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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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海阳县文化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6740
颗粒名称: 小序
页数: 3

内容

《旧大嵩卫学记》载:“民俗醇朴,士习娴雅,岁时伏腊,斗酒相劳,彬彬乎质有其文”。由此可知,海阳人民自古就崇文尙雅。溯至明代,文人墨客除苦攻“八股”力求仕进外,尙约朋联友,集会结社,或赛诗会文,或激扬政事。明天启六、七年间(1926—1927年),莱阳宋继澄、宋琏为首倡导海滨复社,成立“山左大社”,大嵩卫人赵临远、王晓峯、李海涛、鞠思甫等文人加入斯社,谈文论政,展才抒襟。
    清政府一面以开科取士和显官厚爵网罗知识分子,一面更严格地以八股文束缚文人的思想,维护封建统治。顺治年间明文规定文人不得私立盟社,违者治罪。康熙二年,庄〓庭刻《明史》一案,株连被害者达70余人。乾隆年间,文字狱尤甚,往往故意从作品中摘取文句,捕风捉影,罗织罪名。外地有因脱口吟诵“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而被杀者;本县李师古因书“清风徐来,水波不兴”(诬为清风不兴)而受害;城里王兰亭吟“清溪流月”一诗:“……碧空明月落水游,广寒嫦娥付东流”(武曌女皇付东流)被慈禧害死;大辛家辛鸣佩以“唯女子与小人惟难养也”命题作文,太监安德海诬为“安字去头?在慈禧面前谗陷辛呜佩,因遭慈禧之忌,后被暗杀。故龚自珍《咏史》云:“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梁谋”。清代为了清除反满思想,假借保存和整理文化典籍为由,大批搜罗国内藏书,凡不利于清统治者或触犯其忌讳者,都大量进行删改、注释、歪曲、伪造,甚至禁售、销毁。仅乾隆39年至47年的8年中,本县教谕张八士、张峨就毁书346部。某些野史、俚歌以及《水浒》、《西厢》、《红楼梦》等名著也被禁锢。清政府为了标榜“三纲”、“五常”,愚昧人民,到处建立忠、孝、节、义牌坊。乾隆七年创修的《海阳县旧志》褒扬节妇128人、烈妇25人。《海阳县续志》旌表节妇1493人、烈妇199人、贞女4人、烈女11人、孝妇2人、贞妇9人。据光绪5年统计,全县建“贞烈”、“节孝”牌坊26座。民国年间,遵循孙中山“……发扬吾国有文化,吸收世界文化而光大”的宗旨,本县的文化始有维新改革之举。在思想方面以“天下为公”、“三民主义”为内容;在言语方面,废除八股文,逐渐由文言文过渡到白话文。但在蒋介石执政时期,对祖国悠久灿烂的文化,进行了大量的污染和扼杀,并带上反共色彩。特别对出售进步书刊的书店和书店经理,横施封闭和迫害。于文思在城里开设青年书店,售销鲁讯、高尔基、茅盾、巴金等名人著作和革命丛、书,县长骆名庵以政治犯罪名杀于文思于北门外。与此相反,色情文艺,黄色书报,反共读物,却广为流传,到处泛滥。
    日寇盘据海阳时,在其统治区内,传播洋奴文化,强行奴化教育,宣传“中日亲善,王道乐土”,百般摧残中华文化。
    在旧社会,大部分艺人经济方面清苦,政治地位卑贱,被列为下九流的范畴。“老戏子不值钱,下了台砸饭碗”,就是旧艺人的悲惨归宿。
    解放后,文艺工作者以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为指针,开展了面向战争、面向生产、面向大众的文艺活动。1956年1月,党中央召开的知识分子问题会议和党的“八大会议”上都明确地规定了对文艺工作要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广大的文艺工作者受到鼓舞,为共同创造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这样一个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打下了基础。使本县的电影、戏剧、曲艺、诗歌、书法、舞蹈等方面出现了新的局面。
    文化大革命中,江青在北京文艺座谈会上大肆吹嘘“……只有这次文化大革命才能基本上解决文化界的问题”。还进一步鼓动文化界“要重新大乱,再乱一下是有好处的,乱敌人!乱敌人!”陈伯达宣扬“江青的讲话,讲得很好。”还规定“讲话录音在文艺界各单位放,全国放。”流毒极深,给本县的文化工作造成极大的损失:一、销毁戏装、道具、剧本及其他民间文化遗产;二、烧毁古典书籍;三、封闭电影、戏剧;四、捣毁文物、名胜;五、揪斗文人;六、实行一花独放。使人们的文娱生活陷入萧条冷落的境地。
    1971年7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中提出两个估计。自此,广大知识分子被扣上了“走资派”、“臭老九”的帽子,成为文化工作者的精神枷锁。在“两个估计”、“三个突出”的影响下,给本县的文化工作带来了不幸的后果。
    粉碎“四人邦”以来,落实了党对文化工作者的政策,“双百”方针重新得到了贯彻,并取得丰硕成果。特别是三中全会以后,文艺工作者豪情满怀,信心百倍,为四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县的文艺工作呈现出多姿多彩、生机盎然的新景象。

知识出处

海阳县文化志

《海阳县文化志》

本书记述的是1735年到1985年海阳县文化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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