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档案室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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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唯一号: 150531020210000971
机构名称: 农村档案室
文件路径: 1505/01/object/PDF/150510020210000026/002
起始页: 0246.pdf
起始时间: 1979年

机构描述

1979年,烟台地区推广栖霞县社队档案工作经验,全区273处人民公社均建立档案室;公社党委对生产大队的档案工作采取检查评比等方法,促进生产大队档案工作的恢复和发展。 1984年农村体制改革后,各乡镇均建立档案室,并确定由乡镇党委秘书分管档案工作。村档案室一般由会计兼任,经济条件好的村设有专门档案库房,普遍设有档案专柜或档案箱。1985年,烟台市和栖霞县档案局指导养鱼专业户宋宝建立专业户档案。 1993年,市档案局转发《山东省乡镇机关档案工作规范》,乡村档案工作列入全市档案工作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1994年2月,市政府印发《烟台市村级档案管理试行办法》《村级档案分类方案》和《村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栖霞、招远、芝罘、福山、海阳等县市区将乡村档案工作列入乡镇党委、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市县两级都明确分管档案工作的党政领导,部分乡镇成立由党政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形成市县两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指导,乡镇专职或兼职档案人员具体负责,村级及乡镇企业档案人员具体实施的农村档案工作体系。1996年12月,全市农村档案工作会议召开后,农村建档以及农村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始全面展开。1999年12月,在招远市召开全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会议,贯彻国家档案局《乡镇档案管理办法》,部署乡镇档案管理机构建设。至2002年,全市186处乡镇(街道)中有156个建立乡镇档案管理站,配备档案人员186名,保管档案8万卷,有47个乡镇机关在档案工作规范化目标管理活动中达到升级标准;6614个行政村有5966个开展建档工作,建档率由1996年的78.13%上升到90.2%。有4840个村建立档案室,配备档案人员6621名。全市1031个乡镇企业中,有325个企业的档案工作实行综合管理,配备档案人员1340名:47个企业进行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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