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合作社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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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唯一号: 150531020210000928
机构名称: 农村信用合作社
文件路径: 1505/01/object/PDF/150510020210000026/001
起始页: 0796.pdf
地址: 烟台市
起始时间: 1978年

机构描述

农村信用合作社1978年前,烟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与人民银行营业所合署办公,对外挂两个牌子,内部一个领导班子,统一安排人员和工作。实行两账一库,两套报表,两本传票,直接对转,往来扎差,各计盈亏。各县在人民银行内部设农金股,具体负责本县信用社业务工作。1979年,国务院决定恢复中国农业银行。1980年,烟台地区各县相继实行人民银行、农行两行分家。信用社与农行合署办公,主任由农行行长兼任。1994年3月,市各农行营业所与信用社实行分门营业,全市信用社按乡镇设置,每乡镇1处。4月,芝罘、福山、牟平、龙口、莱阳、蓬莱、招远、莱州、栖霞、海阳、长岛11个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挂牌开业,为独立的法人机构。1996年10月31日,烟台市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农业银行不再领导管理农村信用社,烟台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为全市农村信用社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农村信用社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1999—2001年,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市农金改办、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联社相继对原9家城市信用社进行了清产核资、清理整顿和改制更名工作。至2001年10月,9家城市信用社全部更名为农村信用社,并实现了与农村信用社的并账并表。农村信用社的存款业务包括对公存款和储蓄存款两大部分。自1978年以来开办7种储蓄业务:活期存单式储蓄、活期存折式储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定活两便储蓄、保值储蓄、教育储蓄。2002年末,各项存款余额达到227.4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55.6亿元。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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