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海阳县文化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0520020210006833 |
颗粒名称: | 老叟村妇 |
分类号: | J722.211 |
页数: | 3 |
页码: | 73-75 |
摘要: | 秧歌角色的服饰、化妆没有严格规定,着重突出人物性格特点及其身份;老少分明,丑俊显然。舞队总体结构求其新颖、华彩、美观。故有“唱戏听板眼,秧歌看花色”之说。 1、角色的穿戴、扮相迎时随俗,随之更新。 2、扮秧歌是乡民自娱,筹资有限,服饰以借用为主。 3、利用典型道具表现人物形象。如摇橹的便是渔夫,执斧的便是樵夫,达不仅显示了人物身份,而且美化了造型。包括三眼枪及彩旗等,人员一般不化妆。 三眼枪由枪体、枪杆、尖脚三部分组成。 彩旗一般四支,均为白底,红火炬齿形镶边。 相公与闺秀。 锢炉与王大娘。 丑婆与傻小。 |
关键词: | 民间舞蹈 秧歌舞 海阳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