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生育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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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3372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生育保险
分类号: F840.617
页数: 1
页码: 1624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9年-2002年烟台市海阳县制定生育保险的实施办法以及实行的生育保险制度情况。
关键词: 生育保险 制度 海阳县

内容

1989年,海阳县制定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按照参保职工每人每月18元的收缴标准实行社会统筹。1990年后,其他县市区相继实行生育保险制度。至2002年,全市有10个县市区实行生育保险制度,收缴比率为参保职工工资总额的0.6%~1%,定额结算。10个县市区共有参保职工31.55万人,缴纳保险金1764万元,3071名女职工领取生育保险金836万元。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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