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只楚村史》 图书 |
唯一号: | 150520020210005323 |
颗粒名称: | 一、管理机构 |
分类号: | G311 |
页数: | 2 |
页码: | 311-312 |
摘要: | 建国前,无管理机构。1956年为推广新品种,杨成恩兼管。1959年大队成立农业科技小组,大队长陈月增亲自抓;1964年,金长源分管稻改工作;1967年春,大队建立农业科技实验站,范维成负责。1988年下半年,成立“燎原计划”实施领导小组,统管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委主任李贤榛任组长,工办主任胡善海任副组长,成员由骨干企业厂长、村有关部门负责人8人组成,杨永亮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骨干企业相应成立起“燎原计划实施领导小组”。1995年10月,只楚民营科技园管委会成立,下设科技开发部,陈维斌副总经理兼科技开发部经理,具体分管科技和人才管理工作。 |
关键词: | 管理 机构 只楚村 |
出版者:天津人民出版社
一、本史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实事求是地记述只楚村的历史和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与科学性的统一。二、本史上限以掌握的史料上溯的事物为发端,下限为1996年年底。个别事物为体现其完整性有所下延。三、本书记事,以详今略古,详近略远,详异略同为原则。重点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以突出时代特色。四、本书体裁采用述、记、志、传、图、表等表现形式,以"志"为主,除引文外,采用语体文记述体。五、本史纪年,清以前(含清代)按传统的朝代和帝王年号纪年,在括号中加注公元年号。民国时期先写民国纪年,后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律用公元纪年。六、本书对数字的用法,以1986年12月31日国家语言委员会等7个部门联合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为准。计量单位原则上以1984年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为准,亦兼用一些习惯用法如亩,旧资料中的计量单位保持原貌。七、本史材料来源于芝罘、福山、只楚等地的新旧史志;只楚、幸福等镇的档案资料;本村有关的历史档案、会计档案;父老乡亲的口碑资料。八、本史正文共有四编。其一二编采取"史志结合,以志补史"的办法,力图客观、全面地记叙只楚村历史变迁的情况;第三编为厂史荟萃,力图准确地介绍只楚集团辖属企业的发展情况,是第二编的详细补充;其第四编人物列传,依照史书传统记述人物,但又突破"不为生人立传"的惯例。将对本村发展作出较大贡献,或在本村历史上有过较大影响的人物尽皆列入。以本村人为主,也兼记外籍和客居他乡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