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地名考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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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岛县地名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3936
颗粒名称: 第十章 地名考略
分类号: K925.2
页数: 23
页码: 181-203
摘要: 本章介绍了山东省烟台市长岛县名称由来、建置、区划沿革、长岛县村名简考。
关键词: 烟台市 长岛县 地名

内容

第一节 长岛名称由来
  长岛县以驻地长山岛而名。
  长岛区域古为莱夷之地。据考察。在旧石器晚期就有人类活动,新石器时代遗址遍布各大岛屿,商周时期文物有大量出土。但因史无明载,当时的地名已无从考证。据传,长岛境地曾称“海上”,确否尚待考。汉武帝为求长生不老之术,曾登临今蓬莱地,遥拜海中仙山。据宋《太平寰宇记》记载:“昔汉武帝于此(蓬莱)望海中蓬莱山,因筑城(指蓬莱城)以为名。”此处所载“蓬莱山”,是否指今长山诸岛,尚缺少确凿材料佐证。
  自唐代以后,志书中对长岛区域的记载渐增,各岛屿名称亦相继出现。据《旧唐书》东夷、高丽列传记载:“贞观二十二年(公元648年),唐太宗命莱州刺史李道裕运粮及器械储于乌湖岛,将欲大举以伐高丽。”又据《太平寰宇记》第二十卷记载:“乌湖戍在县(蓬莱县)北海中二百六十里,置乌湖岛上,唐贞观二十年(公元646年)为伐东夷当要道,遂置为镇。至永徽元年(公元650年)废。”“大谢戍在县(蓬莱县)北海中三十里,周回百二十步,亦唐太宗征高丽时与乌湖戍同时置。”大谢戍,以大谢岛而名。据《山东通志》记载:“大谢戍在县(蓬莱县)北海中三十里大谢岛上,唐太宗征高丽时筑。”《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记:“大谢岛,在山东蓬莱县东北三十里海中,唐贞观中击高丽,置大谢戍于此。”又据《登州府志》记载:“唐贞观十九年(公元645年),平壤道行军大总管张亮带兵自东莱(今掖县)渡海东征,五月间路经驼基岛,在岛上刻石留记。”据清《满州源流考》引宋《会要辑稿》记载:“徽宗政和八年(1118年)五月,臣僚言登州与渤海相望,熙宁中巡检,每季下驼基岛驻劄,以驼基石为界。自北朝通好,不曾根理,深虑渤海相近作过,则驼基寨孤立。乞以末岛、乌呼岛为界,并钦岛,置卓望兵令戍守,往来巡逻。”由此可见,驼基、末岛、乌湖岛、大谢岛、钦岛均为唐代地名。据《中国历史地图集》唐代页标注:大谢岛即今长山岛,末岛即今小钦岛,乌湖岛即今隍城岛,钦岛时指大钦岛,驼基岛即今砣矶岛。但同时《中国历史地图集》又标注今砣矶岛为龟岛,今大钦岛为歆岛,是否龟岛为鼍岛的误写,歆岛为钦岛的音转,抑或两种名称并存,尚待进一步考证。至宋朝,关于沙门岛的记载颇多。同时,长山诸岛的名称,见诸于文字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据《太平寰宇记》记载:“沙门岛,在县(蓬莱县)北海中五十里。”《山东通志》记载:“宋建隆三年(公元692年),索内外军不律者配沙门岛。”“乾德元年(公元963年),女贞国遣使献名马,蠲登州沙门岛民税,令专治船渡马。”据北宋《元丰九域志》载:“沙门、鼍矶二寨并。”元《齐乘》记载:“沙门岛,在登州北海中九十里,上置巡检司。