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思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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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栖霞市志1985—1999》
唯一号: 150530020210000507
人物姓名: 王宝思
文件路径: 1505/01/object/PDF/150510020210000012/001
起始页: 0563.pdf
性别:
民族: 汉族

传略

王宝思男,汉族,1959年10月生于观里镇筐里村,栖霞市政协委员。现任栖霞市观里镇宝思责任有限公司经理、观里镇工商联合会会长。 1978年7月高中毕业后,在观里镇联中教学。1982年观里公社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王宝思,回到村里一次承包了50亩苹果园,这也是他独自艰苦创业的开始。为了管理好果园他跑遍自己所有的亲友,又跑银行贷款,解决了资金困难的问题;他购买了几十本有关果树修剪、施肥、浇水、防治病虫等方面的书籍,边学习,边实践,当年的纯收入就达5万元。经过三年苦干,他的收入达10多万元。 1985年果园承包期刚结束,在准确分析了当时的市场行情后,投资建立了烟台地区第一个电视机天线厂。办企业对于农民出身的王宝思来讲并不容易,生产技术、产品质量、资金筹集、企业管理等一系列问题摆在面前,他经过刻苦钻研,虚心求教,再加上一个农民企业家的胆识,产品很快打开了市场,年盈利7万元。随后他又不断进行工艺改革,降低成本,扩大经营规模,到1989年底企业固定资产达到50多万元。在办企业的同时,又投资7万元,当上了运输专业户,风风雨雨三个春秋,固定资产又增加10多万元。1993年他投资20余万元,办起了观里镇第一电热器厂,由于市场预测准确,质量靠得住,产品一度畅销全国十几个省市,年产值达100多万元,成了观里镇个体纳税大户。王宝思也成了远近闻名、有经营头脑的农民企业家。2000年,他又投资200多万元,成立了宝思氨基酸厂,主要生产经营各种氨基酸,产品全部出口。 王宝思富而不忘国家,不忘群众,除积极地缴纳税款外,他总是以模范人物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精打细算,自己从不乱花一分钱,对父老乡亲,他总是满腔热情,慷慨相助,每年扶贫捐款就达2万元;同时他还积极为观里镇的社会公益福利事业做贡献,其中为观里镇的教育事业、水利基本建设、村税改革等活动捐款2万元;为观里镇拓宽硬化路面捐款2万元。1998年他当选为政协栖霞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

知识出处

栖霞市志1985—1999

《栖霞市志1985—1999》

出版者:齐鲁书社

本志真实地再现了栖霞改革开放二十年的发展历程,记载了栖霞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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