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烟台农村金融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0520020210005706 |
颗粒名称: | (五)纠正与整顿核算制度 |
分类号: | F830.42 |
页数: | 5 |
页码: | 397-401 |
摘要: | “五风”的影响,已被中央查觉,在不长的时间内就得到纠正。1959年4月中央发布了《关于加强人民公社信贷管理工作的决定》指出:“人民公社信用部仍受人民银行和公社管委会的双层领导,但是以受上级人民银行领导为主”。这实际上是将原放给人民公社的银行机构的收回。人民银行也及时的采取了措施。通过贯彻落实总行的决定,恢复和建立了各项基本制度。会计出纳做到钱、帐分管,恢复了专职核复和储蓄事后监督,建立帐款检查制度、现金运用制度,重要凭证领发制度、现金收付登记簿等。坚持日帐日清;坚持双线核对;坚持固定操作规程;坚持定期检查。通过规章制度的全面整顿,澄清了错帐,积累了经验。 |
关键词: | 银行会计 金融业 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