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贤榛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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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只楚村史》
唯一号: 150530020210000301
人物姓名: 李贤榛
文件路径: 1505/01/object/PDF/150510020210000010/001
起始页: 0585.pdf
时代: 近现代
出生年: 1941年9月17日
籍贯: 只楚村

传略

李贤榛 1941年9月17日生于只楚村。曾任主管会计、村民委员会主任、村科协主任;中共只楚村党委副书记;只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经济师。 1956年小学毕业后,入通用机械技校读书,一年半之后,因学校下马回村务农。 1958年任第三生产队保管,1959年至1968年任第三生产队会计。1969年到只楚修配厂当会计。 1970年5月至1975年任大队副会计。1976年4月至1984年2月任大队主管会计。 197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党支部副书记。 1984年2月至今任只楚村生产大队长、村委会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党委副书记、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1988年7月只楚村筹建烟台二药厂,李贤榛受村“两委会”重托兼任二药厂厂长。负责筹建工作。他迎难而上,带领一班人北上南下。进行考察论证,寻求合作,招聘人才,做了大量工作。实践使他经受了磨练、解放了思想,进而开创出建厂初期的新局面。 1989年回村任政工书记、总公司副经理。 他在会计任职期间,为集体当家理财认真负责,尽职尽责。担任村委主任、支部副书记以来,在经济工作、村民自治、规划管理、旧村改造、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努力工作,连续多年被评为区、镇先进党务工作者。1994年被烟台市政府授予“模范村委主任”荣誉称号。只楚村也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市模范村民委员会和文明村示范点等荣誉称号。 为芝罘区第八届、第十届人大代表,只楚镇第六、七、八届人大代表。

知识出处

只楚村史

《只楚村史》

出版者:天津人民出版社

一、本史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实事求是地记述只楚村的历史和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与科学性的统一。二、本史上限以掌握的史料上溯的事物为发端,下限为1996年年底。个别事物为体现其完整性有所下延。三、本书记事,以详今略古,详近略远,详异略同为原则。重点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以突出时代特色。四、本书体裁采用述、记、志、传、图、表等表现形式,以"志"为主,除引文外,采用语体文记述体。五、本史纪年,清以前(含清代)按传统的朝代和帝王年号纪年,在括号中加注公元年号。民国时期先写民国纪年,后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律用公元纪年。六、本书对数字的用法,以1986年12月31日国家语言委员会等7个部门联合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为准。计量单位原则上以1984年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为准,亦兼用一些习惯用法如亩,旧资料中的计量单位保持原貌。七、本史材料来源于芝罘、福山、只楚等地的新旧史志;只楚、幸福等镇的档案资料;本村有关的历史档案、会计档案;父老乡亲的口碑资料。八、本史正文共有四编。其一二编采取"史志结合,以志补史"的办法,力图客观、全面地记叙只楚村历史变迁的情况;第三编为厂史荟萃,力图准确地介绍只楚集团辖属企业的发展情况,是第二编的详细补充;其第四编人物列传,依照史书传统记述人物,但又突破"不为生人立传"的惯例。将对本村发展作出较大贡献,或在本村历史上有过较大影响的人物尽皆列入。以本村人为主,也兼记外籍和客居他乡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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