海艘来者皆望此岛为表征,其相联属则有鼍矶、牵牛(今车由岛)、大竹、小竹诸岛。”据苏轼《北海十二石记》记载:“登州下临大海,目力所及沙门、鼍矶、牵牛、大竹、小竹凡五岛,惟沙门最近。”清《读史方舆纪要》记载:“宋置刀鱼巡检,水兵三百戍沙门岛。备御契丹,仲夏居鼍矶岛,秋冬还南岸。”又载:“明永乐七年(1409年),山东都指挥使司奏,沙门岛守备仅七百余人,难以防御。诏以七百人益之。后移戍内地,岛无居人,今遂为墟,寨至明中叶亦废。"从上述记载中可以看出,沙门岛自宋代起在长岛诸岛中居重要位置。它既是海防重地,又是海运要道。同时还是一个犯人流放地。但对古沙门岛指的是哪个岛屿,志书中记载不一,对“沙门”是什么意思,也有不同的说法。一说沙门是梵文Syamana音译之略,意译为“息心”或“勤息”,表示勤修善法、息灭恶法之意;另一说,沙门为海运屯站之地。据沙门岛的历史地位推论,这两种说法都有一定道理,抑或是二者兼而有之,抑或是原意为其中一说,另一说则属巧合。有关沙门岛的所指的记载也颇多。据《山东通志》记载:“沙门岛在城(蓬莱城)西北六十里海中,凡海舟渡辽者必泊此以避风,上有龙女庙,俗呼庙岛。”又载:“城西北六十里今庙岛,为古沙门岛。"另据《登州府志》、《蓬莱县志》、《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中国历史地名辞典》等亦记古沙门岛为今庙岛。但清吴承志所纂《唐贾耽记边州入四夷道里考实》中对沙门岛的所指载有异义:“庙岛西南二十里,即旧沙门岛,今大黑山。”“沙门为海运屯站之地。”“旧寨本置在东,元移于此。”“《舆国要览》海道图,登州东北、刘家沟北绘列岛形,称作沙门,此后徙之沙门。《水道提纲》云:长山岛之东日沙门岛,在府城(登州府)东北、湾子口之北,即此沙门。《海国闻见录》沿海图作沙磨。《中外一统舆图》别作磨。”“长山为大岛,南尾去城(蓬莱城)三十里。中径逾倍,宋沙门当即此。《方舆纪要》引旧志云:沙门岛西北七十里为鼍矶岛……(沙门岛)非元明所徙之两沙门。《乾隆一统志》亦目此岛为沙门,缀在庙岛东北,其南所直海岸之山为田横。”“大谢戍去县(蓬莱县)三十里,与宋沙门实是一岛。”分析上述吴承志所纂《考实》中的记载,可以得出四点结论:一是宋代所指沙门岛为今长山岛;二是大黑山岛在元代曾称沙门岛;三是至明代将今大竹山、小竹山、车由岛等称作沙门岛;四是沙门岛作为海运屯站之地随着海道的变迁而几经迁徙。对比以上两种关于古沙门岛所指的记载,认定古沙门岛即今庙岛的说法虽比较肯定、普遍,但根据并不充分;而“宋之沙门岛当即长山岛”的说法却有一定道理:首先,长山岛为大岛,且是诸岛中距离大陆(蓬莱)最近的岛,无论是作为海运屯站之地,或是作为戍守海疆的边寨之地,还是作为囚禁流放犯人之地,均较其它各岛条件为好;并且长山岛作为唐大谢戍的所在地,要建立岛寨亦有一定基础。而庙岛为一小岛,且多山少平地,以宋初的社会条件,要建立能囚禁三百人的岛寨是不容易的,更不要说兼具戍边和海运屯站的职能了。其次,按《太平寰宇记》记载:“沙门岛在县(蓬莱县)北海中五十里”,实指蓬莱县城距沙门岛寨里数。依此推论,寨地当位于今长山岛中部偏北,即唐代所建土城之处,抑或是大谢戍所在地。而若将此里数移至庙岛,则不及岛南端。然而,沙门岛也并不是专指长山岛。乾德元年(公元963年),朝庭下令免除沙门岛民间税收,只负担造船运马的任务,显然不能专令长山一岛免税造船;宋置刀渔巡检,水兵三百戍沙门,备御契丹,仲夏居砣矶,秋冬还南岸。此处所戍沙门,当亦不是专守长山一岛;苏轼登蓬莱丹崖仙阁北望海中,“目力所及沙门、鼍矶、牵牛、大竹、小竹凡五岛,惟沙门最近。”而实际目力所及者除砣矶、牵牛、大竹、小竹外,还应有南、北长山、庙岛和大、小黑山。再者,元将大黑山岛称为沙门,明又将大竹、小竹、车由(牵牛)称为沙门。这些都说明沙门岛实是泛指。根据苏轼《北海十二石》所记推论,应是泛指今南、北长山、庙岛、大、小黑山等岛,或可谓之为长岛南部诸岛的统称,而寨地则设在长山岛。如果从更为广义的角度理解,沙门岛亦可作为整个长岛诸岛的统称(以上推论是否正确,尚需进一步考证)o在宋代,除新出现的大竹、小竹、牵牛等岛屿名称外,其它各岛的名称与唐代基本相同。仅大谢岛在《中国历史地图集》宋代页上标为大谢戍。
