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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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3007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兵役
分类号: E265
页数: 3
页码: 1396-1398
摘要: 本章描述了烟台市1978年-1984的兵役制度及兵员征集的发展历史。
关键词: 烟台 地方 兵役

内容

第一节
  征兵工作
  兵役制度1978-1984年,烟台市征兵工作贯彻实施1955年7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01985年执行1984年5月国家颁布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98年贯彻实施1998年2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正案。修正案将陆、海、空三军义务兵服现役期限一律由3-4年改为2年,并取消超期服役的规定。将志愿兵一次性选改和退出现役的规定,改为志愿兵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调整了志愿兵服现役的期限,并规定“根据军队需要,志愿兵也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修正案还对志愿兵退出现役,由过去一律安排工作,改为服现役不满10年(含义务兵服役期)退出现役的,按义务兵退伍办法安置;满10年后退出现役的,由国家负责安排工作;连续服现役满30年的,可以作退休安置。修正案将民兵、预备役人员参训的年龄由18-20岁调整到18^-22岁。修正案除继续规定城镇义务兵退伍由政府安排工作外,强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安置退伍军人的义务。还规定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允许复工、复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农村招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军人;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生活补助费;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
  兵员征集烟台市的兵役工作由烟台警备区负责。下设芝罘、福山、牟平、莱山、蓬莱、龙口、招远、栖霞、莱阳、海阳、莱州、长岛等12个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和开发区人民武装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具体承办兵役工作各项事宜。征集对象包括: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以及年龄在22岁未被征集的男性公民;根据军队需要,可依照上述征集男性公民的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自愿的原则,也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征集对象经兵役登记、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后办理入伍手续。征集对象有特殊情况的可免征、缓征和不征。
  1982年始,烟台地区(市)根据山东省制定的新形势下的优抚政策和人民生活水平,规定征兵的同时定下优抚标准;发放入伍通知书的同时发给新兵家属优抚证书。农村入伍的一般是一个整劳动力年平均收入的1/2,一定3年,并随着生产收入的提高逐年增加。在乡、镇企事业单位入伍的,复员后回原单位复工,兵龄算工龄;城市未参加工作的青年入伍同时安排工作,带薪入伍。全市每年适龄青年应征率均达90%以上。
  第二节预备役预备役部队组建1984年3月一6月,烟台陆军预备役步兵师组建完成。该师以现役军官为骨干,以预备役军官、士兵为基础,采取军官预任、士兵预定、组织预编的方法组建。实行村建班,联村建排,乡镇建连,联乡(镇)建营,以县为单位建团。所有预编兵员分布在5个县(区)中的96%的乡镇、50%的村庄。全师干部中党员、团员占91%,大专以上文化的占10.2%,初中以上文化的占82.2%,转复军人占61.2%;战士中党员、团员占45%,初中以上文化的占98.9%,18~23岁的占68%,退伍军人占27.8%,基干民兵占66.4%。烟台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对各级干部进行任命,对战士下达通知书,发放服装。各级分别召开组建连、营、团、师大会,宣布编制序列、公布番号、授予军旗并举行阅兵式。
  烟台陆军预备役步兵师每年结合民兵整训进行一次组织整顿。各级人员4年内完成训练大纲所规定的训练时间和内容,并有计划地进行复训。训练时间,军官3个月,技术兵2个月,步兵I个月。参训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误工补贴(现役军人除外),由地方有关部门和所在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发给。
  1985年,烟台陆军预备役步兵师被正式列入解放军编制序列。1998年11月,烟台陆军预备役步兵师与某部合并组建为山东预备役步兵第某师。全师预编官兵分布在烟台、威海两市16个县市区的203个乡镇、436个企事业单位。该师采取一年完成一个课题、一个研究成果的方法进行训练。2000年进行“快速动员集结”课题训练,2001年主要进行“反空袭”课题训练,2002年完成“山地进攻战斗”课题训练。
  预备役登记始于1955年。1958年大办民兵师,实行全民皆兵后,预备役登记工作停止,1981年恢复。同年,烟台地区各县市结合民兵组织整顿,重新进行登记核对,建卡归档。至1984年6月,基本完成对预备役人员的登记工作,查清退伍军人的预备役数量,核实专业号码和名称,积累了完整的预备役建设资料。
  预备役阅兵预备役包括预备役士兵和预备役军官。士兵预备役的年龄为18-35岁。士兵预备役分为两类:第一类包括基干民兵和经过预备役登记的28岁以下的退伍士兵与地方专业技术人员,29岁转入第二类预备役;第二类包括普通民兵和经过预备役登记的29-35岁的男性公民,35岁退出预备役。预备役军官包括: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的军官,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退出现役的士兵,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专职人武干部、民兵干部和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非军事部门的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各类预备役军官,服预备役至规定的最高年龄时,即退出预备役。
  预备役学校1993年始办。到1997年,全市开办预备役学校11所,在校生1147人,毕业生212人。1998年9月,莱山区人民武装部在烟台市劳动局服务技术学校的基础上成立山东省烟台预备役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每年招生150人左右,学制3年,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者,发给高中(中专、中技)毕业证书。凡政治、身体合格者,由兵役机关按有关规定优先批准入伍。学生的军事训练和办理应征入伍经费由市劳动局服务技术学校负责,列入教学经费预算,设专款,由莱山区人武部掌握使用。1999年,根据总参谋部《关于停办预备役军人学校问题的通知》,全市预备役学校全部停办。
  预编演练试点1982年7月,胶东驻军与地方党政机关以5天的时间在福山县进行预编演练试点。福山县根据上级赋予的任务和部队的要求,从281个村庄、49个厂矿企事业单位,动员1072名兵员,其中干部49人,干部中党员占94%,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65%;士兵1023人,士兵中党员、团员占64%,退伍军人占65%,及时送到当地驻军守备部队,达到“一人不少、一分不误、一兵不退、一事不出”的高标准。
  1999年7月,烟台警备区司令部按照济南军区赋予烟台市预编满员任务的要求进行部署动员。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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