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干部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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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824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干部制度
分类号: D630.3
页数: 3
页码: 435-437
摘要: 本节记述了福山区的干部制度,概括了选拔录用、毕业生分配、转业干部安置、招聘、退职退休离休等。
关键词: 干部 人事管理 干部管理

内容

一、选拔录用
  1941年7月,福山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后,党、政、军、群各级机关干部,多由抗战初期参加革命的人员充任。随着解放区的扩大,机关工作分工渐细,到建国初期,大批经过战争考验的教师、农村干部、工人、农民、初中及高小毕业生被选拔录用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部分资方和旧职人员转为国家干部。1966年6月,从农村选拔了19名青年为服役干部,经实际锻练,组织部门考核,1970年7月转为正式干部。1971年,从农村大队党支部书记和退伍军人中选拔录用45名中青年到县或公社机关工作,有的担任公社党委副书记等重要领导职务。1973年至1976年,先后从农村选拔三批共65名优秀青年到县和公社机关,作为“三不脱离”干部,1978年全部转为国家正式干部。1983年至1985年,按照上级有关指示,将1979年底以后、1983年7月底以前在干部岗位上工作的,具备规定条件的435名以工代于人员,分三批转为国家正式干部。1984年、1985年分别在农村、城镇高中毕业生中,选拔录用了149名合同制干部,补充乡镇干部缺员。
  二、毕业生分配
  50年代,每年分配来福山工作的大专院校或中专毕业生,皆由专区人事部门直接安排到各单位任职。1962年以后,上级分配来福山的大、中专毕业生由组织、人事部门自行安排。在毕业生分配工作中,掌握“专业对口,优才优用”的原则,尽力做到学用一致。为了及时纠正毕业生分配工作中的失误,充分发挥知识分子作用,1979年,对大、中专毕业生的工作安排情况进行了全面普查,对31名学非所用的大、中专毕业生,人事部门及时作了调整,并吸收录用了“文化大革命”中“社来社去”的大中专毕业生19名,分配到教育系统10名,工业、农业、卫生系统9名。至1985年,全区累计分配大、中专毕业生765名,其中大专221名,中专544名。
  三、转业干部安置
  1975年开始接收成批军队转业干部来福山工作。在进行安置时,本着工作需要、尽可能职务相应、学用一致、适当照顾的原则,至1985年底,共安置9批494名,其中大部分分配到机关、工交、财贸、卫生等部门。
  四、招聘
  1984年,在农村高中毕业生中,采用自愿报名、文化考试、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办法,招聘了96名合同制干部。其中分配到各乡镇担任团委副书记、妇联副主任、生产助理员、科协助理员等职务的86名,留在区直机关做文秘工作的10名。
  1984年至1985年,从全国各地招聘了49名科技干部来福山工作,其中工程师16名,助理工程师15名,技术员9名,大专生4名,中专生5名。
  五、退职退休离休
  1952年10月,开始办理干部退职、退休。1980年10月,开始办理干部离休。县委设老干部局。在城内,老干部局和县直各大系统设老干部活动室13处,乡镇设活动室20处。县直机关、乡镇皆安排专人负责老干部工作。至1985年,全区共有退职干部567名,退休干部563名,离休干部570名。离休干部中,县级19名,正、副局长级的105名,一般干部446名。

知识出处

福山区志

《福山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本志下限止于1985年,主要记述福山区历史与现状。包括、建置、自然地理、政治、经济、教育、交通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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