与拓展取得了重大进展
  (一)律师服务取得重大进展。2006年新增律师事务所一家,律师人数达到了176人,且尚有20名实习律师翌年可望执业注册。其次律师服务量大概攥研水据统计,全市律师年内共办理各类案件4019件,担任法律顾问699家,业务收费810万元,同比增长3%。再次,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活动成效明显。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规范管理、规范执业进步较大,依法执业档案已全部建立,对律师的投诉案件明显下降。
  (二)公证服务取得重大进展“首先是公证岗位练兵活动成效显著,公证领域得到拓展。全年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事件10603件,业务收费达228.86万元。其次,公证质量明显提高。经过年内两次公证质量大检查,结合岗位练兵活动,全市公证质量大幅提高,公证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执业纪律进一步严格。
  (三)基层法律服务取得重大进展。规范管理得到加强。其次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中心,充分发挥其面向基层的优势,基层法律服务量大幅上升。全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代理各类诉讼事务4608件,非诉讼事务1806件,业务收费达135万余元。
  (四)司法鉴定工作取得重大进展。首先在2005年10月司法鉴定管理调整为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后,2006年通过积极筹备,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已达10家,执业人员已达118人,年内办理鉴定事项679件,收费已达23万余元。狠抓规范化管理、积极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制定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等,使得司法鉴定机构从一开始成立执业就走上了规范化建设的路子。
  (五)法律援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法律援助渠道进一步畅通,条件进一步放宽、程序进一步简化,门槛进一步降低,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提高。年内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16件,较好地为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公民提供了法律帮助。
  (市司法局)
  
