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演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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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蓬莱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03394
颗粒名称: 计量演变
分类号: F222.1
页数: 1
页码: 503
摘要: 县内使用的计量器具种类繁多,标准不一。度器有老尺、新尺、木瓦工尺,但实际长度不同:新尺长1/3米,木瓦工尺长0.32米。量器有斗、升等,升的标准基本一致,斗的标准相差甚大:衡器有木杆抬秤、木杆手秤、戥子、磅秤等,但1斤的实际重量不同,民国政府颁布《度量衡法》统一市制,人民政府加强计量器具管理,统一市制,粮食交易取消升、斗制,改以重量计。1959年执行国务院《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公制为基本计量制度,保留市制,统一使用以米制为基础的市尺。1978年中药计量改两、钱、分为克、毫克。
关键词: 计量管理 计量演变 蓬莱

内容

清末民初,县内使用的计量器具种类繁多,标准不一。度器有老尺、新尺、木瓦工尺,均为10进位,但实际长度不同:老尺长0.346米,新尺长1/3米,木瓦工尺长0.32米。量器有斗、升等,升的标准基本一致,斗的标准相差甚大:西半部10升为1斗,东半部5升为1斗。衡器有木杆抬秤、木杆手秤、戥子、磅秤等,均以16两为1斤,但1斤的实际重量不同,有的约600克,有的约300克(俗称对花秤),有的约400克。1929年,民国政府颁布《度量衡法》统一市制,但收效甚微,旧杂制仍大量使用。
  建国后,人民政府加强计量器具管理,统一市制,取消旧杂制:1斤统一为500克;1尺统一为1/3米;粮食交易取消升、斗制,改以重量计。1959年执行国务院《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公制为基本计量制度,保留市制,改旧市秤1斤16两制为10两制,统一使用以米制为基础的市尺。1978年中药计量改两、钱、分为克、毫克。1984年,执行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县内开始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并有计划地实施计量器具改制。至1990年,计量器具改制工作基本结束。1991年法定计量单位在县内全面推行使用。

知识出处

蓬莱县志

《蓬莱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蓬莱县志》是一部新编地方志书,书中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全面系统地记述了蓬莱1840—1991年的发展历史。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综述县情大略和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中按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顺序设专志,末设人物和附录。全志共30编,120万字,并配有图片百余幅。政治部类重点记述了蓬莱人民的革命斗争历程,突出了建国后在党派群团和政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光辉业绩。经济和文化部类则着重记述了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流通、城乡建设、文教科卫等各项事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人物编除为民族英雄戚继光、一代枭雄吴佩孚、当代作家杨朔等著名蓬莱人立传外,还编纂了革命烈士英名录和模范人物名录。志书对驰名中外的蓬莱阁、迅猛发展的旅游业和风俗、方言等均设专编记述,并收录了海市蜃楼照片、八仙过海传说等珍贵资料,充分显示了“蓬莱仙境”、“旅游胜地”的地方特色,是中外宾朋了解蓬莱、游览仙境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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