  元代,海运业兴起,长岛诸岛成为海上枢纽。据《山东通志》记载:“元人又于此通海运,设监置戍,则沙门岛诚要地也”。《续登州府志》记载:“元人通海运,于沙门岛设监置戍,其时与城北为二社。”此时,沙门岛确已成为海运屯站之地,日趋繁荣。据《齐乘》记载:“朝庭为加强海运管理,在沙门岛设立沙门、岛巡检司,有弓兵二十四人,墩兵六人。”“海艘来者,皆望此岛为表征。”据《中国历史地图集》元代页标注,除乌湖岛时称乌湖戍外,其余各岛的名称与宋代相同。
  至明朝,长岛诸岛的名称有了进一步发展。据吴承志《唐贾耽记边州入四夷道里考实》记载:“长山名亦出于明。"“《中外一统舆图》标注,两沙门相去约百里,中间隔长山。”《读史方舆纪要》载:“长山岛在府(登州府)北三十里海中,东西长四十余里。"《乾隆一统志》记载:长山岛“在蓬莱县北三十里,东西长三十里,若马鬣然……明时曾命军士屯田,岛形斜长。”《登州府志》记载:“长山岛,在城(蓬莱城)北四十里海中,东西长三十余里,若马鬣然,岛分南北,两山相距五里,中通一路,广二十余丈,皆珠矶石,名玉石街,两旁水深,石测山产鹿,明时营季屯田于此,有南北二城,遗址尚存。"从以上记载可见,长山岛,以长山(山长三十余里)而名岛。《中国历史地图集》明朝页标注:今南、北隍城岛统称皇城岛,今大、小黑山岛统称黑岛,今南、北长山岛统称长山岛。在明代,长岛南部诸岛仍统称沙门岛。据《登州府志》记载:“明正德十年(1515年),倭焚沙门岛及大竹、砣矶诸岛,火光彻南岸。"“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倭焚沙门岛,沿海戒严。”“永乐元年(1403年),总兵陈碹领船运粮饷至辽,返于沙门岛击倭。”
  进入清代,长岛诸岛的名称已基本定型。据《读史方舆纪要》记载:“庙岛、砣矶岛、黄城三岛实为登莱门户,黄城列于首要,唐时已然。”《水道提纲》记载:“旅顺海口南过海至北黄城岛,仅百余里。”又载:“蓬莱阁在府西北,北有庙岛,西北日大、小黑山岛,东日长山岛,又北日候鸡岛、高山岛,又北日鼍矶岛”。《乾隆一统志》记载:“南隍城岛在蓬莱县北四百余里,又北九十里有北隍城岛。”《中国历史地图集》清朝页标注,长岛诸岛有北隍城岛、南隍城岛、小钦岛、大钦岛、砣矶岛、高山岛、候鸡岛、小竹岛、大竹岛、大黑山岛、小黑山岛、庙岛、长山岛。此时,因庙岛上所建“显应官”庙在沿海一带知名度很高,故统称长岛诸岛为庙列岛。据英国人金约翰所编《海道图说》记载:“庙列岛最大者为长山岛”。
  民国时期,长岛诸岛的统称除有庙列岛外,还有庙群岛、长山八岛、长山列岛、眉山列岛等,亦有以治所驻地而直呼长山岛。据《蓬莱县地理志》记载:“蓬莱县所属岛屿共十四岛,名日庙群岛。有居民者九,为长山岛、庙岛、大黑山岛、小黑山岛、鼍矶岛、大钦岛、小钦岛、南隍城岛、北隍城岛;无居民者五,为大竹山岛、小竹山岛、纱帽岛(一作沙磨岛、亦称牵牛岛)、候矶岛、高山岛。光绪前南隍城岛尚无居民,只八岛有居民,故俗称长山八岛,向属蓬莱县管辖,隶城区。”《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记载:“庙岛,在山东蓬莱县北。今通称附近岛屿为庙群岛,亦谓之眉山列岛。”据长山八岛民政局绘制《渤海长山八岛略图》标注,时(1930年)长山岛已分别称为南长山岛和北长山岛。