  监狱工作
  
  2006年,聊城监狱以十六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工作基本纲领和“53563”年度工作目标,齐心协力,共同拼搏,有效地确保了监狱整体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确保了监管场所连续8年无重大恶性事故;队伍精神面貌积极健康,连续9年无违法违纪现象,执法水平和罪犯改造质量有了新的提高;和谐监狱建设初见成效,警察职工的办公、生活条件继续改善,警察职工人均收入同比增长近30%,离退休老同志和社区群众生活福利也得到较大改善。
  一、确保安全稳定的能力明显增强
  一是继续推进数字化监狱建设,构建了立体联防机制。2006年,继续推进了数字化监狱建设,代表了全国监狱系统现代化文明监狱创建工作的发展趋势,在监狱工作信息化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在此基础上,对总部关押区的监管执勤设施进行了改造,建立了可24小时全方位、全过程监测的智能周界防范系统,完善了联动监控指挥系统;菜园、北郊两个关押区的监管设施也同时有了新的改善,进一步提高了物防的合理性和技防的先进性。与此同时,与驻狱武警部队组建了联合防暴中队,确立了联合监控、联合演练、联合巡防、联合处置等“四个联合”的工作机制,提高了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2006年11月召开的全省监狱看押目标监管执勤改革现场会主会场设在该狱,该狱工作得到省政府、省厅局、武警总队和市委、市府领导以及各兄弟单位的高度评价。
  二是强化狱情动态控制和制度落实,做到了防患未然。在监管安全上,立足于敌思我知,将工作的看力点放在警察包组和监区犯情分析环节上,做好深层次的犯情掌控,初步形成了狱内安全信息情报系统和信息导侦机制,先后破获罪犯脱逃未遂和罪犯预谋袭警等案件。对排查出的危重人员实行三联号包夹,即劳动现场小组长和值班长包夹,生活现场由值星员包夹,使危重人物全方位纳入监控之下。
  三是理顺机制,整合职能,提高了安全保障系数。年内,结合安全形势,先后强化了现场特别是罪犯劳动现场管理,落实了对罪犯的全员包夹监控,调整了罪犯生产作业方式,试行了期量考核办法,理顺了内部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保护了罪犯的基本权益。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强化执行,警力下沉,倾斜一线,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了机构、职能整合与警力配置工作,33名科室警察充实到基层监区一线,整个机关办公大楼除监狱领导外,仅剩下30名男警察。目前,监区、分监区、警卫队、会见室警察为295人,占在岗警察总数477人的61.84%,使一线警力配置在整体上达到了押犯总数的9.52%,超过了司法部规定的8%的要求。同时,政策上也加大了对基层监区、分监区工作支持的力度,包括领导职数、分配政策、评优政策、人事晋升政策等,极大地调动了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增大了安全保障系数。
  二、执法水平和改造质量有新提高
  一是队伍规范执法机制日臻完善。年内,共提请罪犯减刑释放案件721起,假释罪犯16名,执法准确率100%。通过对罪犯“长员”竞争上岗、计分考核、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权益保障等实施“阳光工程”,做到了“依法办事、奖罚分明”,增强了执法的透明度,年内办理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118件,无一差错。在努力做好罪犯生活和医疗保障的同时,本着“依法管理、以人为本”的原则,组建了病犯分监区,深化了分类关押工作,保护了罪犯合法权益,这在全省监狱系统是重大创新。二是罪犯改造保障和社会化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2006年,根据《罪犯劳动报酬暂行办法》,已累计为罪犯发放办理刑释就业储蓄金80多万元;慈善教育基金会先后多次倡导警察、罪犯自愿捐助活动,累计捐助善款近2万元,累计支出救济金13000元,先后救助特困服刑人员家庭38个、救助服刑人员子女特困大学生3人、救助特困服刑人员亲属手术1人。切实发挥刑释就业过渡辅导中心和光岳职业介绍所的作用,与全市各企业广泛联系,建成了30多家回归人员就业基地;年内举办了3次社会用工推介会,有近200名刑释人员在签约单位顺利就业,另有100余名刑释人员在回归中心过渡就业,巩固了罪犯改造质量,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规范化监区、分监区建设进展顺利。坚持创建工作的高标准,结合监狱实际,全力推进规范化监区、分监区建设。先后制定了《聊城监狱规范化监区、分监区建设达标活动实施意见》和《考核细则》,明确了创建工作的目标、措施和方法;分批次组织监区管教负责人到其它监狱参观。规范化监区、分监区建设进展顺利,率先创建的2个监区已通过省局验收。
  三、团队素质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政治思想教育得到进一步深化。按照“练好政治思想基本功,培养队伍新境界”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全狱范围内建立7个党总支和34个党支部,并建立了基层党组织谈心谈话制度;扎实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建立了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工作责任制度。围绕中心开展活动,在团员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通过座谈会、签字仪式等形式号召全狱团员做知荣辱、勇奋进的时代青年。采取集中授课、个人自学等方式对工人进行了爱岗敬业、厂规厂纪、劳动法规等一系列教育,开展了“知荣辱、辨丑恶”、“怎样做金牌工人”等大讨论,促使员工在思想境界上有了很大提高。
  二是业务能力有明显提高。组织开展了警察岗位练兵活动和机械工、驾驶员、电工等8个工种的工人岗位练功活动,建立了联络员制度、考勤制度、补训补课制度、学习笔记制度,成立了以纪委监察室人员为主要成员的监督小组,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提高了队伍岗位技能和业务素质;制定《书报费管理办法》和《业务培训讲师团制度》等,建立了“456”培训体制,确保全体警察职工的年度脱产培训时间人均不低于40小时,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人均不低于60小时,每名警察职工年度书刊费用人均不低于500元;联合聊城大学开办了监所管理和工商管理两个本科班,与青岛大学共同举办了法律专业研究生班。在工人岗位练功活动中,在省局组织的工人晋级考试中一次合格率达80%以上、政治理论考试获全省第二名;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全狱驾驶员技术比武和安全行车专项整顿活动,确保了全年行驶60万公里无事故。
  三是“监督领先”理念得到进一步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意识;坚持罪犯离监谈话制度和接见监听录音抽查制度,多渠道、多途径了解警察执法情况,提高了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了执法公正;结合机构和职能整合工作,确立了“贴近现场抓监督”的理念,在向总部关押区各党总支派驻4名监察员的同时,促进了“监督领先”理念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程序,加强监督,落实整改,构建了效能监察长效机制,全年为企业增收节支100多万元。年内共组织督察150余次,编发监察通报24期,其中通报批评单位8次,给予警察通报批评以上处罚26人次;据不完全统计,年内有5名同志拒收礼金和购物卡计9000元。
  四、和谐监狱建设成效明显
  一是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了对《二00六年监狱工作报告》和《监狱长办公会纪要》所涉及任务的分解和督办,督办情况及时通报,促进了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组织了省局集中调研工作并撰写了7000余字的专题报告,总结了在监狱工作社会化方面的成功做法上报省局;承办全省性会议近10次、与会人员达1000余人次,工作细致,服务周到,受到好评。认真履行职能、执行政策,坚持“工会、共青团、妇委、老干部和社区”五项工作的互动联动和优势互补,形成了“工青妇老齐聚力,万众一心促发展”的和谐局面,确保社区实现了政治安全无上访、迷信事件,治安安全无人身伤害和盗窃案件发生,社区和谐无虐待老人、邻里纠纷事件等“十无”安全目标。克服困难,完成了三社区新建五栋宿舍楼的主体工程以及三社区的供暖工程,对4-9#住宅楼的房款进行了决算;进一步规范警官培训中心员工管理和办公环境内务治理,使警察职工的就餐环境和机关办公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组织200余名老干部、800余名警察职工免费到聊城市光明医院进行健康查体,同时坚持社区巡诊医疗,并根据《聊城监狱在职警察直系亲属大额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13名警察职工直系亲属给予了3.3万元的救助。
  二是机关文化、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有新突破。为纪念建狱58周年,组织人员加班加点,按时完成了警史馆的创建工作,为机关文化建设提供了新载体;组织开展了“机关文化建设大家谈”、“’活力监狱’建设之我见”有奖征文活动,推动了机关文化的进一步传播、普及和深化;经多次与聊城市新华书店联系协商,开办了光岳书店;成功举办了第十九届职工运动会和第四届职工文化艺术节,文体项目在省监狱系统和聊城市举办的比赛中荣获多项奖励。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成效明显,全年编发《调研专刊》14期,发表理论研究文章28篇,其中5篇分别被《中国司法》、《现代监狱》等国家级和省级理论刊物采用,另有20余篇分別参加了华东六省一市及全省中片监狱理论研讨会;组织编发《监狱工作通讯》30期,发布网络信息2000余条,其中被省局转发150余条,列全系统第5名;年内,《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山东电视台、《聊城日报》等国家、省、市级主流媒体均有对该狱工作的宣传报道。
  2006年,聊城监狱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监狱党委被山东省委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监狱被山东省委、省政府再次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被省人事厅、省司法厅联合授予“山东省监狱系统队伍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被聊城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聊城建设先进集体”。光岳转向节总厂荣获2006年度“中国机械500强”称号,被聊城市国税局、聊城市建行评为“纳税模范单位”和“诚信信贷企业”;“聊生”牌汽车转向节连续第三届被评为“山东名牌产品”。(岳春华)

知识出处

聊城年鉴

《聊城年鉴》

出版者: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2006年度聊城市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建设中取得的业绩和发生的大事要事,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取得的重要成就,以及社会各方面取得的新进展、新经验、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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