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司法局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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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唯一号: 150531020210001014
机构名称: 烟台市司法局
文件路径: 1505/01/object/PDF/150510020210000026/002
起始页: 0375.pdf
地址: 烟台市
前置机构: 烟台地区司法局
起始时间: 1979年10月24日

机构描述

1979年10月24日,烟台地区行政公署成立司法处。1980年12月19日,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组建区司法局和所属县市司法局。各县市设立法律顾问处、公证处,负责办理法律咨询、刑事辩护、民事经济代理及国内外公证等法律服务业务。到1980年12月31日,全地区17个司法局、16个法律顾问处、16个公证处组建工作基本完成。1981年11月7日,烟台地区司法局设法院工作科、宣传教育科、律师科、公证科、办公室。 1983年11月1日,烟台地区司法局改称烟台市司法局。1984年2月,组建烟台市莱阳劳改支队,内设13个科处室,4个管教大队,5月1日正式接收犯人。1984年4月23日,组建烟台市法律顾问处和烟台市公证处。1984年8月,市司法局内部机构设办公室、政工科、宣传教育科、基层调解管理科、律师管理科、公证管理科和劳改劳教管理科。1986年6月27日,增设研究室,撤销劳改劳教管理科。1989年3月14日,重设劳改工作管理科。1994年5月,烟台市莱阳劳改支队更名为山东省烟台监狱。1996年10月12日,烟台市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挂财务审计科牌子)、监狱工作管理科、法学教育科、法制宣传科、律师管理科、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研究室、政治处(挂警务处牌子)。1997年7月16日,成立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编制8人。1999年3月26日,成立烟台市法律人才培训中心,编制4人。 2001年2月1日,烟台市司法局内设8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律师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法规教育科、监狱工作科、装备科(挂财务审计科牌子)、政治处(挂警务处牌子)。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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