  1945年,长岛第一次解放,建立长山岛特区。1947年,国民党进占长山岛,设长山八岛区署;1948年,先后改称长山八岛设治局和东莱群岛设治局。1949年,长岛第二次解放,恢复长山岛特区。
  1956年,以特区行政区域建立长岛县;1958年,蓬、黄、长三县合一,长岛为公社;1962年撤长岛公社建长岛区;1963年恢复长岛县至今。
  第二节建置、区划沿革
  长岛县古为莱夷之地。秦、汉、晋、隋时期属黄县地。唐神龙三年(公元707年)起隶属蓬莱县。
  唐属河南道登州东牟郡蓬莱县。时于乌湖岛(今隍城岛)设乌湖戍,并置镇制;于大谢岛(今长山岛)设大谢戍。宋《资治通鉴》载:“太宗贞观二十二年(公元648年),乌湖镇将古神感将兵浮海击高丽。”“乌湖镇当置于海中乌湖岛。”镇至永徽元年(公元650年)废。宋称京东东路登州东牟郡蓬莱县沙门寨地,初设沙门、砣矶2寨,后将砣矶寨并入沙门寨。据宋《元丰九域志》记载:“犯死罪获贷者,多配隶登州沙门岛及通州海岛,皆有屯兵使者领护。”“配隶重者沙门岛砦。”“(熙宁)元年(1068),审刑院奏,登州沙门砦配隶以二百人为额,余则移置海外,非禁奸之意。诏以三百人为额。”
  元属般阳路登州蓬莱县,并设沙门岛巡检司。据《登州府志》记载:“元初,水军之防仍循宋制,后于沙门岛设立沙门岛巡检司。”区划为2社,沙门社:辖今南长山岛、北长山岛、庙岛、大黑山岛、小黑山岛;牵牛社:辖今砣矶岛、大钦岛、小钦岛、南隍城岛、北隍城岛。
  明属山东布政使司登州府蓬莱县。初因元制,仍设沙门、牵牛2社。洪武年间,因诸岛常为倭寇骚扰,朝庭遂令海岛居民迁移到蓬莱北沟西部一带,并成立沙门岛社,归安香堡管辖。随后,沙门岛巡检司亦迁移到蓬莱芦洋寨朱高山。据《登州府志》记载:“明初,海疆有警,移二社之民附近郭而空其岛,后为辽人所居。(洪武)二十七年(1395年),移沙门岛巡检司于芦洋寨之朱高山。”直至万历二十一年(1594年),山东巡抚郑汝壁奏请开垦登州海北长山诸岛。据《登州府志》记载:“万历二十一年(1594年),调集南北官兵防海,分中、后两营。中营军四百名,屯种长山岛,后入民籍。”同时陆续有村民迁岛定居。
  清朝袭明旧制,长岛仍属山东布政使司登州府蓬莱县。清初,为开垦长岛诸岛,朝庭鼓励外迁的岛民及大陆村民进岛垦荒。康熙二年(1663年),豁免岛内地丁;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为迁岛村民发放“执票”,确保通行。后岛内居民渐增,加之海运日兴,长岛诸岛日趋繁荣。至道光年间,为加强岛民管理,长岛境地划13社,辖49个村庄(详见表1)。至光绪年间,南隍城岛始有居民,并建南村、西村两个村庄。同期,蓬莱县衙分别在长山岛、庙岛、大黑山岛、小黑山岛、砣矶岛、大钦岛、小钦岛、北隍城岛设立“永绥局”,以维护海上运输和岛内秩序。据《登州府志》记载:“光绪五年(1879年),为护漕运及中外遭风船只,严禁捞、抢恶习。各州设永绥局。长山各岛设八处。”
  1913年,长岛成立地方自治会,负责境内行政管理,隶属蓬莱县,由蓬莱派警察维护地方治安。
  1928年,奉系东北海军进驻长岛后,成立长山八岛民政局,区划仍为13社,辖51个村庄。时原寺后社更名西山社,鹊嘴社更名东山社,鹊嘴村改属西山社,王沟社更名连城社,呼夼村更名连城村,黄巷村更名嵩前村,花沟村时称永安村,土岛村时称善人村,隍城社增加南隍城岛西村、南村2村。
