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教师待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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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蓬莱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348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教师待遇
分类号: G451.5
页数: 2
页码: 542-543
摘要: 登州官立中学堂教师人均年薪银300两,小学堂教师人均年薪1092吊。省立第八中学教职员人均年薪541.71元。县立第一小学教员人均年薪738.46元,镇立潮水小学教员人均年薪420元,区立栾家口小学教员人均年薪370.90元,村立安香店小学教员人均年薪180元,私立义成小学教员人均年薪230.40元。私立良弼小学教师人均年薪480元。高初级小学校长、教导主任、高级正用教师100~125公斤,初级中学教师除享受供给制标准外,中学教师人均年薪113.44元。
关键词: 教师职称 教师待遇 蓬莱

内容

清末,县内塾师秀才居多。其教职不稳定,社会地位低下,常被解聘。塾师年薪由办学者确定,一般100吊左右。兴办学堂后,登州官立中学堂教师人均年薪银300两,小学堂教师人均年薪1092吊。
  民国前期,教师职业不稳定,社会地位低下,办学者可随意解聘教师。1921年,省立第八中学教职员人均年薪541.71元。1930年,县立第一小学教员人均年薪738.46元,镇立潮水小学教员人均年薪420元,区立栾家口小学教员人均年薪370.90元,村立安香店小学教员人均年薪180元,私立义成小学教员人均年薪230.40元。1932年,全县公立小学教师256人。其中年薪60~144元者65人,158~180元者60人,198~300元者91人,312~420元者40人。私立良弼小学教师人均年薪480元。
  1938年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后,县内抗日根据地(解放区)的教师在做好教学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政府开展中心工作,成为宣传革命、发动群众的一支重要队伍,受到党、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尊重、拥护、爱戴。抗日根据地内的教师实行供给制,除供给伙食粮外,另发津贴费:1939年每月津贴高级小学校长18元,高级教员16元;初级小学校长16元,初级教员14元。1 942年改为每月除供给粮食、柴草外,另发生活费:高级小学校长40元,高级正用教员36元、代用教员32元;初级小学校长36元,初级正用教员32元、代用教员22元(9月份改为28元)。1943年10月改为薪粮(以玉米为折算标准),高级小学校长55公斤,教导主任54公斤,高级正用教员52.5公斤、代用教员50公斤;初级小学校长52.5公斤,初级正用教员50公斤,代用教员47.5公斤。1944年10月,粮食、柴草供给标准不变,薪粮改为年薪制,高级小学教员400~650公斤,初级小学教员350~600公斤。1946年9月恢复月薪制,实行薪粮、柴草一包在内的办法,高初级小学校长、教导主任、高级正用教师100~125公斤,高级代用教师、初级正用教师75~90公斤;初级中学教师除享受供给制标准外,发给生活费,正用教师40~60元,代用教师、职员30~40元。1948年,薪粮由以玉米为折算标准改为以小米为折算标准。1949年2月,县内教师评定级别,按级发薪;高级教师1~4级分别为115、110、105、90公斤,初级教师1~5级分别为105、100、95、90、80公斤。
   敌占区教师队伍情况复杂,进步教师受压抑,朝不保夕。高级小学教师月薪最高30元,最低20元;初级小学教师最高25元,最低15元。中学教师人均年薪113.44元。
   建国后,教师成为国家干部。县内各级各届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委员会都安排一定比例的教师代表、委员,发动教师参政议政。“文化大革命”中,许多教师被视为“臭老九”,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面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大力提倡尊师重教,教师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尊崇。县人民政府每年都对成绩优异的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自1985年以来,先后有3人被评为特级教师,2人被评为全国教育劳动模范,2人被评为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9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
   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也不断提高。1952年,教师的粮薪改为工资分:校长平均130分,高级教师平均120分,初级教师平均100分,代用教师80~90分。是年,每分折旧人民币2446元。1952年正用教师开始享受公费医疗。1954年,调整工资分,教师人均增加9.84分。
   1956年实行工资改革,学校行政人员实行行政级,教学人员实行教师级,分别评定工资级别。工资改革后,人均增加工资约10元。同年,女教师开始享受产假(时为56天),工资照发。1960年,低工资教职工增加1级工资。1963年为40%的教职工晋升工资。1969年7月,小学公办教师开始实行民办公助:在所在大队记工分,参加大队收益分配,每月公助2元;1970年6月改为工分加补贴,不降低原生活水平;1972年1月恢复原工资福利待遇。是年为40%的教职工晋升工资。1977~1979年连续3年为部分教职工晋升工资,升级面均在40%左右。1979年开始发放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每人每月4~7元,1988年增至13~15元)和副食品价格补贴。1981年为1980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教职工晋升1级工资。1984年开始发放书报费、洗理费。
   1985年进行工资制度改革,教师工资改为以职务工资为主、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奖励工资4个部分组成的结构工资制。同年,开始发放教师教龄津贴。1987年10月,中小学教师的基础、职务工资在原标准工资基础上提高10%。
   民办教师在所在大队记同等劳力工分,参加大队收益分配。另外,国家发给补贴:1971年以前小学教师每人每月补贴2元,中学教师每人每月补贴5元;同年9月分别增至4元、7元;1972年分别增至5元、8元。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以后,民办教师工资的工分部分改为由所在村发放现金。1984年改为以乡镇为单位集资,由乡镇教育组发放,于年底前一次付清。国家补贴部分,1985年小学教师每人每月增至20元,中学教师每人每月增至25元;1991年,均增至27.50元。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蓬莱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蓬莱县志》是一部新编地方志书,书中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全面系统地记述了蓬莱1840—1991年的发展历史。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综述县情大略和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按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顺序设专志,末设人物和附录。全志共30编,120万字,并配有图片百余幅。政治部类重点记述了蓬莱人民的革命斗争历程,突出了建国后在党派群团和政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光辉业绩。经济和文化部类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流通、城乡建设、文教科卫等各项事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人物编除为民族英雄戚继光、一代枭雄吴佩孚、当代作家杨朔等著名蓬莱人立传外,还编纂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和模范人物名录。志书对驰名中外的蓬莱阁、迅猛发展的旅游业和风俗、方言等均设专编记述,并收录了海市蜃楼照片、八仙过海传说等珍贵资料,充分显示了“蓬莱仙境”、“旅游胜地”的地方特色,是中外宾朋了解蓬莱、游览仙境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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