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药品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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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蓬莱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368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药品管理
分类号: R954
页数: 1
页码: 619
摘要: 1949年,县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私种罂粟。1953年根据国家卫生部关于《管理麻醉药品暂行条例》和山东省关于《毒、麻、剧、限药品管理办法》,县内加强毒、麻、剧、限药品管理,取缔非法游医药贩30余起,销毁伪劣药品1700多盒。1965年,对毒、麻、剧、限药品实行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专人处方、专簿记录的管理制度。1979年,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药政管理条例》。1980年,对县内医用药厂和医疗单位制剂室进行检查整顿,合格者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不合格者全部撤销。1985年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县内药品管理走上法制轨道。1988~1991年县药品检验所共检验药品1459批,取缔非法药贩65起,销毁伪劣药品160种,处理淘汰变质失效药品1735种。
关键词: 药品管理 蓬莱

内容

1949年,县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私种罂粟。1953年根据国家卫生部关于《管理麻醉药品暂行条例》和山东省关于《毒、麻、剧、限药品管理办法》,县内加强毒、麻、剧、限药品管理,取缔非法游医药贩30余起,销毁伪劣药品1700多盒。1965年,对毒、麻、剧、限药品实行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专人处方、专簿记录的管理制度。
  “文化大革命”期间,提倡“三土四自”(土方、土药、土法,自种、自采、自制、自用),药品质量失去控制。1978年9月,蓬莱县药品检验所成立。1979年,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药政管理条例》。1980年,对县内医用药厂和医疗单位制剂室进行检查整顿,合格者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不合格者全部撤销。1982年全县清理、销毁非那西汀片、氨基比林片、复方氨基比林片、山道年酚酞片、灭虫宁片等85种淘汰药品,价值2万多元。
  1985年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县内药品管理走上法制轨道。1988~1991年县药品检验所共检验药品1459批,取缔非法药贩65起,销毁伪劣药品160种(其中中药材120种、片剂23种、针剂5种、其他12种,价值17800元),处理淘汰变质失效药品1735种(片剂95053片、针剂7840支、中成药1809包、中草药77公斤,价值11200多元)。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蓬莱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蓬莱县志》是一部新编地方志书,书中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全面系统地记述了蓬莱1840—1991年的发展历史。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综述县情大略和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按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顺序设专志,末设人物和附录。全志共30编,120万字,并配有图片百余幅。政治部类重点记述了蓬莱人民的革命斗争历程,突出了建国后在党派群团和政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光辉业绩。经济和文化部类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流通、城乡建设、文教科卫等各项事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人物编除为民族英雄戚继光、一代枭雄吴佩孚、当代作家杨朔等著名蓬莱人立传外,还编纂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和模范人物名录。志书对驰名中外的蓬莱阁、迅猛发展的旅游业和风俗、方言等均设专编记述,并收录了海市蜃楼照片、八仙过海传说等珍贵资料,充分显示了“蓬莱仙境”、“旅游胜地”的地方特色,是中外宾朋了解蓬莱、游览仙境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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