  1929年冬,经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决定,将长山八岛自蓬莱县划出,设置长山岛行政区,直属山东省,受省政府和东北海军管辖。区划未变。
  1933年,长山八岛行政区改为长山八岛特区,设置长山八岛行政专员公署,仍由省直辖。
  1934年冬,长山八岛特区行政专员公署改社为乡,设44个行政村,区划无变更。
  1935年3月,国民党山东省第385次政务会议决定。撤销长山八岛特区行政专员公署,岛区划归蓬莱管辖,改设长山八岛公安分局。
  宋称京东东路登州东牟郡蓬莱县沙门寨地,初设沙门、砣矶2寨,后将砣矶寨并入沙门寨。据宋《元丰九域志》记载:“犯死罪获贷者,多配隶登州沙门岛及通州海岛,皆有屯兵使者领护。”“配隶重者沙门岛砦。”“(熙宁)元年(1068),审刑院奏,登州沙门砦配隶以二百人为额,余则移置海外,非禁奸之意。诏以三百人为额。”
  元属般阳路登州蓬莱县,并设沙门岛巡检司。据《登州府志》记载:“元初,水军之防仍循宋制,后于沙门岛设立沙门岛巡检司。”区划为2社,沙门社:辖今南长山岛、北长山岛、庙岛、大黑山岛、小黑山岛;牵牛社:辖今砣矶岛、大钦岛、小钦岛、南隍城岛、北隍城岛。
  明属山东布政使司登州府蓬莱县。初因元制,仍设沙门、牵牛2社。洪武年间,因诸岛常为倭寇骚扰,朝庭遂令海岛居民迁移到蓬莱北沟西部一带,并成立沙门岛社,归安香堡管辖。随后,沙门岛巡检司亦迁移到蓬莱芦洋寨朱高山。据《登州府志》记载:“明初,海疆有警,移二社之民附近郭而空其岛,后为辽人所居。(洪武)二十七年(1395年),移沙门岛巡检司于芦洋寨之朱高山。”直至万历二十一年(1594年),山东巡抚郑汝壁奏请开垦登州海北长山诸岛。据《登州府志》记载:“万历二十一年(1594年),调集南北官兵防海,分中、后两营。中营军四百名,屯种长山岛,后入民籍。”同时陆续有村民迁岛定居。
  清朝袭明旧制,长岛仍属山东布政使司登州府蓬莱县。清初,为开垦长岛诸岛,朝庭鼓励外迁的岛民及大陆村民进岛垦荒。康熙二年(1663年),豁免岛内地丁;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为迁岛村民发放“执票”,确保通行。后岛内居民渐增,加之海运日兴,长岛诸岛日趋繁荣。至道光年间,为加强岛民管理,长岛境地划13社,辖49个村庄(详见表1)。至光绪年间,南隍城岛始有居民,并建南村、西村两个村庄。同期,蓬莱县衙分别在长山岛、庙岛、大黑山岛、小黑山岛、砣矶岛、大钦岛、小钦岛、北隍城岛设立“永绥局”,以维护海上运输和岛内秩序。据《登州府志》记载:“光绪五年(1879年),为护漕运及中外遭风船只,严禁捞、抢恶习。各州设永绥局。长山各岛设八处。”
  1913年,长岛成立地方自治会,负责境内行政管理,隶属蓬莱县,由蓬莱派警察维护地方治安。
  1928年,奉系东北海军进驻长岛后,成立长山八岛民政局,区划仍为13社,辖51个村庄。时原寺后社更名西山社,鹊嘴社更名东山社,鹊嘴村改属西山社,王沟社更名连城社,呼夼村更名连城村,黄巷村更名嵩前村,花沟村时称永安村,土岛村时称善人村,隍城社增加南隍城岛西村、南村2村。
  1929年冬,经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决定,将长山八岛自蓬莱县划出,设置长山岛行政区,直属山东省,受省政府和东北海军管辖。区划未变。
  1933年,长山八岛行政区改为长山八岛特区,设置长山八岛行政专员公署,仍由省直辖。
  1934年冬,长山八岛特区行政专员公署改社为乡,设44个行政村,区划无变更。
  1935年3月,国民党山东省第385次政务会议决定。撤销长山八岛特区行政专员公署,岛区划归蓬莱管辖,改设长山八岛公安分局。
