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蓬莱县文物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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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蓬莱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3608
颗粒名称: 建国初期蓬莱县文物保护
分类号: K85
页数: 1
页码: 588
摘要: 建国初期,县内文物由县人民政府文教科管理。“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内文物遭严重破坏。1976年11月,蓬莱县革命委员会发布《关于保护文物的布告》,对保护和抢救文物做出具体规定。1980年,蓬莱县文物管理所组织力量进行文物普查;重要文物点建立文物保护小组。此后,文物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每年对重要文物点进行2~4次检查;抓好文物市场管理,打击文物走私,加强文物征收,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规定。至1991年,处理和制止破坏文物点案件10余起,破获文物走私案7起,没收文物30余件。同时征收文物300余件,从乡镇废品收购站筛选出文物60件。
关键词: 考古工作 文物保护 蓬莱 建国初期

内容

建国初期,县内文物由县人民政府文教科管理。1956年,蓬莱县文物普查委员会成立,进行文物普查,对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均造册登记,重要文物点树立保护标志。“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内文物遭严重破坏。1976年11月,蓬莱县革命委员会发布《关于保护文物的布告》,对保护和抢救文物做出具体规定。1980年,蓬莱县文物管理所组织力量进行文物普查;重要文物点建立文物保护小组。1985年,建立文物管理所、乡镇文化站、文物管理员三级岗位责任制,重要文物点聘请义务管理员。此后,文物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每年对重要文物点进行2~4次检查;抓好文物市场管理,打击文物走私,加强文物征收,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规定。至1991年,处理和制止破坏文物点案件10余起,破获文物走私案7起,没收文物30余件。同时征收文物300余件(其中一级文物2件、二级文物3件),从乡镇废品收购站筛选出文物60件。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蓬莱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蓬莱县志》是一部新编地方志书,书中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全面系统地记述了蓬莱1840—1991年的发展历史。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综述县情大略和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按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顺序设专志,末设人物和附录。全志共30编,120万字,并配有图片百余幅。政治部类重点记述了蓬莱人民的革命斗争历程,突出了建国后在党派群团和政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光辉业绩。经济和文化部类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流通、城乡建设、文教科卫等各项事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人物编除为民族英雄戚继光、一代枭雄吴佩孚、当代作家杨朔等著名蓬莱人立传外,还编纂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和模范人物名录。志书对驰名中外的蓬莱阁、迅猛发展的旅游业和风俗、方言等均设专编记述,并收录了海市蜃楼照片、八仙过海传说等珍贵资料,充分显示了“蓬莱仙境”、“旅游胜地”的地方特色,是中外宾朋了解蓬莱、游览仙境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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