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县农业生产专业分工包干分配责任制章程(试行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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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蓬莱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3816
颗粒名称: 蓬莱县农业生产专业分工包干分配责任制章程(试行草案)
分类号: F302.2
页数: 4
页码: 737-740
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专业分工、包干分配责任制是在坚持土地、机械、耕畜、水利设施等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农、林、牧、副、渔、工、商等各业专业分工,基本上以承包者为单位的包干分配责任制。它的基本做法和特点是,社员分包国家任务和集体提成,余下归已。就是“交上国家的,留下集体的,其余都是自己的”。可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调动社员群众的积极性。大力推广好这项责任制,将对我县农业生产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第二章必须坚持的原则第四条坚持统一领导。大包干后,大队、生产队体制稳定不变。第八条坚持统一部署重大生产措施。第十三条包产量。
关键词: 农业管理 农业生产责任制 蓬莱县

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专业分工、包干分配(即大包干)责任制是在坚持土地、机械、耕畜、水利设施等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农、林、牧、副、渔、工、商等各业专业分工,基本上以承包者为单位的包干分配责任制。它的基本做法和特点是,社员分包国家任务和集体提成,余下归已。就是“交上国家的,留下集体的,其余都是自己的”。
  第二条专业分工、包干分配责任制是一种很优越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它把生产者的权、责、利结合起来,把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结合起来。较之专联到劳责任制,责任更明确,利益更直接,方法更简便。可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调动社员群众的积极性。
  第三条专业分工、包干分配责任制,是我县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个发展趋势。大力推广好这项责任制,将对我县农业生产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第二章必须坚持的原则第四条坚持统一领导。大包干后,大队、生产队体制稳定不变。党支部要继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大队管委和生产队长要更好地发挥对生产的管理和指挥作用,决不能撒手不管。
  第五条坚持统一计划。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根据国家计划要求,统一安排种植计划、劳力使用计划、各业经济收支计划,并落实到厂、队、组、户、人。
  第六条坚持统一管理、使用大型农机具、水利设施和耕畜。大型农机具实行单机承包,首先保证为农业生产服务,剩余时间允许从事多种经营生产;社员使用,按定额收费。小型水利设施承包给专业人员管理使用,浇水由集体统一组织、安排和指挥;费用由用户负担。大牲畜承包给一个或若干个专业户饲养、管理、繁殖、使役、积肥,做到管理使役一致;社员使用,按定额收费。
  第七条坚持统一调配劳力。大队有权支配农、林、牧、副、渔、工、商等各业劳力。
  第八条坚持统一部署重大生产措施。根据农时季节,对作物统一提出关键措施,并落实到户。要充分发挥农业科技队的作用,大力推广农业科学技术。
  第九条坚持统一分配。口粮(油)田多少的确定、征购任务和集体提留的数量及粮色比例、公共积累的使用、多种经营各业包交纯收入的分配等问题,都由集体统一掌握。
  第十条坚持统一布局农业基本建设。大包干后,农业基本建设仍然要统一规划,统一安排,坚持山、水、林、田、路、村综合治理。兴修水利、整地等农业基本建设可由集体统一抽调劳力施工,也可以单项承包给社员户、联户组。
  第三章专业承包第十一条要坚持先专后包。根据农、林、牧、副、渔、工、商等各业的需要和劳力的专长进行专业分工。在专业分工的基础上,对每个劳力、户、组、厂搞好承包。
  第十二条承包土地。粮油耕地除留下一定数量的机动地,剩下的按人和农业劳力分别承包。按人分包口粮(油)田,由农业劳力分包责任田。口粮(油)田,一般参照前三年的平均口粮(油)水平确定分地数量,例如,亩产千斤,口粮水平五百斤,每人分地半亩;农业劳力分包责任田首先要进行劳力站成,根据农业劳力总成数,求出每成劳力承包的土地数,然后与口粮(油)田一并计算到户。土地搭配,要尽量把水浇地、一般地和旱薄地分别搭配给承包者。土地一包三、五年不动,承包期间人口增减,一般不予变动,待承包期满再作调整。无劳力的烈、军、荣、工属和“五保户”、病残人员、农业劳保人员、幼儿教师、民办教师,不承包土地,也不分口粮地;长年从事工副业的劳力、不搞粮油生产的专业户、合同工、临时工、社办企业人员、赤脚医生和社会治安巡逻人员等,只分口粮(油)田,不包责任田。机动地主要用于增加人口分地和规划占地。数量可视情况而定,暂由社员投标叫行承包,一包一年。
  第十三条包产量。根据土质、水源条件好坏等因素,把土地按片划分几类,参照前三年的平均产量,逐块插标挂钩,平衡定产,然后把承包总产指标核算到户。承包指标要留有余地,防止偏高,使大多数承包者有产可超。
  第十四条费用。根据包产指标高低,分别确定土肥、化肥、种子、机耕、农药、灌溉等费用,费用计算到户,头一年由集体报销或借支,超出部分由个人负责,以后一切费用全由各户负责。土肥自积自用,集体土肥平均分给或作价卖给社员。化肥、农药等由大队、生产队或队办商店统一购置,分户供应,社员可交现金,也可年底一起结算。种子自留自用,优良品种由集体统一培育或兑换,分给社员,也可由社员自己兑换,差价由社员找补。