  同年6月,山东省政务会议决定仍设置长山八岛特区,直属省政府。区划无变更。
  1937年1月,国民党山东省第557次政务会议决定,将长山八岛特区划归第七行政督察区管辖。区划不变。
  1939年5月,日伪开始统治长岛,烟台派警备队进岛维持治安。同年9月,成立长山八岛专员办事处,设于庙岛,隶属烟台市。
  1941年9月,撤长山八岛专员办事处。设伪长山岛区,隶属蓬莱,仍辖13乡。
  1945年7月,长岛第一次解放,中共北海地委决定成立长山岛军政办事处。9月组建长山岛特区,隶属北海专区。特区政府确定区划,设庙岛、砣矶、钦岛3区,其中庙岛区辖南长山岛、北长山岛、庙岛、大黑山岛、小黑山岛5岛;钦岛区辖大钦岛、小钦岛、南隍城岛、北隍城岛4岛。11月底,特区政府调整区划为4区,增设玉石区,原庙’岛区所辖南长山岛和北长山岛划归玉石区,砣矶、钦岛2区末变。
  1946年2月,长山岛特区政府将区划调整为6区,辖50个村(详见表2)。
  1947年8月,国民党进占长山岛,设长山八岛区署,隶属蓬莱县011月确定区划为4乡,即长岛乡、连岛乡、蓬岛乡、砣岛乡。
  1948年3月,长山八岛区署调整区划。设7乡1独立保,下辖37个保(详见表3)。同年4月,国民党山东省政府改长山八岛区署为长山八岛设治局,隶属国民党海军;7月,又改长山八岛设治局为东莱群岛设治局,隶属未变。
  1949年8月12日,长岛第二次解放,恢复长山岛特区建置,仍隶北海专区。特区政府改原6区为6乡,即玉石乡、庙、岛乡、黑山乡、砣矶乡、钦岛乡、隍城乡。区划未变。
  1950年5月,长山岛特区政府改为长山岛特区办事处;11月,经内务部批准,恢复设置长山岛特区人民政府,为县级,隶属莱阳专区。
  1956年5月25日,国务院第29次全体会议决定:撤销长山岛特区,成立长岛县,隶属莱阳专区。区划不变。
  1958年11月,长岛县与蓬莱县、黄县合并,称蓬莱县长岛公社。原6乡改为6个大队,原各乡所属生产合作社改为生产队。
  1962年4月,经烟台地委批准,长岛撤社建区,仍属蓬莱县。所辖大队改为公社,生产队改为大队,合计为6个公社,37个大队(详见表4)。
  1963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长岛县,隶属烟台地区。区划无变更。
  1982年1月,撤南长山公社,建长岛镇。
  1983年8月,长岛县隶属烟台市。
  1984年3月,撤社建乡,原1镇5社改为2镇4乡。即南长山镇、砣矶镇、黑山乡、北长山乡、钦岛乡、隍城乡,区划未变。同时取消大队,建立村民委员会。
  1985年4月,调整区划,扩建4乡,合计为2镇8乡,48个自然村(详见表5)。
  1986年,因山西坡村民全部迁居山前村,全县实有47个自然村。
  第三节 村名简考
  长岛区域历史悠久。据考证早在万年前就有人类在此活动,约至五、六千年前,便有人在这里渔猎定居,繁衍生息。由于地处渤海咽喉,历为兵家必争之地,所以自唐、宋以来,战乱频繁。直至明、清也常有倭寇骚扰,因此岛民曾两度南迁而空其岛。据《登州府志》记载:明初海疆有警,移二社(沙门社、牵牛社)之民附近郭而空其岛。又据清《读史方舆纪要》记载:明永乐七年(1409年),山东都指挥使司奏:沙门岛守备仅七百人,难以防御。诏以七百人益之。后移戍内地,岛无居人。今遂为墟,寨至明中叶亦废。
