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国石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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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昆嵛山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381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民国石刻
分类号: K877.4
页数: 2
页码: 503-504
摘要: 本节记述的双山二十四烈士纪念碑碑文、昆嵛县葛家区烈士纪念塔、群众翻身纪念碑的情况。
关键词: 民国 石刻 纪念碑

内容

双山二十四烈士纪念碑碑文
    碑在乳山市下初镇双山(即执炉山)之南峰,据1998年版《乳山市志》录入。
    民国三十一年(1943),日寇扫荡胶东,于阴历二月二十二日,我八区亦惨遭其祸。当日下午一时,我胶东八路军十二团与敌人接触于双山附近地带,当时因战术关系,某排二十四名爱国健儿为吸住敌人目标,由山麓转战山巅与敌周旋,沉着迎战,视死如归。卒因众寡不敌,全排牺牲。此种不屈不挠之精神,不但为群众所钦佩,即敌人亦不得不啧啧赞叹,同时亦是振奋胶东人民情绪,奠定抗战胜利信心。烈士肉体虽死而精神不死,为国捐躯,荣誉永存,特铭石以资纪念。
    中华民国三十三年(1944)四月七日立
    昆嵛县葛家区烈士纪念塔
    塔在葛家村北。石刻在塔身西、北两面。据石刻录入,并加标点。正文20行,满行17字。
    战功之成也,非成于成功之日,成于抗战之先,先有其志也。夫日人之对待中华,入贡于康熙年间,自称其小,进兵于甲午;而后,又自称其大,彼盖欲存大志,立大功,鲸吞华夏,心愿方足。是则其心久贪,其愿甚奢,四十余年发生七七之变,竞来吞食我大好山河,故自北平直达南京,好残杀,行奸淫,彼所作所为者,何堪言状!殊不知甲午之战与兵战,七七之后为民战,即是我八路军,抱奋勇、逞英雄,欲一举而解除民众枷锁,领导群众出而抗之。士之投笔从戎者,闻鸡起舞农之挺身前进者,伸锄为兵,虽日人有“三光”政策,而吾人有“三猛”能力:猛进、猛打、猛追,将见倭寇不得回扶桑矣!可惜中国不抗战、反动投敌之匪徒,多有遇敌即退,弃城池而不惜。在我八路军领导之下者,俱是保国忘家,肯牺牲而不顾,生则刚强,死有英灵,志士即烈士也。葛家区堪称烈士者多矣!不可使其满腔热血湮弗彰,故同志会议修筑塔石,建立贞珉,永垂世!中华民国三十四年(1945)月日
    公立群众翻身纪念碑在1946年的土改运动中,界石乡呖哩后村群众斗倒了在1912年曾活埋贫民张四的本村霸地主潘玉堂、潘玉生、潘昆东等兄弟三人(潘.生早年去东北多年杳无音信)。迫令他们在南大道旁竖立“群众翻身纪念碑”,为死难张四等志念。碑已断为二。碑身为整块青色花岗岩凿磨而成,高150米,宽58厘米,厚15厘米。正面刻着“群众身纪念碑”八个隶体大字。是当时小学教师,述忠所书。碑阴是楷书,全文是:溯人民在日的封建社会里,过着水深火热、难重重、牛马不如的生活。而当时的政府又不人民兴利除弊,竟纵使土豪劣绅任意摧残人权,利盘剥,搜刮地皮,人民生活难堪。而本村张及一般贫民为生活所迫,要在潘氏荒山打柴。‘潘玉堂、潘玉生、潘玉山、潘昆东弟兄四人,立出毫无人道的法规禁止砍柴,违者重罚。结张四领导贫困农民反抗了潘玉堂弟兄四人的非法行为。因此该弟兄四人对张四恨之入骨髓。接着随生毒计,藉故陷害,竞谓张四与潘刘氏关系不清,有碍潘氏门楣,又于民国元年正月初六日捏造张四不去侦探革命党的消息,立刻把张四捆绑起来,拖至土地庙前非刑吊打,并用大刀将膀子打掉,令人凄惨。这时潘玉堂弟兄四人毫无人性,耀武扬威,并令张四之兄看守,如若走漏,定要枪毙,而张氏族人敢怒而不敢言。孰料潘玉堂四人仍凶心不息,终于初七日各持手枪一支,先用毒药把张四灌得死去活来,最后装到棺材里活埋了。但潘氏弟兄凶狠未消,又于初八早晨将潘刘氏意欲活埋,势逼其弟潘云礼装其嫂嫂,弟嫂不从,均遭毒打刀砍,鲜血直流,昏倒在地,幸遇救未死。三十余年,血债未清,终于共产党领导下,人民组织起来,翻身诉苦,清算三十余年的血债,群众一致要恶霸潘玉堂、潘玉生、潘昆东、潘玉山给死难者竖立翻身纪念碑以志不忘。
    民国三十五年(1945)三月吉日
    昆嵛县呖哩区旸历哩店后全体群众 立

知识出处

昆嵛山志

《昆嵛山志》

出版者:山东省地图出版社

本书由《昆嵛山志》编纂委员会在 2015年山东省济南市编写的地方文献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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