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洪德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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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只楚村史》
唯一号: 150530020210000286
人物姓名: 马洪德
文件路径: 1505/01/object/PDF/150510020210000010/001
起始页: 0573.pdf
时代: 近现代
出生年: 1948年5月
籍贯: 只楚村

传略

马洪德 1948年5月生于只楚村。1966年初中毕业回村务农,1968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 1969年11月加人中国共产党。1971年3月退役回村。同年被镇、村推荐为乡村医生,到107医院和凤凰台医院学习。1972年任只楚村卫生室负责人。1975年至1996年卫生室扩建成卫生所,任所长。1989年晋升为医师职称。 马洪德担任卫生所所长期间,只楚村卫生所被市卫生局药检所定为“免检单位”。只楚村卫生所达到省甲级卫生所和市示范卫生所标准。他本人连续多年被评为区、镇、村“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1993年被评为“全国优秀乡村医生”。1995年被授予烟台市“优秀乡村医生”称号。

知识出处

只楚村史

《只楚村史》

出版者:天津人民出版社

一、本史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实事求是地记述只楚村的历史和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与科学性的统一。二、本史上限以掌握的史料上溯的事物为发端,下限为1996年年底。个别事物为体现其完整性有所下延。三、本书记事,以详今略古,详近略远,详异略同为原则。重点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以突出时代特色。四、本书体裁采用述、记、志、传、图、表等表现形式,以"志"为主,除引文外,采用语体文记述体。五、本史纪年,清以前(含清代)按传统的朝代和帝王年号纪年,在括号中加注公元年号。民国时期先写民国纪年,后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律用公元纪年。六、本书对数字的用法,以1986年12月31日国家语言委员会等7个部门联合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为准。计量单位原则上以1984年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为准,亦兼用一些习惯用法如亩,旧资料中的计量单位保持原貌。七、本史材料来源于芝罘、福山、只楚等地的新旧史志;只楚、幸福等镇的档案资料;本村有关的历史档案、会计档案;父老乡亲的口碑资料。八、本史正文共有四编。其一二编采取"史志结合,以志补史"的办法,力图客观、全面地记叙只楚村历史变迁的情况;第三编为厂史荟萃,力图准确地介绍只楚集团辖属企业的发展情况,是第二编的详细补充;其第四编人物列传,依照史书传统记述人物,但又突破"不为生人立传"的惯例。将对本村发展作出较大贡献,或在本村历史上有过较大影响的人物尽皆列入。以本村人为主,也兼记外籍和客居他乡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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