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群众艺术馆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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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唯一号: 150531020210001091
机构名称: 烟台市群众艺术馆
文件路径: 1505/01/object/PDF/150510020210000026/002
起始页: 0615.pdf
起始时间: 1960年5月1日

机构描述

1960年5月1日,烟台专区群众艺术馆建立。馆内设音乐、舞蹈、戏剧、美术4个组,工作人员10人。主要负责组织、辅导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举办戏曲、曲艺、表演、剪纸及歌曲创作等不同形式的培训班,培训群众文艺活动骨干。1964年、1966年,艺术馆先后增设文物组和戏剧创作组。1972年秋,更名为烟台地区文化馆。1980年11月22日,改称烟台地区群众艺术馆。1983年11月,与原烟台市(今芝罘区)群众艺术馆合并,定名烟台市群众艺术馆,内设音乐、舞蹈、曲艺、摄影等6个科室和1个演出剧场,为隶属市文化局的科级事业单位,编制50人。1985年始,市群众艺术馆重点加强对全市的音乐、舞蹈、美术、导演、表演、曲艺、戏剧创作等基层文艺工作者的培训。至1995年,共举办电子琴、美术等学习班120多期。其中参加美术培训的有3600多人,为专业学校输送考生180多人。1996年增办少儿芭蕾、模特和健身健美操等培训班。1998年免费为百名下岗职工子女开设书法、美术、舞蹈、电子琴等学习班。2002年,市群众艺术馆内设机构调整,设有文艺活动部、培训部、美术摄影部和办公室。1995年,市群众艺术馆被文化部、全国少年艺术委员会授予“全国少儿文化艺术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该馆张荫松被文化部、人事部授予“全国文化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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