  长岛现有村庄多为明末清初所建。当时的村民多来自蓬莱、栖霞、福山等县,仅有少数的几姓村民是自山西省(即民间所称小云南)迁来。因而,村庄的名称来历、命名特点等均与胶东各地的村名有着一定的联系。如通名用宇比较复杂、以方位命名较普遍等。但同时,海岛的特点在村名上有明显的反映,时代的特征在村名上亦有烙印。首先,在村名的命、取上,已注意到要反映村庄的特点,顾及使用上的方便,在村名用字上注意选择常用字。因而长岛各村庄的名称含义一般都比较明显,村名用字很少生僻字。这又使得长岛的村庄名称有较高的稳定性。据考证,现有的47个村庄名称(详见表6),有32个是建村时所取的名称沿用至今;有3个是在地名普查中因重名更为今名。其它在沿革中有变化的村庄主要是音转和简化,如纛岛音转为土岛,荻子沟简化为荻沟,真正更名的仅有少数几个。其次,长岛县村庄名称的通名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长岛区域的村庄分布在10个岛上,而各个岛上的村庄通名有很大的一致性、相近性。如砣矶岛上有5个自然村,其中4个通名为口,另1个为嘴;大钦岛上有4个自然村,其中有3个通名为村;南长山岛上有17个自然村,其中有7个通名为家,且均集中在该岛东侧,而其它9个岛上再无以家为名的村庄。这种区域性特征形成的原因,主要是与村民自大陆迁居进岛时建村的区域性有关。长岛的先民们既是来自大陆,自然保持着耕种的习惯,因而地势较平缓、可垦土地较多并距离大陆较近的南五岛(南长山岛、北长山岛、大黑山岛、小黑山岛、庙岛)就成为率先登岛者的主要居住地。随着岛民的逐渐增多,在海岛空间的制约下,迁居的地点由南向北拓展,终于达至最北端的隍城岛。这一顺序,可以从各岛村庄的迁居年代中反映出来。可见,各个岛上的村庄在建村时间上的区域性反映在思想文化上,制约和影响着对村庄名称的命名,从而就形成了村庄名称的区域性特征。再次是长岛村庄以地理特征命名的占相当比例。在47个自然村中,通名为沟、濠、口、嘴等反映村庄座落地形特点的就有15个,以山字加方位词作村名的有7个,另有以海为村名的1个。由此也可以看出,长岛的先民自大陆迁进海岛,在居民点的选择上是十分注意背风向阳的。这除了求图吉利外,受海岛气候特点制约亦是重要原因。
  长岛村庄的命名可分为六种类型:即以方位命名、姓氏命名、地理特征命名、地理实体命名、吉祥嘉言命名及音转地名。
  以方位命名的有南城、北城、连城、后沟、后口、山前、山后、城东、南村、西村、北村、东村、北庄、南庄、西大濠等,计16个。在这类村名中,以东、西、南、北为村名首字的,一般都具有相对性,即有南就有北,有东就有西,如南城、北城,南庄、北庄,东村、西村等。名称中以前、后区分的,则是遵循了山南水北为前,山北水南为后的规律,凡称山前者,均座北向南,北靠山,南临海,凡称山后者则正相其反。从这里,也可看出村庄命名的科学性及长岛文化与胶辽文化的联系。
  以地理特征命名的有黑石嘴、后沟、王沟、荻沟、鹊嘴、山前、海沿底、大口、后口、磨石嘴、井口、吕山口、花沟、嵩前、大濠、小濠等,计22个,接近于长岛现有村庄的二分之一。在上述村名中,有许多带有方位词,即同时具有方位地名和地形地名两个特征,如后口、后沟、山前、西大濠等。从而可以看出,方位命名和地理特征命名十分相近,甚至可以划为一类名称。这两类名称实际总数为33个,即占全县村庄总数的73%,因而又说明村庄座落位置与村庄名称有着密切、直接的联系。
  以姓氏命名的在长岛不多,仅有孙家、陈家、肖家、罗家、范家、赵家、王家7个,并且都集中在南长山岛中段东部。
  以地理实体命名的有3个,即庙岛村、小钦岛村、小黑山村,均是以岛名村。
  另外,还有以吉祥嘉言命名的乐园和船旺,因音转而得名的土岛、王沟和店子。

知识出处

长岛县地名志

《长岛县地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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