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物价监督与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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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蓬莱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340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物价监督与检查
分类号: F726.2
页数: 1
页码: 509
摘要: 县物价管理部门负责对县内物价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物价政策落实和商品调价范围、幅度、时间的正确执行。全县组织物价大检查,物价管理部门聘请100名退离休老干部为义务物价检查员,1982年县人民政府颁布《蓬莱县基层企业物价管理办法》,1983年县成立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全县普遍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成立4处职工物价监督站。职工、群众物价监督站和义务物价检查员随时随地监督、检查物价,物价部门平日组织进行物价自查、抽查,每年组织一次全县性的物价大检查。
关键词: 物价管理 蓬莱 物价监督

内容

建国后,国家统一制定物价政策,有计划地调整物价。县物价管理部门负责对县内物价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物价政策落实和商品调价范围、幅度、时间的正确执行。
  1957年,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组织商业、供销、服务、医药、手工业等系统,对市场物价进行全面审定,检查纠正违背价格政策问题。1963年县计划委员会和手工业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继续做好审价工作,加强价格管理,合理核算成本利润的几点意见》,加强企业审价。1977年,全县组织物价大检查,全面整顿物价秩序,纠正擅自定价、提价、乱摊费用于成本等问题。
  1979年,实行议价、浮动价后,部分商品出现乱涨价和变相涨价现象,物价管理部门根据“有价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行全面物价审查和处理。乱涨价歪风基本刹住。
  1980年,物价管理部门聘请100名退离休老干部为义务物价检查员,颁发物价检查证。1982年县人民政府颁布《蓬莱县基层企业物价管理办法》,各系统成立审价小组,企业设立物价员。1983年县成立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同时设立物价检查所。1985年,全县普遍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1986年,以工会为主体,成立4处职工物价监督站。1988年全县20处乡镇全部建立群众物价监督站,健全物价监督网络,强化物价管理措施。职工、群众物价监督站和义务物价检查员随时随地监督、检查物价,物价部门平日组织进行物价自查、抽查,每逢重大节日组织市场物价检查,每年组织一次全县性的物价大检查。1989年,全年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收费企业1537个,查处违纪单位515个。
  1990年,蓬莱县在全省率先开展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和国家物价局《关于商品和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为主要内容的依法治价竞赛活动,全县明码标价率达98%,零售物价指数为101%,比上年回落15个百分点。1991年物价局制定《放开商品价格管理办法》,印发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竞赛方案和实施细则,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定、调价和自查自检等制度,收费单位建立健全收费审报、亮证收费、收费公开等制度,物价监督检查走上法制轨道,依法治价活动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全年除进行年度物价大检查和重大节日期间市场物价检查外,还先后进行农资价格检查、粮油市场物价检查、冷饮市场价格检查、收费行业检查、民爆物品价格检查,受检单位1881个,查处违纪单位78个,没收非法收入10.7万元,废止乱收费项目27项,每年可减少收费159万元。33个企业被评选为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其中6个企业荣获“烟台市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称号。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蓬莱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蓬莱县志》是一部新编地方志书,书中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全面系统地记述了蓬莱1840—1991年的发展历史。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综述县情大略和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按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顺序设专志,末设人物和附录。全志共30编,120万字,并配有图片百余幅。政治部类重点记述了蓬莱人民的革命斗争历程,突出了建国后在党派群团和政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光辉业绩。经济和文化部类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流通、城乡建设、文教科卫等各项事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人物编除为民族英雄戚继光、一代枭雄吴佩孚、当代作家杨朔等著名蓬莱人立传外,还编纂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和模范人物名录。志书对驰名中外的蓬莱阁、迅猛发展的旅游业和风俗、方言等均设专编记述,并收录了海市蜃楼照片、八仙过海传说等珍贵资料,充分显示了“蓬莱仙境”、“旅游胜地”的地方特色,是中外宾朋了解蓬莱、游览仙境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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