  第十五条多种经营生产。在定人员、定设备、定资金的基础上,根据前几年的收入和今后生产的发展情况,定上交纯收入,自负盈亏。多种经营生产不太稳定的,一般一年一包;比较稳定的,可一包三、五年。 第四章包干分配第十六条包交国家征购任务和集体提留粮(油)。根据每户承包责任田的粮油指标,按比例确定上交国家的包购、加价征购任务和集体用粮(油)。包购和加价征购任务,应分别包干到户,粮色比例按国家规定分摊。包干后,正常年景一般不做变动,如遇丰、歉年景,由集体按一定比例上调、下调。粮油由各户交售,也可统一组织运送,大队负责给各户结算。集体提留的粮油,主要用于不分口粮(油)田的四属、“五保”、病残等社员的口粮、口油和集体饲养用料。提留粮油的数量和粮色比例,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十七条平衡各业劳力的劳动报酬。首先确定农业劳力的报酬基数,扣除公共积累后,作为其它各业劳力报酬基数;再按各业确定的生产指标,确定上交纯收入,实行专业承包,自负盈亏,包交提留,各自分配。农业劳力的分配,除归已的粮油外,还包括上交国家和集体粮油的现金;副业人员的分配,含劳动报酬基数的工资和超产超收部分。
  第十八条包交税金和积累。农业税按亩提出,包干到户。口粮(油)田和承包的责任田,均应上交农业税。根据实际需要提留的公积金、公益金、折旧费、管理费等,集体按承包土地的劳力成数提取,计算到户(口粮、口油田不提)。提留比例可参照前三年的平均数提取。执行计划生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户,每年可酌情少提积累;不执行计划生育超生的,要增提积累,具体按计划生育规定办。
  第十九条取消工分制。大包干后,集体与社员、社员与社员之间的劳动交换,一律用现金往来。集体调社员搞农业基本建设,办集体事业,付给日工资。民办教师、幼儿教师、赤脚医生等人员的劳动报酬,可参照劳力报酬基数发给工资。
  第二十条公共积累仍然用于扩大再生产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
  第二十一条多种经营上交的纯收入,扣除公共积累,用于社员分配。如何分法,各单位根据自己情况自定。
  第五章优抚照顾第二十二条无劳力的烈、军、荣属,按优抚条例给予优待。其口粮、口油、柴草和现金,按高于平均水平供给,款从公益金中报销。对享受优待劳动日的烈、军、荣属和现役军人,按日工资值付给现金。
  第二十三条不分口粮(油)地的“五保户”、病残人员、农业劳保人员、民办教师等,其口粮、口油、柴草从集体提留和机动地生产的粮、油、草中照顾到平均水平。“五保户”、病残人员、农业劳保人员,其粮、油、草价款按规定给予补助。民办教师按分配价付款。
  第二十四条未分或少分口粮(油)地的四属、合同工、临时工、长年从事多种经营生产的工副业人员、不搞粮油生产的专业户,其口粮、口油由集体供应到平均水平或补供不足平均水平的部分,按分配价格交款领取。
  第六章干部第二十五条各级党组织,都要象合作化时期领导合作化那样,集中精力研究、完善、提高大包干责任制。要分工负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尽职尽责抓好各自分管的工作。
  第二十六条大包干后,干部根据工作繁简,酌情承包一定数量的土地。大队主要干部一般承包二、三成地,生产队主要干部一般承包五、六成地,其收入差额部分给予现金补助。也可以采取其他合理的报酬办法。同时,还应当根据全队包干计划的完成情况给予奖惩。其他干部,可以实行定额补助或误工补助。
  第二十七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包户责任制,各级干部都应发扬老传统,探索新办法,加强新情况下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七章其它第二十八条认真签订承包合同。大包干后,取消了工分,合同就是分配的凭据。合同要说明地块、数量、包产指标、费用指标、上交各项提留指标等内容,也说明承包地内的树木、水利设施等附属物,并规定奖惩办法,一式三份,大队、生产队、社员各方签字盖章,各持一份,由大队监督执行。合同一经签订,即受法律保护。如有一方不信守合同,要承担经济责任。对于不执行上交、提留任务或荒弃土地者,集体有权收回全部土地,并给予经济处罚。上交国家的水果、蔬菜等二、三类农副产品数量,要写入专业承包合同,并注明奖惩办法。
  第二十九条大包干后,要加强对民兵、青年、妇女、治保、调解、计划生育等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他们从事正常工作或开会误工,补助日工资。其他享受补助工的民办教师、赤脚医生、幼儿教师等,其补助工日一律改为补贴日工资。
  第三十条完善“乡规民约”,建立健全治安保卫责任制,管好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安定,保障大包干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第三十一条农业劳力有向统一布局的农业基本建设投工的责任,各业劳力都有出义务工的义务。大队、生产队应根据本单位农业基本建设的需要,对每个农业劳力定农业基本建设工,并参照过去规定对各业劳力定义务工。
  第三十二条以上七章三十一条,是专业分工、包干分配责任制章程草案,随着形势发展和实践将不断修改,逐步完善。各社、队都应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把大包干的责任制落实好。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蓬莱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蓬莱县志》是一部新编地方志书,书中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全面系统地记述了蓬莱1840—1991年的发展历史。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综述县情大略和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按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顺序设专志,末设人物和附录。全志共30编,120万字,并配有图片百余幅。政治部类重点记述了蓬莱人民的革命斗争历程,突出了建国后在党派群团和政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光辉业绩。经济和文化部类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流通、城乡建设、文教科卫等各项事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人物编除为民族英雄戚继光、一代枭雄吴佩孚、当代作家杨朔等著名蓬莱人立传外,还编纂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和模范人物名录。志书对驰名中外的蓬莱阁、迅猛发展的旅游业和风俗、方言等均设专编记述,并收录了海市蜃楼照片、八仙过海传说等珍贵资料,充分显示了“蓬莱仙境”、“旅游胜地”的地方特色,是中外宾朋了解蓬莱、游览仙境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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