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善本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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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山区志》
唯一号: 150530020210000684
人物姓名: 李善本
人物异名: 又名:李白涛、李明臣、李杰
文件路径: 1505/01/object/PDF/150510020210000014/001
起始页: 0658.pdf
时代: 近现代
出生年: 1914年
卒年: 1985年2月
籍贯: 泊子村

传略

李善本(1914~1985)又名李白涛、李明臣、李杰,泊子村人。1933年在福山师范讲习所学习半年。1934年去大连就商。1936年回本村任小学教师。193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福山县委第一任书记。 1938年8月,为开辟蓬、福、栖边区工作,八路军六十三团成立东方工作团,9月东方工作团进入福山西部吴阳泉一带,李善本参加该团做宣传工作,组织抗日团体,进行抗日宣传。后该团撤回掖县。12月,中共胶东特委任命李善本为福山县委书记,由掖县派回福山开辟工作。中共福山县委在权家山子村正式成立,对外称“八路军第五支队福山办事处”,李善本任办事处主任。1939年春,县委在福山南部诸村吸收了一批党员,在城北一带发展王历波、陈日新、于业功等为党员。7月,在杜家崖子和古现一带,建立起一支40多人的抗日武装队伍。在全县发动群众,建立抗日团体,开展对敌斗争,积极进行反对妥胁投降,争取陈昱抗日的工作。后因工作失误,与党组织失掉联系。 1939年12月,李善本被福山伪警察局逮捕。敌人刑讯逼供两次,未招供。后被送到烟台宪兵队,在宪兵队,敌人用灌凉水、压杠子等酷刑,仍未招供。敌人无奈,将李善本的妻子、儿女抓去,妄图用亲人来软化他。在亲人面前,敌人多次对李善本使用酷刑,逼他招供,但李善本始终坚贞不屈,没有承认自己是共产党员,没有泄露党的机密。后敌人将李善本转到烟台地方法院。在那里,又过堂4次。审问时,在法庭上他同敌人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当伪法官宣判他“勾结叛徒,危害民国,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时,李善本对法官说:“就咱两个人来说,到底谁危害民国请你回答?”法官被驳得无言回答,只得匆忙退庭。 判刑后,把李善本押进烟台西沙旺“仁”字监狱。在狱中,因为他有文化,狱官叫他当贴字(即记帐)。他利用职务之便,对被捕的同志和进步人士,从各方面予以照顾。于书年、周祥等经济困难,他疏通狱官给调换干杂役工,使其收入有所增加。难友没有鞋穿,他设法给他们找鞋子。有的难友生病,他让来送饭的其他难友家属给弄点馒头和点心,送给病友。看守中有个姓张的济南人,经常主动接近李善本,李善本对其讲些抗日道理。张告诉李善本,他有个儿子当八路军,捎信叫他回家。善本抓住这个时机,开导他,让他对狱中难友多加关照。后来,张某积极为狱中难友办假释手续。1943年4月,李善本被释放回家时,老婆和孩子已在外讨饭多日。10几天后,于书年和方文(文登人)被假释,到李善本家,李给他们筹集路费,让他们安全回到工作岗位。 李善本出狱后,1943年8月至1944年5月,任该村伪村长,后任伪乡长。1945年6月,任奇章小学教员。1945年9月至1947年11月,在北海地委交待个人问题,后在公安局工作队工作。1947年12月后,先后在黄县诸由观小学、掖县师范、招远二中任教。1982年4月离休,1985年2月病故。

知识出处

福山区志

《福山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5年,主要记述福山区历史与现状。包括、建置、自然地理、政治、经济、教育、交通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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