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干部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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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824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干部管理
分类号: D630.3
页数: 1
页码: 438
摘要: 1941年,国民党县政府人事工作由县长兼管,秘书室施办。时政府设民政、财政、建设、教育4科,编制54人,县党部仅5人。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人事工作由组织部、人事局共管。是年,县人民政府进行简政,精减干部89名,实有编制662人,其中党委系统103人,政府机关177人,群众团体88人,企事业单位294人。1950年,县人民政府设人事监察科,主管考察干部、处理人民来信、甄别复议干部处分等事宜。1963年,收理案件6起,开除2人,调离1人,免予处分3人。1982年,开始实行岗位责任制,按百分制办法,半年初考,年终总考,分别给予奖罚。1985年,区直机关有289人受奖,其中记大功3人,记功38人,评为先进工作者248人。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发或减少奖金。
关键词: 干部 人事管理 干部管理

内容

一、编制
  1941年,国民党县政府人事工作由县长兼管,秘书室施办。时政府设民政、财政、建设、教育4科,编制54人,县党部仅5人。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人事工作由组织部、人事局共管。是年,县人民政府进行简政,精减干部89名,实有编制662人,其中党委系统103人,政府机关177人,群众团体88人,企事业单位294人。1956年,全县有部、委、办、局等51个,编员1008名。其中党委系统163人,政府机关306人,群众团体51人,企事业单位488人。1962年,全县干部编制是1735名,1978增到2449名。1982年,县设编制委员会,主管干部编制工作。1985年,全区有部、委、办、局71个,干部总数3718名,其中党委系统190名,政府机关668名,群众团体109名,企事业单位2751名。
  二、奖惩
  1950年,县人民政府设人事监察科,主管考察干部、处理人民来信、甄别复议干部处分等事宜。1954年,收理案件60起,处解39起,其中干部受记过处分的5人,撤职处分的2人,开除处分的3人。1963年,收理案件6起,开除2人,调离1人,免予处分3人。1982年,开始实行岗位责任制,按百分制办法,半年初考,年终总考,分别给予奖罚。全县有802名干部受奖,其中县劳模309名(含农村),先进工作者493名。1984年,区直机关有1137人受奖,其中先进工作者493名。1985年,区直机关有289人受奖,其中记大功3人,记功38人,评为先进工作者248人。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发或减少奖金。

知识出处

福山区志

《福山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5年,主要记述福山区历史与现状。包括、建置、自然地理、政治、经济、教育、交通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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